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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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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6/06 出处:中评社 |
中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今年步入深水区。
5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这将是对公务员收入问题进行的一次深入改革,具体会有那些调整人们拭目以待。并且由这次会议的高级别(以往都是由国务院决定)来看,今年的第7次加薪受到当局前所未有的重视。本社汇选有关舆论,供读者参考。(评论员:季实)
一、重定公仆薪酬标准 更要阳光化制度化
1、公务员收入改革关键是阳光化
自1998年朱镕基出任总理以来,大陆公务员几乎年年有薪加,至今已6次加薪。现在的第7次加薪是在2003年酝酿,北京、广东、上海等地已试点进行。跟以往每次加薪50或100元不同的是,这次加薪达到800元甚至上千元,工资单数字大幅增长,有人称之为“三五八一”工程,意即在新工资制度下,科级官员年薪3万元,处级5万,厅级8万,部级则是10万。
这次工资改革的特色,是“阳光工资”,即所有工资都体现在工资单上,减少灰色隐形收入。(香港《成报》)
2、公务员激励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蔡立辉教授认为,公务员收入分配应根据岗位上的内容、职责、难易程度、绩效目标、绩效标准以及绩效评估结果来确定岗位的收入分配标准。目前中国公务员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务员收入分配获得的薪酬待遇与其他行业(尤其是一些国有垄断行业)的收入比较,显得相对少、不合理,但隐性收入却比较多。这样一来,不仅进一步加大了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均衡,也使得部分行政部门领导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为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创收,进一步加剧腐败,进入恶性循环。(广州《南方周末》)
现行的分配制度存在的另一个主要问题,存在着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现象,导致公务员队伍缺乏合理的激励机制。而一旦将公务员的分配制度适度向基层倾斜,并建立一套科学的分配方式,势必会对现有的公务员队伍尤其是基层干事的公务员以鼓舞,即提升了政府效能,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腐败。(广州《资讯时报》)
3、公务员薪酬差异问题亟待解决
本次加薪是要解决公务员内部的贫富悬殊问题。大陆的特权部门如法院、工商局等,虽然名义工资不高,但各项补贴、津贴收入惊人,超出工资数倍。而垄断性的水利、电力等肥水企业,则大发奖金,同样超出工资数倍。(广东南方网)
另一方面,“清水衙门”公务员的收入只有纯工资,津贴甚少,例如安徽省规定公务员津贴200元,但黄山市只能发出100元。而在西部贫困地区,公务员甚至连工资都发不出,有些派出所办案,要被害人家属先出钱做差旅费。(香港《东方日报》)
公务员收入的不平等,严重打击中西部贫困地区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办事效率,并形成腐败的温床。这次工资制度调整,便是对清水衙门的安抚行动,是对公务员收入的再分配。(香港《太阳报》)
二、公务员加薪有争议 改革不可急功近利
1、公务员加薪不能自己说了算
公务员收入遭受质疑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每一次加薪,实际上都是政府自己说了算。中国现行公务员待遇制度的确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中、初级公务员工资的确不高,这应该通过改革来解决。但是公务员并不直接从事物质财富的生产,其收入如何改革就该有章法,不能政府自己说了算。如何确定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范围及其标准;公务员工资跟其他职业工资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如何协调其中的关系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公务员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加工资,在什么条件下不但不能加还要减工资(比如遇到重大灾难、未按照《教育法》投足经费等,就该减工资);公务员加减工资如何考核,由谁来考核,谁来监督等等,都应该建立相关制度来考量。(北京《中国青年报》)
