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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华国:对袁伟时新作的一些不同意见
    时间:2006/09/25 出处:高校理论战线
    林华国

    2006年3月1日,《中国青年报》发表《反帝反封建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主题》一文,对1月11日袁伟时《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一文提出异议。4月9日,袁伟时发表《为何、何时、如何“反帝反封建”?》一文(以下简称《为》文),对《反》文进行反驳。这种有来有往、针锋相对的反复论辩,多年来已不多见,希望能继续下去,也希望有更多的学者参加。

    《为》文表示,要划清“学术、政治、历史、现实”之间的界线,摆脱“打棍子、戴帽子的文革遗风”,回归学术讨论的常规。这当然是大家赞成的。但要真正做到似乎并不容易。即以《为》文为例:此文在反对“打棍子、戴帽子”的同时,又说:“当前的辩论,实质是坚持还是摒弃‘左毒’之争”,这无异于宣布辩论对手是在“坚持‘左毒’”,给对手戴上了一顶颇为吓人的政治帽子。

    戴帽子之风并非始于“文革”,而是早已有之,“文革”期间发展到了极端。“文革”前和“文革”中,最常用的帽子是“右”。那时的语境是:右是贬义词,意味着保守、反动;“左”是褒义词,意味着革命、进步。“文革”中,“四人帮”打着“左”的旗号,肆意胡行,严重败坏了左的声誉。他们的“左”当然是带引号的。“四人帮”垮台后,人们把他们的反动言行称为“极左”,以区别于本来意义的左。但不久以后,“极左”与不带引号的左逐渐混用。虽然在讲到历史上的“左翼作家联盟”、“国民党左派”等专用名词时,“左”字仍保持原来的褒义,但在日常的运用上,“左”即使不加引号也成了贬义词,成为一些人喜欢用的政治帽子。一些学者在批判过去流行的“传统”学术观点时,常给对方扣上“左”的帽子,有的甚至把一些解放前就已流行的传统学术观点也挂到“四人帮”的户头上。好在现在总的学术环境已远非“文革”时可比,人们对扣帽子已不那么畏惧,辩论仍然时有发生。

    客观上,学术与政治的关系的确比较复杂,很难截然分清。错误的学术观点有时能误导人们对现实政治产生错误认识,产生不良政治影响。而且也不能排除有少数人正是为了误导人们而有意曲解历史。但是,应该肯定,绝大多数学者都是在实心实意地研究历史,力求做出正确的说明。他们在学术观点上也难免出现错误,需要从学术上加以澄清,而不应当作政治问题对待。有时,学术上的错误与政治上的偏差难以分清。这种情况下,最好先把它作为学术问题加以审视,通过学术讨论弄清学术上的是非,在此基础上再慎重地从政治角度进行考察。在学术上的是非尚未弄清之前,切勿急于作政治上的判断,不要扣帽子、打棍子。

    在眼下这场辩论中,袁氏似乎过于自信,认为自己的观点完全正确,不容置疑,并急于从政治角度对辩论对手进行宣判。但实际上,袁文中不少说法仍大有商榷的余地。《为》文所论问题甚多,大到近代中国的“主题”,小到有关义和团和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一些很具体的情节。要在一篇文章中对这么多问题——讨论是不可能的,也是我力所不及的。这里,仅就《为》文中论述得最多的义和团问题谈些粗浅看法。

    -、是列强侵略激起义和团反抗还是义和团主动杀人放火?

    《为》文断言,“在义和团事件这一具体事件中,帝国主义大体上没有惹我们,而是义和团‘杀人放火’导致外敌人侵。”“是义和团主动烧教堂,抢掠、杀害传教士和教民(中国信徒)惹来大祸。”这种说法是否符合事实呢?

