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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桂钿:商家与轻重家
    时间:2006/06/11 出处:新法家
      先秦百家中有商家与轻重家。商家资料保存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轻重家的资料主要保存在《管子》轻重各篇中。商家总结商人的经营经验教训,形成经营理论,对现代市场经济有借鉴作用。轻重家是政府经济官员,利用政权干预经济,调控市场,平衡各部分人的利益,抑制民间富商巨贾垄断市场、谋取暴利,保护平民利益。秦汉以后建立中央集权制度,轻重家在宏观调控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轻重家是政治经济学者,主持经济工作,对政治影响极大。

      关于先秦诸子百家,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谈论到六家:阴阳、儒、墨、名、法、道德(也称道家)。《汉书·艺文志》按刘歆的《七略》:《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六艺略》包括六经与《论语》、《孝经》以及小学类,共九种。在《诸子略》中列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其他还有《诗赋略》中的赋、歌诗,《兵书略》中的兵权谋、兵形势、阴阳、兵技巧,《术数略》中的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方技略》中的医经、经方、房中、神仙。班固说:“今删其要,以备篇籍。”说明经过删节。删节掉哪些家,不得而知。但是,从《史记·货殖列传》和《汉书·食货志》来看,至少删掉了经济类的几家。

    一、商 家

      商是一个行业。在《管子》中称四民为:士、农、工、商。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1农业是以种植为主的行业。虞是从事山林和水泽生产的行业,例如伐木、捕猎等。工是加工业,包括制造木器、陶器以及后来的金属制品,主要是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商业主要从事运输、买卖。从生产、加工到销售,分四个行业,不包括士。《周书》中也将商列为四业之一。

      为什么叫商业?一般认为这与商朝有关系。朝代名称多与发源地有关系,王充说:“唐、虞、夏、殷、周者,土地之名。尧以唐侯嗣位,舜从虞地得达,禹由夏而起,汤因殷而兴,武王阶周而伐,皆本所兴昌之地,重本不忘始,故以为号,若人之有姓也……秦起于秦,汉兴于汉中……王莽从新都侯起,故曰亡新。”2商朝名称不是因为他们出身于经商,而是契“封于商”3。商是地名。后来盘庚迁殷,殷也是地名。所以又称“殷”。商、殷都是地名。据日本学者小岛佑马的考证,在西周时代,商贵族失去封地,只好靠运输买卖来维持生活。那时多数买卖人都是商的遗民,所以做买卖的人就被称为商人,于是这个行业也就被称作商业。(参看小岛佑马著的《古代支那研究》一书中的《释富·原商》篇,弘文堂刊行,昭和十八年〈公元1943年〉二月十日初版。)

      有人提出,商的先祖王亥是最早从事商业活动的,因此他是商业的始祖。这种说法值得推敲。《竹书》曰:“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臣也。”4王国维认为,仆牛即服牛。5《山海经》、《吕氏春秋》、《世本》等书都认为王亥是始作服牛之人。按《史记·殷本纪》记载,从殷的始祖契开始,经过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振、微、报丁、报乙、报丙、主壬、主癸,到天乙即成汤。成汤灭夏桀,才成立新的朝代商朝。王亥就是振,在成汤之前七代。所有可以看到的资料都记载王亥发明服牛,综合各种记载,简单的情况是:他到有易去服牛,被有易之君臣所杀,后来他的儿子甲微去讨伐有易,杀了臣,灭了有易,替父报仇。没有资料记载王亥做买卖的事情。现在学术界有人认为王亥是商业的始祖,恐不足据。《世本》中所载的“共鼓货狄作舟”,“胲作服牛”,“相土作乘马”,“韩哀作御”,“奚仲作车”,“卫公叔文子作輗轴”,都是关于交通工具的发明问题。交通工具为商业发展提供了方便,但不能说有了交通工具,就有了商业,更不能说发明交通工具的人就是商业的创始者。如果这种说法也能成立的话,商业始祖也不能说就是王亥,因为还有相土作乘马,相土是王亥的四代祖。还有奚仲作车呢!《世本》上记载:“祝融作市。”能不能说祝融就是商业的始祖呢?许多典籍都记载祝融是黄帝时代的火正,是管火的,没有与买卖有关系的经历。这个“市”应该如何理解,还有待于继续探索,难下结论。《周易·系辞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6这种说法:约定时间地点,各地人将自己生产的物品拿到市场进行物物交换。用自己所余,换自己所需。这是交换市场,没有通货,还不是买卖,也没有商人。按《系辞》的说法,这种“市”在神农时代就已经存在,远在发明“服牛乘马”之前。

