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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愤青:《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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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8/28 出处:泡网江湖客栈 |
读书札记:《霍乱时期的爱情》 提交者 : 河南愤青 于 PAOWANG.COM 北京时间 2006-08-28 19:41:51
一个人成就了一个流派,一个国家的声名,这样的人我能想起两个,一个名叫卡夫卡,另一个叫马尔克斯。如果说前者着迷于探索人类那幽晦深沉的内心,那么后者则如一个导游,带领我们游览了那片神奇美丽而忧伤的土地。魔幻现实主义大师马尔克斯,因其《百年孤独》而闻名于世,这部伟大的著作光芒之强烈,以至于掩盖了另一部同样伟大的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马尔克斯的著作如此与众不同,他以浑厚深沉而忧伤的笔,为我们描绘了他的那片故土,那样的神奇梦幻,令人目不暇接,以至于忘了用语言去评论,完全沉浸其中。四年前读完《百年孤独》时,我在书的扉页上题了原作里的一行字来表达我的感受:他穿过一片黄色的荒原,在那儿回声重复着人们的思想,焦急引出了预兆般的幻景。而读完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我想写的同样是书中的一句话:我们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再到“黄金港”去!很明显,作家在这里想说的是一个孩子般的梦想,人类心底对爱情的无限渴望。
如果说《百》着重的是表现马尔克斯对他的国家乃至大洲的思考,那么,《霍》则相对轻松一点,如书前作者说题写的,这本书献给他居住的那片土地和人民,而且写下了完整的爱情。在那片暴雨与干旱交织,混着花香与腥臭,喧闹而忧伤的土地上,三个年轻人欣喜而伤心地挥洒着关于爱情的梦想,这场爱怜跨越了世纪,战胜了霍乱,抵抗了所有来自外界的迷惑,而死心塌地的在这片土地上开花结果。一个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的美丽的姑娘,遇到了她生命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前者是激扬的爱情,后者是安静的幸福。这是全人类的命运,似乎永远有向左还是向右两条路,不得不选择。这个戴王冠的仙女是幸运的,因为她既拥有了床前明月光,又得到了胸口那颗朱砂痣。
如果先读了《百》,那读《霍》时就会不自觉的与前者比较。我觉得《霍》少了少了《百》了大开大合,波澜壮阔的战争,但多了几分细腻与哀伤,它更像写作者自己,也是写自己看的。这里出场的人物已没有前者那么繁多,而是集中笔墨精雕细琢,于是我们也能看到许多温柔而忧伤的场景。一个忙碌一生的老人晚年坐在庭院的摇椅上,品着东方的茶,欣赏对面积雪覆盖的山顶;深夜在月光下散步,踩着细碎的石子,听着业已关闭的窗口传出睡前的窃窃私语;船在清澈见底的河流中无声滑行,在黑暗中握住错失了五十年的情人的手,借着流水微弱的反光,看着她那布满皱纹而依然如天使般美丽的脸。
对于那对在七十岁才牵手的恋人,一次漫长的水上旅行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作者知道爱情的阻碍不是天事,而是人类永恒的偏见。他们牵起手,脸上泛起红晕,慌乱无措的像两个孩子,不过他们发现与这个时代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两岸浓郁而忧伤的森林已是光秃的一片,哭泣的海牛已不知去向,而旅行尽管漫长总有结束的时候,这无尽的爱,可否在尘世寄托?五十年前那个狂热莽撞的年轻的小伙子,带之的是一个稳重而深沉的男人,唯一不变的那深沉的爱,他听到了圣灵的启示,将没靠岸的船掉头,再一次远离这满是风沙的尘世。
于是,终于悟到了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这一真谛,这使船长大吃一惊。 “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来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他问。 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永生永世!”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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