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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剑法:对阎崇年先生的起诉书
    时间:2008/10/27 出处:凯迪网络
    被告人:阎崇年,民族:汉,1934年4月生, 山东省蓬莱市人。 北京社会科学院满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北京满学会会长 ,历史学者。研究满洲史、清代史,兼及北京史。

    阎崇年先生自2005年以来,利用自己的名人和学者身份,通过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和报纸、书刊等平台,宣扬错误的言论和观点,而且在众多民众和学者提出异议和指责的情况下,仍然不加悔改,一意孤行的篡改历史文献,伤害民众的感情。我经调查取证,认为阎先生的某些言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现将其罪行和证据陈列如下,并提起诉讼:

    1. 美化和掩盖种族屠杀,挑战人类良知,肆意践踏人类基本价值观,宣扬法西斯主义屠杀无罪论。

    证据:

    (1)阎崇年:清兵入关掳掠,很难说悲,也很难说喜

      晶报:您说过明亡清兴这60年是个天崩地解、山谷陵替、格局剧变、悲欢离合的年代。袁崇焕冤死、李自成入京、吴三桂降清、多尔衮入关,一幕幕惨烈的场景令人目不暇接。如果把这60年比作一场大戏,您认为它在历史上是悲剧还是喜剧?

      阎崇年:我刚录完的一讲《明亡清兴六十年》里谈到皇太极5次带兵杀入关内。其中有一次就掳掠“人牲97万头”,把中原百姓与牲口放在一起计算。这对于当时新兴的清政权来说当然是喜剧:扩大了影响,为入关增加了经济基础;对中原百姓来说肯定是悲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历史是在多维中发展的,很难说悲,也很难说喜。

    (2)阎崇年:第三,文化融合发展。满洲是牧猎文化;蒙古族是草原文化;汉族中原的农耕文化。蒙古的草原文化和满洲的牧猎文化融合了,但是和汉族的农耕问题有冲突。扬州十日都是这些文化中的表现。康熙朝注意了这个问题,学习儒家的学说,尊重汉族的文化传统,举个例子,康熙南巡到了山东的曲阜,对曲阜孔子的塑像和牌位行三跪九叩大礼。康熙皇帝所有汉人要给他行三跪九叩大礼,康熙皇帝对一个汉人行三跪九叩之礼,还说孔子“开千代之文明,树百王之一范。”(出处:2008年6月22日,长江美联大讲坛第十二讲--阎崇年“康熙帝的志与学”活动联接: 联接:)

      语录:扬州十日都是文化冲突的表现。

    (3)阎崇年:清军入关更多的是促进了民族融合,其中造成的某些局部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

    触犯律法:反人类罪。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在种族、国家、社会背景和历史经历的差别之外,存在着一个基本的行为准则和道德价值观念--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个人自由、平等的肯定。这也就是人类区别于动物,能够继续发展下去的动力,也是跨越国界和种族被普遍认可的理念,称为普世价值观。对世界上任何人物,事件的判断应该是基于这个普世价值观之上的。阎崇年作为一个历史学者,揣着中国人民的钱,却连最起码的良知都没有,拿300年前野蛮军队屠戮中原人民的暴行来标新立异,沿街叫卖,恬不知耻的说什么“很难说悲,也很难说喜”, 只是“文化冲突的表现”。这是明摆着在挑战人类的道德底线,在挑衅全中国人民!那些在300年前曾经遭受过屠城之痛的城市:扬州、嘉定、苏州、南昌、赣州、江阴、昆山、嘉兴、海宁、济南、金华之屠、厦门、潮州,沅江、舟山、湘潭、南雄、泾县、大同、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会对阎先生的言论作何感想呢?那些曾经遭受过满清八旗种族屠杀的各民族后代,包括汉人、苗族人、回族人和蒙古族人会作何感想呢?以我个人来说,是绝对不能接受阎先生这种“超前”的历史价值观的 。这是严重的法西斯言论,是有悖人类基本行为准则的。

    在国外凡是有歌颂纳粹的活动,都受到了犹太群体的抗议。而国际社会都尊敬这种感情,欧美国家都把美化纳粹的言行当作犯罪行为。制定了法律惩罚这种犯罪。 2006年2月20日,67岁的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大卫-欧文被奥地利维也纳法庭认定其著书立说否认纳、粹大屠杀史实有罪,判处他3年监禁,立即执行。法国不久前还通过法律,制裁美化土耳其帝国对150万亚美尼亚人实施种族灭绝的行为。

    我们国家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针对这种反人类的罪行,但是法律保障人权,保障人类生命和尊严的精神是相通的,我们应该依照相关案例对这种行为作出审判,以声张正义,维护尊严。

    2. 恶意歪曲历史,在公开场合宣扬腐朽的道德观和历史观,以此蓄意伤害广大汉族人民的感情,挑拨离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

    证据:

    (1) 阎崇年:剃发易服是民族文化的一种交流形式,不能上纲上线。

    (2) 阎崇年:清军入关更多的是促进了民族融合,其中造成的某些局部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

    (3) 阎崇年:有现场的听众问我,康熙到底是千古一帝还是甲级战犯?我对这类问题不愿赘述,公道自在人心。否则,如何解释近十年来我们传媒界对康熙大帝的由衷歌颂和深切追忆呢?每当回想他玉宇呈祥的61年岁月,一股暖流自然涌上心头。请你们放下成见,与我一同去感受!