      《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故太公望封于营丘,地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其后齐中衰,管子修之,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而管仲亦有三归,位在陪臣,富于列国之君。是以齐富强至于威、宣也。”7西周初年,吕望封到齐国,齐国土地盐碱,不适合种植,人口又少。吕望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纺织业与鱼盐业,大量输出,进行交易,换回其他物品。齐国因此富了起来。地薄人稀的国家,发展农业有困难,通过发展其他产业富起来。司马迁说:“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8商业赚钱最快。从《货殖列传》来看,商业贸易是吕望封齐国以后大发展起来的。齐国富了,他国的人“敛袂而往朝焉”。失去封地的商朝遗民可能也在其中。“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地余民,民俗急,仰机利而食。丈夫相聚游戏,悲歌慷慨,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冶,多美物,为倡优。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贵富,入后宫,遍诸侯。”9所谓“纣淫地余民”,就是商朝遗民。他们不安心在家,杀人越货,投机取巧。“掘冢作巧奸冶,多美物,为倡优”,似乎与商业有关。女的则以卖唱卖身为业。

      商业发展以后,就有一些肯动脑筋的人,总结经商的经验教训,提出一些理论性的见解,形成代表商业思想的学派。按先秦百家的说法,这一派应该叫商家。从《货殖列传》中可以看到,司马迁讲商家是从范蠡、计然讲起。计然是范蠡的老师,那么,这一学派开山祖师爷应该是计然。《史记》引计然的话说:“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已。故岁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物之理也。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币。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10这里提出商业理论许多原则:一是“时用则知物”,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需要,包括预测未来的需要,就可以了解商品价格的变化;二是“旱则资舟,水则资车”根据周期性的变化,预备未来所需物品;三是控制粮食价格,平衡行业利益,是治国的重要一项;四是“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贱经常产生波动,物极必反,掌握规律,决定取舍;五是“财币欲其行如流水”,货币不能停在手中,要增加流通,才能赚钱。存货物不存货币。所存的货物不应该是会腐烂的食品。范蠡继承计然的策略,在吴越战争中获得成功。后来他到齐、陶做生意,十九年中发了三次大财,是做生意的成功者,被称为“鸱夷子皮”、“陶朱公”。这是经商发财的代表人物。以后列了子贡、白圭、猗顿等人,都是春秋战国时代的商业界名人。秦汉以后也出现一批富商大贾,如宛孔氏“因通商贾之利……家致富数千金”。曹邴氏“贳贷行贾遍郡国”,“富至巨万”,影响到邹鲁文人“多去文学而趋利者”。刀闲用奴隶“使之逐渔盐商贾之利……起富数千万。”师史“转谷以百数,贾郡国,无所不至……能致七千万。”11任氏一次投机,富者数世。这些都是成功的商人,没有理论就不成家,所以一般还不属于商家。而司马迁概括商家理论,除了计然、范蠡、白圭、猗顿这些人的理论之外,还有一些有价值的理论:“尽椎埋去就,与时俯仰,获其赢利,以末致财,用本守之,以武一切,以文持之,变化有概,故足术也。”“富者必用奇胜”,许多贱业、小业,也能发大财,“皆诚壹之所致”。“富无经业,则货无常主,能者辐凑,不肖者瓦解。”12有理论思维的商人才可以称为商家。司马迁自己不是商家,他在《货殖列传》中概括了商家的理论,反映了商家的基本状况。

    二、轻重家

      有商家,也有轻重家。《管子·轻重甲》:管子提到“轻重之家”。轻重之家的思想主要保留在《管子》一书的《轻重》各篇中,以及《史记·货殖列传》、《盐铁论》和《汉书·食货志》等的有关资料中。

