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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保证」原件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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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7/07/19 出处:中央社 |
华府瞭望:「六项保证」原件的下落 20070719 寄给朋友
记者( 傅建中)
自从陈水扁要求美国重申里根时代的对台「六项保证」以来,美官方一直沉默以对,把到任不久的驻美代表吴钊燮急得团团转,不舍画夜的与美方周旋,希望美国开金口,岂知美国就是相应不理,甚至「纳尔逊报告」传出,如果台北把华府逼急了,美国还可能会公开表态「反对台独」(到目前为止,美方的立场是「不支持台独」),真是如此,就得不偿失了。
扁政府最关心的是美方在「六项保证」中关于台湾主权归属的立场,各种不同版本的「六项保证」把这项归纳为第五项,亚太事务助卿何志立在参院外委会就「八一七公报」作证时,在事前准备的证词中所列举的「六项保证」,将之列为第四项。
各种不同有关台湾主权保证的说法分别是:(一):钱复在回忆录中的用语是:「美不能支持中共对台湾的主权主张」;(二)何志立在参院证词的用语是:「美国长久以来关于台湾主权的立场并无改变」,何在回忆录中的说法则有两点:(A)美国不变更关于台湾主权的立场(容安澜在所著「悬崖勒马」一书中持相同说法),(B)美国不会正式承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
亲向蒋经国递交「六项保证」的李洁明大使日前告诉记者,他除了向蒋口头宣读「六项保证」外,还给了蒋一份写有这些保证的书面文件,这份文件应在台北外交部的机密档案中。只是吴钊燮要调阅这份文件时,外交部竟以「最高机密」的理由拒绝给吴看,中华民国驻美代表居然不能看「六项保证」的原件,岂非怪事?
李洁明的看法是:外交部公布的「六项保证」和原件有出入,故不愿让吴钊燮看,以「最高机密」的理由搪塞。据李说,何志立在参院关于台湾主权的证词,最接近「六项保证」的原文,即「美国长久以来关于台湾主权的立场并无改变」。李洁明回忆说,他除了把「六项保证」的书面文件给了蒋经国外,还在给国务院的电报中,把原件的文字照录了一遍,所以国务院的档案中应存有李洁明当时的电报和「六项保证」的原文,可是现在国务院推托说找不到这份电报了,显然是不愿见「六项保证」的原文曝光。
李洁明说,「六项保证」是由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丁戴维起草的,过程中得到国务院台湾协调科及北美事务协调会(台北驻美代表处的前身)的协助。容安澜在「悬崖勒马」书中透露,真正的起草人是当时国务院台湾协调科的副科长穆尔(Mark Mohr,此人现为威尔逊国际中心亚洲计划负责人),穆尔草拟「六项保证」时,丁戴维正巧在莫的办公室内,因此提供了一些意见。丁戴维的印象是,关于台湾主权的文字,出自台北外交部的一位高级官员,本来「六项保证」只有五点,台湾主权部分是后来加上去的,因此最后的版本是「六项保证」。穆尔接受容安澜的访问时声称,「六项保证」全是由他起草的,他是奉那时白宫国安会亚洲事务资深主任席格尔之命草拟这份文件的。
总之,照李洁明的说法,「六项保证」的原始文件,台北外交部和国务院里都有,只是事隔四分之一世纪,双方基于各自的理由,不愿把它公诸于世罢了。「六项保证」确实是美国主动给台湾的,并非如何志立所说,是台北外交部先提出,美国同意接受的。前国务院台湾事务专家费浩伟说,那是何志立记忆有误,而非事实的真相。
「六项保证」何处有?众人皆指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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