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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报道:陈水扁案背后司法斗争
    时间:2008/12/18 出处:中国新闻周刊
      第一篇:起诉陈水扁

      在大陆某门户网站上,陈水扁遭起诉的消息宣布才两个小时,就有逾七百名网民留言。然而在扁案跌宕起伏的剧情里面,执法者并非唯一的主角。这应当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包括台湾整个司法体系,政治力量,民间力量,当然,还有陈水扁。

      尽管离故事落幕时日尚难预料,但我们很确定,台湾和台湾民众都已经继续前进了。而陈水扁这个名字将留在台湾政治的耻辱柱上。

      2008年12月15日,海峡两岸恢复“大三通”。

      较量 陈水扁与司法的战争

      自陈水扁竞选“总统”的那一天起,围绕扁家族及其亲信的涉案,明里暗里的司法和政治斗争一直在持续。起诉,只是新一轮攻防的开始

      陈水扁又重出江湖。

      8月12日下午3时1刻,特侦组的新闻记者会一如预期,宣布了将陈水扁等14人提交法院起诉的消息。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此前一晚,特侦组灯火通明,检察官赶写起诉书至凌晨才陆续返家,而“检察总长”陈聪明在12日上午还亲往特侦组,为侦结前的最后两个问题做定论。

      长达200余页的起诉书痛批陈水扁“犯罪后之态度不佳,贵为‘总统’之尊,非但无法为民表率,甚至贪渎丑闻,流传国际,犯罪所生之损害深重。” 并请法院“审酌其辜负国民付托之程度,依其宣誓誓词,给予最严厉之制裁,并请依贪污治罪条例第17条规定宣告褫夺公权。”很多人还记住了起诉书中的经典语句,那是一个颇具文学色彩的论断,用以形容陈水扁“透过复杂手续洗钱至境外”的手段:“虽难称空前绝后,恐亦冠绝海内外。”

      而起诉书的效应尚未充分展开,就有法院宣布当庭将陈水扁无保释放的消息传出。争议是必不可免的,特侦组旋即提出抗告。陈水扁走出囚室,对这场官司将会产生何种影响,现在恐怕无人能说得清。

      两个最有价值证人

      12月15日上午,被无保释放的陈水扁来到他的办公室。被关押32天后,他仍然坚持自己无罪。他的辩护策略是,将“国务机要费”案和马英九的特别费案相提并论,并把有关海外洗钱嫌案的种种都推到吴淑珍身上,而吴淑珍则以那些款项是政治献金而非受贿款为自己开脱。更进一步,他们把自己的涉案归结为国民党的政治迫害。

      被起诉的14人中,除了陈水扁和吴淑珍外,还有扁子陈致中和他的妻子黄睿靓,加上吴景茂(吴淑珍的哥哥)、陈俊英夫妇,扁家族共有6人被移送法办。

      另有吴淑珍友人蔡美利和胞弟蔡铭哲、蔡铭杰等3人一道被列为被告。据起诉书及台湾媒体报道,扁案进展至此,最有价值的被告为蔡铭哲。蔡铭哲堪称洗钱嫌案的最大操盘手,作为吴淑珍助理,他是前玉山官邸(“总统”官邸)无障碍设施的监工和起造者。官邸内一间能藏放大笔现金的仓库,据说就是他有意设计,以应付扁家源源不绝的“进贡”现金。因性情沉默,话语不多,特侦组侦办过程中颇费周折,但在50天的羁押之后(10月2日——11月21日),蔡铭哲同意将上亿元不法所得汇回国内争取减刑,法院亦许他以300万元交保。

      另一关键被告吴景茂,虽为扁妻舅,但在特侦组的强大攻势下,亦供称吴淑珍教他处理钱财时,要小额提存,再辗转买美金,对检方厘清扁家理财手法甚为有利。

      另外被起诉的5人,有4人是陈水扁的亲信:原陈水扁出纳陈镇慧、陈水扁办公室前主任林德训、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另有一人为涉嫌行贿企业主——力拓营造董事长郭铨庆。

      此前吴淑珍在接受侦讯时,称郭铨庆送予的1亿元新台币(1元人民币约合4余元新台币)是政治献金,特侦组对这一说法并未认可。起诉书指称,在南港展览馆案中,前“内政部部长”余政宪将圈定的评审委员资料经由蔡铭哲转交给郭铨庆,使郭铨庆顺利得标。郭铨庆和余政宪等人的供词可相互印证,因郭铨庆给予吴淑珍的款项和工程得标具有对价关系,所以被认定为行贿。余政宪因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得到任何好处,且配合检方,因此成为污点证人,此轮未被起诉。郭铨庆则被检方依“证人保护法”,请求法院减轻或免除其刑。

