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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阿叔’要向偷拍者索赔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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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8/30 出处:早报网 |
(香港讯)在巴士上以粗言骂乘客的香港“巴士阿叔”陈乙东,自称是偷拍的受害者,准备入禀法院,向当日持手机拍摄整个事件的年轻人方颖恒索偿300万(港元,下同,60万新元)。
《东方日报》报道,陈乙东前天到高院为入禀行动办理手续。虽然他要控告方颖恒,但却不知道其地址,未知如何送达诉状。
陈乙东指出,方颖恒将偷拍片段上载到互联网,带来连锁影响,他虽然一度获“扒王之王”聘请,却于工作期间被殴打,亦因为工作而被扣综援金60元,女朋友其后又与他分手,因此要向该青年索偿。至于索偿项目,包括被打的损失150万元、精神赔偿100万元、女朋友分手的损失50万元,总额300万元。
陈乙东解释,这次起诉全因被人偷拍感觉到不值得,而偷拍者却高调接受传媒访问。他希望借此诉讼,唤起公众对偷拍行为的关注,同时声讨杂志偷拍艺人。他指的杂志偷拍艺人,便是香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阿娇事件”。
陈乙东的“巴士阿叔”事件,发生在今年4月27日晚上。刚与女朋友吵架的陈乙东,如往常一样,独自走到旺角弥敦道的巴士站,乘搭巴士68X回元朗的家。
上巴士后,陈乙东感到自己没有人关心,又害怕失去女友,竟萌生自杀念头,于是致电香港撒玛利亚防止自杀会热线,希望与社工诉心声,岂料遭坐在后面的“四眼仔”何锐熙(Elvis)三度拍打肩膀,要求他放低声音。
陈乙东觉得受到挑衅,于是转头大声骂Elvis,本来Elvis已答应握手言和,但随即又说:“不拍你的膊头(肩膀),难道拍你的头吗!”陈乙东按捺不住,继续发火。
陈乙东接受香港媒体访问时解释,当时“四眼仔”阻着他在电话中减压,所以一定会以粗言回敬,因为他内心的问题未解决,心里很不舒服。
当陈乙东发完火之后,就安坐原位,电话铃声又再响起,原来是撒玛利亚会社工担心他先前的突然断线,是在做愚蠢的事,于是再致电给他,而陈乙东继续倾诉心事,直至在元朗下车。
“巴士阿叔以粗言骂四眼年轻人”长达六分钟的过程,被巴士上另一个年仅21岁的方颖恒以手机拍摄下来。方颖恒的朋友替他将影片放上网,轰动整个香港,而陈乙东也成为“巴士阿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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