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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儒家与基督教的共同基础
    时间:2008/12/19 出处:凯迪网络
    文章提交者:野航  
      
       有时候,我想,人真的能够自然而然地理解那些令我们耳熟能详的东西吗?我们如何知道当我们自然而然地对什么东西得出一个认识,我们不是被语言的无限衍生性给忽悠了呢?既然,人必然成为语言这个“超级骗子”忽悠的对象,我们为什么不换一个视角,重新审视一下那些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概念以及这些概念所指向的事物呢?
      
       当我知道毛泽东曾把共产主义叫做“大同”,而弗洛姆将马克思与古代基督教神秘主义大师艾克哈特相提并论的时候,坦白的说,我感到极度地震惊,因为这两种说法似乎透露着这样的两种“奇怪”的信息:1,共产主义的理想也就是孔子的最高理想。2,马克思并非如一般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唯物主义无神论者,相反,他其实是一个更深刻的基督徒,他只是像艾克哈特一样地在寻找人内在的上帝而已。
      
       这两个关于共产主义与马克思的说法所透露出的信息难道不具有重大的颠覆性、以至于让我们不能不对所谓“共产主义”与“马克思”加以重新地审视吗?
      
       职是之故,我感到有必要重新梳理一下儒家、马克思主义和基督教的思想基础,看看它们之间是否或在何种意义上存在着联系。
      
       让我们先来看看儒家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吧。
      
       《中庸》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就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说儒家的核心主张就是实现(尽)、遵循(率)、完善(修)那自然(天)所赋予的人性。
      
       那么什么样的人性是获得了实现、遵循和完善了的呢?就是做到了“仁义礼智信”的人。其中,“仁”被孔子提升到一个特殊的位置,它体现了人的最深刻的本质和人性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那么,“仁”是什么呢?《春秋·元命苞》说:“仁者,情志好生爱人,故立字二人为仁”。《礼记·经解》说:“上下相亲谓之仁”。用今天的话来说,“仁”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爱是这种关系的核心。
      
       那么,我们倘若对此稍作进一步的梳理,就会对“人是什么”这一永恒的主题获得一个儒家式的答案:人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人普遍地与“天命”(或曰上帝、或曰自然)、与他人相联系着(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作为“类”的存在)。为“爱”所维系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实现了“仁”的人性是互为表里的,个体生命在完美的人与人的关系中被赋予了人性所具有的最为丰富的意义,这就是所谓“仁”的实现。而“仁”的自我实现又将深刻地影响到其周围的社会交往方式(即达成所谓“修、齐、治、平”之伦理秩序)。另一方面,人的本性的全面的实现又是以“天命”(或曰“上帝”)为前提的。“天命”给予了“仁”以先验的前提,人在社会交往方式中对“仁”的践履又回应了“天命”。
      
       这就是儒教思想的核心,用今天的话来说,儒家思想的核心就是一种“人道主义”。
      
      那么,再让我们来看看马克思主义就“人是什么”的问题给出的解答吧。
      
       马克思说:“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跟世界的关系是一种合乎人的本性的关系,那么,你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地就是人同自然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因此,这种关系···表明属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来说成了自然界,或者,自然界在何种程度上成了属人的本质,因而,根据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出人的整个文明程度。根据这种关系的性质就可以看出,人在何种成都上对自己来说成为‘类’的存在物,对自己来说成为人并把自己理解为人。”(《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
      
       读了马克思这段话,我们还有理由怀疑他对“人”的定义与儒家“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有任何不同吗?
      
      有了对人的理想存在形态的认识,马克思主义拥有了其后来一系列学说的起点,这个起点就是反抗一切外在于人却把人推入一种异化的处境中从而让人丧失了其本质的东西。这个东西可以是劳动、可以是资本、可以是生产关系与交往方式,等等等等。这种异化现象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就是:“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成一种统治我们的,不受我们控制的、与我们愿望背道而驰的并抹杀我们的打算的物质力量”。(《德意志意识形态》)难怪弗洛姆将马克思主义归结为一种“人道主义”了,马克思主义自始至终都在反对那些与人的本质相敌对的东西。
      
       可悲的是,马克思的思想在其后来的信徒的理解与实践中却遭到了肆意的歪曲,也经历了自身的异化,以至于人们难免要把他的思想和斯大林主义所造成的种种不幸画上等号;以至于当人们一提起“共产主义”这个词,即使采取最为客观中立的立场,也不免将之视为一种不切实际的乌托邦而嗤之以鼻。当然,这也并非不可理解,因为既然异化普遍存在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而观念异化是其中一种重要组成部分,则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观念,也难逃异化的命运。
      
       如果,我们有着足够的追求真理的严肃态度,并严肃地将异化了的马克思主义观念与马克思主义本身有所区隔,则我们一定会追问:马克思所倡导的所谓“共产主义”真的如我们所理解的那样是一种与极权主义、计划经济有着必然联系的社会制度吗?
      