      至于蔡铭杰、马永成等人,也因态度良好、配合调查而被检方声请从轻或减轻处罚。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特侦组的办案策略,包括以免除起诉为交易,将涉扁案者转变为污点证人,或以司法压力与从轻量刑之诱饵,迫使涉案者交代犯行。

      “收押陈水扁以后,其他涉案人的心防就能够解除,特侦组事实上是采取个个击破的方式。”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吕学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特侦组非常用心地找出了他们犯罪的事实资料,这有利于将来法官的审判和定罪量刑。

      用权力压制传言

      回顾扁家被爆涉案的历程,至少可追溯到2000年的“总统大选”。当是时也,宋楚瑜从国民党内出走,另组亲民党,台湾烽烟四起,形成陈水扁、连战和宋楚瑜三足鼎立之势。现在风头无两的邱毅,彼时尚无“揭弊祖师爷”名号,只是宋楚瑜竞选总部的一个发言人。因宋楚瑜所谓的“知遇之恩”,让邱毅感恩戴德,遂不遗余力攻击政敌。2000年2月,他根据自己掌握的情资举行记者会,指控陈水扁在此前台北市长4年任内,名下财产不合理增加,吴淑珍与股市庄家联手炒作股票。

      2000年陈水扁的当选,对几乎所有台湾人都是一个意外,但大家对以他为代表的民进党的“清廉”尚存期待。扁妻炒股的说辞只是选举混战中的一段小插曲而已,并未能凝聚主流民意。陈水扁的策略是,将邱毅提告。案件一波三折,当检方2003年依违反“正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及诽谤等罪嫌将邱毅起诉后,台北地院2006年间判邱毅4个月徒刑,台湾高院次年5月又改判无罪,后虽又经“最高法院”发回重审,但台湾高院今年6月间仍判决邱毅无罪。

      台湾特有的蓝、绿对峙格局,让陈水扁的“总统”做得并不舒坦。但4年任满后,他仍追求连任。这一次,他此前面对的两个对手已经结盟,但他和吕秀莲与连战、宋楚瑜的竞选,再次出人意表地获胜。不过,这一次,有关扁家族贪腐的传闻终于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在这个过程中,与宋楚瑜决裂后另立山门的邱毅,已经迅速崛起为台湾头号爆料天王。挺扁和反扁势力在陈水扁是否贪腐问题上形成僵持局面——2008年陈水扁洗钱嫌案爆出后,民进党主席蔡英文说“没想到那些传闻都是真的”,就堪称对当年流言流布情形的一句带有讽刺意味的画龙点睛的总结。

      作为“立法委员”的邱毅,自称“蓝军第一战将”,他的舞台最初主要是TVBS——一家公认偏蓝的电视台。台湾繁荣昌盛的政论节目,其始作俑者是一个叫李涛的电视人,他开办的“2100全民开讲”在台湾具有相当的影响力。邱毅、李涛以及胡忠信、张友骅等人,开始围绕扁家族弊案开打。SOGO礼券案、台开案等将扁嫂、扁婿都牵涉其中。

      在2005年的时候,TVBS险被撤照关台,后在舆论压力下陈水扁表示“任内不关电视台”。次年,泛绿阵营内公开倒戈,旗帜性人物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发起轰轰烈烈的倒扁运动,但在高潮后戛然而止,没有即刻危及陈水扁的职位。“红衫军让他惊恐,但过关了,据说他拿钱出来给一些团体出面挺他。以权力吸纳金钱,再以金钱保证他的权力,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循环。”台湾政论名嘴、资深媒体人黄创夏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而邱毅在持续爆料后,惹上多起官司,并在2007年春天因2004年一次驾车冲撞法院的举动被判入狱。在第二任“总统”任期内,陈水扁面对汹汹倒扁浪潮,仍然保持了他一贯的冷静。“陈水扁完全相信这一套:冲突、妥协、进步,也就是狭道相逢勇者胜。”黄创夏说,“面对TVBS,没有关系,有一群深绿民众会自动向TVBS丢鸡蛋;面对邱毅,有司法机构把你关起来。国民党有没有声援?没有。因为每个人都有人性的弱点,泛蓝阵营里,王金平、马英九、宋楚瑜等人之间也存在矛盾。”

