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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石激起千层浪:胡绩伟民主观读后
    时间:2008/12/20 出处:凯迪网络
    (1993。11)

      胡绩伟先生《创立中国民主理论,推进中国民主建设》一文, 恰似开春惊雷,振聋发聩给沉喑的学术界带来盎然生机。一位年过古稀的长者,大起在落,其志不改,愈挫愈奋,“逾矩越规”, 不遗余力为民主请命,顿使我这位迈向不惑之年的碰窗之蝇,深感再也不能缄口昧心,苟且偷生下去了。于是,将我对民主问题的陈年思考形诸笔端,参与“千年之交,中国与世界”大讨论。顺便说一句,笔者不是企业家,但半天半人,加入了干实业的行列。敢发微论,旨在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 民主是一种历史过程

      民主是什么? 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对其所下的定义举不胜举。胡文结合中国的实际,将其重新界定,自然有其高明独到之处。但既谈民主,就不能只讲其特殊性,况且它的根并不在中国。而一旦要对民主的普遍意义加以界定,我们又发现先哲前贤的定义都有道理,同时又似乎都不完备。因为他们处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域,属于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很难得出统一的结论。因此,与其给民主下个清淅的定义,不如给他一个模糊的概念,将其看作一种历史的过程,允许它在不同的国度和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涵;与其说明民主是什么,不如肯定民主不是什么。民主不是什么呢?不是专制。这才是民主的实质,亦即民主的普遍意义所在。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现实的基础出发,无论从观念或制度方面来考察,我们发现民主都是相对专制而言的。主张民主者视专制为毒瘤,必欲切除而后快;赞成专制者视民主为死敌,志在斩尽而心安。不过,随着时代不断进步,人民逐渐觉醒,赤条条地为专制叫好者日益减少;挂民主之名,行专制之实者却大有人在。可见,民主与专制孰优孰劣,谁香谁臭的问题已不言而喻。不然,那些摩登孤家寡人就不会总要扯出民主的旗帜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文词汇丰富,有人把专制二字换成了专政二字。不料这种掩耳盗铃的作法倒也行之有效。真有不少好心人为“专政”与“专制”为两码事,而不知在外文里它俩为同一单词“DICTATORSHIP”。无产阶级专政早期就译为“无产专制”。再把无产阶级专政改换成人民民主专政,那就更冠冕堂皇,悦耳动听了。你看,专政之前冠以:“民主”,民主前头还有“人民”。多么面面俱到,无懈可击。民主与专制这对宿敌同席而坐,握手言欢,连成一体了。
    据发明者介绍,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这是我们的政体,也就是在我国实行了40多年的政治制度。既然民主已成为一种制度,那么人民就应该不再是“子民”而应该是“公民”了。公民就应该有公民的权利。我国是怎样保障公民的权利的呢?是用宪法这个根本大法来保障的。据说我国有一部世界上最好的宪法。里面的确写进了公民应享有的各种各样的权利。可惜的是,写进去就算完事了。实不实行无关紧要。因为有人不喜欢被“法律捆住手脚”(毛泽东语)。他们有超出法律之外的自由,有随意剥夺他人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的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之一。舍此,恐怕就难以称之为公民了。我国这种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绝对不会没有的,只是在行使之前和之后还得“集中”一下。这叫“民主集中制”,或曰“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如果没有这种“指导”, “鬼知道他们选谁”(陈独秀语)。于是,候选人得在长官意志“指导”下提出。至于选民是否要和候选人见面,那倒无足轻重;选举结果也得“集中”一下,如不符合上面的意思,好及时宣布重选或干脆“钦定”。这样前后一集中,民主才不至于走上邪路,选举才能保证不出偏差。这样的集中的确必不可少。否则,那些有“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人就会丧失一次接受再教育的极好机会。
    这只是“人民民主专政”中“对人民实行民主”的一斑。人民民主专政的真正威力或妙用还体现在“对敌人实行专政”上。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是在“四个伟大”中选中“伟大的导师”的那位伟人在60多年前对我们的谆谆教导。恰恰是在这个革命的首要问题上,不知是我们的尺子有问题,还是裁缝存在偏心,先是几十年武化大革命,后是十几年文化大革命,中间夹杂着文武双全的小革命,革来革去,革得人们弄不清到底是谁在革谁的命,谁在革命,谁在反革命了。
    在所谓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敌人还是比较易认的。根据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方法,富有者便是敌人,是革命的对象;谁穷苦谁就是革命者,越穷革命性就越强,革命立场就戟坚定。“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毛泽东语)。令人费解的是,领导这场革命的领袖们,大多是地主资本家的儿女。有的本身就是地主资本家。顺便提一下,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恩格斯就是在英国曼彻斯特办工厂的德国资本家。这些人为什么要背叛自己的阶级,跟他们的老子,甚至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呢?此“铃”恐怕要“系铃人”来解了。