    《为》文所说义和团“杀人放火”,主要是指义和团反教会暴力行动。这类反教会斗争早在义和团产生之前就已延续了数十年。反教会斗争兴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呢?人们历来说法不一。有人认为是落后愚昧的民众站在封建顽固势力一边,反对先进的西方文明;有人认为是部分不良教民倚仗外国侵略势力庇护,欺压平民,激起民众反抗。双方都能列举不少史料来论证自己的看法,但双方都认为对方所举史料充满偏见,不足凭信。

    在法庭辩论中,如果双方互不承认对方证人的资格,辩论就很难进行下去。历史问题的辩论也是如此。为了避免与袁氏在“证人资格”问题上纠缠,这里尽量考虑袁氏的判断标准,只列举一些力主学习西方、反对排外活动、绝无偏袒义和团之嫌的著名人物的言论。郑观应说:“莠民借人教为护符,每有作奸犯科,为种种不法事。教士……专为护持彼教计,因此偏袒……地方有司……惟虑开边衅,先存畏惧之心……往往迁就定献。平民受屈,申理末由,众怒滋甚,群思报复。”[l](P410)郭嵩焘说:“教堂纵庇教民,各省皆然……是以闻教士之名,莫不怀愤垢讥,乘便以求一逞。”[2](p119)丁日昌说:“莠民以教士为逋逃薮,教士以莠民为羽翼。”莠民“一经人教,则凌虐乡里,欺压平民。”[3](p345-346)薛福成说:“人教之民,无恶不作,平民受其欺压。怨愤日深,一发难遏,地方日以多事。”[3](P392)曾纪泽说:“教案之迭出,在教师(士)之无忌惮。”[4](p165)他们不约而同,都认为教案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不良教民倚仗教会庇护,欺压平民。清朝官府畏惧列强,袒教抑民。平民怨愤日深,才群起反抗。而不像袁伟时所说,侵略者“没有惹我们”,而中国民众却主动向教会挑衅,“杀人放火”。郑观应等人皆以学习西方著称于世,袁伟时虽有超常的政治敏感,大概还不至于认为他们也是为了“传播左毒”,蓄意“掩盖史实,强词夺理”(袁伟时批判《反》文时的用语),为反教会斗争辩护吧?

    如果袁伟时对郑观应等人的“证人资格”仍有怀疑,这里再引用一点更符合袁伟时的“证人资格”标准的袁世凯的言论。袁世凯以镇压义和团著称于世,受到帝国主义和国内反义和团势力一致赞赏,总该没有为义和团辩护之嫌吧。袁世凯反对民众进行反教会斗争的坚决程度,似乎并不亚于袁伟时,但他在分析反教会斗争的主要起因时,看法却与袁伟时大相径庭。他说:“东省民教积不相能,推原其故,围由教民之强横,亦多由地方官未能持平办理。……遇有教案,但欲责惩良民,敷衍了事,冀可偷保目前之安,而教民之气焰益张,良民之激怒愈甚。一旦发作,势如决川。”[5](P28)八国联军战争期间,袁世凯在残酷镇压义和团的同时,仍不得不承认:“推原祸始,盖由教民平日狐假虎威,欺凌平民,怨毒日积,一决横流。”[6](P181)袁世凯任山东巡抚期间,把对付义和团当作首要任务。他对山东各地反洋教斗争的状况和起因是很了解的,更绝无为反洋教斗争辩护之嫌。袁伟时喜欢把一些与他相背的看法归结为“左毒”,不知他对袁世凯的上述言论如何解释。

    在众多民教冲突中,外国传教士通常并不直接出面,外国政府更不直接与中国平民交锋。袁伟时据此断言:“帝国主义大体上没有惹我们。”但是,稍有头脑的人都不难看出,直接“惹我们”的虽然只是一些“教民”,但他们敢于肆意横行,完全是因为背后有外国侵略势力撑腰。在处理民教冲突时执法不公、袒教抑民的是清政府官员,但他们这样做也是因为害怕作恶教民背后的侵略者。民众把作恶教民、袒教官员和外国侵略势力当作一个整体来反对是很自然的。作为一位在思想观念上已与“西方”高度接轨的“国际知名学者”,袁伟时可以对侵略者表现出“包容一切”的“宽容”、大度”,宣布“帝国主义并没有惹我们”。但是,饱受侵略者欺凌的中国民众却不可能达到这样的“精神境界”。

    二、庚子战前,清官方对义和团的基本政策是压制还是支持?