纳税人的钱,主要用于公用事业,当然也包括支付公务员的工资。如果政府全心全意办好公用事业,并且卓有成效,纳税人不会反对给公务员加薪。反之,如果公用事业办得不好,乱决策乱拍板,不计成本,浪费巨大,挥霍严重,纳税人有权通过人大,提出削减公务员工资的要求。这一点,应该在公务员工资制度中体现出来。还有一点也要明确:公务员工资来自纳税人,纳税人有权知道公务员全部收入,因此公务员必须定期申报收入,接受监督。(山东《齐鲁晚报》)
2、薪酬改革不能视同“加工资”
中国的公务员认为改革就是涨工资。这样的改革只能使腐败现象更加严重,使政府与人民更加疏远,使社会更加不和谐。我们可以从每年报考公务员的“疯狂”程度得出结论:中国的公务员待遇不是低了,而是高了,是因为公务员的待遇太好了,才有那么多人报考公务员;公务员不是供不应求,而是供大于求。所以,深化公务员工资改革也要应用市场经济理论,不应该把给公务员涨工资作为改革的目标,而要把同工同酬作为改革的目标,即把工资高的降下来补给工资低的,要实行“利益回避”制度,谁提涨工资,谁就不得利。(加拿大今华网)
3、三五八一方案似乎用药太猛
对于北京试点实施的“三五八一”方案,北京财政系统一位元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以“用药太猛”和“弊端严重”来评价。(北京人民网)
有官员称,“之前的工资制度的确不公平,但规范以后,实际上是更高水准的大锅饭;公务员可能一开始是高兴的,但是过后他们会发现,内部的公平性仍然没有解决。这次改革会掀起公务员中更多的怨气。”
他还对执行效果表示担忧: 改革用药太猛,如果在改革中利益受损的公务员不能得到有效监管,他们就有可能寻找其他“创收”方式。(北京《瞭望》周刊)
新的制度可能造成新的矛盾:公务员与其他行业间的不平衡;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间的差距加大;在实现同级同酬的同时,难以体现不同行业公务员承担的工作、责任和风险实际存在的差异;在拉大级别差异的同时,业绩激励机制被淡化,形成新的大锅饭,有违按劳取酬的原则。(北京《中国青年报》)
三、提高国民整体收入 不能单靠公仆加薪
1、公务员薪资不能脱离社会实际
纵观世界各国公务员工资标准设定的经验,公务员工资标准设定不仅在原则上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紧密相连,在具体操作方式上也要与GDP、物价指数、恩格尔系数等经济指数挂钩,这种设定方式不仅保证了公务员工资标准的稳定性,也考虑到了与时俱进调整工资标准的必要性,比较科学也能够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因而值得中国参考和借鉴。(北京国际线上网) 公务员工资标准设定的层次要合理化。中国中央与地方、东部与西部公务员工资存在差异的确存在不合理的因素,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准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讲也不可避免,也很难统一。因此,在设定公务员工资标准时,我们不仅要在政策上保持基本工资标准的统一性,在具体操作时,也有必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保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在设定标准的层次上充分考虑到中国的地域差异,实现合理化,但前提是把不平衡限定在一定的标准之内并与各地生活水准相适应,防止严重的两极分化。(北京《工人日报》)
2、公务员加薪更难弥合收入差距 以上调公务员乃至整个“吃皇粮”者的工资收入为突破口带动国民收入水准的全面提高,这一做法在以前是可行的。截止90年代初期,在完全或接近完全的计画体制下,不同岗位在岗职工的收入其实差不多,其他行业从业者与公务员乃至整个“吃皇粮”群体的补贴、福利也大同小异。这个群体一动,其他群体跟着动,整体的国民收入水准自然就高了。但时过境迁,在接近市场体制时,这个群体收入水准的变化已经很难影响到其他群体。其中有重要的客观原因,国内产业大多集中于产业链低端,竟争空前惨烈,企业生存艰难,结构调整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做到的。同时劳动力供应远大于求,岗位竟争空前惨烈。举个简单例子,3年以来,应届大学生的工资预期基本没有上涨甚至还在下滑,这是不容回避的社全现实。(上海东方网)
