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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陆立法 严限气象资源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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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6/12/26 出处:中央社 | 
                   
                   
                     
                      大陆立法 严限气象资源外泄  20061226   
   
 
  记者(  亓乐义/台北报导) 
   
    为保障气象资源和国家安全,大陆将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实施《涉外气象探测和数据管理办法》,要求大陆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提供气象探测场所和气象资料;未经许可亦不得在大陆设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   《中国日报》昨日引述大陆气象局副局长郑国光的话说,合法有序的气象交流,能提升国际在气象领域的合作,但一些非法的涉外气象活动,不仅侵犯中国国家主权,并「严重影响中国的国防安全。」 据报导,去年日本一家公司私自在新疆哈密,设立一所气象探测站。今年一个英国团体,在青岛靠近军港附近私设气象探测站,理由是为奥运帆船比赛在青岛外海举行,而提前进行气象调查。凡此种种,被大陆视为不怀好意并危及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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