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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也许是一种美德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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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6/17 出处:光明网 |
秋风先生如此欣赏“过劳死”吗? 郭松民 今天拜读了秋风先生的一篇大作,题目竟然叫做《“过劳死”也许是一种美德》(6月13日南方新闻网)!
我在网易上看到这篇文章后,已经是跟贴纷纷,骂声一片。有一位网友是这样写的:今天早上我就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了此新闻,看到标题我就奇怪,感觉很别扭,待我读完此篇文章,竟然气得我连早餐都没吃。我们也是十二小时工作制,对此深有体会,在这里我不想对那个××(作者注:这是骂人的词语,删除了)的文章发表任何评论,只是对《南方都市报》感到困惑,他们怎么会刊登这种文章?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看《南方都市报》!!!
秋风先生在文章中,一上来就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气说“每个时代,每个社会,似乎都有“过劳死”现象”,好像“过劳死”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作为一个著名学者,秋风先生应该明白:一个时代和社会有没有个别“过劳死”是一回事,是不是大部分人都长期的、普遍的感到“过劳”则又是一回事,这两者之间是存在本质区别的。
以秋风先生的博学,他应该知道,中国的改革,正是从“打破大锅饭”开始的,理由就是“大锅饭,养懒汉”。毫无疑问,在一个被认为是大规模地“养懒汉”的体制下,即便是有个别的领导和劳模“过劳死”,但却绝无可能出现普遍“过劳”的现象,否则的话改革的正当性又在哪里呢?所以现在我们所讨论的“过劳死”,无疑是今天这个时代和社会所特有的,并不是“每个时代,每个社会”所共有的——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逻辑问题,秋风先生是真不懂呢还是假糊涂?
秋风先生论证“‘过劳死’是一种美德”的核心论点是“很多人拼命工作,包括连续加班,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自愿的选择,他是为了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这句话表面上看起来无懈可击,但在我看来,却不仅隐含了那些“过劳死”的人是“自作自受”的判断,构成了对他们的一种羞辱,而且也回避了他们之所以“自愿”“拼命工作,包括连续加班”的真正原因:对失业的巨大恐惧!
劳动人口的严重过剩,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一个结构性问题。每个就业者,无论是蓝领还是白领,身后都有许许多多的人在随时准备顶替他。今天就有这样一篇报道《30万就业者蜂拥珠三角:大学生成南漂一族》(6月14日《广州日报》),文章披露,一些长期失业的大学生已经靠在“火炉山上挖野菜充饥”了。而根据教育部统计,大学本科毕业生待业人数年年增长:2001年是34万人,到2005年就猛增到79万人(6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那些“幸运”的就业者,如不久前猝死的华为员工胡新宇和女工甘红英,除了按老板的意志“拼命工作,连续加班”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吗?他们的“过劳”有多少自愿的成分,有多少被迫的成分,难道还不是一目了然吗?对他们来说,生命之花都已经凋谢了,还谈什么“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呢?
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还是马克思的比喻最形象:他们已经“自由得一无所有”,所以只能“在市场出卖自己的皮”,因此也“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过劳死”不过是“鞣”到了极致的一种结果罢了。
当然,仅仅是失业的威胁,也还不足以迫使他们如此“过劳”——如果《劳动法》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如果员工有足够的权利和力量来保护自己的话。但这两点也付之阙如,“过劳死”就几乎成了一种必然了。
至于秋风先生在文中以陈逸飞和亿万富豪王均瑶的“过劳死”为例,来证明“过劳”可以是出于一种道德上的“自愿”,我倒是同意的。正如秋风先生所言,“每个时代,每个社会”,包括“大锅饭”时代,都有人自愿“过劳”,所以不足为奇。只有胡新宇、甘红英们的“过劳死”,以及大量和他们一样的普通员工们,虽然未死,却普遍地处于“过劳”的状态,才能够真正说明时代和社会问题的本质。
