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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星盗版案疑牵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时间:2008/09/16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超星盗版案疑牵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中国超星特大盗版案应该提交世贸组织(WTO)诉讼
     
      2007年初,被北京超星公司盗个精光的一批专家大规模起诉超星及其保护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新闻界把这次大规模群众性维权活动称之为“400专家诉超星”,“400专家诉超星盗版”被评为2007年度中国八大出版热点之一(2007年12月20日 《中华读书报》)。超星是公认的江洋大盗,遭起诉次数之多在中国也是首屈一指,但都没有告出“400专家诉超星”的规模和影响,连上《人民日报》几次。特别是状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中国属于首创。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下属的局级单位,号称是中国的版权警察,告它的意义在于证明警匪勾结,等于中国政府用武力保护盗版,就可以就超星特大盗版案提交世贸组织(WTO)。另外,一批御用法官(如最高人民法院民知识产权庭长蒋志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副厅长陈锦川)和一批御用文人(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研究员周林为核心,北大法学院副教授张平为爪牙),大批图书馆为超星提告书籍扫描盗版,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刘逖干脆与超星合作盗版生产线,这些都可以解释为政府纵容盗版,向世贸组织(WTO)诉讼。美国两次向WTO)起讼中国,理由之一就是中国政府打击盗版不力。

      揭开超星罪恶的发家史,可以看出完全是一伙草寇,本身是一群河南流窜北京的无业游民,完全靠偷起家,核心成员有史超、史强、史培斌、朱平、史松、史昊,其中朱平是史松的老公,可见这是一群彻头彻尾的家族盗版草寇。

      自1992年以来,采取频繁更换公司名称等手段,疯狂盗版,在北京共有如下相关公司:北京市超星电子技术公司(工商注册号1101081436073,法人史超,已吊销)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首都时代广场销售部(1101021167855,法人史超,已吊销)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平谷分公司(1102261550099,法人史昊,已吊销)北京时代超星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101082142980,法人史培斌,已吊销)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101082118564,法人史超)北京世纪读秀技术有限公司(1101082805504,法人史超)北京超星神州科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10108005800763,法人史超)北京佳信达业技术有限公司(1101082623283,法人史强)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101082736278,法人史强)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110304188447,法人史强)北京超星伟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101082623135,法人史培斌)北京新标方圆在线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101081483523,法人史超)北京朗润书店有限公司(1101081809159,法人史超)北京神州科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刘长东)北京超星神州科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10108005800763,法人史超)(以上信息来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之“北京市企业信用系统”,http://qyxy.baic.gov.cn/)上述企业均以北京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核心,该公司的前身是北京市超星电子技术公司。在天津、大连等许多地方设有分公司。超星公司的核心人物是史超,照片见http://www.ssreader.com/zhuanti/15/zj_sc.htm。史超原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1989年中途退学到美国,窃取开源图形库DjVuLibre(可参考http://www.tianyablog.com/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465148&ostID=6148811),开发超星浏览器,1992年回国创办北京市超星电子技术公司。

      超星由草寇装扮成正规军的关健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成立于1998年,是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设立的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版权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机构。其成立之初,居然与超星公司同在北京市西单一个房子里办公,为超星读书卡作认证,因此在所有超星读书卡上都印有“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监制”的字样。读者购买读书卡就可到超星网站下载书籍。读者误以为经过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认证,超星电子书就不会有盗版,超星公司一贯也是这样宣传的。超星至今还在谎称:“2000年,超星与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签订协议,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获得授权和支付稿酬。”(http://202.99.241.245/qyjztszn/h ... BF%E2/htm/banq.html)

       通过监制超星读书卡、宣称替超星代转作者稿酬等方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超星盗版披上合法外衣。国内舆论认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中国卫生部“牙防组”的又一翻版,堪称知识产权领域的“远华案”。我们早在2004年就指出了这点(http://forum.lnnu.edu.cn/showpost.php?p=572203&postcount=1《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盗版案件却在版权保护中心的保护》) 。

      因此,“400专家诉超星”应该继续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揪出超星的御用法官、御用文人、盗版帮手,最终提交WTO。比如周林那厮,应该好好揪一揪,那厮很会挣钱,一边拿着科学院的工资,一遍当律师,特别爱帮老外打官司,如替瑞士玩具公司告北京市复兴商业城,见http://law.baidu.com/00134784000 ... 652f73919efea2.html。去年在保时捷的一个案子中,这厮也是委托代理人。

    新闻链接:
    http://www.cnbeta.com/articles/26957.htm

    超星保护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被告到北京中级法院

      100多起起诉北京超星史氏家族猖狂盗版的案例,受害者无不想起诉超星的保护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是地方法院出于种种考虑不予立案。可是纸包不住火,在世界版权日来临之际,中宣部终于做了个样子,2007年4月17的《人民日报》揭发了中国两大网络盗版大王:北京的超星公司和书生公司,特别提到在超星公司销售的读书卡上,都醒目地印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监制”,这是上面要收拾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信号。近日,一起起诉超星盗版的案子同时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列为连带被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平日里不可一世的版权保护中心终于被推上了被告席。

       继4月17的《人民日报》,2007年5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跟进,发表题为《400位专家学者告超星 中国最大网络盗版诉讼诞生?》的长篇报道(http://www.nbd.com.cn/_NewShow.aspx?D_ID=68657),其中说:号称“全球最大的中文数字图书网”的北京超星目前陷入了严重的版权危机,社科院研究员吴锐领衔的400位专家学者状告超星及其关联企业盗版,这可能将成为中国最大的网络盗版诉讼。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保护”超星?

      吴锐告诉《每日经济新闻》,令他感到困惑的是,在超星读书卡的包装上,醒目地印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监制”的字样。而据他了解,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设立的综合性版权社会管理和服务机构,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版权局直接领导,“印上这么一行字,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网站提供下载的书都得到了这家保护中心的监管,好像很合法的样子。”

      其实对于版权存在的问题,超星及其创始人应该非常清楚。史超2002年6月4日在超星网站上发布的“超星数字图书馆向作者赠送十年期读书卡”的文章中说:“考虑到数字图书馆与传统图书馆的不同,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充分尊重作者的权益,在扩大作品传播的同时,必须有能力让作者能获得相关的权益。  为此,超星及合作图书馆共同发行读书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监督下,通过将收入的一部分向馆藏作品支付收藏使用报酬,实现尊重著作权利益与扩大作品传播相平衡的版权保护原则。”这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吸引全国读者和图书馆用户的重要原因。在超星面向机构用户的宣传资料中,关于版权问题也明确表示“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集体代理解决”。

      另外还有一个细节颇令人奇怪,记者在北京法院网上查到的多个著作权人起诉超星及其关联企业的案例中,被告超星的委托代理人就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的职员。那么,超星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究竟有没有关系呢?

      《每日经济新闻》为此电话采访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索来军。对于“超星读书卡”上印有“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监制”字样一事,索来军表示,这个问题是他不久前一个超星读书卡的购买者来电反映才知道的,还要等待进一步调查个中原因。

      截至发稿前,索主任还是表示正在核实中,“多数人对当时的情况都不太清楚,我们也要找当时的材料,另外,还要找当时跟超星方面的情况再核实下。”

      《人民日报》和《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引发了转载狂潮。恰逢卫生部牙防组在此时被揭穿,人们自然联想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就是新闻出版署内的牙防组。网友评论道: 超星要倒台了。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呢?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该不会是另一个“全国牙防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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