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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王怡就“郭飞熊”事件的致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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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6/13 出处:世纪沙龙 |
余杰、王怡:就“余王事件”致理事会及全体会员的致歉信
理事会及笔会全体会员:
我们二人于2006年5月初,以个人名义接受基督徒维权组织“对华援助协会”和华盛顿的基督教保守主义研究机构“哈森研究所”的邀请,和另一位法律人士李柏光前往华盛顿参加“中国宗教自由与法治”研讨会。我们三人都是基督徒,之前我们被告知会议将讨论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国家庭教会的登记等问题。到会后,我们发现维权活动家杨茂东先生(编者按:即郭飞熊)也参加了这个会议。会议名称也改为“中国自由状况高峰会议”。
会议结束一周以后,对华援助协会的负责人傅希秋牧师在5月8日上午告诉我们:布什决定会见这次会议的家庭教会维权人士,表达对中国宗教自由和基督教家庭教会的关注。这一会面主要是由一直帮助和关注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的米德兰牧师联盟推动促成的。但白宫对傅牧师表示对外不会宣布我们的基督徒身份,只会称其为总统与中国人权人士的会面。傅希秋宣布,我们三人将与杨茂东先生一起参加这一会见。
我们在这次会议的前后,因为对杨茂东的言行和其对维权运动的思路怀有极为负面的偏见,我们一致向傅牧师提出如果杨先生要去白宫,我们就退出这次会见。这件事的最后结果,傅牧师的决定和白宫的最后邀请都与我们的看法一致,致使杨茂东先生没有参加5月11日的白宫见面。
这就是最近在公共舆论和笔会内部引发巨大争论的所谓“余王事件”。我们尊重每个人在这一事件中对我们的各种意见和批评,每个人都有权形成和表达自己的看法。我们也深深感谢对我们的决定怀有不同程度的理解和同情的各种意见。我们无意继续讨论这一事件本身,只是因为围绕这一事件,演变成为笔会内部的一种争论。而这一次参加白宫会见的三人,恰好也都是笔会会员。因而也引起一些对笔会和理事会的指责和质疑。我们认为我们有义务就这一事件向你们做一些澄清,并因为我们的个人言行给笔会所带来的事实上的不利影响,表达我们深深的歉意。
我们也注意到,秘书处和秘书长张裕已经针对一些质疑和对笔会的指责,作出了一些答复。我们也看到有一些会员提出要求余杰或王怡辞去笔会职务的署名主张。我们在此向理事会和全体会员表达以下的意见:
第一,因为这次会议的主题与笔会捍卫写作自由的宗旨无关,我们没有以笔会会员的身份和相关职务接受这次会议的邀请。在会议过程中,以及白宫会见的过程中,都没有提及、利用和标明我们在笔会的身份。在会议和会见之前,我们也没有向理事会和会长报告和讨论过此事。我们的费用由邀请单位负责,没有使用过笔会一分钱的经费。
第二,我们愿意虚心的听取各种批评意见。但我们认为这一事件的争论与笔会的组织无关,与笔会的宗旨和事务也无关。我们认为对我们在这一公共事件中的各种批评,都应该发生在事件所发生的公共领域内,而不应该演变成一种笔会内部的争论。笔会也不应该成为一个对会员的与笔会无关的言行进行是非裁判的机构。对把这一争论引入笔会内部的言论,我们表示尊重,但感到非常遗憾。
第三,我们作为基督徒知识分子,和大家一样认同笔会的宗旨,愿意在一个专制时代为捍卫写作自由作出自己的努力。迄今为止,我们没有因为信仰立场的不同,在笔会事务和理事会中对他人有过出于宗教信仰不同的偏见。我们尊重每个会员、每个人的不同信仰。如果有人怀疑我们的宗教信仰已经影响了我们在笔会的工作,对其他人构成了不公平的结果。我们愿意和这样的意见进行坦诚的交流,为消除这样的误解继续努力。
第四,我们尊重会员的不同意见,但不会因此辞去在笔会的职务。我们希望这些意见能够依照笔会章程,按照理性和程序来进行。如果理事会决定讨论任何涉及我们的动议,我们将在理事会讨论和表决中提出回避。我们将完全尊重理事会其他成员作出的任何决定。
无论如何,这一次事件造成了一些人对笔会的误解和缺乏根据的攻击,也导致了一些笔会会员之间的分歧和争论。我们对此感到深深不安。我们再次为此向大家表示我们的歉意。我们对自己的决定和言行在公共事务中负完全的责任,我们愿意听到来自理事会和笔会会员的任何批评意见。
谢谢你们的阅读。愿你们的批评成为对我们的祝福。
余杰、王怡
20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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