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及讨论 时事体育争论 音乐及影视 焦点新闻转载 新朋友社区 器材车辆及生活讨论 网友作品专栏及留言板 回到首页

搜索精品

相关内容
  • 昆明市民自驾游怒江被指“非法入境”2008/10/08
  • 传三元将接手三鹿全部股权2008/10/08
  • 三元部分奶粉检出三聚氰胺2008/10/07
  • 辛可:探访瑞士监狱纪实2008/10/06
  • 中国报道“结石宝宝”近10万例2008/10/06
  • 关克回应被称为周老虎幕后黑手2008/10/06
  • 桂林十天现5女尸 其中4具全裸2008/10/06
  • 周正龙:我是被县里那些人害的2008/09/28
  •  
    南方周末:我还能为国家做什么?
    时间:2008/10/08 出处:南方网
    给能替我说话、办事的人投票

    不管他是民意代表,还是地方行政首长,我知道他在那个位子上,就是要为包括我在内的人民服务的,要不为什么民意代表要被称为 “人民代表”,领导总是喜欢说自己是“人民公仆”。

    虽然,我甚至搞不清“我的代表”、“我的公仆”到底是哪一个,但是我不喜欢我想见他们的时候有人百般阻挠;不喜欢他们坐豪华办公室、坐好车、坐主席台……颠倒了主仆关系;更不喜欢一提意见就被称为“刁民”。

    我并不指望他们和我同甘共苦,但我指望至少当我们需要的时候,他们略尽心意,出现在该出现的地方,做该做的事。他应该能听得进去批评,尽管有时候我的批评可能会显得有点无理取闹……

    如果他们是这样的人,没有人会不乐意投票。不过,只是我想没用,还得靠国家提供制度保障。

    慈善,奉献自己的爱心

    今年2月,民政部发布了第一份官方的慈善报告。报告显示,2007年中国慈善捐款总额达到220多亿元,比2006年翻了一番多,其中个人捐款首次突破30亿元。这显示慈善事业在中国有不错的前景。

    不过,慈善在中国依然面临着诸多制度、文化上的难题。比如,中国的税收、法律并未考虑过慈善的需要,客观上不鼓励个人和企业的慈善行为;捐助者并不了解慈善的内涵,常常对受助者附加道德、经济、社会义务等各种条件;更为紧要的是,中国在善款使用方面不够规范、不够透明。

    真正的慈善是顺乎天性的真情流露,出于单纯的悲悯之心,施行单纯的助困之举。中国传统文化从来不缺善念,今年的大地震更显示了中国人的爱心,相信这会是今后国民回馈社会的一种重要方式。

    成立NGO,为国家拾遗补缺

    国家并非无所不能,这已经是国民普遍的共识。因此,在一个分工日益精细化的社会,国家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关系国计民生的最主要方面,而把拾遗补缺的任务交给社会和民间。

    因为兴趣而联系在一起的国民,会比国家拥有更高的热情、更大的主动性。这一点在环境保护、教育辅助、医疗援助方面已经得到了足够的证明。

    国家把精力放在安全的保障、政府的运作、法律的执行以及官员的监督方面,把多余事务交给自己的国民,共同携手建设国家,这样的社会才是和谐的。

    改变陋习,做风范大国民

    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不过,富裕起来走出国门的国人留给世界的第一印象似乎并不怎么好。

    其中有生活小节方面的,比如国人喜欢扎堆,喜欢大声说话;有卫生习惯方面的,比如国人喜欢随地吐痰,上厕所不冲水;有规则意识方面的,比如国人喜欢 乱穿马路,经常插队;也有个人道德方面的,比如一些国人不太重视邻里关系……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虽然这可能只是个别人不经意的举动,但在别人的眼中,这 就是国家的形象。

    虽然这并不能苛责,因为所有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国家都经历过类似的阶段。但我们依然希望,在文明修养方面,国民能像中国经济一样用较少的时间走过这个略显尴尬的阶段。