    (4) 阎崇年:请不要侮辱我们的满清,否则是侮辱我们自己!我们不能对不起先人,而要继承和发扬先人的遗志!

    (5) 阎崇年:文字狱有它的历史局限性,虽然制约了一定的思想灵性,但起码维持了社会稳定。

    触犯律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宪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个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指导民族分裂的行为……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阎崇年认为,利用暴力剥夺汉民族和其他中原民族的风俗习惯的剃发易服只是“民族文化的一种交流形式,不能上纲上线”。这是严重的违宪言论,是对汉族和中原其他民族保持自己风俗习惯自由的蔑视。满清统治者以一种“留头不留发”的血淋淋的暴力形式来强行改变各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因此制造了“嘉定三途”“江阴大屠杀”等恶性事件。阎崇年先生作为现代的一名学者,不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来批判这种暴行,反而掩饰开脱为“民族文化的交流形式”,并通过电视媒体大肆宣扬,这是对我国宪法的公然挑衅,是典型歧视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行为。

    阎崇年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家和学者,却处处站在被辛亥革命推翻的满清政权的立场上,以极其肉麻的言语吹捧封建王朝和满清暴君,竟然把满清八旗入关屠杀行为称之“促进了民族融合”。如果这是民族融合,那么3-14西藏打砸抢烧杀事件也是民族融合了?日本人制造的南京大屠杀也是民族融合了?这严重伤害了被侵犯民族及其后人的民族感情,是对人权的践踏和对民族平等政策的敌视。

    阎崇年以一种反动、落后的思想对社会广大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了误导和欺骗。同时他的这种言行又激起了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来制造宣扬“满洲优秀论”,挑起部分满族和汉族人之间相互攻击和谩骂。这实质上已涉嫌挑拨民族矛盾和破坏民族团结。应该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1. 歌颂伪满洲国和其伪皇帝、新中国宣判战犯--溥仪,为汉奸和伪政权翻案。

    证据:

    阎崇年:为什么我们不为曾经给我们作出如此巨大贡献的清十二帝表示出最起码的感恩之心呢?人是需要感恩的,不然就泯灭了人性的底线。(注:伪满洲国康德皇帝就是其所说的清第十二帝)

    阎崇年:吴三桂要客观评价,毕竟他的开关行动减少了战争旷日持久带来的无辜平民的伤亡。

    触犯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宪法第二章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阎崇年先生居然要我们对伪满洲国康德皇帝溥仪表示出“感恩”,实在是极其荒谬的事情。溥仪在中国面临民族存亡的关键时候,却带领满清贵族投靠日本侵略者,为虎作伥,分裂国家,建立伪满洲国,并且带头抓捕中国人民,供日本侵略者当苦力甚至当细菌战实验标本,实在是罪大恶极!无独有偶,境外的满独势力(满独网站“满洲国临时政府”(www.geocities.com/republic_of_manchu)也是奉溥仪为鼻祖的,他们公开宣称:“满洲自从1932年起(注:溥仪建立伪政府),已经成为一个独立国家,不是中国的一部分,但随着日本在1945年战败,中国连同苏联军队即非法侵占满洲国领土,推翻了满洲国政府,其后中国政府更乘虚而入吞并了满洲至今……因此,满洲重新独立是十分合理的诉求;而只有恢复我们的国家,才能恢复我们的文化、复兴我们的民族!所以,我们决定推动满洲重新独立建国,并且成立了‘满洲国临时政府’。”阎崇年先生的这种“感恩”是准备再次弘扬溥仪战犯的“丰功伟绩”,以使得有更多的“◎◎”能够先仆后继把他分裂中国,危害国家安全的理想“发扬光大”吗?是希望将来的中国出现更多的吴三桂,好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门再次向侵略者们打开吗?

    我们希望能够严惩这种为汉奸翻案,为分裂分子叫好的无耻行为。这既为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权威,也为了巩固中国国家安全的精神长城!

    我们之所以选择在网络公开发表这份对阎崇年的起诉书,而不是去法院进行诉讼。一是因为我国法律还未完善,没有相应的宪法违宪法庭可供审判的进行;二是这个诉讼的原告不应该只是我个人,而应该是全体遭受阎崇年学说暴力伤害的中国民众;三是我们相信,人民的审判是最公正最权威的。我希望以此来让更多的中国人多多关注我们的精神权利,不要让那些所谓的专家学者们把他们肮脏的手一步步伸向我们社会稳定和谐的道德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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