      陈水扁一方面在对抗,另一方面在促使矛盾爆发。黄创夏以倒扁运动为例说,施明德冲上去之后,不可能一直依靠群众,政治力量该接手却没有人接手,所以后继无力,不知如何收场。李登辉、王金平想介入,但他们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不足,该介入的马英九又不介入。所以在那一段落,陈水扁赢了。

      第二篇:陈水扁最后的困兽之斗

      背负官司下台

      真正令陈水扁本人深陷的是“国务机要费”案。

      在陈水扁卸任之前,大家的目光还只是聚焦在他的“国务机要费”案上,邱毅在出狱后仍持续将火力对准他,该案对陈水扁所造成的杀伤力,终其“总统”任内未能平复。

      “国务机要费”案始于2006年6月,“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向邱毅爆料,她的300万新台币住宿发票被吴淑珍拿去核销“国务机要费”。接下来获得的证据显示,专属于“总统”的“国务机要费”被吴淑珍以各种发票领取的数额非常巨大。该案在台湾迅速发酵,并被国际间舆论形容为压倒陈水扁的“最后一根稻草”。2006年11月3日,台北“地检署”侦结该案,吴淑珍、马永成、陈镇慧、林德训被以贪污罪条例起诉。陈水扁本人则因“刑事豁免权”免于侦查。

      陈水扁本人随后发表声明,宣称自己没有贪污必要。而民进党党团和吴淑珍的律师则开始发动力量,试图将“总统刑事豁免权”范围扩及“第一夫人”及“总统府”其他官员,但没有成功。身有残障的吴淑珍在当年底的首次庭审时,晕倒在地,此后一直以身体原因拒绝出庭。

      已连续两届出任“总统”的陈水扁,将在2008年失去他的权力。民进党在低潮时的政治生态,几乎注定了任何一个人出来参选,胜过国民党人气天王、有“不粘锅”清廉美誉的马英九的机会都将微乎其微。也就是,失势的将不仅是陈水扁,而是整个民进党集团。

      在这个角度上,“国务机要费”案爆发后,民进党开始检举马英九涉嫌违法使用“首长特别费”就具有了双重意义,一方面可将“国务机要费”与“首长特别费”相提并论,为陈水扁脱罪;如其不能,则利用“首长特别费”使马英九系狱,为绿营2008年“大选”增加胜算。

      而陈水扁和他的政治盟友的这个算盘再度落空。国民党为保证马英九顺利竞选“总统”,不惜修改了党内的“排黑条款”。而法院的判决更令蓝军松了一口气。2007年8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马英九无罪,虽经检方抗诉,但当年底二审仍判马英九无罪。在2008年3月22日赢得“总统大选”之后,台 “最高法院”三审定谳,马英九全身而退。

      将“国务机要费”案与“首长特别费”案相提并论的说法,在台湾也存在广泛的争议。检方事实上对此并未采纳,这决定了今年5月20日卸任之后,黯然离职的陈水扁即刻被重启调查。

      洗钱案东窗事发

      邱毅和施明德所代表的揭弊和倒扁运动是表面的波涛汹涌,不为公众所知的海平面下亦掀来一股具威胁力的潜流:国际反洗钱组织艾格蒙联盟曾向台“调查局”通报扁家族涉嫌洗钱的情资,只是被“调查局长”叶盛茂隐匿并呈送给陈水扁。在陈水扁卸任之前,他要直面的棘手案子,不止是已经爆出的“国务机要费” 案,还有引而未发的洗钱嫌案。

      据12月5日台北地方法院就“调查局长”叶盛茂案的一审判决书,2006年底,艾格蒙通报调查局关于陈水扁妻舅吴景茂在泽西岛有约1600万美元的资产,叶盛茂即亲将资料告知陈水扁。证据显示,黄睿靓(陈水扁儿媳)于这一年的12月21日在瑞士美林银行开户,次年1月24日,吴景茂陆续将他与太太、妻舅户头中的钱转到黄睿靓账户,总计超过2000万美元,随后吴景茂即销户。

      而陈致中再协助黄睿靓,由美林银行以宝昌公司名义为黄睿靓在开曼公司设立纸上公司,以免身分曝光,将2100百万美元转到宝昌。后因陈致中将其中1000万美元汇到苏黎士一家银行的账户,被开曼群岛金融情报中心发现疑似洗钱行为。

