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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申请递解香港被拒 周五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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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5/23 出处:早报网 |
香港5月21日電/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的律師透露,賴昌星曾向加拿大當局表示希望可以遣返到香港,但已被加拿大當局拒絕。雖然他已向當局提交暫緩遣返申請,但仍未清楚何時會進行相關聆訊,當局已要求賴昌星在指定時間到機場報到,接受遣返。
星島日報報道,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DAVIDMATAS)表示,加拿大邊境局已清楚向賴昌星說明,他將會被遣返中國大陸,而非他想被遣返的目的地:“他想去香港,但他們不理會他的要求…中國政府想遣返他回當地,加拿大政府只做中國政府要求的事。”
賴昌星在九九年以遊客身分從香港到加拿大,並持有香港身分證,通常應被遣送返港。但港府較早前已說明,指賴昌星是在大陸非法取得香港定居身分,故其香港居留身分已被取消。
馬塔斯還透露,加拿大當局沒有告訴賴昌星周五遞解出境時所乘坐的航班時間,只告訴他何時要報到,而地點就是機場。他表示,已提交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但仍未知聆訊的時間。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田春燕接受查詢時表示,至今沒有收到中國官方有關賴昌星被遣返的消息,她也是透過傳媒才知道:“她(政府)這個要到最後定下來,才告訴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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