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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党校学历淡出 教育公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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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0/08 出处:南方网 |
党校文凭的存在,一直是教育领域的异数。日前,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将此前“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删去。党校是否就此退出国民教育领域,党校文凭是否不再与国民教育学历待遇挂钩,目前虽然仍未得到最后确认,但有媒体认为,党校文凭的效力之争已到终局,党校逐渐淡出学历教育已是大势。
多年来,党校文凭能否获得正式认可,一直存在争议,包括国家司法考试在内的多类考试,均不承认党校学历。党校学历教育的合法性长期悬而未决,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制度根源。学历教育必须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认可,而党校学历教育一直处于行政认可之外。因此,严格意义上的党校培训和教育,只能是执政党内部的一个培训机构,而不能超越法规许可,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教育。
事实上,中央党校按照中央要求,已经从今年开始停止函授学历教育。而《党校工作条例》的新变化,是在教育领域厘清党政边界的进步之举。但目前来看,党校学历的效力之争要最终定案,仍需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事实上,虽然新的《党校工作条例》不再提出学历同等待遇问题,但在2000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再次强调了党校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相关规定”。前者只是党的组成机构的工作条例,后者却是执政党的中央决定,仅从党内文件的效力来看,后者支持显然更为关键一些。
然而,《党校工作条例》的这种主动修正,无疑已经明确了方向。党校学历教育最为人诟病的,是其显而易见的不公平。与国民教育中严格的选拔与考核机制相比,党校教育的宽松乃至懈怠尤为显著,甚至成为事实上的“五不文凭”,即不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不用上课、不用做作业、不用写论文、不用私人交学费。不同的门槛,享受同样的待遇,这种教育不公的后果,显然已到彻底救治之时。
由于党校机构的政治特殊性,这种教育不公一直未得到强力纠正,以至于发展成特殊的腐败形式。一方面,遍布全国各地的党校机构,违规办班创收的屡见不鲜,大建楼堂馆所的亦不少见。以前些年东窗事发的海南省委党校为例,违规办班,滥发文凭,几千万元巨额学费都被私分。另一方面,官员普遍把进党校学习视为个人升迁的途径,庸俗交往之风盛行,一些党校本身就沦为腐败场所,这已是各界所习见的场景,并已经成为必须正视的问题。
由于党校开展学历教育一直所依据的都是党内文件精神,而并无教育行政机构的依法认可,以致近年来党校文凭的效力问题在全国引发诉讼不断。争议不断的党校文凭问题,其根本上是党政之间的活动边界问题,党校开办学历教育,已经在客观上引发诸多不公,其合法性也广遭质疑。新的《党校工作条例》主动删除学历待遇一节,令陈规得以自新,党校学历淡出,虽事涉繁难,却是教育公平迈出的新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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