    《为》文说:“义和团所以能成为祸国殃民的大灾难,关键是得到慈禧和一批最顽固、腐朽的满汉权贵如庄亲王、端郡王、刚毅、徐桐、毓贤等人的支持和利用。”似乎清官方对义和团的基本政策是支持、利用,导致了义和团的大发展。

    庄王、端王、刚毅、徐桐等人的顽固、腐朽是人所共知的。他们的确曾在一段时间主张支持和利用义和团。但他们对清廷的重大决策不能起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慈禧),对直接处理义和团问题的地方督抚也无指挥权,对义和团发展与否不可能起“关键”作用。毓贤在义和团初起时任山东巡抚,而山东是义和团主要发源地之一(另一个是直隶〉,他是否如《为》文所说,对义和团的发展起了“关键”的支持作用呢?请看事实:毓贤于1896年任山东臬司,1899年4月任山东巡抚,12月离任。其间山东曹单一带发生过大刀会反教会斗争,嘉祥县发生过红拳会反教会斗争,平原县发生过义和团反教会斗争。这些斗争不仅没有得到毓贤的支持,而且都很快就被毓贤镇压下去。几次斗争的主要领导人刘士端、陈兆举、朱红灯等都被抓捕杀害。不过,毓贤并非对所有义和团组织一概使用武力镇压,他对并未开展暴力斗争的多数义和团组织一般不予查禁。实行这种区别对待的政策是为了避免打击面过大,激起更大的反抗。这是历代比较讲策略的统治者在压制民众反抗斗争时普遍采用的策略,与“支持”不能混为一谈。

    以慈禧为首的清中央实行的政策与毓贤大体类似。清廷对进行反教会暴力斗争的义和团组织称之为“匪”,实行武力镇压。对并未进行暴力斗争的则称之为“会”,不予镇压或强制取缔。这种区别对待的策略既遏制了义和团斗争的发展,又避免了政府与民众间矛盾的过度激化,对稳定清朝的统治秩序、避免列强以教案频发为借口挑起新的事端是有利的,对教会势力实际上也起了应急保护作用。但是,侵略者对一切有反侵略倾向的组织如义和团、大刀会等都极其仇视,强烈要求清廷公开宣布对其“全面镇压和取缔”[7](p13),反对实行区别对待政策。清廷在列强压力下,被迫在1900年2月19日上榆中宣布对义和团“严行禁止”[5](p72),但仍不提“全面镇压”。4月21日上渝又重申:“止论其匪不匪,不必问其会不会”[5](p82),仍然坚持区别对待的策略。

    在侵略者与清廷意见分歧、清廷本身的态度也前后不一的情况下,直接处理义和团问题的地方官采取的对策也各有不同。直隶总督裕禄把避免与列强发生矛盾放在第一位,坚决按照列强要求行事,对所有义和团组织,不论其开展暴力斗争与否,一律以武力取缔、抓捕。山东巡抚袁世凯也大力压制义和团斗争,但他很重视策略,只使用部分兵力镇压正在聚众斗争的少数义和团组织,多数兵力则用于扼守交通要冲,阻止义和团流动、聚集,防止发生新的聚众斗争。对尚未开展斗争的义和团组织则主要通过对地方士绅施加压力,劝其解散或不要进行暴力斗争。这种策略收到了明显效果。山东义和团的斗争迅速趋于沉寂。裕禄一味使用武力的做法则收到了相反的效果,不仅激起了民众普遍愤怒,也使原先并未开展暴力斗争的义和团组织无路可退,只能聚成大股,对清军的镇压实行武装反抗。裕禄动用了辖区内所能调动的全部兵力,还借调了担负海防重任的部分兵力全力进行镇压,但义和团斗争的范围和规模却越来越大。

