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及讨论 时事体育争论 音乐及影视 焦点新闻转载 新朋友社区 器材车辆及生活讨论 网友作品专栏及留言板 回到首页

搜索精品

相关内容
  • 袁伟时:慈禧、康有为的两面性2006/08/22
  • 鸦片战争:“康乾盛世”播下惨败种子2006/08/21
  • 太平天国“天京事变”迷雾重重 2006/08/21
  • 大清军舰扬名美国内战 2006/08/19
  • 《中国通史》删除满清屠杀记录 2006/08/13
  • 清朝国旗国歌的来历:李鸿章临急作国...2006/08/08
  • 满清掘墓人——张之洞2006/08/01
  • 日海军总司令致清北洋水师提督书2006/07/31
  •  
    尼布楚条约:清朝“盛世割地”壮举
    时间:2006/08/27 出处:凯迪网络
    1、从中国历史教科书中寻找蛛丝马迹的割地真相

    某些所谓清史专家一向宣传康熙"雅克萨之战"对沙俄的“大胜”,真是无耻。

    无论从过程上还是从结果上看,沙俄的一小撮冒险家跋涉万里,在天时、地利、人和都非常不利的情况下,与清朝的正规军、地方武装周旋了几十年,满清却不能歼灭,只能围困或暂时击退他们,1689年,满清不得不与俄国签定有利于对方的"尼布楚条约",割让贝加尔湖以东、尼布楚在内的大片土地,俄国人合法获得了在远东的战略前进基地,无非少赚一点但绝不是赔,为清朝昏君后来进一步疯狂割地创造了前提,康熙只不过是“土地换和平”,而且是屈辱的和平,怎么可以吹嘘成“大败沙俄”呢?

    长期以来,中国的历史教科书不但把伪清国错认成中国,[注解:窃据中华土地的清国根本不是中国,特别显著的证据是,这个伪政权的“国文”、“国语”根本不是中文、华语,而是“清文”、“清语”,也就是满寇侵略者的语、文。所以尼布楚条约文本只有俄、拉丁、清文三种,充分证明了满清的伪政权本质。]还因为反苏的政治需要,歪曲和掩盖历史事实,美化吹捧那个曾经和俄匪勉强狗咬狗一场的康熙,但还是露了马脚。

    这是大学教科书《中国古代史(下)》某版本的原文节选:
    “雅克萨反击战...在沙俄军队遭受重创、守城士兵只残存几十人、雅克萨城旦夕可下的情况下,沙俄被迫同意和谈。满清康熙二十八年,中俄双方于尼布楚正式谈判。鉴于当时西北地区准噶尔部噶尔丹配合沙俄侵扰喀尔喀蒙古,割据叛乱势力十分猖獗,康熙指示谈判代表做出重大让步。而俄罗斯因军事上未能得逞,加上远征克里米亚失败,战线过长,竭力想保持既得侵略权益,也不得不做出相应妥协。双方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规定两国东段边界以格尔必齐河、外兴安岭和额尔古纳河为分界线,从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流域和乌苏里江流域广大地区属于中国领土,拆除俄国在雅克萨和额尔古纳河南岸修筑的据点,撤出侵入的军队。清政府则放弃贝加尔湖以东至尼布楚一带领土...
    清前期签订的中俄条约属于平等条约,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为什么“盛世”割地就不叫“割让”,而叫做“放弃”?

    南京条约割了香港岛,该骂;糠稀老贼丧失外兴安岭以北、额尔古纳河以西、贝加尔湖以东,约二十五万平方公里国土,却...“做出重大让步”还能签订所谓“平等条约”,拜托教育部的大官人再给我找出另一个例子来!

    “盛世”割地的原因,据说是“鉴于当时西北地区准噶尔部噶尔丹配合沙俄侵扰喀尔喀蒙古,割据叛乱势力十分猖獗.......”为什么不鉴于当时俄国并不是“盛世”,而满清却是头号猪尾天使领导最有方的“最盛世”呢?

    可见,满清的所谓“盛世”,完全是关起门来意淫,自卖自夸,放到国际大背景中,就现了原形。

    另一个版本的教科书(张传玺主编)稍好,正确使用了“割让”这个词:
    “这是中俄签订的第一个边界条约,这是一个平等的条约,它规定了中俄东段边界,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领土,黑龙江和乌苏里江都是中国的内河。不过在这个条约中,贝加尔湖以东的中国领土割让给了俄国,这是清朝在边界谈判中的失策。”
    但是其中却竟然说:“平等条约”可以“领土割让”,真是叫正常人哭笑不得。

    作者没有正确历史立场(误把伪清当中国),历史观被扭曲,这样搞出来的历史教科书,就好比平面镜子被扭曲成了凸凹不平的哈哈镜,内容只能荒唐可笑。
      
    康熙纵容俄国人,只能刺激对方的胃口,所以俄国压力并没有停,到1728年,雍正学康熙学得青出于蓝,无聊小仗也不敢打就谈判了,也慷慨签订了不平等的《恰克图条约》,贝加尔湖彻底放弃,连同湖西的大片土地(约十万平方公里)又白送俄匪。

    俄匪得到这个美丽富饶的世界级大湖,高兴之余,才暂时收手。

    我们再来看公元1644-1728年,这段时间的俄国,是什么玩艺?