      当开曼群岛的相关信息转给台“调查局”后,今年1月31日或2月1日,叶盛茂将资料交给了陈水扁,陈即于2月3日约见民进党大佬吴澧培,随后分四笔将钱汇给吴指定账户。判决书还指称,叶盛茂不仅欺上瞒下隐匿公文,将艾格蒙联盟洗钱的犯罪信息提供给涉案的陈水扁,使扁家有洗钱犯行,同时又泄露侦查行动给涉案当事人柯建铭(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

      黄创夏认为,在陈水扁离任前的阶段,政府运作机制是混乱的,“没人敢动陈水扁,有叶盛茂这样的一个人主动为他提供服务,其实依循的还是长期以来效忠领袖的文化,他手下的这些文官完全效忠。”

      在马英九赢得今年3月份的“大选”后,很难清楚知道陈水扁内心真实的想法。他身上背负的两个案子,在政党轮替后将向何方演进?有关陈水扁将在卸任前“落跑”的消息经由国民党“立委”的口,开始在台湾流传。另一种传言则声称陈水扁可能制造台海冲突,然后宣布戒严,并以此为口实拒绝交权。坊间更有马英九恐将遇刺的担心。《新新闻周刊》在封面报道中,将此称为“520恐慌症”。

      陈水扁公开对传言做了否认。在5月20日卸任后一段时间,他表现相当低调。而涉嫌海外洗钱案的司法调查,终在瑞士司法机关6月份向台湾提供扁家海外密账后启动,但检方大规模的行动是在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立委”洪秀柱8月14日向媒体爆料之后。洪秀柱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她爆料的目的是借助舆论的压力,促使特侦组加速办案,以使案情向更有利的方向发展。

      陈水扁则在洪秀柱爆料当日下午,通过办公室发表声明承认,他在多次选举中确有竞选经费申报不实的情况,而其妻吴淑珍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余款汇往了海外。此后,虽然陈水扁一直否认存在洗钱行为,但在与检方斗法的过程中,案件持续有新进展发生,他本人及亲属、亲信相继多人被限制出境和关押。

      攻防的焦点开始集中在扁家海外账户的钱是黑是白上,吴淑珍咬定那些款项皆为政治献金。台湾的“政治献金法”于2004年3月颁行,此前的政治献金行为存在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灰色地带。而检方在狠挖涉嫌“国务机要费”贪腐款项与海外账户关系的同时,也进一步深入企业界,搜寻权钱交易痕迹。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以及尚在侦办的二次金改等案,显示的证据目前已对扁家相当不利。

      最后的困兽之斗

      在案情一步步紧逼的情势下,陈水扁放弃了之前的低调姿态,开始频繁接受深绿电台采访、南下演讲,开始了被部分观察人士认为的煽动民粹之旅。

      “陈水扁的个性非常鲜明。他和马英九都毕业于台大法律系。两个高材生,一个被法律玩死,一个把法律玩死。这是台湾的一个笑话。”黄创夏说,陈水扁是一个从小想翻身上来的人,他的个性就是,不在乎法理的正当性,而是钻法理的漏洞。“他的一个逻辑是冲突、妥协、进步。我跟你冲突到底,不行我就退,如果行我就赚到了。他的政治性格如此,他的司法性格也是如此。”

      早在1986年民进党组党前夕,陈水扁曾有过一次牢狱之灾。黄创夏以此为例说,在当年的国民党威权体制里,陈水扁利用台湾社会一些历史性的矛盾,把痛恨国民党的力量集结起来,连续发动数日“陈水扁坐监惜别会”,成功地把蓬莱岛诽谤案转变成政治迫害案。“如果他被判刑超过一年,将被取消律师资格。但他喊得很高,绝对不妥协,宁愿被取消律师资格也绝对不上诉,拉动万人空巷。他把冲突拉高之后,连蒋经国都妥协了。国民党的代表去跟吴淑珍谈,后来吴淑珍去上诉了,陈水扁又被改判成八个月。”

      蓬莱岛案的司法战争,毋宁说是陈水扁的一次政治战争。他保全了律师资格,成为了“民主斗士”,也因坐牢而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政治资本。而在20年后,试图把当年的经验复制到洗钱等嫌案上,却显得颇为困难。