    侵略者对中国民众的反抗力量极其蔑视,认为义和团、大刀会之类的落后组织在拥有洋枪洋炮的清军面前根本不堪一击。他们主观地认定,义和团之所以迟迟不能消灭反而继续发展,必定是清政府没有认真镇压,反而在暗地里支持。国内媚外势力也持同样看法。

    列强和国内媚外势力持上述看法是不足为怪的。奇怪的是,袁伟时这样的饱读史书的知名学者也对他们的主观论断深信不疑而不加考察。

    三、八国联军战争的发动者是谁?

    《为》文说:“笔者必须申明:我一贯认为……八国联军入侵也是一场侵略战争”,又说:“正如清政府所认定的,各国军队6月17日强占大沽炮台才是侵略战争的开始。”似乎既承认这场战争的性质是侵略战争,又承认这场战争的发动者是八国联军。但是,《为》文在具体论述中,实际上否定了上述结论。此文强调:“是义和团‘杀人放火,导致外敌人侵”,似乎列强人侵只是为了制止义和团“杀人放火”,并无侵略意图。《为》文又强调:是慈禧“做出了对11国宣战的罪恶决定”,似乎战争的发动者并非列强而是慈禧。

    这里,先简单讨论一下:这场战争的发动者究竟是谁?首先,从时间上看,八国联军攻占大沽炮台是6月17日,慈禧发布“宣战诏”则是6月21日。袁伟时既然承认大沽之战是战争的开始,就理应承认战争是八国联军发动的。“宣战诏”既然是在战争开始四天后才发布,就只能是被动应战的行为,而不是发动战争的“罪恶决定”。其次,从诏书内容看,诏书写道:“昨日有杜士兰(法国驻天津总领事)照会,令我退出大沽炮台,归彼看管,否则以力袭取……专恃兵坚器利,自取决裂。”清廷看到列强已决定要发动战争,于是不得不下令抵抗。诏书说:“朕今涕泣以誓师徒,与其苟且图存,贻羞万古,孰若大张挞伐,一决雌雄。”[5](P163)这显然是对国内发布的抵抗动员令,而不是递交列强的“宣战书”。从诏书所用称谓看,在提到国内臣民时,用的是第二人称“尔”,提到列强时,则用的是第三人称“彼”,也进一步证明诏书是对内发布的。

    清廷对列强十分畏惧,极力避免战争。它对八国联军的抵抗完全是被动的。它一直企望战争尽快结束。在整个战争过程中,它从未正式对外宣战,从未与八国断交。驻外使节一直与人国保持外交往来。清政府即使在攻打外国使馆期间也多次与公使书信往来。7月3日起,清政府即一再向列强乞和,只是因为列强不予理睬,坚持扩大战争,清政府才不得不继续勉强地抵抗了一段时间。《为》文对慈禧在战争中表现出的怯懦、动摇无任何批评,反而对她曾在短时间内被迫下令抵抗极其不满,把畏敌如虎、力求苟且偷安的慈禧描绘成主动发动对外战争的狂人,把清廷被迫下令抵抗斥为“罪恶决定”。试问,难道在列强大举人侵时,奉行彻底的不抵抗主义,立即无条件投降,才不是罪恶?

    四、列强调兵进北京是义和团的“暴行”逼出来的自卫性正义行动吗?