    到了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即人民民主专政建立之后,敌人就不那么好辨了。
    首先是地富反坏这四类人被确定为敌人,成了专政的对象;不久敌人的队伍就扩大了,出现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一大批党内外的优秀知识分子也成了专政对象。由“四”到“五”,一下就坑了数以万计的“儒”。
      60年代中期,专政进入了鼎盛时期。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少,敌不分阶级,位不分高低,审不要法庭,谁不顺眼谁就成了专政对象。此时已是草木皆敌。因为随着社会主义革命不断深入,敌人越来越狡猾,隐藏得越来越深了。“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毛泽东语)。好家伙,党内钻进了一个资产阶级。不火速清党还了得?什么共和国主席,元帅,都可以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使他们永世不得翻身。还有的地方,打翻,蹐脚后仍不解恨,还要将肉一片片割下,分而食之。食肉寝皮这句古语,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得以顺利兑现,可见专政手段之“严肃”。难怪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家,四人帮的一流军师张春桥先生在他的笔记本上写下了“巩固政权----杀人”的名言。虽刺眼刺耳,却乃肺腑之言,言简意赅,一语中的。
      专政的好处不但在于它罕见的严肃性,而且还在于它那难得的灵活性。为了有效地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就必须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它们虽不同质,好在可以互相转化。昔日的头号敌人资本家,可以改造成今日的企业家,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步步紧跟的亲密战友,永远健康的副统帅,党章和宪法明文规定的接班人,突然变“贼”,胆敢对伟大领袖下毒手。结果折戟沉沙,死于非命。文化革命的伟大旗手一下成了反革命集团的头子,落得个饮鸩而亡的下场。看不顺眼,总书记定为“党内第二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发配江西;力不从心,想到“人才难得”,又请回北京,主持工作;忍不下去,再将手一翻,又成了“中国的纳吉,天安门反革命事件的后台,死不改悔的走资派”。今天信誓旦旦地说人家是“爱国学生”,一夜之间,突然杀气腾腾地骂别人为“反革命暴徒”,送去慰劳坦克机枪。反正政权在手,“镇压之权”在手(林彪语),标准由我而定,性质靠我划分,逆我者都可斥为“现行反革命”,专而“镇”之。可怜一顶反革命遮天大帽,压扁了多少报国精英,笼罩了多少屈鬼冤魂。
    由此看来,强调专政的国度里,民主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遮羞布而已。
    我们揭专制的短,全是列举的身边“最近的过去”所发生的事。一是限于篇幅,再者好多中国人的心灵和肉体上尚留有专政赐予的创伤,痛苦地回头一顾,更容易激起对民主的渴望。其实,世界范围内专制所创立的“丰功伟绩”,所欠下的累累血债,借用文革的语言,用蓝天当纸,用大海当墨,也写不完的。奇怪的是,在我们今天看来如此不合理的制度,竟在我们这个十分“讲理”的国家里延续了2000多年而且一度开出过震惊世界的文化奇葩。这里用得着黑格尔先生的一句话: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不然,曾一度在希腊,罗马时兴过的民主共和制,也不至于被封建专制所取代了。因此,我们没有必要把国仇家恨全集中在某个党身上,集中在某个人身上。从一定意义上讲,所发生的一切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自己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但黑格尔这句话的另外一半或潜在的一半是:存在的都是要灭亡的。在某个时期合理的东西,到了另一时期就显得不合理了,就要被另外合理的东西所取代了。民主取代专制,可以说是不依人们的意志而转移的,但又是可依人们的意志----集体意志或全民共识----所推迟或提前的。这种取代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历史的渐进过程。英国是民主革命最早的国家,300多年过去了,它现在还留有王朝的痕迹,封建的尾巴----皇室还名正言顺地保留着。日本的明治维新是100多年前的事,二战后又经过近半个世纪美国式的民主改造,天皇在某些日本人的心目中仍为至尊,仍在日本国民的政治生活中起着重大作用。
    中国的民主运动,恐怕只能从戊戌维新算起。有人说太平天国革命是中国民主运动的先驱,笔者不敢苟同。从洪秀全的名字上就可看出端倪。“秀全”二字,拆开了就是“禾(我)乃人王”。这说明他在金田揭竿前就没有让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天朝建立之后,不但自封天王,手下有功之臣亦封为这个王那个王。最后败在王王之间的内讧上。本质上和历代农民起义领袖最后转为封建帝王的过程没有多少差别。