       让我们看看马克思自己对“共产主义”作何定义吧。
      
       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也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作为社会的人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彻底的、自觉的、保存了遗忘发展的全部丰富成果的。作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立、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抗争的真正解决。”(《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
      
       如果说,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定义对于中国人来说过于抽象而不免有些晦涩的话,那也并不意味着在中国固有的儒家传统中找不到更加感性的对“共产主义”式的人与人、人与世界的普遍关系的形容,这种形容就表达在《礼记 大同篇》中: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恶其不出于其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简单的说,对于中国人而言,所谓“共产主义”就是这样的一种人的存在状态以及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关系: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建立在人更多地占有物质利益之上,而是建立在人对社会、对他人的存在有所贡献之上。
      
       难怪毛泽东要用“大同”两个字来指代他理想中的“共产主义”;难怪毛泽东止不住地要通过“文化大革命”来摧毁他自己所创立和代表的被认为存在着走向异化与腐败的“危险倾向”政治体制。因为,共产主义从来就不是一种既定的社会制度,它毋宁是一种价值取向、一种存在态度。而毛泽东的失败不在于共产主义的价值取向是错误的,而在于人的普遍异化更强大、更决定性地左右着人类的存在状态,任何试图借用一种群众运动式的力量一劳永逸地打倒它的努力,都将在群众及其运动的自我异化中以悲剧的结局收场。
      
       换句话说,如果“大同”的前提是“大道之行也”的话,这“大道之行”是某一个人靠大手一挥就可以发动并将它变为体制化的现实的吗?如果“共产主义是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的话,“共产主义”是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就可以自然实现的吗?显然不是。异化那么深刻地附着于人的本性中,以至于宣扬“爱”的到头来却散播了恨,求“大同”的到头来却激发起了更极端的自私。所以,东方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失败在于用“人”的骄傲去替代了“天”,从而更沉重地跌进了“异化”的大坑里。毛泽东太低估那根植于人类的存在深处的异化那巨大的威力了。
      
       当人们因为目睹或身受了马克思主义实践的自我异化所带来的种种不幸之后,有的人则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都是无神论造的孽!在他们看来,只要到那用砖头建造的教堂里跪倒在那被叫做“上帝”的偶像的脚下,“上帝”就不会把人类交在“撒旦”的手中任由其折磨、就像祂对约伯所做的那样了。
      
       这是一种多么无知和幼稚的见解!这些人不想一想,纵观历史,以基督的名义进行的屠杀、掠夺、奴役以及所散布的仇恨较之借马克思的名义做的同样的事情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人似乎忘记了,“无神论”正是以发生在基督教身上异化为前提而宣告其存在的合理性的。而马克思对基督教的批判正好基于这样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人为了掩饰其异化,便给他们自己的异化披上了一件神圣的基督教“外套”。
      
       这种自我纹饰在工业文明肇始以来的西方社会难道不是一种普遍的事实吗?那些象钢铁大王卡内基一样的残酷地剥削和压榨着工人的新教徒资本家们不是自认为其所搜刮的财富是他们成为“上帝”的选民的确据吗?如果一种异化了的宗教观念恰好服务于邪恶而残酷的现实的话,为什么不可以废黜这样的观念呢?其实,马克思对异化了的基督教观念所做的,并不比耶稣对异化了的犹太教习俗所做的更多;马克思的“无神论”,并不比耶稣在犹太圣殿里砸毁货摊的行为更加激进。
      
       那么,对宗教的批判态度是否证明马克思不信上帝呢?马克思说:“那些鄙视大众之神的人并不是不信神的,但是那些把大众的意见归属于神的人却是不信神的”。弗洛姆在他的著作中引用了马克思的这句话之后说:“马克思的无神论是理性的神秘主义的最高发展形式,他比起大多数谴责马克思为不信神的包围上帝和宗教的卫道士来更接近于神秘主义大师艾克哈特或禅宗佛教。”(《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弗洛姆著)
      
       要理解弗洛姆的这种观点其实不难,让我们到《圣经》中去读一读耶稣的言论吧:“贫穷的人有福了,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当我们读到这样的言论,当我们感受到耶稣在他的言论中所体现出来的博大的人道关怀之际,我们如何能不相信,这种澎湃于耶稣心中的关怀与那澎湃于马克思心中的关于人的生命态度的共产主义情绪、乃至于澎湃于孔子心中的“大同”理想不是同一种东西呢?
      
       于此,我们似乎找到了马克思主义、儒家和基督教的共同基础,这个基础就是:作为社会的、利他的、和与上帝(或曰作为整体的自然)相关联的人的本性的全面实现是三者共同追求的目标,而这个目标就叫做“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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