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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称网民坚决支持严管外国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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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9/16 出处:新华社 |
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 新华社9月10日发布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消息引起网民关注,他们支持管理办法,认为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应该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
一些网民认为,管理办法对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管理内容等,都予以 明确规定;并对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的条件、申请程序以及新闻信息的代理和订用作了详细规定。这些都有利于规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促进新闻信息健康有序传播,保证外国通讯社和国内用户的合法权益。
有网民说,当前,信息管理的一些新情况值得注意:国内一些报纸、杂志、电视台大量直接引用国外的新闻消息,尤其是一些重大事件发生后,部分国外媒体蓄意地虚张声势,夸大事态,不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来正确地报道一些事件,从而给广大民众一种误导,所以加强对国外来源的新闻管理是完全必要的。
一些网民认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内容,要遵守"九不"的原则,并对违反规定发布、使用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以及代理机构违法规定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这些都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权威,保障我国国家信息安全。
有网民说,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应当怎么做、可以怎么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中国公民怎样与外国媒体进行信息交流,办法规定得很具体。这对外国传媒在中国活动的权益是一种保障。
另外一些网民表示,管理办法符合中国民意,我们坚决支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外国媒体也要入乡随俗。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重要阶段,国际舆论很重要,不能让一些别有用心的境外媒体混淆视听。
有的网民指出,新管理办法不会妨碍外国通讯社的运营,新华社也不会通过控制外国通讯社业务而谋利。但是,长期以来,有些外国通讯社违反了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出台管理办法进行监管也是势在必行。外国通讯社只要按照新规定要求,委托一家新华社指定机构处理与中国客户的所有业务,就完全可以避免税务及其他问题。
有些网民说,较之1996年的《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发布经济信息的管理办法》,这次发布的管理办法范围更广,在很多方面进行了细化。新办法从法规层面上看更加科学,更具有可操作性,对维护国家新闻信息安全,规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和国内用户订用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的网民认为,新华社管理外国驻中国的通讯社机构,是中国政府委托的任务,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监督,不会使新华社成为这个领域的垄断者。许多外国朋友由于不了解中国的管理体制,所以才会引起误会。
一些网民建议,管理办法一经发布,就应该严格落实。特别是要加强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便于按规定操作。要加强督查,对于我国通讯社违反管理办法的,要按规定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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