      首先,“轻重”的意义。《货殖列传》说:“管仲修之,设轻重九府。”唐张守节《正义》:“《管子》云‘轻重’谓钱也。夫治民有轻重之法,周有大府、王府、内府、外府、泉府、天府、职内、职金、职币,皆掌财币之官,故云九府也。”13周朝有掌握财政的九府。管仲设轻重九府,这个轻重九府除了掌握财政之外,还管轻重的事情。所谓轻重,就是钱的问题。钱为什么叫“轻重”呢?《货殖列传》说:“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14这一段讲的是市场价格,不是商人的事,而是政府要关注的事,所以是“治国之道”。粜是卖粮食。米价如果一斗二十钱,米价贱,农民就吃亏;如果米价一斗九十钱,米价贵,末业就受损失。末业指商业、手工业等。末业受到损失,没有人做工买卖,财富就出不来。农业吃亏,就没有人愿意开荒种庄稼了。因此,政府要想办法控制粮食的价格,上不超过一斗八十,下不低于一斗三十。这样,农业与末业都能得到利益,维持市场上粮食与物品的价格平衡,就不会缺少粮食,也不会缺少生产与生活用品。这是治理国家所必须掌握的“轻重”。“轻重”与钱有关,但不简单是钱的问题。“轻重”与价格有关,但情况十分复杂。我们从《管子》一书中的《轻重》各篇,15可以了解在当时的条件下,轻重家有哪些思想,“轻重”概念有哪些意义。轻重主要是经济的问题,也涉及政治、外交等其他领域,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况:

      一、谷与物的比价。谷是农产品,物是工业品,万物就是各种工业品。《管子·乘马数》:“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16这里是谷与万物的比价。

      二、由于土地厚薄不同,花同样的劳动,所收获的谷多少,差别很大。因此,政府还应该用政策来调剂余缺。“以上壤之满,补下壤之众。”17这也是轻重的问题。

      三、农业生产与气候关系也很大,气候影响收成,收成影响谷的价格。由于政府与社会的需要也会影响物的价格。《管子·国蓄》:“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农业生产还受到气候变化的严重影响,好年景,收入就高一些,如果受灾,收成就会大减少。国家有时急需一些物品,那些物品的价格就会上升。不急需的物品,价格则相对要低得多。这也是造成不平衡的问题。

      四、智愚造成贫富差别扩大,也是一种轻重。有些商贾通过投机,获得百倍利润,大发其财,损害民众的利益,使贫富差别扩大。《管子·国蓄》:“蓄贾游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智者有什倍人之功,愚者有不赓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调,故民有相百倍之生也。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政府如果不能调剂,那么,“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奖罚不能起作用,法令就不能实行,政府就无法治理。原因就在于贫富差别太大,又不能得到控制、调剂。所以说:“凡将为国,不通于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同上)当国君的不掌握“轻重”,就不能笼住人民。

      五、物的多少与聚散,也会影响价格的起落。这也是“轻重”的一种意义。《管子·国蓄》:“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这就是所谓“物以稀为贵”。散,就是放到社会上去,充斥市场。聚,就是少数人收购某种货物,囤积居奇,市场脱销。什么物堆满市场,就要降价;什么物市场缺货,就要涨价。这里所说的轻与重,也就是贵与贱的关系。国君知道这个道理,就要根据物的多少进行调节。怎么调节?谷多了,就给钱代替谷;布帛多了,发钱代替布帛。相反,谷少了,给谷;布帛少了,就给布帛。这就是聚散的道理。管子肯定“贵贱可调”。

      六、言行一致,名实相符,也是“轻重之法”的内容。《管子·揆度》:“轻重之法曰:自言能为司马,不能为司马者,杀其身以衅其鼓;自言能治田土,不能治田土者,杀其身以衅其社;自言能为官,不能为官者,劓以为门父。故无敢奸能诬禄至于君者矣。故相任寅为官都,重门击柝不能去,亦随之以法。”自己说能做什么,实际上做不到,予以严惩,就没有人敢欺骗国君,谋取利禄。

      七、君民也有轻重问题。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管子认为:“民重则君轻,民轻则君重。”18他认为能够调剂民的利益的,君就重;不能调剂民利的,君就轻。轻的君随时会被推翻的。重的君能够调剂民利,受到人民的拥护,就不会被推翻。

      八、轻重的衡是否有定数。管子认为“衡无数”,为什么呢?一年四季所生产的东西不同,价格就不一样。齐桓公想通过调整,来固定物品的价格。管子说:“不可调。调则澄,澄则常,常则高下不贰,高下不贰,则万物不可得而使固。……故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已有四者之序,发号施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佰)。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无数’。”19如果调整物品价格,使它在任何时候都一样,那么,就不能保证万物及时生产,保障供给。一年四季,不同季节生产不同的东西,有不同的收获。同一种物品在不同季节,价格可以相差几十上百倍,不能使物价有不变的固定价格。所以说“衡无数”。

