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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律师团拟提抗告更换审判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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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1/04 出处:新京报 |
预计5日提出,或要求“台高院”直接裁定免押
本报综合报道 陈水扁2008年12月30日被台北地方法院再度裁定羁押。下星期一,2009年1月5日,是提出抗告的最后期限。陈水扁律师郑文龙称,已经在研议当中,下星期一就会提出抗告。
据悉,陈水扁再度遭羁押后,他在看守所内已向律师团表达将提抗告。由于连续几天假日,而5日就是提出抗告的最后期限,律师团已在加紧研议当中,最迟5日就会向台北法院抗告。
至于抗告的理由将强调扁不会逃亡、无串证之虞,且台北法院将承审审判长由周占春换成蔡守训,也属“违法”。另外,律师团不排除在抗告书中,要求“台湾高等法院”直接裁定扁免押,或在发回理由中,叙明陈水扁不必羁押理由,让蔡守训可据此释放陈水扁而不受特定人士攻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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