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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瓮安群众愤怒谴责打砸抢烧不法分子
    时间:2008/07/01 出处: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瓮安“6·28”打、砸、抢、烧事件发生后,在瓮安县城群众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广大群众对一小撮不法分子肆意践踏法律,冲击国家机关,烧毁、损坏公共财物,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深恶痛绝。

      6月30日,记者在瓮安县城采访了部分群众和公安民警,他们向记者表达了心声。

      在瓮安县城兴隆大道上做服装生意的个体商户游虎告诉记者,平时他每天的营业额都比较可观,6月28日,打、砸、抢、烧事件发生后,他看到一些人拿起管制刀具在街上横冲直闯,担心发生意外,不得不关门停业。两天时间,他的营业额损失达3000至5000元。游虎说,希望事态尽快平息,能安居乐业,正常从事自己的经营活动。

      家住金龙社区的王桂林对28日发生的事件还记忆犹新。他说他亲眼看到那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花钵、石头往公安局里面砸,放火烧警车和民用车,现场实在令人震惊。他说,事发现场人员很杂,有学生模样的,也有一些社会青年,还有一些外来打工人员,他们的行动看上去很有程序,感觉是有组织的。

      采访中,记者见到了两位“6·28”事件时正在公安局执行任务的公安民警,他们是瓮安县公安局巡逻大队大队长黄成和瓮安县公安局巡逻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张奎。两位民警告诉记者,“6·28”事件发生的时候,他们和30多位民警开始守卫在公安局大门口,手上没有任何防卫工具,不法分子用铁棍、木棒打他们,用花钵、石块砸他们,几乎所有的民警受伤。为了安全,他们只好退到公安局大厅,不法分子又把公安局大厅的玻璃门窗砸烂,焚烧外面的车辆,放火烧公安局大楼,民警退守二楼,他们又冲进大厅,把外面的车子抬进大厅焚烧,被烈火和浓烟包围的民警被迫再退到三楼,不法分子又冲上二楼,还想往三楼冲,民警冒着生命危险死守在三楼楼梯口,不法分子冲了四次没成功,于是又加紧放火焚烧大楼。陈明兰和聂俊两个女民警被浓烟呛得几乎晕倒,用餐巾纸沾水捂住嘴爬到七楼才得以脱险。许多民警把衣服打湿水捂住口鼻,坚守在楼梯口。民警蔡磊头部被闹事者打伤,伤势很重,一名群众从后门背着他出去抢救,刚一出门,就被闹事者围攻追打。公安民警从28日4点过钟一直坚守到29日凌晨1时许,武警部队赶到,才得以脱险。

      两名民警告诉记者,这些打、砸、抢、烧分子,经他们现场观察发现,其中不少人曾经是公安机关打击过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吸毒人员。
     
    作者: 贵州日报记者 罗华山 陈治宽 李勇  编辑: 李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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