      轻重应该说还有很多内容,列举这些已经可以说明它的基本意义了。

      其次,轻重原理的运用。在《管子》的《轻重》各篇中,讲了“轻重”的许多理论,更多的是讲“轻重”原理的运用。这些运用,是否合理,有待分析评论。因为内容比较多,本文只列举少数例子,作一些分析评论。

      例一:用行政命令干预经济。《管子·轻重乙》载:管子对曰:“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两者不衡立。故杀正商贾之利,而益农夫之事,则请重粟之价,金三百。若是则田野大辟,而农夫劝其事矣。”桓公曰:“重之有道乎?”管子对曰:“请以令与大夫城藏。卿诸侯藏千钟,令大夫藏五百钟,列大夫藏百钟,富商蓄贾藏五十钟。内可以为国委,外可以益农夫之事。”桓公想提高农业的地位,问管子有什么办法?管子根据“贵贱可调”和“聚则重”的理论,建议桓公下令让各级官员储存粮食,官大的储存多,官小的储存少,商人也必须储存。大家都“聚”粮食,这样,粮食的价格就提高了,农业的利益就大了。为国家储备了粮食,又增加了农民的利益。这是用政府的“令”来干预经济。

      例二:以经济手段颠覆外国。《管子·轻重戊》:桓公要收服鲁梁一个小国。问管子有什么办法。管子提出,鲁梁民俗为绨,绨是一种织物。桓公带头穿绨,大小官员也都跟着穿,百姓也穿绨。绨必须靠鲁梁来提供。“鲁梁释其农事而作绨矣”。桓公同意这一建议,过几天就穿上绨服。管子就对鲁梁的商人说,你们给我置办绨,我就给你赏钱。鲁梁之君不要向人民收取赋税,财政都足够了,非常高兴,“教其民为绨”。很多车马源源不断地从鲁梁将绨运往齐国。鲁梁全国人民都去生产绨。然后,管子建议,桓公穿帛,全民都改穿帛。并且关闭与鲁梁的通使,不再交易了。过十个月,到鲁梁看,他们因为放弃农业,陷入饥荒。“鲁梁之君即令其民去修农谷”,三个月产不出粮食。齐国规定:“鲁梁之人籴十百,齐粜十钱,二十四月,鲁梁之民归齐者十分之六。鲁梁之君请服。”鲁梁人来买,十斗一百钱,齐国人买十斗十钱,相差十倍。十分之六的鲁梁人都入了齐国籍。鲁梁之君只好表示臣服。同样方法,使莱莒之民降齐者十分之七,“莱莒之君请服”。这是经济实力强大的富国,利用经济颠覆其他国家的做法。这种做法在当时看来是合法的,似乎也没有道德规范可以约束它。这是利用没有远见卓识的当政者的无知所进行的带有欺骗性质的活动,使对方上当,也可以说是设圈套陷阱,引对方入于歧途,走向灭亡。一方面使对方产生依赖性,另一方面又采取经济封锁的办法,置对方于死地,或者叫经济制裁,这都是经济霸权的表现。穷国不可能对富国进行经济制裁。所以所谓“经济制裁”,就是经济霸权的一个口号。