    《为》文在谈到八国联军战争对首先煞有介事地申明:“我一贯认为……八国联军人侵也是一场侵略战争,而战争过程中他们又犯下抢掠、强奸和屠杀罪行。”但这只是虚晃一枪而已,接着便以这些带根本性的问题“没有争议”为理由,将其撇在一边,而将笔墨集中用于渲染义和团的“暴行”这个“有争议”的问题。

    关于人国联军战争的侵略性质,在大多数中外学者中的确“没有争议”,但至今仍有少数学者其中也有个别中国人仍然持有异议。关于八国联军在华的严重罪行,中外史料中均有大量记载,似乎也“没有争议”,但实际上少数学者其中也有个别中国人仍想极力进行掩盖。他们的办法是极力渲染义和团的“暴行”来转移人们的注意力。

    《为》文在批判义和团时必然要涉及八国联军战争。它的巧妙之处在于对战争的主要内容撇开不谈,而把论述集中于列强正式发动战争前的一个前奏性行动——使馆卫队进京。

    使馆卫队进京不是一个孤立的行动,它与随之而来的西摩尔军人侵、八国联军进攻大沽、正式发动战争等联系十分密切,不可分割。1900年5月31日至6月2日,“使馆卫队”449人(或曰551人)由天津开赴北京。6月4日,驻津“各国领事会议”即要求停泊于天津海口外的各国舰队“派遣强大的援军”[7](p26),这就是6月10日从天津出发的西摩尔军。西摩尔军行进途中,英驻津领事就在致英国外交大臣电中提出:“各国舰队司令可能不得不立即占领大沽炮台”。[7](p41)16日,英外交大臣授权驻华公使和舰队司令“自行决定采取最适合的行动”,[7](p44)即授予他们进攻大沽发动战争的全权。一环紧扣一环,连接得何等紧密!要把战争的前奏与战争本身割裂开来讨论是很困难的。但《为》文大约觉得要对八国联军战争这个大多数学者已经“没有争议”的问题另立新说颇有难度,决定先从使馆卫队问题人手进行突破。为了使讨论具有针对性,这里按照《为》文设定的重点,集中讨论一下使馆卫队进京问题。

    《为》文在详细论述这个问题时,提出了以下一系列论点:(1)“义和团事件开始之初,列强事先并无武装入侵的打算,他们是被动应付的”,是“自卫的性质”。“5月21日,各国使节普遍反对调遣卫队前来北京。直到28日,外侨和中国教徒的生命财产所受威胁越来越严重,他们才改变态度。”“清政府当时已无法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也不能保障外国使馆的安全和正常工作。”“鉴于局势危急”,列强才不得不凋兵。也就是说,使馆卫队进京完全是义和团逼出来的,是被动的自卫行为。(2)使馆卫队进京后,对遭受义和团伤害的教徒和传教士进行了抢救,应当赞扬这些“抢救队”。八国联军战争期间,“43名水兵官兵协助固守西什库教堂,拯救了三千多位中外教徒的生命。此外,在使馆区还有3150位中国人和473名外国人(409个士兵不计在内)避免被杀戮。即使从人道观点看,增调的451名使馆卫队功不可没!他们减少了中国政府和暴民的罪责,善莫大焉!”(3)“这些卫队人京是经过中国政府的批准,并且是沿用多次的惯例”,不能视为“侵略行为”,不能将其“定性为侵略军”。

    《为》文花这么大篇幅对使馆卫队这么一个在八国联军战争中相对次要的问题着力论述,似乎意在通过这个样板式的分析教给读者分析问题的思路。读者只要按照《为》文设计的思路去思考八国联军战争中的其他更为重要的问题,自会得出与袁伟时申明中提到的“没有争议”的观点完全不同的“新观点”,“没有争议”就会变成“大有争议”。因此,有必要对袁氏在《为》文中所作的样板式分析进行考察,看看它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真有道理。

    1.使馆卫队进京是义和团逼出来的吗?

