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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机动车限行规定九点质疑
    时间:2008/10/16 出处:首都之窗
    北京机动车限行规定合理性和合法性的九点质疑 9月28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宣布从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其中要求“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这不禁让所有私有机动车车主诧异并追问九个为什么:  

    一、为什么平白剥夺私车车主权益?奥运期间,有关部门提出单双号限行这一权宜之计,以改善北京空气质量、兑现绿色奥运承诺,因为奥运迫在眉睫,为了 “让国际社会满意、让各国运动员满意”,有车一族都响应这个号召,认为忍两个月没什么,所以大家都几乎一致积极主动接受了这个现实。但北京市政府现在有没有权利把剥夺私车上路权这一举措常态化(目前已确知要持续半年,原因应该是法律规定政府发布的行政措施生效时间不超过6个月,否则可能更长,而且此规定很有可能还要长期持续)?北京交通台“星期三会客室”节目9月10日专门做了一期“奥运后北京交通发展大猜想”,讨论的比较充分,其中一位嘉宾提出“单双号限行常态化是文明的倒退”,这一观点有一定道理。按照物权法也好,行政立法程序也好,我们都在质疑为什么平白可以剥夺私车车主的权益。我相信,多数有车族花钱买车、养车并不容易,限行是当初私家车车主绝没有估计到的,那种以少量经济补偿掩盖长期限行政令的合法性的做法是非常幼稚的。而车辆最大的损耗是时间,车龄越长,技术指标、安全性、价值就越低,凭什么可以在没有立法的情况下剥夺车主的财产权。  

    随便查了一下,通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具体大概指以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八条“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部分机动车停驶”、第二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对机动车采取限制车型、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但看起来依据这些条文来如此长期限行法律依据严重不足。  

    二、为什么没有事先征求社会特别是私家车车主意见?关于北京市机动车是否应该长期限行奥运期间网上网下已有热议,有关部门并没有视而不见。据媒体报道,9月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9月20日后北京是否取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尚未确定”,让大家以为要广泛征求意见、慎重出台政策。孰料奥运结束短短一周之后,新规仓促出台,不知道是不是有的领导拍脑袋的结果?如果不是,为什么决策过程不能向公众公开,不能接受公众(特别是利益直接受到影响的私家车主)的质疑、讨论?而是私自决定,强行推出!从法律上看,制定此类规定应该包括制定立项、组织起草、调研、听取意见、听证、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处理和协调意见、报请审核(包括法律审核)、集体讨论、发布等一系列程序,并严格遵循以下五点原则:(一)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二)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三)保障公众有序参与;(四)确保内容科学、可行;(五)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知道这个规定出台是否违规违法?  

    三、为什么仓促出台、急于实施?9月28日宣布,10月11日就要施行,这比奥运期间交通限行措施从发布到实施时间(奥运限行提前一个月6月19日宣布的)还要短很多,为什么?据有关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但因保障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发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执行的除外”,不知道这个仓促实施的规定有无违规违法?  
    四、为什么只依赖限行解决问题?政府出台任何方面的措施,都要有的放矢,基于大量的调查、分析,针对问题,针对主要环节制定可持续、可操作性的措施。简单把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归咎于汽车是头脑简单、让人悲哀的一件事情。如果单纯想依赖出台限行这一简单化措施,习惯用一刀切思维解决问题,注定要被人批评到自己无地自容。想想北京常年累月堵,到底有关职能部门作了那些有效的调研,听取了多少正面意见,采纳了多少合理化建议。为什么不进行公车改革,为什么不让公交更舒适,为什么道路疏导分流能力那么脆弱,为什么有的路段天天不重样的堵,到底有没有人认真研究拿出办法来??!!为什么总拿这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简单的行政强制手段来掩盖问题!!  

    五、为什么只减免养路费?不知道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公布此次限行配套措施,只说减免一个月养路费,那么保险怎么办?停车费怎么办?车船使用税怎么办?违反限行规定怎么办?都没有说!是没有考虑清楚吧!既然如此,为何匆匆宣布新政?  

    六、为什么不说明是试行还是长期执行?如前所述,规定到明年4月10日前限行,那么过后怎么办?这次是试行还是一锤子买卖?是试行为什么不说试行?为什么不说清楚?是看实验结果定还是再发布一个接一个临时规定?如此短视,还是没有考虑清楚吧!前几次限行时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数据在哪里?分析结果是什么?对策建议是什么?为什么每每拿群众利益不当事,是要“摸着石头过河”?还是”摸着河过石头”?!!没有科学精神,只会招来众怨!  

    七、为什么不点对点、一对一地广泛告知?据我所知,此次限行采取政府公告的形式,只在《北京日报》、《首都之窗》等几大官方媒体公布,没有通过书面通知或手机短信等形式向每一名涉及切实利益的私家车车主点对点通知。大概官方相信民众一定会看报纸、听广播、上网,一定会关心这些规定,因而一厢情愿地要求私家车主自己找、自己看去。但有没有人考虑,如果有人没有看到、听到这些宣传报道,违章了怎么办?不要太相信现代传媒的力量,该谁做的本职工作还应该谁好好做吧!  

    八、为什么不说明如何保障公车限行措施落实到位?2006年11月,北京全市公车已达62万多辆。通告说,10月1日起北京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所有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谁也知道所谓封存、停驶公车的水分,谁来监督?如何监督?办法有没有?如果没有,不要拿广大私车车主开涮!!  

    九、为什么不向公众耐心说明?政府还是习惯指令行事。如此重大措施出台,一个公告了之,没有官员出来解释政策初衷、考虑因素、政策原因、下步打算、敬请配合等等!估计是怕!是不敢让大家质疑!现在的时代是沟通协商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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