    依法维权,为法律注入生命

    法律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契约,其目的在于实现民众的福利。

    数千年的人治社会传统,使得国人习惯于自上而下的服从,使得国人脑海中的法时常是单向的,只能自上而下的,而这恰恰歪曲了现代法治的真义。即便现在 已经是共和国,但在国民心目中,服从依然是单向度的。然而,民众同样是法律的缔造者。符合正义的契约,不能让一方只享受权利,一方只承担义务。所以,公民 守法的同时必须也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进入现代社会的时间不长。因此,中国的法律常常是在利益代言人缺席的情况下制定的,因此国民只能通过后天的努力加以弥补,通过自己的维权行动,让权势者不敢轻慢法律,不要把法律当作用得着时才会重视的工具。

    维权,不再逆来顺受,或许是国民时下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所能够作出的最大贡献了。须知,利益只有在合法博弈中才能实现最佳的平衡。

    【国民感言】

    ◆缪剑文(上海,律师):

    作为一名“青壮年”律师,今后我会有更多机会为企业和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比如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保驾护航”。我相信,一般来说,律师绝非挑词架讼或唯利是图之辈(当然这些人总是有的),而是通过法律途径为客户争取合法权益,或防患于未然,或事发之后协助解决纷争平息事端,这本身也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啊。

    随着执业经验的积累以及对社会观察和了解增多,我想,我还可以就执业中碰到的法律问题为国家的法律的法规的起草和修订提供参考意见。同时,有机会的话,我希望与其他同行一道能够更多地参与到国家的法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建设性的讨论以及群策群力的实践中去。

    ◆许志永(北京,大学教师):

    我会继续努力,和很多有责任心的公民一起,推动国家民主法治进程:会继续通过典型个案推动法制变革,通过研究为制度变革提供建设性方案,通过参与公共事件发出理性的法治启蒙的声音。我们努力会把“公盟”发展壮大为公民社会健康理性的参政团体。

    我还会努力实践非暴力的理念,用承受痛苦的方式消除野蛮暴力,消除社会不公正带来的暴戾气息。必须有健康理性的力量主导中国社会的现代文明转型,这种力量必须来自人性的道德良知。

    我会努力成为公民的榜样之一,爱自己的国家,坚守良知,捍卫正义,一生致力于一个民主法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的国家。我要让人们看到法治和正义的希望,让人们相信政治可以是美好的,我们的国家可以是和谐幸福的。

    ◆丁学良(香港,教授):

    我希望利用一切机会,在中国鼓吹国际上办大学、办研究机构的先进体制、经验。这些即便不能马上变成现实,也能给有志改革的人提供参考,等时机成熟时付诸实践。

    我还要继续不断地推动中国同国际主流社会的良性互动。中华民族更好的发展机遇乃至全面复兴的机会,只能来自于与国际主流社会的全方位互动。中国越对外开放,中国就越有希望。

    ◆信力建(广州,民办教育者)

    在将来,我还想再开100所幼儿园,10所大学,2个研究院,2个孤儿院;我还想担任与世界各国友好使者角色,像中日、中欧、中美信使或台海两岸信使,因为我走访过四十几个国家,基本上游过大半个世界,有能力让中国人更多了解西方社会文化,并且增进西方世界对中国文化的认识。

    最后,我还要呼吁千万个教育家从事教育行业,如果能“安得名校千万间,尽育天下学子俱欢颜”,余愿足矣。

    ◆立秋(北京,公务员):

    孟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对于每个普通公务员而言,若不能升职,至少应该做到不为虎作伥,做到尽量说真话,做实事;若能升职,倒应该多些“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士大夫情怀。公务员,自当以公务为要;公务者,又自当以民为重。从自身做起,守己以待时,以点滴之努力推动“自下而上”格局的形成,“为国为民”或能终成一体。

    ◆盛大林(郑州,媒体人):

    我觉得我能当一个比较好的公仆,越高级的公仆我越适合。至少,我绝不会像现在的某些公仆那样贪得无厌,即使是个“芝麻官”也要住豪宅开名车;我也绝不会像某些干部那样,尸位素餐,任凭有毒的东西掺入食品直到走上百姓的餐桌。如果我是公仆,我愿意公开我的所有财产及其来源,我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监督……如果国家能为我提供这样的机会,我一定能为国家作更多的贡献。

    ◆杜冬劲(上海,律师):

    我父亲1940年生人,很小就父母离散,放牛为生,几乎饿死。十来岁时,他从老家出发,步行几百里,找到已经改嫁给共产党员后爷的奶奶,吃上了“国家饭”。父母对我说,没有党和国家,可能他们都饿死了,不用说结婚、把我和弟妹抚养成人。