以前说国富民强,现在强调民富国强,提高国民收入水准是众望所归,但如何提高却是很难解决的大问题,通过简单提高公务员包括“吃皇粮”群体工资的办法来提高国民收入水准是不合适宜的。特别在短时间内全社会整体收入水准提高无门,在公务员乃至“吃皇粮”者群体的收入事实上已经达到甚至超过社全中上水准的前提下。否则会在社会各阶层之间人为设置一道不公平的收入鸿沟,并激发其他社会阶层的对立情绪。最近两年,但凡有风吹草动说公务员群体要涨工资,民间对立情绪便一次比一次激烈就是明证。(北京国际线上网)
3、公务员待遇已让普罗大众歆羡 从1985年到2003年,国家曾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进行过8次调整,此后就再未对公务员统一调整过工资。有关部门统计,2003年全国公务员年平均工资为15487元,而几乎同时期的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16024元。但这些资料的可信度令人怀疑。(北京《中国经营报》)
近年来,民众报考公务员的热情愈发高涨,已经可以用“狂热”二字来形容。这说明在人们眼里,公务员绝对属于高收入行业。统计数字之所以低估公务员的收入,很可能因为它所统计的只是名义工资,而非其实际收入。(北京人民网)
在目前的公务员收入结构中,名义工资以外的收入可谓名目繁多。比如,公务员普遍享受比较丰厚的住房、汽车、医疗、退休保障等福利。如果算上因为权力缺乏监督而获得的“权力租金”,则其收入更是高得惊人。(湖南红网)
四、中国国情体制所限 高薪养廉尚需慎行
1、高薪养廉难以做到对症下药
在中国, “高薪养廉”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首先,政府控制经济资源的权力过于集中不利于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客观上造成“设租”和“寻租”的土壤,而对腐败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则是腐败得以盛行的关键;
其次,惩戒不力或威慑不足,加上各种形式的隐蔽手段使得被举报和惩处的概率降低到令有权者跃跃欲试的程度,从而使腐败的犯罪收益大大超越犯罪成本。再者,腐败者的贪婪绝不是增加区区几十元或者数百元的工资就能填充得了的,更何况这种加薪是人人有份的,对于手中大权在握的公务员来说,普遍加薪几乎没有实质性的激励意义。(北京《中国经营报》)
2、高薪养廉制度基础尚不具备
高薪养廉,建立在官员对岗位的珍惜上,也就是说,一旦官员不廉洁,马上就要失去这个高薪职位。这需要一种行之有效的淘汰机制,这种机制以社会对官员的充分监督、制度对权力的充分制约为基本框架,否则,及时发现和肃清贪贿现象就做不到,官员的不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再高的薪水也是养不了廉的。
只有在社会监督和权力制约充分有效,整个社会支付的行政成本不致过高的前提下,才能谈高薪养廉。没有体制上的变革,高薪养廉难免变成“高薪养贪”。(北京国际线上网)
3、谨防高薪养廉成为牟利幌子
值得关注的是,“高薪养廉”一次次被提出的背后,是否存在话语权优势下的争利动机。话语权,指的是公民运用媒体对其关心的国家事务与社会事务,及各种社会现象提出建议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有一部分人拥有更多表达观点与意愿的机会,或者其表达更能引起社会大众和政府决策者的注意,从而形成话语权优势。拥有话语权优势的群体,如果缺乏“公共良心”,就可能会片面地为自己所在的群体谋利益。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少数经济学家利用拥有的话语权优势,说违心话,对广大公众和决策者产生误导,为自己背后的老板利益服务,就是明显例证。(湖南红网)
“高薪养廉”之所以一次次被提出,与公务员享有话语权优势不无关系。农民工要求的是工钱不被拖欠,工人要求的是工资能有保障,教师要求的是工资不被克扣,科学家要求的是“造原子弹的不要不如卖茶叶蛋的”……试想在中国,除了公务员这一群体外,另外还有哪一群体在工资待遇本来就有很好保障的情况下,还一次次提出高薪要求呢?更何况这个要求又是如此缺乏说服力,如此存在争议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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