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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案四警取保候审 死者同学杨森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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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1/19 出处:新浪 |
最新消息,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死者林松岭的同学杨森被逮捕,他2006年曾殴打3名民警!
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洪喜介绍,今年10月11日晚,杨森(男,22岁,无业)在糖果酒吧内缓台将李鑫宇(哈尔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王金刚(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先后打伤,致李鑫宇左眼眶内壁两处骨折,王金刚右肋第8、9、10、11肋骨骨折,而且杨森的行为导致了事态的扩大。10月31日,经省公安厅法鉴中心鉴定,两名民警均为轻伤。11月6日,专案组对两名民警的伤情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再次进行损伤鉴定,结论与省公安厅法鉴中心的鉴定结论完全一致。
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于11月14日对杨森批准逮捕并依法执行,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卢洪喜说,杨森曾于2006年7月2日因殴打3名民警犯妨害公务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7月2日23时许,被告人杨森酒后驾车经过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街109路公共汽车终点站时,与李某驾驶的出租车相剐后,二人发生口角,动力交警队交警刘守壮前来处理该交通事故,杨森不配合交警工作,用拳头将刘守壮打伤,民生路派出所民警刘磊及文化街派出所民警玉良在赶到现场处理该案件时,被告人杨森仍不配合民警工作,将民警打伤。经验伤,刘守壮系头外伤、头面部软组织挫伤、右眼钝挫伤,刘磊系右肘部软组织挫破伤,玉良系左下肢外伤、左下腹软组织挫伤,被告人杨森被当场捕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森以暴力妨害民警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今日召开“10.11”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办理的有关情况等。据介绍,此案另外四名涉案民警被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通报称,根据现场监控录像、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目击证人证言,没有证据证明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王金刚、哈尔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李鑫宇、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栾奡、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公安局民警李锋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专案组经与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沟通同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四人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10月11日晚,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哈尔滨市6名警察涉嫌将哈尔滨体育学院2004级篮球专业学生林松岭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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