      例三:以名利激励军士。《管子·轻重乙》:管子建议将一年所收取的租金四万二千金“请以一朝素赏军士”。桓公同意,设坛,宁戚等都立于坛上,召集军士,管子向军士宣布:“谁能陷阵破众者,赐之百金?”三问不对,有一人秉剑而前,问曰:“几何人之众也?”管子曰:“千人之众。”“千人之众,臣能陷之。”赐之百金。……管子又问:“谁能听旌旗之所指,而得执将首者,赐之千金!……其余言能外斩首者,赐之人十金。”一朝素赏,四万二千金廓然虚。桓公惕然太息曰:“吾曷以识此?”管子对曰:“君勿患!且使外为名于其内,乡为功于其亲,家为德于其妻子。若此,则士必争名报德,无北之意矣。吾举兵而攻,破其军,并其地,则非特四万二千金之利也。”……行教半岁,父教其子,兄教其弟,妻谏其夫,曰:“见其若此其厚,而不死列陈(阵),可以反于乡乎?”“桓公终举兵攻莱,战于莒,必市里,鼓旗未相望,众少未相知,而莱人大遁。故遂破其军,兼其地,而虏其将。未列地而封,未出金而赏,破莱军,并其地,禽其君,此素赏之计也。”素赏,是还没有立功就给赏。赏钱是从攻打外国的获利中得以补偿。所有侵略战争,都是有利益可图的,没有人做赔本的生意。发动战争者,无论讲多少理由、正义、公道,都只能是骗人的,只是发动战争的借口。中国有一句古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第三,轻重家与儒家、法家的区别。《管子·轻重甲》载:“管子曰:‘……故为人君,不能散积聚,调高下,分并财,君虽强本趣耕,发草立币而无止,民犹若不足也。’桓公问于管子曰:‘今欲调高下,分并财,散积聚。不然,则世且兼并而无止,蓄余藏羡而不息,贫贱鳏寡独老,不与得焉。散之有道,分之有数乎?’管子对曰:‘唯轻重之家为能散之耳。请以令轻重之家。’桓公曰:‘诺。’东车五乘,迎癸乙于周下原。……桓公曰:‘请问轻重之数?’癸乙曰:‘重籍其民者失其下,数欺诸侯者无权与。……唯好心为可耳。夫好心则万物通,万物通则万物运,万物运则万物贱,万物贱则万物可因。知万物之可因而不因者夺于天下,夺于天下者,国之大贼也。……故申之以号令,抗之以徐疾也。民乎其归我若流水,此轻重之数也。’”

      这一段资料明确提出“轻重之家”这个名称,同时标出轻重之家的代表人物是癸乙。管子说轻重家能散积聚,这个轻重家的代表癸乙对于散积聚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积聚,就是物品滞留,积压物资,囤积居奇。一旦一种物品积聚,这种物品就会涨价。只要让它流通起来,就会降价。有好心,就可以做到让物品流通,降低价格,使人民得到好处。明明知道物品可以利用而不利用,就是损害天下人民的利益。损害天下人民的利益的人就是国家的大贼。因此,当政者利用政权,推动物品流通,人民就会像流水那样涌向自己,拥护自己,投奔自己。这就是轻重家所研究的内容。这也就是利用政权引导市场经济,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

      轻重家与儒家、法家有什么区别呢?儒家讲德治、仁政、王道,都是讲的政治道德的问题,以及由道德引出的教育与文化的问题;法家讲以法治国,以法为教,“一断于法”,讲的是政治法律问题;轻重家讲的是用法令从宏观上调剂经济、控制市场,保证各行业人民的基本利益。简单地说,儒家重视的是教育、文化与道德的问题,法家关注的是法律问题,轻重家关心的是经济问题。这些都是中国传统政治所必须关注的重要方面。三方面的结合,才能治理好国家,可以说是缺一不可的。《管子》一书讲到圣人不能无法以治国,讲到轻重的各种问题,也讲到道德,是比较全面的治国思想。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主张奖励耕战。奖励耕,是为了发展经济;奖励战,是为了加强军事。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加强军事是政治的需要。在法家那里,以法来指导、管理耕战。因此,在法家理论中,法律是主要的,经济是次要的,道德是不要的。

      汉代独尊儒术以后,德刑关系,礼法关系,都产生了偏差,刑法在思想上被淡化。在实际中则有两种情况:有的官员从实际出发,用刑法维持了社会秩序,被后代史家列为“酷吏”。而在实际中强调仁政,忽视刑法的官员,未能整治社会秩序。讲义利关系,儒家重义轻利,推向极端,产生了只要义而不要利的观念。这种偏颇导致一些人不重实务,只擅空谈。在崇德、利用、厚生三项中,只注意到崇德,忽视了利用与厚生,对人生的关注很不全面。司马迁对此有所批评:“无岩处奇士之行,而长贫贱,好语仁义,亦足羞也。”20

      东汉时代,独尊儒术更甚,班固站在儒学的立场上批评司马迁《史记》“是非颇缪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此其所蔽也。”21