      陈云林访台,被一些台湾媒体称为:台湾“20年来最大暴力事件”。虽无直接证据表明陈水扁幕后操控,但他还是被黄创夏视为当下台湾新的“暴力总路线”的象征。被收押禁见之后,指控法庭打人、绝食、给吴淑珍情诗、撰写“独立建国”书⋯⋯凡此种种,彰显出陈水扁妄图依托悲情意识寻求声援的诉求。

      因洗钱嫌案退出民进党的陈水扁,和民进党的关系殊为微妙。虽有众多子弟兵公开力挺,但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仍有分寸地与他保持适当距离。这段时间民进党内爆发的“街头路线”与“议会路线”之争,蔡英文明显主张后者,而陈水扁和他的子弟兵们,则不以为然。12月15日,当“立法院”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等六人拜会陈水扁时,陈水扁再次呼吁民进党不能只以议会路线做主轴,应与群众路线相辅相成。台湾《联合报》称,“扁有意对党路线下指导棋。”

      “成也陈水扁,败也陈水扁”这句话,后半句或有争议,前半句则是民进党的共识。2000年击败连、宋,成功实现政党轮替并连续坐庄两次之后,黄创夏分析,陈水扁一直想效仿李登辉,养些政治人物成为他的铁卫队,以便卸任之后没人敢动他,“他相信,铁腕的国民党能够复出,他也可以重新复出,2012 年他还可以再竞选‘总统’”。

      但命运给陈水扁的机会似乎不多。扁家弊案的庭审必将是一个旷日持久的工程,而第二波的侦办或将有更多不利于他的指控出现。可以预期的是,在起诉和三审定谳之间,精力、智力和耐力均迥异于常人的陈水扁必将寻求翻身突围之路,在这个意义上,台湾的“世纪审判”大戏才只是开了个头。

      第三篇:检察官也会考虑自己前途

      “预定在年底起诉,是检方最大的问题”

      特侦组的检察官,他们很有能力,也有相当的坚持。可是他们还是会考虑在这个系统他们能够发挥什么,会考虑到自己的前途。检方没有对陈水扁一家具体求刑,就是检察官跟上级之间的妥协

      走进李子春台湾花莲的家,迎面而来是一个释迦牟尼的头像,大门后面贴着一张圣严法师的照片;靠墙的一排书柜,全部都是佛书,这位顶着大光头、潜心信佛的检察官,如果披上袈裟,一定被人认为是僧人。

      58岁的李子春,甫从检察官退休,目前执业律师,早年曾积极参与台湾司法改革,与司法改革先驱前新党立委谢启大、高新武等人南北串连,燃起司法改革的熊熊烈火。他曾在检察官任内,传当时仍在位的陈水扁出庭应讯,轰动一时。

      李子春将办案当作修行,盘腿禅坐阅卷。他的个性耿直刚烈、疾恶如仇。过去“法务部长”巡视花莲地检署,只要李子春在场一定放炮,定会让座谈会上的“部长”如坐针毡。

      因为陈水扁一家涉及的案子相当复杂,《中国新闻周刊》特别访问李子春,就法律层面进行深入剖析。

      “政治力常转型成别的力量”

      中国新闻周刊:陈水扁和她妻子、儿子、媳妇已经被起诉,你有何看法?

      李子春:我们过去所讲的东西,现在得到活生生的证明,而且是由“最高领导人”来证明。学法的人都很清楚,一个国家为什么需要法律,为什么需要权力的节制,因为在一般凡俗人之间,权力越大带来的腐败越大。

      中国新闻周刊:从整本厚达数百页的起诉书来看,你觉得起诉的证据够坚实吗?

      李子春:还不完全清楚,由于这些证据尚未审视过。起诉书因为是检察官写的,他会让案情看起来很强烈。以目前的状态,除非看到卷、看到所有的证据,否则现在还不敢讲。

      中国新闻周刊:检方没有对陈水扁一家具体求刑,受到外界质疑,你有何看法?

      李子春:我认为这是检察官内部跟上级之间的妥协,因为别人都是请求从重量刑,对陈水扁则说要求“处以最严厉之裁判”。就起诉书所犯的法条,最重的刑度是无期徒刑,可是为什么不写?依我的经验,检察官很可能要写,但是他的长官不愿意写,双方各有一些坚持,可是双方又不敢过分地坚持,就出现这样的结果。

      中国新闻周刊:检察官具体求刑只是建议性质,到时候审判是由法官决定刑度,法官可以不理会检察官的建议不是吗?