    要正确回答这个问题,关键是看当时北京城内是否存在义和团暴行造成的“危急”局势。外国外交人员在给本国政府的报告中提到的他们在北京城内首次发现的义和团活动发生于6月13日,即公使决定调卫队进京之后过了半个月之久!6月15日,英国驻天津领事致英国外交大臣电中说:“6月13日晚上,义和拳进人北京,并且破坏了旧海关宿舍及好几处教会房屋。看来有许多中国人被杀,但欧洲人无伤亡。”[7](p42)6月16日,英国驻沪代总领事致外交大臣电也说:“我得到的最新情报说:6月13日夜间,北京发生了严重骚乱,当时有数百名教徒及外国人的仆役被杀害。据说,欧洲人没有被杀。许多属于外国人所有的建筑物遭到毁坏。”[7](p43)二者内容基本一致。在京中国官绅消息自然比外国人更灵通一些。杨典诰《庚子大事记》6月12日记:“今晨探报,东华门外教堂起火,不少教民牵而北去。是为义和团入京第一次肇祸也。”[8](P82)中外记载对照,证明义和团在京城内的首次暴力行动发生于6月12~13日。5月28日外国公使决定调卫队进京时,京城内根本还没有发生过义和团暴力活动,甚至还基本上没有义和团。《为》文所说的“局势危急”纯系无中生有的主观论断。

    2.使馆卫队进京后的行为是否应当赞颂?

    《为》文极力宣扬使馆卫队在北京如何拯救义和团暴力活动的受害者,赞颂他们“功不可没!”“善莫大焉!”却避而不谈他们自己在北京的暴行。义和团出于长期积压的对列强及外国教会势力的痛恨,的确有不少过火的暴力行动,对这种行动我们应当正视,从中吸取教训。但应当指出,使馆卫队进京后,倚仗他们比义和团强得多的武器上、军事技术上、组织训练上的优势,公然在中国首都的大街上肆意横行,开枪开炮,屠杀义和团,一些并非义和团的百姓和一些清军也被杀害。这种由军队有组织进行的暴行的杀伤力,远远超过落后的义和团组织的暴力行动的杀伤力。列强军队以保护受到暴力伤害的人为理由,无视中国的主权,在中国的首都滥施暴力也是国际法所不容的。《为》文对这些统统视而不见,却充满激情地对这些以殖民者的姿态出现的外国军队大唱赞歌,难道这就是一位国际知名学者超出常人之处?!这就是“从人道的观点”看问题?!这就是“良知未泯的中国人”应有的“坦荡的胸怀”?!

    3.《为》文还说:“这些卫队入京是经过中固政府的批准,并且是沿用多次的惯例”,因而不能视为“侵略行为”。这也是奇怪的逻辑!袁伟时不会不清楚,所谓经过中国政府批准是怎么一回事。5月28日,各国公使会议决定调卫队进京,5月30日,英国公使致英外交大臣电说:“总理衙门拒绝允许卫队前来北京。然而,我认为,他们也许不会坚持拒绝到底。”[7](P21)同日,另一电文中又说:30日,各国公使会议派代表向总理衙门宣称,如果清政府拒绝对卫队进京“给予便利”,“则人数必定增加”,“对中国政府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7](p22)。同日,裕禄电告总理衙门说,法国驻津总领事声称,卫队进京之事“系各公使主议已定,万无改移。……无论总署准否,定准明日赴都”[5](p106)。列强态度如此蛮横,怯懦的清政府被迫屈服,命令裕禄“准由火车运送”。袁伟时竞以“经过中国政府的批准”为理由,否认这是侵略行为,纯系强词夺理!至于“惯例”,自鸦片战争起,列强一再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侵占中国领土,强索各种特权,战后中国反而要向侵略者认错、赔款,这久已形成“惯例”。难道有了这种惯例,后来日本发动大规模侵华战争就只能算“沿用惯例”,不能算侵略?袁伟时这种超常的“历史眼光”、“宽广度量”恐怕是绝大多数中国人难以具备的。

    参考文献:
    [l]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2]《郭嵩焘日记》(三),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

    [3]王明伦编:《反洋教书文揭帖选》,齐鲁书社,1984.
    [4]《曾纪泽遗集》,岳麓书社,1983.

    [5]《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59.

    [6]《山东义和团案卷》上,齐鲁书社,1980.

    [7]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中华书局,1980.

    [8]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编:《庚子纪事》,中华书局,1978.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历史系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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