社会出了问题,是严肃地分析原因,提出补救的办法,还是曲意掩饰,把不得已的被奴役状态说成是一种值得弘扬的“美德”?在我看来,这是衡量一个学者是不是具备基本良知的起码标准。秋风先生是我一向尊敬的,这次他何以会得出如此荒谬的结论,让我很费解。作为一名自由主义的健将,也许是因为他真的笃信“真正的自由主义应该是有做奴隶的自由”吧?恭读着秋风先生的大作,我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鲁迅先生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关于“智识分子”的意象——一个像绅士或善公一样的头羊,项佩铃铛,昂首阔步地将羊群般温驯的老百姓引向屠宰场去! “过劳死”也许是一种美德 秋风 5月28日,深圳华为公司一名年仅25岁的工程师胡新宇因病毒性脑炎去世。华为公司一员工将胡新宇的死讯公布到网络论坛,并说明死因是“加班累死”。5月30日深夜,广州市海珠区一家服装厂35岁的女工甘红英猝死在出租屋。此前4天,她的工作时间达54小时25分钟,累计加班逾22小时。她生前常提到自己“想好好睡上一觉”。
大体可以肯定,这两位人士的死亡,属于典型的“过劳死”: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加重、心理压力过大,人体长期处于亚健康 状态,由于积重难返突然引发身体潜藏的疾病急速恶化,救治不及导致死亡。
每个时代,每个社会,似乎都有“过劳死”现象。中国古代有一个成语,“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描述的恐怕就是过劳死。不过,在古人那里,这却是一个褒义词,在道德上是值得肯定的。清官、好官如果是过劳死,可以得到人们格外的尊敬。若干年前的媒体,也总喜欢报道劳动模范或英雄人物是如何为科技攻关、为服务公众而苦干几天几夜,或者某某领导人房间的灯光一直亮到天明。媒体宣传这些,为的是让所有劳动者都学习这些模范事迹。
然而今天,舆论却似乎变了。过劳死突然成了一个令人愤怒或悲愤的社会问题。推测起来,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今天的过劳死者,不再是为国家工作,而是为私人或外商企业工作。一个人为国家鞠躬尽瘁,人们会觉得,这些人是值得表彰的;而供职于私人或外商企业的员工,因为长期加班或超负荷劳动而导致过劳死,人们立刻会谴责,这些企业主在残酷剥削员工。
进一步推测,人们的情感之所以如此不同,可能是因为人们相信,一个人为国家鞠躬尽瘁,应当是出于自愿的,是高尚的道德促使那个人那样做的。相反,当一个人供职于私人、外商企业的时候,是绝不会有这样高尚的道德水准——在私人企业中,员工都是消极的、尽可能地逃避工作。然而,现在某个员工竟然那么拼命工作,加班加点,那他肯定是被强迫的。强迫他人为自己的利润劳动当然是贪婪的、无耻的。
这种想法可能有道理,但至少未必普遍适用。假如你去问从上个世纪50-70年代过来的日本人,他们未必承认自己是被老板逼迫的。同样,人们普遍承认,陈逸飞是过劳死,但恐怕没有人有资格或权力逼迫陈逸飞。在这之前,一位家财过亿的民营企业家王均瑶 也因为劳累而英年早逝,他又是谁强迫的呢?
去年陈逸飞去世之后,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等实施了一项调查,在接受调查的1218人中,大多数人的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的人则超过20%。而75.1%的中青年人对拼命工作甚至“过劳死”的人表示理解。不少人说,只要奖金足够高,可以选择每天工作15个小时。很多人的信念是,趁着年轻多挣点钱。
应当说,这是一种令人尊敬的“工作伦理”,这种伦理在中国源远流长,祖祖辈辈的家庭与公共教育就包括勤奋工作。中国人在方方面面的成就,包括这20多年来的经济奇迹,端赖这种工作伦理。日本战后的发展奇迹,也是日本人玩命工作的成果。而欧洲经济之所以丧失竞争力,与其工作时间不断缩短、人们缺乏工作热情有极大关系。
或许可以说,过劳死的根源,也许是我们文化中固有的一种美德。很多人拼命工作,包括连续加班,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自愿的选择。他是为了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这些员工也清楚知道这对健康有害,但经过权衡,他们宁可承担这种风险。对此,医疗专业人士当然可以从健康角度提出劝告,但这种工作伦理本身却是无可指责的。毕竟,健康与收入究竟哪个重要,这是个人选择范围内的事情。有些人重视健康,有些人重视当下的收入,似乎是无所谓高下的。毕竟,活着本身并不是人活着的唯一目的。
当然,某些私人和外商企业不合理的用工制度,确实可能给员工带来不正常的压力。比如,企业把员工的基本工资定得很低,员工为了多挣一点钱而被迫“主动”要求加班。防止这种自我强制的最有效办法是,政府尊重员工维护自身权利的自由,并在员工自认为权益遭到侵害而寻求救济的时候,行政和司法机构能够提供及时而有效的救济。政府必须相信,只有员工自己才能最准确地在加班压力与收入或个人前程之间进行取舍,只有他自己能够判断怎样的企业劳动制度才算不正常的压力。 (作者系知名学者)
原文网址:http://talk.163.com/06/0613/10/2JG75I1R00301IJH.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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