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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溥仪四弟状告帝王展败诉
    时间:2006/07/15 出处:新京报
    法院认定溥仪是历史公众人物,使用其肖像不侵权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法官用5分钟宣读完判决书后,原告怒了,被告乐了,溥仪四弟溥任没能告赢王庆祥。

      开庭审理后时隔一天,东城法院昨日驳回了溥仪四弟溥任先生诉历史学家王庆祥侵犯肖像权的诉讼,一审认为溥仪是历史公众人物,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权。溥任的代理人成郁文和被告王庆祥分别在宣判后表达了“不满意”和“满意”两种意见,但都表示尊重判决。

      法院昨日下发的判决书长达8页,用7页纸阐述了原被告意见及证据后,在第8页用107个字表达了法院意见。

      由于王庆祥在庭审时提出,溥仪早在幼儿时被过继,根据现行法律,其与溥任脱离了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关系,溥任无权主张权利。

      法院在意见中首先指出,王庆祥以现行法律规定溯及既往发生的事实法律依据不足,有关溥任无起诉资格的主张不被支持。

      庭审中,王庆祥还提出溥仪是公众人物,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权。这个观点获得法院支持,法院认为“溥仪从末代皇帝转变为新中国一位普通公民的过程是我国历史的一页,属于历史公众人物。王庆祥和展览的投资者杨来福就溥仪生活和政务活动的照片举办展览,没有侵犯溥仪的肖像权。

      “对判决满意。”王庆祥在宣判后简短地说了一句。而溥任的代理人成郁文则表示了不满,她认为法院的判决将作为普通公民的溥仪还原成了皇帝,是一种错误的认定。昨日下午,她在电话中表示,溥任先生在得知结果后表示上诉,并准备以侵犯个人肖像权为由再次提起诉讼。

      宣判后,成郁文出示了一份有溥任签名的声明,称解除与王庆祥之间任何签署的一切授权和相关法律文件。案件审理时,王庆祥出证称溥任曾授权为其溥仪在海内外媒体及宣传等方面的全权代理人。

      ■案情回放:

      末代皇帝溥仪同父异母的胞弟爱新觉罗·溥任先生,因认为杨来福主办、王庆祥策划并在故宫端门展出的“中国最后的帝王世家展”未经其同意,擅自大量使用末代皇帝溥仪的肖像,且以营利为目的,故起诉要求两人停止展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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