    我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免费,后来考上重点大学,到了幸福感的顶峰。缺衣穿时,我就想,要多体谅国家,国家会全盘考虑问题。这几年经济发展,的确也有很多人过上了不错的日子。

    但这次奶粉事件,我发觉这种想法有问题。如果没有受害者的投诉,甚至诉讼,问题会暴露吗?遑论解决。我原来的体谅法,表面和谐,实则不利于自己,更不利于公共利益。站出来,把事情讲出来,该公众讨论的讨论,该司法判决的判决,改进制度,是否是更加可贵的公民素质呢?国家应该为公民的这些行为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向投诉、起诉的受害公民致敬!

    ◆纪雪涛(广州,软件工程师):

    我还能为国家做的,就是跟她继续较真。较真很可恶?若有时间,我还想跟她找碴呢!例如,我曾为一座清代园林的保护,打电话给文化局、给某市的“市长信箱”写过信,前者不能给我答案,后者问了一大堆我的个人资料,两个多月过去却没有回邮件。较真需要精力,找碴还须冒险,正因如此,这两点我还做得不够好,为此我深表惭愧,并向较真和找碴者致敬!

    ◆蔡印同(法国巴黎,留学生):

    我会在国外好好读书,为实现自己和家人的幸福而奋斗,这是我对国家最大的贡献。个人和家庭的幸福才是社会幸福的基石。力所能及,我会尽量帮助别人得到个人幸福或公民权利。

    我希望未来当一名大学教师,帮助更多人尤其是年轻人独立思考,明辨是非,教给他们自信和宽容。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在培育公民精神和推广公民实践方面身体力行,做公民教育的吹鼓手。中国未来二三十年将实现巨变,我将把所学奉献在中国发展和世界和平上,并亲身见证这一过程。

    ◆江锡钰(安徽蚌埠,媒体人):

    我绝不做挂名的“教授”,要让学生们感受到,知识分子的良知,不会在我们国家泯灭;我也相信我的学生,这份良知,他们一定会传承下去。

    ◆姚仰生(广州,大学教师):

    继续做一名循规蹈矩的公民,同时帮助学生成为一名具有参与意识和批判意识的公民。

    ◆丁莉丽(杭州,大学教师):

    我想利用讲坛这个有限的平台推广优秀的思想文化,唤起大家对真善美的追求,这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尽管这一切在这个时代听起来似乎有些虚无缥缈、自作多情。

    ◆英子(上海,人力资源):

    继续纳税,争取纳更多——如果单位不断加薪。

    ◆胡朝辉(广州,IT公司职员):

    争取升工资,交更多的个人所得税。不要多考虑将来养老的事,要多花钱,为拉动内需尽绵薄之力。节约能源,如无必要,不开车。关心社区的利益,见了陌生人也微笑。还要体谅国家的难处,少发牢骚,确实想不通,就仰望星空。

    ◆吴木銮 (香港,博士生)

    如果有人让我去管一个教育类型的慈善机构,那是最好不过。

    ◆李渊峰(北京,现役军人):

    我即将转业离开部队了,本来打算放弃组织安排,选择自主择业,为国家日益拥挤而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减负”。但看到这两年由于各级官员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而使国家频繁发生天灾人祸、群体事件,我很不安。我有能力,也还年富力强,不能在此时充当看客。所以,我希望到国家最需要的、最富于挑战性的部门和岗位去。保持在部队时的那种工作热情和拼命精神,和那些“红皮黑心”的国家败类做不妥协的斗争,让他们怕我、恨我。把自己的智慧和能力贡献给祖国的长治久安。

    ◆陈强(福州,海归人士):

    出国之后有了比较,痛感我们国家在教育水平、社会公德、环境保护等“软件”方面和发达国家之间存在明显差距,我觉得有责任把自己的真实感受说出来和大家分享,以期引起共鸣。知不足而求完善嘛!

