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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学者促解除异地舆论监督禁令
    时间:2008/12/22 出处:京报网
    一些中国学者在北京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呼吁政府解除对异地舆论监督实行的禁令,以便让腐败更容易曝光。

    *舆论监督功能几乎丧失*

    在北京举行的第8届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上,众多学者和新闻从业人员在发言中指出,禁止媒体进行异地监督后,舆论监督的功能几乎丧失,许多新闻栏目人气不旺。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信息研究所研究员孙旭培说,现在,内地腐败盛行,矿难、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他强烈呼吁中央相关部门能够取消禁止异地舆论监督的规定,希望通过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大减少这些不良现象。

    孙旭培说:“我们不能说禁止媒体异地监督导致这些不良现象盛行,但至少,禁止异地舆论监督缺失了一种对这些不良现象的最有效监督方式。”

    他指出,让本地的媒体监督本地的政府官员不现实,也不可能。

    *禁止异地监督为腐败提供了保护*

    社科院的孙旭培表示,禁止异地监督无疑是为腐败现象提供了保护,与中央的精神不相符,因此,应该予以取消。

    他形容说:“禁止异地监督就相当于,我的地盘上有老鼠,我不敢或者不想打,但是,我也不让别人来打一样,这是很荒唐的。”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丁柏铨教授说,舆论监督的主体应是人民群众,他们在行使舆论监督权利的时候,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以新闻评论、读者来信和接受采访等方式,在媒体上直言,直接进行舆论监督;另一种是委托媒体从业者实施舆论监督。因此,媒体实施舆论监督是中央和民众赋予的权利。

    徐州师范大学信息传播学院教授刘行芳也是这次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的与会者之一。他在会上指出,今年,众多群体事件震动中国,如贵州瓮安骚乱事件、重庆、三亚等地相继发生的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甘肃陇南群体性暴力事件、深圳宝安袭警事件等。他说,这与近几年政府失去媒体的舆论监督密切相关,本地的媒体不敢监督,外地的媒体不能监督,这使政府的行为失去了控制。

    *禁止异地监督缺乏法律基础*

    在接受采访时,刘行芳教授说,中国政府并没有通过立法或相关规定来禁止异地舆论监督,实际上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土政策禁止异地舆论监督。

    刘行芳说:“我们整个国家从过去到现在没有什么立法,国务院也没有规章来禁止异地舆论监督。有些部门可能由于某种力量的压力,以通知的形式来禁止异地舆论监督,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学者们希望,要么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舆论监督的范围、程序和对象,要么给舆论监督存在的空间。”

    刘行芳教授指出,目前中国的异地舆论监督肯定做的是不够的。这一方面是由于有关部门实行的禁令,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国情,在舆论监督方面也需要一定的技巧,否则就会引起当局的反弹。

    刘行芳说:“为什么现在异地监督它会受到这么多的阻力呢?因为我们的任何舆论监督都会对负面东西放大,在中国这样的文化环境里,如果对负面东西放得太大以后,当局的执政者他可能就寸步难行。这是他们反对异地监督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基础。这就需要我们做监督工作的同志要很好地和当地政府进行协调。”

    与会学者和新闻从业人员还指出,近几年,腐败盛行、矿难等各种安全事故频发、假记者叠出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接二连三发生,都与媒体被禁止进行异地监督有关。

    一位与会的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央级媒体负责人告诉香港大公报记者说:“就拿央视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和《每周质量报告》三个栏目来说,它们曝光了多少的贪污腐败、地方政府违法事件、安全事故以及食品生产中的违法事件,很好地净化了社会环境。现在回头想想,要是没有禁止异地监督的话,估计三鹿奶粉添加三聚氰胺的事件就不会隐藏这么久,造成这么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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