      堪称具有划时代历史意义的中国民主运动,是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它正式敲响了中国漫长封建帝制的丧钟,迈出了民主共和的第一步。尔后虽有张勋复辟,袁氏称帝,但都是昙花一现。回光返照。至于那位满州国里的溥仪,只是日本侵华的工具。与其说是皇帝,不如说是日奴。
      遗憾的是,先生领导的革命,仅仅成功了一半。先生终生为之奋斗的主义,迟迟未能实现。临终前抱恨“革命尚未成功”, 最后遗言“民主。。。奋斗。。。救中国”。不过,据说在中国这只大公鸡的脚爪上,有那么一块地方最近已初具民主模型,作为现代民主制度已开始运作了。果真如此,也可稍慰先生的在天之灵了。
      始于70年代末的中国大陆的改革,其深远意义正在逐步显露。虽坎坎坷坷,曲曲折折,但仍在继续。因为我们“没有别的选择”(邓小平语)。改革才是唯一的出路。民主顺理成章地成了改革的内容。“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邓小平语)。改革与民主的关系怎样?换言之,是用改革的手段去达到民主的目的,还是用民主作为手段去深化改革?还有,民主到底是目的还是手段?


    二。 民主是一种手段

      毛泽东先生说过:“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此话是中肯的。胡绩伟先生似乎不以为然。他对有些人把民主“当作一种手段来达到某种目的,甚至是和民主完全背道而驰的目的”相当反感。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如果我没理解错,胡先生主要指的是反右前的“大鸣大放”,“引蛇出洞”和文化大革命中的“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问题在于这两次“大民主”是否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笔者看来,前者是执政党引蛇出洞以便诱而杀之,歼而灭之,以此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阳谋”(毛泽东语); 后者则是执政党的领袖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防止大权旁落,树立绝对权威,形成唯我独尊局面的一个伟大战略部署。两次都是“民动”而不是“民主”。因而这两次运动都是在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指挥下进行的,人民群众的鼻子上拴了要绳子,牵向哪里,走向哪里。运动的起始和终止,形式和内容全由舵手掌握,并不是根据大多数人的意志来决定的。还有民主一定得以法制为后盾或准绳,而那时则是标准的人治,靠最高指示决定一切。由于人们对最高指示理解的差异,难免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民乱”,有人称之为“全面内战”。遗憾的是,这一切都是在民主的口号下进行的。以阳谋手段去冒充民主方式,搞乱了思想,混淆了是非。难怪至今还有人视民主为洪水猛兽,把民主当作动乱的根源,闻民主而胆寒,谈民主而色变了。

    因此,为民主而平反正名,还民主以本来面目,已成为胡文倡导的“创立中国民主理论”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了。
      胡文问到“民主到底是不是目的, 也就是说是否存在一种可以称之为民主的观念,民主的秩序和民主的制度”?这个问题最好分而答之。对前半部分,答案是否定的;对后半部分,答案是肯定的。民主归根到底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如果说民主首先是一种观念的话,那我们是在说民主是一种理想,看法或主张。显然不能称之为目的。民主的社会秩序和民主的政治制度是否就是我们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呢?也不是。民主制度和民主秩序的可取之处在于它能保障让更多的人获得更多的自由。不言而喻,自由才是目的,民主是争取自由或保障自由的手段。这是因为人的本质而决定的。用胡先生的话说:“就个体而言,人的本质在于他的自由----他的永不满足性和无限创造性;人的尊严在于他具有自主确认,选择和实现价值的意识和能力;人的解放在于他成为自己的主人,也尊重其他人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愿望和权利,这意味着人的身体从奴隶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人的精神从传统的奴性里解放出来。。。民主就其社会功能而言,它又是一种社会秩序,一种维持社会秩序的国家制度。其目的在于造成‘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使全体公民享有越来越充分和切实的自由和平等”。不过,话说回来,在民主制度尚未确立,民主只作为一种观念或理想而存在的时候,建立民主制度便成了我们的奋斗目标,成了我们的临时目的或加油站。这里有一个相对与绝对,暂时和最终的问题。说民主是一种手段,是相对自由而言的。
      谈到自由,同样存在一个相对与绝对的问题。我有一种朦胧的感觉,认为人类破解大自然和自身的全部奥密之日,即人类获得完全自由之日,也就是人类灭亡之时。因此,我们所说的自由,往往是相对的。就我们的愿望来说,个人的自由越多越好。但人毕竟是“社会的动物”(亚里士多德语)。个人的自由超越一定的限度,往往影响到他人的自由。个人的自由太多,往往会防碍群体的自由。“人生来自由,但锁链遍地”。为了让个体和群体,自己和他人的自由得到恰到好处的保障,我们得用法律(在民主社会里,大多数公民的意志)来限制某些带有破坏性的自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制。法制是保证民主的手段,民主是法制的目的。怎样实现从人治到法治或法制的转变呢?从专政到民主的路在哪里?
