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萧翰答鲁国平:公盟给韩寒发奖没错
|
时间:2009/01/04 出处:牛博网 |
鲁国平先生写了一篇《韩寒的08年度公民责任奖,非发不可吗?》(多个网站可见),批评公盟给韩寒发奖是因为公盟做事太少、知名度太低,凑个奖项来借韩寒出名。
对于这种基于误解的批评,公盟自然不屑于自辩,我非公盟人,但公盟这些年来大致做了些什么我还是略知一二,所以越俎代庖说几句,倘若说得不到位,想必公盟同仁们会原谅我的。
公盟是2003年成立的,前身是阳光宪政网,其宗旨是以公开的公民行动推动中国的和平宪政事业,其创始人是在2003年孙志刚事件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就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建议书的许志永先生、滕彪先生和俞江先生。成立这一NGO性质的组织之后,公盟开始了切实推进中国和平宪政改革的具体行动,举其大者,有推动基层直选、代理孙大午案、代理南方都市报案、代理陈光诚案、提出关于信访的建言报告、帮助被搬迁户维权、户籍制度改革立法研究、帮助三鹿奶粉受害者索赔、推动律协直选、调查黑监狱等等(部分详情可见《公盟成长足迹》http://www.gongmeng.cn/com_3.php)。
正是在上述但不限于上述工作中,公盟的一些工作人员,如许志永、滕彪、郭玉闪等人,在具体行动中担当了比绝大部分如我这种书斋空谈者更多的公民责任和社会道义,而且他们勇于甚至默默地承受着来自政府各种暂时的误解乃至伤害,有些情况下,连基本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许志永先生曾多次遭到政府工作人员野蛮的肢体攻击,而滕彪先生则因其多年来的公民担当曾经“被失踪”数天,郭玉闪先生也屡遭“出有车,入有从”的特别待遇。
公盟作为一个组织,在温和与执着地推进和平宪政的过程中,遭受过种种不为人知的不公平待遇,但公盟依然不改初衷,尤令人钦佩。
也许是出于我自己的私心谬见,也许是因为我孤陋寡闻,在目前中国各类NGO组织中,我以为相对而言,在以维权为主要手段推进公民社会方面,公盟可能做得最扎实最具体最有法意识担当,且理念中正、行动公开。不过,由于目前中国的言论自由度还很有限,公盟的大量活动无法得到全面充分的宣传,所以公盟确实知名度不高,许多人根本不知道有这组织的存在,我想这不是因为他们做少了,而恰是因为他们做得很多,从而获得的一个合乎目前国情的低名待遇。
给韩寒颁奖,据我所知,这是公盟内部相关工作人员在对十九位候选人多轮投票的产物,并不是哪个人心血来潮的结果。鲁先生认为韩寒做公民做得不够,要讨论这个问题的话,实在不容易,因为到底什么是够,够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很难争论。不说别的,至少韩寒在汶川大地震救灾中的表现,就不是包括我在内的这种空谈家做得到的;他说真话的勇气,为社会争取言论自由方面所做的贡献,也是许多人还做不到的。至于还有一些令我和公盟敬佩的良心犯们,为这个社会承担了更多,他们没有获奖,这理由还用我说吗?你可以说在颁奖这事上,公盟是懦夫(正如为公盟辩护的我本人也是懦夫),但公盟的具体成员如许志永先生、滕彪先生、郭玉闪先生都是我钦佩的骨耿担当之士,只是作为一个团队,就不能以匹夫之勇而毁其事业,留得青山,以便有做下顿饭的柴禾。
鲁国平先生承认韩寒是个有社会责任感的新锐作家,但不承认韩寒能算是个真正的公民,他认为韩寒担当得太少了。完美的、理想类型的公民,说实在的,我没见过,就是监狱里的良心犯们也不可能是,我倒觉得做人做事不妨对自己严格一点,对没有伤害公共道德的具体个人宽容一点,这样也许更有益于社会。不必苛责具体的他人是否为这个社会做少了,多欣赏为社会做事的人。
至于鲁先生说韩寒揶揄公盟,这更是鲁先生的误读,韩寒在获奖感言里的话,是韩寒一贯的风格,他的批评针对的根本不是公盟,不然他不必花很长时间了解公盟之后并决定接受这个奖,他希望将来这奖不知道该颁给谁好,恰是对公盟理念的认同,即使韩寒不屑于这个奖,拒绝这奖项,也很正常——颁奖领奖像谈恋愛,愛是自由的,是否接受愛也是自由的。
在这个时代,做个愁眉苦脸、苦大仇深的公民已经不容易,像韩寒那样能够以欢快地心情去做个公民则更加不容易,公盟要倡导的理念之一就是以这样的态度去做公民。鲁先生之所以对韩寒获奖如此误会,我希望他不是因为韩寒的快乐,以为快乐就不能担当了,实际上以欢快的心态去担当更难却更有成效——这说明他有平常心,而这是做好任何事情的起点。公盟的信念、目标就是希望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能够做个快乐阳光的公民,极而言之,哪怕暂时还缺乏做公民的条件,也要在快乐中逐步脱掉臣民的行头,穿上公民的衣冠,恰恰在这点上,韩寒是目前绝大部分浮出水面的公民们都比不上的。
我想倘若不是出于误会,鲁先生真不必对公盟目前的知名度抱以嘲笑的态度,看鲁先生的其他文章,觉得他是个有社会责任感的时评人,不过这次的误会倒是坏事变好事——因为他的误会,我正好可以尽点说空话者的绵力——就是鲁先生说的借韩寒替公盟炒作。当然,我真诚地相信鲁先生绝无借韩寒炒作自己之意,他对公盟的批评完全是出于对公义的担当——任何一个具有组织性质的机构,都毫无疑问地应该承受来自社会的批评和质疑,哪怕是出于误解甚至恶意,苛刻的监督会使得各种社会组织做事更有章法。
鲁先生对公盟的误会,我以为至少提醒了公盟的同仁们,公盟在不遗余力做事的同时,还应当不遗余力地炒作自己,把阳光宪政、和平宪政的理念、快乐公民的精神,炒作得遍入神州每一寸土地,公盟目前暂时没有吹鼓手,我就多管闲事一次,以后公盟就自己去炒吧。
2009年1月2日於追遠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