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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警署内强奸报案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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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1/27 出处:星岛日报 |
旺角警署近日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强奸案,一名探员借口查案致电约一名报失财物少女再到警署录口供,在半哄半推下将她带进认人室详谈,次日少女由其男友陪同重返警署,报称被强奸,涉案探员闻风先遁,交下佩枪潜逃,藏身同袍家中,26日接受劝喻后投案被捕,由西九重案组控以强奸罪名。
《星岛日报》消息,查案探员被指利用市民对警察信任,致电约报失财物少女再到警署录口供,涉嫌将其强奸,案件震惊警队,多名高级警官到警署了解案情,该探员直认不讳,26日晚,涉案探员被落案控以一项强奸罪名,2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接办此案的西九龙总警区重案组人员,正翻查疑犯多年来所处理案件,有否涉及同类案情再合并侦查。
涉案探员梁X仲(29岁),已离婚,加入警队十多年,原驻守深水埗警署,三年前被借调至侦缉部工作,并在侦缉训练学校修读侦缉课程,至一年前调派旺角警署,隶属值日队,主要处理报案室案件。
消息称,报称被强奸的19岁少女较早前因财物失窃报案,由旺角警署值日队调查,后被通知先行回家等候调查结果。该少女24日接获姓梁探员来电,要求再到旺角警署提供资料。据悉,双方先在警署附近酒吧见面,稍后,探员表示要深入了解案情,半哄半推下将少女带进警署认人室详谈。
少女其后返家,男友责她因何夜归,她哭诉在警署被强暴,其男友25日陪同她到新界一间警署报案,警方高度重视,安排女警替她录取口供,并在事发认人室套取指模及搜证。同一时间,涉案梁姓探员也返回警署,惊悉东窗事发,即到枪房交下佩枪,然后离开警署,未向上级请假。
警方根据女事主所指,追寻涉案探员,发现他刚刚潜逃,因案情严重,加上涉及警署人员,将案交由西九龙重案组第四队接手侦查,女事主送院检验,并通令各警员寻找探员下落。该探员26日前往土瓜湾美善同道一名休班同袍家中求助,同袍劝他投案,涉案探员傍晚终接受劝喻自首,由同袍通知上级。警方当晚将涉案探员落案控以一项强奸罪名。认识他的同袍称,该探员不烟不酒,性格沉默内向,对他涉案多表愕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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