      李子春:对,法官可以不理会,但法官可以完全不理会吗?当检察官的要求在法庭出现的时候,必须把这个要求作为他判断的依据之一。如果检察官不具体求刑,而由法官自己决定,根据经验就判下去了,这样司法是不可能进步的。法官、检察官不是天生就是完美的检察官或完美的法官,他们必须在经验当中不断学习,如果他们今天学到法官可以轻易量刑,检察官也不管,也不代表人民提出量刑的意见,法官就会不由自主侵蚀对于犯罪事实认定上的自由度。

      中国新闻周刊:陈水扁被起诉后,检方要求法院继续羁押,但院方合议庭却认为陈水扁无逃亡之虞而当庭释放,这是否是检方的挫败?

      李子春:把焦点放在押人这个角度上,我认为不是有很大的意义,检方要做的事情不是把这个人押起来,而是确保这个人在审判中出现。除非这个人在起诉后还有串证的问题,或者他有非常强烈的被认为会逃亡的可能。法官认为他没有逃亡之虞,但我不知道他依据的理由是什么。

      中国新闻周刊:检方侦办陈水扁一家洗钱案前后近四个月,整个过程不断有案情泄露出来,这难道不是有心人士刻意的操作?

      李子春:会泄露案情的,包括陈水扁办公室、扁的律师、被告的律师、检方等。“侦查秘密”的范畴在法律中并未被清楚地界定。

      当年我传陈水扁的时候,他们说这就是侦查秘密,后来陈水扁放话说,北部有哪一个流氓要被抓、南部有谁要被抓,他们又说这不是秘密。

      我们通常的界定是,程序上的事项基本上不包含在侦查秘密里面,包括传讯谁等,除非这个程序会影响到侦查核心领域。可是民众想知道的部分是属于犯罪事实这一块。我们内部的见解是,适当让民众知道,可以减缓社会的混乱。

      陈水扁这个案子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起诉?你怎么预定在年底就要起诉?这是我很不舒服的一点,这是检方最大的问题所在。他们并没有全部起诉,而是认为某一部分一定可以先处理,随时可以起诉,其实是跟社会压力有关系。

      检方希望继续押着陈水扁,是因为陈水扁可能会湮灭证据、串证。可是之前是根据起诉的这几个案子押人的,现在要用没有彻查的几个案子来继续押人,在法律上当然不同意。

      中国新闻周刊:这个案子中有无政治力介入?

      李子春:基本上,任何干预的力量,包括民众的力量、个人好恶选择的力量等都是一种干预。政治力的干预,一般人感觉就是政治人物、有权力人物的干预,我认为经过这几年的冲突,政治力常转型成别的力量。

      就像这个案子,“检察总长”陈聪明始终拒绝增加特侦组人力,你认为这不是政治的力量吗?陈水扁羁押30天,8个人办,如果以10倍的人力投入,一定被办出来更多。

      而且政治力不一定都是从执政者这边出现。在野者并非没有政治力的人,在野者将来可能成为执政者,所以他也是有政治力的人,他的政治力也会被包装。

      “国务机要费案,他很难跑得掉”

      中国新闻周刊:你认为这个案子陈水扁被判有罪的可能性多大?

      李子春:(笑)国务机要费部分,他很难跑得掉。那是他职务上必须要做的东西,他不能说不知道。

      可是像龙潭购地案,是他来“乔”(协调),吴淑珍收钱。在推理上很容易,但证据上容易有弱点。不但要证明陈水扁主观犯意,还要证明吴淑珍跟陈水扁共同贪污,才会把他们卡死。

      另外洗钱案的部分,不难,只要证明洗钱的路线是那笔钱(国务机要费和龙潭购地案)就构成了,也就是说洗钱案是国务机要费和龙潭案的下游犯罪,上游成了,下游就会成立。至于南港展览馆弊案,检察官没有把陈水扁列被告,困难度也就在于很难证明吴淑珍有没有跟陈水扁一起商量贪污南港展馆。

      中国新闻周刊:陈水扁家现在的策略是说不知情,并把所有责任推给吴淑珍,而吴淑珍又说这些贿款是政治献金,这种说法有说服力吗?

      李子春:到最后法官会综合这些证据形成判断,我们称之为“自由心证”。其实它是一点都不自由的心证,理论上它应受限于逻辑的推演,包括多数人的经验判断。因此根据现在的证据,逻辑的推演,这样的说法是不会被采纳的。

      中国新闻周刊:吴淑珍不是公务员,有何贪污的问题?