    三。 民主是可以争取的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人类历史的发展是有其自身规律的,是不依人为意志为转移的。民主作为一种比较合理的社会制度,迟早是要实现的,中国也不能因其“特色”而例外。
       那么,我们就干脆耐心地等待德先生大驾光临好了,有什么必要“为民主鼓与呼”呢(冯玉祥语)?回答是:由于人的本性,民主是永远等不来的;同样是由于人的本性,到了一定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批人非“为民主鼓与呼”不可。
       自古以来,就有性善性恶之争。人之初,到底是性本恶还是性本善?笔者认为:善恶兼。只要还是人,在他身上就不存在绝对的善或绝对的恶。只存在隐,显,多,少之分。
       霸性,就是恶性的一种。所谓霸性,指的是指的是人们统治欲和占有欲。这些欲望,凡人皆有。当权者更甚。位至至尊,这种欲望便无以复加。“天无二日,人无二君”,“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就是这种恶性的真实写照。霸性使人以专制的方式去剥夺别人的自由,以便使自己得到更多或最大程度上的自由。想让当权者自愿让出到手的权力,无异于与虎谋皮。
       奴性也是一种恶性。这种恶性不仅表现在自甘为奴的惰性与惯性方面:“站惯了,不愿坐”;而且还表现在奉上欺下自我陶醉方面。对于主子,他是奴才;对于更低等的奴才,他又时常摆主人的架子,耍大奴才的威风,狐假虎威,得意非常。
      上述“两性”在中国历史悠久,基础雄厚,实乃一大特色。有时它俩结合到了完美无缺的地步,不可能一触即溃,更谈不上一朝根除。
      同情心或恻隐之心是善的表现。这种美好的东西也在人身上普遍存在,但随着年龄,阅历和环境的不同而变化。有那么一些仁人志士,在历史的转折时期,看到社会的不公,固有的同情心转化成一股强大的正义感和使命感,甘丢莽袍乌纱,敢沐血雨腥风,为一个更趋合理的社会而奋斗不息。
      在即将跨入纪元第三个千年之际,民主的社会无疑是比较合理的。只有实行民主制度,才能较有效地克服人性恶的一面,发扬人性善的一面,相对地做到惩恶扬善。用胡先生的话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可以“打破原有的人奴役人,人支配人的状态”,实现“人和民族的解放”,可以给“人们不但要做事,而且要做人;不但要在物质上成为富有者,而且要在精神上成为健全者;不但自己要好,也要别人好!”的局面创造机会。
    前面已经提到,中国的民主运动已开始近百年了。但民主仍是儒中之谈,纸上之物。这并不意味着民主在中国可望而不可及,永无实现之日。只上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中国实现民主制度相对困难些罢了。在近乎一个世纪的奋斗过程中,中国人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无数先烈牺牲了他们的生命。虽“革命尚未成功”,但气概可歌可泣,精神与世长存。项羽在争当帝王的过程中落了个遗骓别姬,刎颈乌江的下场,事迹尚且写进了本纪,成了人们千古传颂,咏叹的失败的英雄。为民主这项人类崇高,伟大,美好的事业而献身的英烈,鲜血决不会白流。血正在化碧。本人坚信,以烈士的鲜血所凝成的碧玉为基石的中国民主大厦,必然雄伟壮丽,灿烂辉煌,光耀千秋。
      我们没有理由怀疑:民主的未来是美好的,民主的过去是悲壮的,民主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时至今日,我们到底选择什么道路或采取什么手段才能到达民主的彼岸呢?
