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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更审 陈水扁仍然无保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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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2/18 出处:星岛日报 |
台北地方法院经过八小时的更审后,仍然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审判长周占春认为检察官所提出的干扰证人、串供与逃亡的事证不足,所以仍让陈水扁无保释放。不过周占春还附加2个条件,一是陈水扁不得干扰扁案相关人士,二是要准时到庭。
针对要不要继续羁押陈水扁,在高院裁定抗告成立之后,台北地方法院18日下午重新开庭审理。检方特别提出多项调查事证,强调陈水扁有逃亡、勾串和灭证之虞。
特侦组派出检察官越方如、林嚞慧、李海龙、周士榆应战,因法庭座次安排,台北地检署派出主任检察官李嘉明、检察官许钰茹偕同论告,共6名检察官“舌战”陈水扁及其律师团成员郑文龙、郑胜助。
被告陈水扁有没有羁押的必要,检方有备而来,提出多项事证,特侦组检察林嚞慧第一个论述,提出陈水扁的确有逃亡、勾串和灭证之虞。林嚞慧表示,陈水扁将钱汇往海外,目的就是有朝一日和家人可能到国外享用。他进一步指出,扁嫂租用国泰世华银行保险箱存放七点四亿元巨款,在案件陆续爆发之后,陈水扁要求蔡镇宇协助洗钱被拒之后,找上杜丽萍将钱搬移他处。检方也认为,陈水扁和吴淑珍在海外藏匿五亿七千多万,难保以后不会再以洗钱方式湮灭证据。
特侦组检察官李海龙则是表示,扁案爆发之后,陈水扁帮幕僚马永成、林德训和陈镇慧等人聘请律师,美其名是照顾幕僚,实际上却是利用律师监控共同被告。 李海龙指出,陈镇慧在被放当天,主动要求不要通知律师,吴景茂也在案发之后另聘律师,从种种迹象看来,陈水扁确实有利用律师干扰诉讼的状况。
对台北地院的裁定,绿营立委感到欣慰,蓝营立委则是痛批,法官周占春“一意孤行、一错再错,重挫民众对司法的信心”。
国民党立委李庆华表示,“我觉得周占春法官一意孤行、一错再错,亡羊但是不愿意去补牢,重挫了国人对于司法的信心”;国民党立委洪秀柱说,维持原判的话,表示地院的法官真的主见很深,“且他也无视于舆论的批评,也无视于高等法院要求他改变的立场,倒是蛮有成见的。”
国民党立委炮轰连连,民进党立委则是赞成法官的裁定;民进党立委李俊毅说,对法院的裁定非常欣慰,事实上阿扁并没有检察官提起抗告的任何理由存在,“不会有逃亡、也不会挟群众抗拒司法的审判”;民进党立委高志鹏则表示,非常欣慰看到承审法官还是秉持道德勇气,可以说真正做到“法官我心如秤,不受外界影响的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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