      治理国家,需要有两个方面:德与力。因此,王充说:“治国之道,所养有二:一曰养德,二曰养力。养德者,养名高之人,以示能敬贤;养力者,养气力之士,以明能用兵。此所谓文武张设,德力具足者也。事或可以德怀,或可以力摧。外以德自立,内以力自备。慕德者不战而服,犯德者畏兵而却。徐偃王修行仁义,陆地朝者三十二国,强楚闻之,举兵而灭之。此有德守、无力备者也。夫德不可独任以治国,力不可直任以御敌也。韩子之术,不养德,偃王之操不任力,二者偏驳,各有不足。偃王有无力之祸,知韩子必有无德之患。”22王充讲的养,似乎简单化了一点。实际上,养德,是一个多方面综合的整体性的政治。养德,应该包含在所有的方针政策之中,养德应该包括对待人民,对待外国,对待政敌等诸多方面。主要是对人民有好处的、合理的、正义的内容。养力自然也不只是养几个力气大的武士,而应该包括所有的军事力量,经济实力。古代法家讲耕战,一方面鼓励参加为国家的战争,一方面鼓励发展生产,发展经济。这样才能富国强兵。只有德治,没有实力,就会像徐偃王那样,被强大的楚国所消灭。只有实力,不讲德治,就会像韩非所支持的秦国那样,虽然能够一时战胜山东六国,却很快就被广大人民所推翻。从这个理论的角度讲,缺少德,只有力的强大不一定就能胜利,即使一时胜利,也不能保住胜利的成果。韩非法家理论“必有无德之患”,从秦王朝的灭亡,得到证实。关于这一点,桓范在《政要论·臣不易》中也有更明确的论述:“夫治国之本有二:刑也,德也。二者相须而行,相待而成矣。天以阴阳成岁,人以刑德成治。故虽圣人为政,不能偏用也。故任德多用刑少者,五帝也;刑德相半者,三王也;杖刑多,任德少者,五霸也;纯用刑,强而亡者,秦也。”23应该补上“纯用德,弱而亡者,徐偃王也。”说明治国“偏用”刑德必亡的道理。王充与桓范都只注意德与刑即道德与法律两方面,对于经济方面都不那么重视。说明在那时候,在社会政治斗争中,道德与法律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经济的作用被人所忽视,只在《盐铁论》一书中受到充分的重视。

      第四,汉代轻重家在大一统条件下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主要记载的是商家,而在《汉书·食货志》中主要记载轻重家。《史记》所记载的多是民间发财者,《汉书》所记载的多是政府掌控经济者。《汉书·食货志》开头就说:“《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也。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24食货是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化的基础。班固就是从政治视角来看食货,实际上就是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学。战国时代,魏文侯臣李悝提出:“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25这就是轻重问题。魏文侯采纳这种建议,“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行之魏国,国以富强。”26这是班固肯定轻重家在魏国发挥了好的作用,使魏国富强起来。