      李子春:所以她一定要变成公务员的共犯,才能适用。在南港展馆案,检察官显然把她作为前“内政部长”余政宪贪污的共犯。

      中国新闻周刊:成立可能性多大?

      李子春:(叹一口气)我不知道。

      我认识的特侦组的检察官,他们很有能力,也有相当的坚持,可是他们还是会考虑在这个系统他们能够发挥什么,会考虑到自己的前途。

      同样一个犯罪行为判决结果也会不一样,例如偷机车,一个判五年,一个判一年,可能各有道理。

      第四篇:风暴中心“特侦组”

      特侦组掀起的扁案风暴,寄托了大部分台湾人对检察独立的渴望。但在这个并非“真空”的社会里,他们自己也经受着风暴的考验

      从2007年4月2日成立至今,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几乎掀起了台湾政界、舆论界的风暴。它的“第一”中,最引人注目的,当数陈水扁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领导人以贪污罪成为阶下囚。

      陈水扁“作法自毙”

      “为什么会有特侦组的出现?我称之为‘作法自毙’。陈水扁一上台就在‘法务部’成立了‘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其目的是查缉前执政者国民党官吏的黑金犯罪的。结果几乎没有抓到什么国民党的贪腐案件。并不是国民党没黑金,而是一查就查到李登辉和他的犯罪集团。陈水扁当时誓言,不惜‘动摇国本’也要查下去,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所以,‘查缉黑金行动小组’结束前侦办的最轰动的案子反而是陈水扁自己和他太太的‘国务机要费案’。”曾在台湾担任法官和前新党主席的谢启大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特侦组的前身是2000年成立的“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以查缉黑金等特权犯罪。它并非立法设置的特别机构,而是以任务组的形式设在“高等法院”检察署中,由调派的几名检察官负责,在各地方法院检察署中也同时指定检察官。

      2007年,针对查缉黑金行动中心运作中发现的困难,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制度和设置,特侦组在修改《法院组织法》、增加了一条条文之后特别设置成立。它的侦办对象文官须是“部会首长”以上、武官是“上将”以上;案件是重大贪渎的经济犯罪或选举舞弊案和“检查总长”指定的案件。

      与法院对应,台湾的每一个县设一个“地检署”,数个县设一个“高检署”,整个台湾地区的检察署名为“最高检察署”,“最高检察署”设“检察总长”,特侦组即由“检察总长”任命,检察官直接对“检察总长”负责,不需再经过地方法院或者高等法院。

      “特侦组的‘立法’还是在陈水扁任内通过的。陈水扁永远也没有想到这些查缉高官犯罪的力量有一天会用到他自己头上来。”当过11年法官的谢启大说,“特侦组把人力集中起来,又个个是高手,他们不被日常琐碎的案子绑住,专心办这些案子,办完了直接起诉,自己上庭辩论。这种形式真的只适合办大案子。”

      然而,自成立以来,有媒体抱怨说,特侦组似乎没有办过什么大案,都集中在特别费案上,好像变成了“特别费侦查组”。除了2007年2月起诉马英九特别费案之外,2007年9月侦结绿营“四大天王”特别费案,吕秀莲、游锡遭起诉,谢长廷和苏贞昌则不获起诉。2008年5月,对于所涉及的“国务机要费”案,特侦组在陈水扁卸任后立即将他列为被告。

      成立之初,特侦组共有包括主任在内的10名检察官,其口碑得到了业界的肯定。台湾“检察官协会”理事长姜贵昌曾表示,“特侦组”人选名单都很正面,“检察官改革协会”召集人陈铭则认为“特侦组人选让我们看到检察体系的希望”。他们当中最大的58岁,最小的40岁,个个都有经办大案的经验。

      然而,几个月之后,承办马英九“特别费案”的检察官侯宽仁就在提取证人吴丽洳证词时因笔录造假而不得不请辞。另一位检察官因需“完成硕士论文”也要求归岗。在“法务部长”王清峰意欲调动其他检察官加入却无人回应的情况下,特侦组只剩下8人。

      办大案赢取信任

      在侦办大案和高官要案时,特侦组的独立层次在台湾无人能出其右。其用意在于强化检察制度的独立性,让检察官在侦办案件时能够不受任何不当外力的干预。特侦组挂牌成立时,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更是寄予厚望,希望特侦组能在一年内办10件大案,以赢取民众信任。

      而事实上,自特侦组成立以来,来自四面八方的抱怨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就他们的“代表作”特别费案而言,从来都是互相攻击的蓝绿政治人物却一致痛批特侦组。

      蓝营认为他们在查扁案的过程中有偏袒之嫌,迟迟不抓捕涉案人员,而陈水扁却公开批评他们办案像土匪;绿营指检察官吴文忠是“毁谢(长廷)集团成员”,蓝营质疑检察官侯宽仁、沈明伦是“执政党打手”。又有媒体发出警告:“特侦组,可不要变成侦查在野党候选人而设的特别鹰犬小组啊!”

