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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艷芳遺產曝光 淨值近七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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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8/05 出处:中評社 |
梅艷芳的遺產總值只有六千八百萬元,包括三百多萬元現金,較外界一直估計為少。
香港8月4日電/“百變歌后”梅艷芳逝世不足三年,遺產分配仍未處理完成。她的遺產管理人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向香港法庭申請,要求變賣她位於香港島壽山村道的故居,以支付遺產分配期間的一千二百萬開支,包括遺產管理費約七百萬元。但在梅媽大力反對後,梅艷芳故居才能得保,只出售她兩個海外物業。德勤又透露,梅艷芳的遺產總值只有六千八百萬元,包括三百多萬元現金,較外界一直估計為少。
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梅艷芳的遺產獨立管理人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昨天向法庭申請出售梅的物業,以支付整宗遺產分配期間,管理人預期需要的一千二百萬元開支。梅的遺產受益人包括梅媽媽、劉培基、梅的好友連炎輝任董事的妙境佛學會及梅的兩名姨甥。
除了其兩名姨甥外,其餘遺產受益人均對德勤的賣樓申請均有反對,昨日經過一日聆訊後,各方最終達成和解,香港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潘少初頒令,德勤可出售梅艷芳於日本東京及新加坡兩個物業,兩物業估值分別為一百七萬及九百萬元,不過新加坡的物業仍欠四百二十萬元按揭;至於日本物業出售後,梅媽可根據日本法律以直系親屬身分,得到約三分一、即約六十萬款項。換言之賣樓能有約六百萬支付遺產開支。
德勤的代表律師昨日於高院法庭內向法官交代遺產詳情,指梅的六千八百萬遺產中,除了日本及新加坡外,還包括三個本地物業及一個倫敦物業(見表)。德勤本打算出售清單中近千萬的最值錢物業壽山村道恆安閣,不過梅媽媽以物業未來預計會升值,加上該處為愛女故居,出於個人感情為由而大力反對。
德勤的代表律師解釋出售物業的申請時指雖然梅的遺產有六千八百萬,不過遺產現時及未來滾存的開支預計須一千二百萬,即遺產一成七,因此要求售樓套現。
德勤指千二萬的遺產開支中,七百萬屬於其管理費用,法官聞後指出,管理人費用超過總開支的一半,遺產從收租所得的收入根本不夠支付。德勤解釋,遺產每月須支出五十八萬元,當中除了三十萬為德勤的管理費外,還有梅媽的生活費及醫療費,此外還有每月支付部分物業所須的十萬元按揭等。德勤舉例指,遺囑案仍有一年才開審,即使撇除他們的管理費用,未來一年遺產仍須支出三百多萬元。梅媽媽的代表聞後就指,將會放棄每年從遺產中提取一百萬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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