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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民間討債公司「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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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8/13 出处:大公报 |
在透過法律手段追債艱難的現實情況下,一批打法律「擦邊球」的追債公司在內地「繁榮」起來。他們有的已合法註冊,有的則是「地下組織」,而法院治不了的「老賴」們,卻在他們的非常規手段之下乖乖地把債款吐出來。
【大公報訊】據《中國青年報》十二日報道,對依據法院判決應該還錢卻拒不支付的逃債分子,民間稱之為「老賴」。苦於對付「老賴」的不容易,四川省成都市雙流縣法院日前出台了系列規定,包括限制「老賴」出入娛樂場所和乘坐飛機等,並加大了執行判決的力度。與此同時,一批民間的追債公司自發地興盛起來。
老賴玩失蹤 讓法院沒轍
現年四十二歲的陶某是一名建材行業的老總,他是雙流縣法院最近重點對付的一位「老賴」,法院的工作人員已對他「布控」多時了。據法院介紹,他在一起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案中,欠下了一百四十萬元人民幣的債務。此案已經該院判決並經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陶某的上訴被駁回。法院表示,陶某完全有能力還清債務,他有四輛轎車(包括一輛寶馬),還有近二百平方米的豪宅及私家車庫。然而,判決生效後,陶某拒不還錢,與法院玩起了「失蹤遊戲」。
許多成為被告的「老賴」,就是在原告起訴前就分散隱蔽了絕大部分的財產,連自身也悄然躲藏起來,這種與法院打「游擊戰」的方式在當前顯得十分突出。
「老賴」開辦的往往是皮包公司,或信譽較差、陷入困境的中小企業,有的一年一開張,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為逃避債務,多頭開戶,賬外設賬,化名存款,掛名買房,有的還借企業轉制或改制之名改頭換面,讓法院失去了目標。儘管各個法院對被執行人進行強制時「想盡了辦法」,然而能真正執行下來的,不到總案件的一半,大部分案件只能「終止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庭曾公布一個資料:對於中國法院一年審理有財產給付內容的民商事案件而言,一九九三年,當事人自動履行的比例佔了七成,但到二○○三年,需要法院強制執行的比例上升到了五成三。
雙流縣法院就是為了增加對付「老賴」的手段,才在近日與數十家賓館及高檔娛樂場所達成「君子協定」:拒絕「老賴」高消費,只要他們一現身,便及時向法院執行局反饋情況。
該院的另一新招兒,是與公安機關達成一致意見:法院對有錢不還、生活「逍遙」的「老賴」,將其身份證件及資料提供給公安機關及航空部門,嚴格限制這些「老賴」的登機及出入境自由。
同時,法院與房管、城建、國土等部門召開工作聯繫會,將「老賴」名單及有關資料發放到相關部門,建議他們在辦理貸款、註冊公司、土地登記等手續時嚴格審查,形成對付「老賴」的聯動機制。
非常規手段 追回九成債在透過法律手段追債較為艱難的現實情況下,一批追債公司「繁榮」起來。以「調查」、「法律諮詢」、「索取債務」等旗號為名的追債公司興起,他們有的已合法註冊,有的則以「地下」形式存在著。
一家追債公司的董事長告訴記者,該公司在業界歷來以「誠信」取勝,業務繁忙,僅今年以來,該公司先後接受了債權人的一百五十八件委託,追回了二千八百一十五萬多元的欠款,債務追回率超過九成。同時他強調,公司以「合法」方式追債,不會給委託人留下半點麻煩。
追債公司在具體操作時,幾乎全是使用非常規的手段。追債公司的成員故意透過衣著、言談、舉止等,讓「老賴」感到可怕,並從法理、情理上軟硬兼施卻又「不出格」,既搞得「老賴」心神不寧,卻又從法律上毫無還手之力。
一名追債人員告訴記者,在執行追債公司的一次任務中,他每天的職責就是跟蹤一名欠下七十萬元的「老賴」,盯梢其住宅或活動場所。一天他發現「老賴」乘機到南京,於是乘坐同班飛機到南京,「老賴」轉機到西寧,他也一起到西寧,搞得「老賴」寢食難安,不得不四處籌款解決問題。
在成都市一家調查公司的「龍哥」,看過孫女士提供的相關憑據後,說有把握幫她追回五萬元,孫女士同意支付四成酬勞。「龍哥」率領四名戴著墨鏡、鐵青著臉、紋著龍身的兄弟敲開了裝飾公司總經理榮某的門。榮某慌了,說:「我承認這筆債務,可公司拿不出錢。」「龍哥」當場在桌上猛擊了一拳,「我們這是『合法』追債,警察來了都不怕!」對峙一個小時後,榮某乖乖叫人拿來五萬元還債。
對追債公司的活躍,四川守民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守民律師感嘆,這是因為《個人破產法》等法律的缺位,讓很多「老賴」覺得「資不抵債」對自己的生活、工作毫無影響,他們一邊大把花錢,一邊欠錢不還,使得一些債權人對司法的權威缺乏信心,轉而依靠追債公司,用打法律「擦邊球」的方法來討債。這種現象是市場經濟主體的自發行為,同時折射出了法律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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