      11月18日,一女子张玮津出示一张陈水扁与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对坐聊天的照片,随即引发猜测。吴文忠出面澄清,表示他们之前并不知道当天陈水扁会出现,也并未回避,出于礼貌与陈水扁点头、合照,没想到这张照片被拿出来做文章。

      面对强烈的质疑,特侦组8位检察官曾公开集体亮相,宣称不要给他们压力,他们在年底前必会办出一个结果,否则全体下台。

      12月4日,陈水扁律师郑文龙转述说,陈水扁认为特侦组“颠倒办案”,把“政绩当弊案”,并警告说,他预见特侦组将被废掉。对于这种说法,台湾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所长蔡玮不以为然:“这不是陈水扁想废就能废掉的。特侦组经过了立法程序的保障,即使要废,也同样得通过立法。”

      蔡玮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特侦组的检察官理论上应该做到完全独立,但“社会不是真空的。特侦组成员本身也有偏蓝、偏绿之分。最好按照整个社会的比例,偏蓝的占到三分之二,偏绿的占三分之一。”而对扁案的结果,蔡玮则没那么有信心:“社会总是有个主流民意的。我宁可相信陈水扁最后会被法办。但会不会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也很难说。”

      在遭到起诉后不到一天,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水扁侦查中均到庭,且身为卸任“元首”,应无逃亡之虞。13日凌晨,陈水扁无保获释。从要求“依最严厉之刑量刑”到闪电般保释,许多民众瞠目结舌。“有说法是,法官是绿营的。”蔡玮说。

      但谢启大说:“我相信法官有自己的理由。当然,陈水扁的二次金改案还在侦办之中,仍存在串供的可能性。但我相信,一旦陈水扁有明显的串供行为,或有逃亡可能,法院还是会收押陈水扁。”

      第五篇:走向被告的道路

      1950年10月12日,生于台湾台南县官田乡,开始取名“水遍”,登记时户政人员一个疏忽写掉了“走之”,名字定成“水扁”。陈水扁青少年求学时候常考第一,得到过水泥公司、农会、佛教、狮子会、国民党等各种奖学金奖励资助。

      1969年,陈水扁台南一中毕业后考入台湾大学工商管理系,但在思考人生志向后决定休学,一年后重考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

      1973年还在念大三的陈水扁就拿到律师资格,还是律师考试的状元,23岁的他是当时全台湾最年轻的律师。一年之后以台湾大学法律系第一名毕业。

      1975年,陈水扁与吴淑珍结婚。翌年(1976年)在岳父吴昆池的资助下成立华夏海事商务法律事务所。全盛时期的陈水扁身兼百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同年8月,长女陈幸妤出生。

      1979年底,“美丽岛事件”中29岁的陈水扁参与辩护。

      1981年,陈水扁以最高票当选台北市议员。

      1993年7月,获美国《新闻周刊》(Newsweek)评选为台湾“立法院”风云人物。

      1994年12月25日,陈水扁当选台北市长。

      1998年台北市长选举落败之后,陈水扁高调宣扬“台独”,为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所赏识。李登辉公开推荐《从摩西到约书亚》一文给陈水扁,引发舆论对“谁是李登辉的约书亚”的广泛猜测。

      1999年陈水扁出版《台湾之子》自传书,同年7月,陈水扁在民进党党内初选胜过许信良,获民进党提名为“总统”候选人。

      2000年5月20日,陈水扁以39.3%的得票率当选第十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奉行更为激进的“台独路线”。此后,台湾社会走上“蓝绿”对立的迷途。

      2004年3月19日,正在进行选举活动的陈水扁、吕秀莲离奇遭“枪击”受伤。二人在第二天的选举中逆转战胜对手连战、宋楚瑜。

      2005年至今,有关陈水扁家族贪腐的指控就从来没有停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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