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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牵引”6千亿国资利润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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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0/14 出处: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 |
国资经营预算编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或成“铁三角”新局 秦旭东 对于发改委为何牵头,国资委系统有关人士认为,一个大的背景与近期的新情势外资并购国企有关。
正当国资委和财政部在国资经营预算的编制问题上尚在协商之时,最新消息显示,将由发改委牵头编制国资经营预算。
9月28日在西安举行的2006城市国资论坛上,国务院国资委一位高层研究人员透露:“制定国资经营预算《条例》或《暂行办法》的工作,目前由国家发改委来牵头做了。”
本报获悉,由发改委主导国资经营预算的编制,也是基于外资并购国企的产业安全角度,做出的指示。”
此番发改委进入,使得高达6000多亿并且仍在不断高速增长的央企经营利润的流向,显得更为九转回肠。
国资预算两度搁置
国资企业利润是一块不断滋长的大蛋糕———2005年度,光中央国资委监管的167家央企利润就有6276亿元之巨。而这笔钱自从1994年开始就没有上缴过,一直留存在企业里。
如此巨款的归属问题,自然各方都在关注。
按国资委观点,国有资本预算制度的建立,直接关系到国资委有多大的作为,手里面有多少东西,结构调整怎么调,出资人究竟怎么行使权利。
也有观点认为,国资收益应该为公共所有,不应该由国资委单独管理,至少应该填充全民社保等账户。
一段时间以来,此问题存有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外乎是两大问题:一个是编制主体,即谁来编的问题;另一个是怎么编的问题。
从归属的角度来说,国资委编制国资经营预算可以说“师出有名”———国资委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是出资人。
而建议由财政部门来编制预算的主要理由,一是现行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预算法》中有明确规定,由财政部门统一编制;其次,这也符合政府预算的统一完整原则。
2005年初之时,国务院法制办曾经部署过关于国资经营预算立法的研究工作,国资委为此组织了几个课题组进行研究。
国资委当时想起草一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的草案———“条例”是正式的行政法规性质,层级比较高,法律效力强,要通过国务院正式颁布。
但据参与此项研究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介绍,这项工作由于分歧太大,没有能够进入到实质的立法程序。
在此之后,财政部启动了《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的起草工作。
“意见”的通常解释是属于政策导向性的文件,虽然也要通过国务院发布,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法规。
不久前财政部拿出了草案征求各部委意见。据财政部承担此项工作的企业司官员介绍,“意见”明确了要上缴收益及分红的国企,不仅包括国资委监管央企和地方国企,还包括中央汇金公司作为主要出资人的国有金融企业,以及各部委下属的国企。
上缴利润和分红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统一管理,由国库统收统支。至于国企收益如何征收、征收比例等细节问题,还有待财政部和国资委制定更具体的实施细则。
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仍然有不同意见。
有利于保护产业安全
对于发改委为何牵头,国资委系统有关人士认为,一个大的背景与近期的新情势有关———外资并购大举瞄准国内产业“排头兵”,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要考虑国家经济安全,而国资经营预算是国企并购重组的重要支持手段。
当前凯雷并购徐工等外资并购实例,已经引起了国家高层的重视。
“外商之所以这么容易收购一些行业的龙头企业,和我们没有国资经营预算制度有关———你没有办法和他们竞争,地方的财力有限,行业整合缺乏主体加上我们对无形资产和未来的收益评估不足,很快以较少的价格被外商兼并了。”国资委研究中心党委书记李保民感叹说。
在决策层看来,国资经营预算制度建立起来后,在跟外资竞争并购国内排头兵企业中,国资企业就有了资金支持。
而发改委手握国家产业政策的“尚方宝剑”。它的加入,使财政部、国资委、发改委构成“铁三角”,政策和资金的配合,比之前能够保护国家产业安全。
此前的一些调研也在某种程度上佐证了这一设想。
国家有关部委在中国西电集团的调研中发现,西电因为手里有钱,在和东芝、西门子等的竞争中获胜,收购了常州变压器厂等企业———而此前常州变压器厂和徐工、洛轴一样,差点以3.8亿被东芝、西门子收购了。
在具体的操作层面,李保民认为,发改委接手国资经营预算的编制,实际上是个好消息———国家发改委搞这项工作的人,过去大部分都在国家体改委工作,他们的工作经历决定了可以站在一个超脱的角度和改革的角度考虑这个事情。
“从我们和他们接触的情况来看,确实对这个工作很合适。如果判断不失误的话,今年年底出台是有希望的。”上述人士说。
本报记者 秦旭东 西安、北京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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