      在民主的征途中,我们已有过两次伟大的暴力革命(VIOLENT REVOLUTION)。一次是以孙中山先生为首的中国国民党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另一次是以毛泽东先生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两次革命,为民主扫除了不少障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功不可灭,时不可违。每次都以民主为目标而始,结果却离民主的标准相去甚远。
      目前邓小平先生所领导的改革,堪称第三次中国民主革命。与前两次不同,这次是以和平手段自上而下进行的。有人心怀叵测称之为“和平演变”(PEACEFUL EVOLUTION)。其实,除掉其带有偏见的特定意义,倒不如译成“和平演化”或“和平进化”更为贴切。笔者认为,只要有可能,和平进化较之于暴力革命毫无逊色之处,甚至更为可取。常常能够事半功倍。古人云:“兵者,凶器也,不得以而用之”。看来孙子亦是和平进化的鼓吹者。攻城与攻心,他是极力主张“攻心为上”的。
    攻心,莫过于制造舆论。嘴笔有时比刀枪还要强大。开放报禁,利用一切现代传播媒介,道专制之短,论民主之长;讨专制之罪,颂民主之功;列专制之弊,举民主之利;批判与创立并举,理论与实践同行。当亿万人民群众都具有对“民主的主观要求”并化作具体行动时,是任何专制力量都无法阻挡的。难怪孙中山先生积四十年革命之经验,只总结出四个字:唤起民众。十年一字——可谓字字皆血,笔笔关情。
    “唤起民众”还意味着“组织起来”。在当今世界上,政党是一种较好的政治组织形式。中共有好多方面都是世界之最。其庞大程度与组织的严密性,的确举世无双。但光有一个党是不够的。一元化很容易造成一人化。毛泽东先生早在50年代就说过“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我看还是几个党好”。并新手制定了八字方针,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可惜后来“方针”没有很好地执行,“监”不成“督”不得了。八个民主党派小“督”了一下就休克了20多年,苏醒后仍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执政党有点舍不得高抬贵手,民主党派自己也放不开手。名曰民主党派,实则专政工具;号称民主党派,党内却无民主可言。至于毫无组织的人民群众,完全形同散沙,更谈不上监而督之了。有些人能无法无天,为所欲为也就不足为奇了。。看来要真正做到对执政党进行监督,非得形成这样的局面:让执政党旁边存在一股组织有素的政治力量,强大得足以使执政党感到占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稍一懈殆,就有政权易手的危险。非如此不能减少腐败现象;非如此不能防止当权者好话说尽,坏事做绝;非如此不能推进中国的民主建设。要做到这一点,看来光对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进行改造是不够的。由于历史的原因,它们均已老化,僵化,丧失了自身造血机能,光靠输血,最多也只能苟延殘喘。而要成立新的政治组织,又不可操之过急。还得逐渐放开,循序渐进。
    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将人性给压得扭曲了。突然放松,反弹力破坏作用不容低估。不过因害怕副作用便裹足不前亦未必可取。我们所办的经济特区成功非常,为什么不能办办“政治特区”,种那么几块民主试验田呢?既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名正言顺,“让一部分人先民主起来”就真的那么大逆不道吗?
      实践证明,是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空前的经济繁荣;实践还将证明,没有政治民主,改革就有可能半途而废。中国历史上的改革,尚无一次成功的先例。改革本来是不流血的革命,而中国却罕见没流血的改革。
      今年适逢毛泽东先生诞辰100周年。让我们记住这位“中国几千年,世界几百年才出现一个”,在中国现代史上叱咤风云,兴雷弄雨达半个多世纪的伟人的一句名言:“成千成万的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在我们前头英勇地牺牲了,让我们高举起他们的旗帜,踏着他们的鲜血前进吧”!
      让我们在新的世纪里尽情地沐浴民主的阳光吧!

    (15年过去了,江山依旧,德先生迟迟不肯露面,民主的阳光躲在专制的乌云背后,笔者的文章,只能作为笑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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