    彼得一世1689年改革之前,俄国非常落后。一般认为,开始改革过了十年以后、也就是"尼布楚条约"十年以后,“俄国经过18世纪初的北方战争(1700年一1721年),终于跻身于欧洲强国之列。”可见签订尼布楚条约条约的时候,俄国根本不是强国。

    17世纪初,瑞典、波兰、土耳其这三个国家中的任何一方,都曾经把俄国打翻在地踏上两脚。当时一个波兰骗子自称被篡位的前沙皇;波兰国王听信了他的话,派军队帮他“复位”,竟轻轻松松地使之入主莫斯科。

    而俄罗斯全国上下连屁都不敢放,任由俄国女人做波兰大兵的性奴。

    好歹把波兰大爷送走了,瑞典大爷又来了,照样是割地求和送女人那一套。

    1660年6月25日,波军又在白俄罗斯大败俄军;接着10月8日,再败俄军。9月,波兰-鞑靼联军在楚德诺夫围攻俄军,俄军投降。波兰迫使西乌克兰宣布脱离俄国,效忠波兰国王。

    1667年四月30日,俄波双方代表在斯摩棱斯克附近的安德鲁索沃签订停战协定:第聂伯河右岸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一部合法归属波兰。

    [插曲:1665年,俄人在雅克萨(Albazin)、尼布楚(Nerchinsk)筑城,索伦酋长根忒木尔投降。康熙一伙满贼无比震惊,要求俄方引渡降人,尼布楚总督冷冷一笑,反而派了一位文盲哥萨克人前来,命令康熙接受俄皇的保护。]

    在17世纪,盲流哥萨克向东扩张,只敢欺负满人在西伯利亚的那些还处于石器时代的通古斯同胞。在中亚游牧的突厥人和东亚的蒙古人他们是不敢惹的。

    俄国正规军总兵力才15万人,曾经派出1万人的“强大兵力”远征中亚,不想误入西蒙古准格尔汗国的地盘,被西蒙古骑兵包了饺子。1万人只剩下一个弗拉基米尔伯爵,连滚带爬地回去报丧去了。

    他们只好在西伯利亚东部和今中国东北一带的“通古斯圈子”里乱转,不敢南下蒙古高原和中亚。就是“征服”通古斯人,还是靠着他们当地的同盟军----雅库特突厥人帮的忙。

    当时的俄国在乌拉尔以东那么大的西伯利亚,其实只有两个据点一个是叶尼塞河上的叶尼塞堡,另一个是勒拿河的雅库茨克。两个军事要塞加起来还不到3000人,大炮不到20门(轻炮),用的是老式燧发枪,射程和射速还不如复合弓。不少人还只装备长矛和马刀。

    由此看来说所谓“康乾盛世”时的俄罗斯是强国,纯粹是无知小儿的胡言乱语,看地图就知道,俄国的中心在欧洲,即使倾其全国之力从西伯利亚来,以当时落后的科技水平和穷困的国力根本无法保障漫长的补给线,何况波兰瑞典土耳其任何一国从背后踹一脚他都得完蛋。

    帕特里克·奥利沙文《战争地理学》:
    “1688年,在摄政王索菲亚统治下的俄国,和奥斯曼帝国、克里米亚可汗的第一次战争,其动机既不是要求出海口,也不是为解放君士坦丁堡而进行的圣战,而是为了保留基辅,并不愿意履行对波兰的条约义务。无论是什么动机,这次战争的地缘政治的影响还是传播的相当远。......俄国向太平洋的推进,由于当时其军队用以对付克里米亚鞑靼人而未能如愿。”完全是土耳其、克里米亚在西方直接牵制俄国人,才帮了匪首康熙的大忙,让他有“土地换和平”的机会。

    到了18世纪,俄国崛起,但还不很强大。

    沙皇彼得一世倾全国之力打败瑞典这只病猫(若当时瑞典国王是“北方雄狮”古斯塔夫-阿道夫还在世的话,哪轮到彼得来嚣张?)后,自我感觉良好又去锊土耳其的胡须,此时的土耳其已值暮年情况跟大明帝国后期颇似,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奥斯曼帝国哪会把这一群刚开化的半野蛮的农奴放在眼里?

    以前1695年、1696年彼得一世两次远征亚速。根据1700年7月俄土《君士坦丁堡和约》,亚速划归俄国。但是,1710年俄土战争又爆发。1711年,彼得一世亲征普鲁特河,陷入土耳其和鞑靼军的重围。根据1711年7月俄土《普鲁特和约》,亚速重归土耳其。俄国还被迫拆毁亚速海沿岸的工事。奥斯曼“近东病夫”让彼得“大帝”领悟到了什么叫实力。直到1739年9月,俄土签订《贝尔格莱德和约》,亚速才再次归俄国所有。

    [插曲:1722年,猪尾一号天使康熙鞑帝死去。1725年,彼得一世死去。1728年,清国和“强国”俄国签订了再一次“盛世割地”的壮举《恰克图条约》]

    小小的克里米亚汗国,是土耳其的小藩属。1430年,拔都之弟秃花·帖木儿的后裔哈吉·格来建立了克里米亚汗国,最后一个成吉思汗汗国克里米亚汗国受到土耳其的保护,在俄国眼皮底下生存了两百多年。最后1774年,俄国人强使土耳其承认了克里米亚汗国的所谓“独立”,1783年才吞并该国。这样,在法国大革命前夜,欧洲的最后一个蒙古汗国才划上了句号。

    也就是说到这时,俄国实力才压倒了土耳其;但100年前,康熙已经割地给俄国了。“盛世”是怎么回事,不必废话了吧。所以后来乾隆的清朝自然而然地被小小国尼泊尔、缅甸打得一败涂地,满清的画皮被扯得稀烂了!
    http://bbs.ntnw.net/forumdisplay.php?fid=10&page=6




    Copyright 1998-2005 Pao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