      汉文帝时,贾谊建议驱民归农,发展农业,增加粮食积贮,就“可以为富安天下”。他又在《谏除盗铸钱令》中说:“令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铜必归于上,上挟铜积以御轻重,钱轻则以术敛之,重则以术散之,货物必平。……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实而末民困。”27这是从铸钱的角度,讨论轻重问题。晁错从粮食的角度,讨论轻重的问题。他提出贵粟的建议。他说:“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只要将一定量的粮食交给政府,就可以“拜爵”、“除罪”,这样一来,“富人有爵,农民有钱”。其后果一箭三雕:“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28实行以后,果然天下大富,汉文帝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到汉景帝时代,天下达到极富。所谓文景之治,所谓汉唐盛世,就是指的这个时代。而后,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任用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主持均输盐铁的事情,派出大农部丞数十人到各郡国主管均输盐铁的经营。又“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亡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平准或准平,是管子轻重原理的运用。“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则准平。”29汉武帝批准了这些方针政策,实行以后,“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天子北至朔方,东封泰山,巡海上,旁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钜万计,皆取足大农。”30汉昭帝即位六年,即公元前81年,“诏郡国举贤良文学之士,问以民间疾苦,教化之要。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毋与天下争利,视以俭节,然后教化可兴。”桑弘羊不同意,认为这是国家大事,“所以制四夷,安边足用之本,不可废也。”于是进行了一场从盐铁罢不罢开始的涉及全国治理方略的大讨论。这就是《盐铁论》一书的基本内容。汉宣帝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提出关东的粮食运到京师,需要用六万人。京师周围几郡可以足够供应京师粮食,收关东的钱来籴这几郡粮食,可以省一半劳力。后来,他又发明“常平仓”。“寿昌遂白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31这个常平仓,也是轻重原理的运用。汉代,战国时代轻重家的思想在社会上有很大影响。太史公曰:“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详哉其言之也。既见其著书,欲观其行事,故次其传。至其书,世多有之,是以不论,论其轶事。”32这里所讲的“世多有之”,同时指《管子》与《晏子春秋》。上列篇名,则都是《管子》书中的篇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书,恐怕很难造假。因此,我以为,现存《管子》书中司马迁读过的篇章应该是比较可信的。既然社会上有很多书,影响自然就比较大。贾谊、晁错一些建议,说明他们也受到轻重家的思想的影响。桑弘羊、耿寿昌应该是有成就的轻重家。“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岂以为周道衰微,桓公既贤,而不勉之至王,乃称霸哉?”33齐桓公称霸,是管子出的力。因此,管仲的思想中可以说有霸权主义因素。“管氏之轻重,李悝之平籴,弘羊均输,寿昌常平”34,都是以政权干预经济,进行调控,维持市场合理运转,抑制奸商牟取暴利,保证社会各部分人的利益。他们都是轻重家的典型代表。班固认为轻重家在古代“民赖其利,万国作”,对国家对人民都是有好处的。汉武帝时,轻重家政策“国用饶给,而民不益赋,其次也。”王莽时代,“制度失中,奸轨王权,官民俱竭,亡次矣。”35也就是说,轻重家在不同的政治局势下,作用是不同的。政治局势好,吏良而令行,他们会起利国利民的好作用;政治局势不好,政权干预经济,贪官污吏,巧取豪夺,就会弄得民不聊生,接着就要亡国。在国际竞争中,富国强国也经常利用经济手段对弱国穷国进行经济侵略,掠夺资源,垄断市场,倾销商品,更严重的就是实行经济制裁,来达到政治目的。讲政治讲人权,又都有经济目的。政治和经济相互为用。从形式上看似乎都是合法的,因为法也是强国富国定的。但是,不符合人心,损人利己,却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轻重家在历史上的作用也有两面性,班固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以管仲为正面代表,以王莽为反面代表。管子令齐称霸诸侯,王莽导致亡国灭身。

      注释:

      1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一版,第3254页。
      2王充:《论衡·正说篇》,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9月第一版,第430页。
      3《史记·殷本纪》第91页。
      4郭璞《山海经·大荒东经》注引,见袁珂:《山海经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月第一版,第352页。
      5《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观堂集林》卷第九,《王国维遗书》第二册,上海古籍书店印行,1983年9月,第五页。
      6《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一版,第74页。
      7《史记·货殖列传》第3255页。
      8《史记·货殖列传》第3274页。
      9《史记·货殖列传》第3263页。
      10《史记·货殖列传》第3256页。
      11《史记·货殖列传》第3278-3279页。
      12《史记·货殖列传》第3281-3282页。
      13《史记·货殖列传》第3255页。
      14《史记·货殖列传》第3256页。
      15《管子》一书从目录上看有《轻重甲》等七篇,还有如《臣乘马——管子轻重一》、《乘马数——管子轻重二》到《国准——管子轻重十二》,连同后面七篇,共有十九篇。其中《问乘马——管子轻重三》、《轻重丙》和《轻重庚》均亡佚。其他十六篇长短不一,《轻重甲》、《轻重乙》、《轻重丁》都比较长,而且《轻重丁》中还有两个小标题《石璧谋》和《菁茅谋》。总的感觉,书有残缺不全的可能性。
      16《管子·乘马数》,见《百子全书》(三)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5月第一版。
      17《管子·乘马数》。
      18《管子·揆度》。
      19《管子·轻重乙》。
      20《史记·货殖列传》第3272页。
      21《汉书·司马迁传》,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一版第2737-2738页。
      22王充:《论衡·非韩篇》,中华书局1990年2月第一版,第438页。
      23见《群书治要》卷四十七,日本天皇宫内厅书陵部藏书,古典研究会丛书·汉籍之部 第九卷。
      24《汉书·食货志》第1117页。
      25《汉书·食货志》第1124-1125页。
      26《汉书·食货志》第1125页。
      27《汉书·食货志》第1156页。
      28《汉书·食货志》第1133页。
      29《汉书·食货志》第1150页。
      30《汉书·食货志》第1174-1175页。
      31《汉书·食货志》第1141页。
      32《史记·管晏列传》第2136页。
      33《史记·管晏列传》第2136页。
      34《汉书·食货志》第1186页。
      35《汉书·食货志》第1186页。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北京市哲学会中国哲学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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