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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大学弑师学生付成励判死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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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9/10/29 出处:法律界 |
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发生一起弑师案,22岁的大四学生付成励用一把菜刀,当着19个同学的面,在课堂上杀害了43岁的教授程春明。之后警方经过调查认定付成励杀人动机为情杀,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正常。10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害人程春明不存在过错,但出于付成励有自首情节,判处付成励死刑缓期执行。http://news.mylegist.com:80/22/2009-10-21/60239.html
2008年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发生校园弑师案,22岁的大四学生付成励用一把菜刀,当着19个同学的面,在课堂上杀害了43岁的教授程春明。事件发生后,师生桃色、校园暴力、课堂戾气,在血淋淋菜刀与暗幽幽潜规则之间给予了人们无穷的遐想空间。09年10月20日,随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付成励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法大弑师案也终于尘埃落定。
中国政法大学弑师学生付成励一审被判死缓 还原事实真相
美丽邂逅 酿下杀人动机
2007年4月,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生付成励通过网上报名,与6名同校学生前往北戴河游玩,期间邂逅了同校女研究生陈某。2007年8月,双方确立恋爱关系,一个月后,付成励得知女友与本校老师程春明曾发生性关系,一度认为女友是潜规则的受害者。
情侣分手 酿成校园血案
2008年7月,陈某因认为双方性格不合而提出分手,分手后,付成励偏执认为女友是受了程春明事件的影响。2008年10月22日,付成励在中国政法大学网站上得知程春明教授的上课信息安排。2008年10月28日,付成励持刀闯入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端升楼201室内,砍死教授程春明后保安自首。
各说各话 还原事实真相
付成励:“我不是以身试法,而是杀一儆百。”据了解,付成励在校期间成绩良好,在实习单位表现良好,而他自称对法律也有一定了解,明白自己行为的性质。而他的杀人弑师行为,只是想给社会一些忠告。
陈某:“我是自愿的。”据警方对陈某的调查显示,陈某与程春明发生性关系是出于自愿,并不是社会所传言的潜规则。而陈某对双方分手原因的理解也与付成励不同,她认为双方性格方面不合。
同学:“他不是马加爵,也不是怪物。”据了解,同学们对付成励的评价一向很好,提起他同学们想到的词语都是积极的,阳光的。而此次发生弑师事件也令所有同学瞠目。
程春明妻子“相信法院会还我丈夫清白”。程春明的妻子表示对判决结果并不感到意外,而她和丈夫程春明的孩子已有、8个月大,她表示自己不看网落的传言,也表示希望事情很快过去,不给家人特别是孩子到来影响。
法院:“精神正常”。精神病司法鉴定显示付成励“为人热情开朗,嫉恶如仇”并且“精神正常”。法院宣判死缓是由于其自首情节,以及往日表现其社会危害性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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