    尽管在表达的过程中,有这样那样的误解,比如有人在网上骂我“卖国”,甚至说我是“西方势力的代言人”,但明眼人都知道,我口上说这个不好那个还要改进,是真心希望中国能尽快步入世界一流国家之列,所以才和咱们国家这么“苦恋”着。

    前不久,新华出版社出版了我和女儿合写的美国见闻录——《大小眼看美国》,不仅在国内受欢迎,连新加坡书店都有卖。如今我把传播不同文化和普世价值观念,视作提高国民素质、为国家作贡献的一种“软性”方式。今后我还将继续致力于跨文化的交流和传播,同时把下一代培养成具有国际视野的新人。

    ◆鄢烈山(广州,时评作家):

    书生报国惟有一枝笔,只要还有写作能力,我将继续为争取公民权利而鼓与呼。胡适这段话就是我的座右铭:“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熊培云(天津,时事评论员):

    把一生当作自己的远大前程,这才是我的主观愿望。至于客观上我能为国家做的,不过是和所有时代同路人一起,以批评建设国家,使国家这一工具为公民所用,而不是让公民为国家所用。否则,这就是“人为物役”了——因为我们是人,而国家不是人。

    我知道自己正在参与一个细碎的工程,也从不奢望这些批评能在一夜之间改天换地。但毕竟功不唐捐,通过大家一点一滴地努力,日复一日地做事,终究会多一些改变的希望。所谓“草色遥看近却无”,至于这种努力最终能否有个赏心悦目的前景,我相信在更远的将来回首时,你我都能远远望到。

    ◆周士君(河南新乡,公务员):

    未来的日子,或许自己仍将遭遇人微言轻之困,但面对触目所及的时弊或各类社会现象,仍将捉笔上阵,以逞“匹夫之勇”,并尽公民之责。“弱肩”也要担道义,“拙手”继续著文章。

    ◆钱夙伟(浙江湖州,银行职员):

    在单位里,我所剩时间不多,也不可能有多少作为,做好本职吧。但为国家做事,岂只在单位?譬如,我现在就担任本市的网吧义务监督员,未成年人的网瘾已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为阻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我可以有更多的投入。我还做着市委宣传部的媒体阅评员,我也喜欢对社会事务说点看法,虽然肤浅,人微言轻,但于针砭时弊匡扶正气,多少也有所裨益吧。

    ◆周凌峰(长沙,自由职业者):

    我还能为国家做的是好好工作,养家糊口,另外侍候好退休金少得可怜且没有医保的父母,不给国家添麻烦。

    ◆云帆(北京,自由职业者):

    假如有一天,国家需要我做出某些重大的付出——所谓重大,当然是相对我所拥有的而言,比如生命之类,虽然于我是重大的牺牲,对国家却未必是重大的贡献——比如打个仗,或者勒紧个裤带什么的,当然我是愿意的,但那也就意味着国家面临了某些重大危机,那就最好不要出现这种情况。太平盛世,和谐社会,彼此都按部就班地守着自己的本分,就最好不过。

    ◆郭龙(广西桂林,师大学生):

    作为一个师范生,以后的工作就是教书育人,我最希望为国家做的是培养一些有独立人格的学生,而不是一些只会做题高分低能的考试机器。也许这很难,但我会尽力去做。

    ◆陶畅(广州,媒体人):

    一个年轻人,处于现在这个巨大变革中的国家时,多少还是有些英雄梦的,但多说无益,最切实的还是尽我所能,更踏实地去发现、思考、记录周遭变动的人与事。希望有一天,自己会像李普曼那样等到敲门的声音,等到笔直地站在“总统”面前的时刻,“抬头挺胸,昂首阔步,轻轻松松地面对每天升起的太阳。”

    ◆和菜头(昆明,知名网友):

    我还能继续工作27年,纳27年税。消化一套商品房,拉动一辆汽车的内需,在股市站个三四次岗。为了对社会尽到义务,可能还要结一次婚,生一个孩子。尽量不离婚,努力把孩子教育成人。然后他上38年税,买商品房和车子,在股市站岗,结一次婚,生一个孩子,努力把孩子教育成人。

    考虑到这是一个循环过程,为了增加效率,我还可以为国家多生几个孩子,这样大家可以合资购买房子和车子,在股市里站成一座英雄的群像。

    ◆吴冰清(兰州,大学生):

    “神七”上天了,北京奥运很成功,政府救市政策一个接一个,但毕业即失业的危机无时无刻不在头上悬着!作为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我和我的同学真的很想为国家作些贡献,但看看往年大学生的就业率,再看看今年这经济形势,唉……如果卖红薯也算为国家作贡献的话。




    Copyright 1998-2007 Pao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