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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鸿胪寺正音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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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5/22 出处:泡网 |
清代鸿胪寺正音考 提交者 : 城里好好 于 PAOWANG.COM 北京时间 2006-05-22 16:30:56
清代鸿胪寺正音考
作者:平田昌司 主题类号:H1/语言文字学 【 文献号 】1-189
【原文出处】中国语文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006
【原刊页号】537~544
【分 类 号】H1
【分 类 名】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105
【 标 题 】清代鸿胪寺正音考
【标题注释】本文初稿2000年8月18 日在中国音韵学研究会第11届学术讨论会暨汉语音韵学第6 届国际学术研讨会(徐州师范大学)上宣读,得到了与会学者的教正。
【 作 者 】平田昌司
【作者简介】平田昌司 日本京都大学在学院文学研究科
【内容提要】根据清初的制度,担任朝仪唱赞的“鸿胪寺序班”选用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生员。而到乾隆十七年,以山东等三省“土语难变”,清朝把序班的籍贯限定在直隶,从此以后直隶音成为朝廷唯一公认的权威性语音。但明清时期的江南人不大重视“北音”,把“南音”视为自己的标准官话。利玛窦等传教士重视南京话,可能受到了南方这种正音观念的影响。清代直隶音在宫廷里享有权威性语音的地位,但它还没有成为整个汉人的共同语音。
【关 键 词】鸿胪寺/清代/语音规范/北京话/官话
【 正 文 】
1 引言——有关明清时期汉语共同语的讨论
明清时期汉语口语共同语的标准音系,传统观点认为是北京音。王力(1957)说:“自从1153年金迁都燕京(即今北京)以来,到今天已有八百多年,除了明太祖建都南京和国民党迁都南京共五十多年以外,都是以北京为首都的。这六百多年的政治影响,就决定了民族共同语的基础。”对这种说法,1980年以来,有些学者提出了不同意见,如李新魁(1980)认为,“口语的标准音就一直以中原地区的河洛语音(一般称之为“中州音”)为标准。……到了清代中叶以后,逐渐有人推崇北京音的地位,提出当以北京音为正音”;鲁国尧(1985)依据利玛窦《中国札记》的记载,以比较慎重的语气提出:“南京话在明代占据一个颇为重要的地位,或许即为官话的基础方言”,后来在1994年增加的“后记”里又指出,在明治九年(1876年)以前的日本汉语教育最重视南京话,并认为“这一史实也有力地证明了明代官话的基础方言是南京话”。(304页)另外杨福绵(1995 )也主张“明末清初的官话基础方言是当时的南京方言”。(69页)高田时雄(1997)、古屋昭弘(1998)等参考多种材料证实了明清传教士的观念里“南京话”(注:古屋(1998)指出,传教士所谓“南京省”指南直隶,其范围相当于安徽、江苏。)代表汉语。总之,关于明清时期汉语共同语的基础,目前存在(1)北京音、(2)中州音、(3)南京音三种学说。
从永乐十九年(1421年)以来,明清两代的首都一直在北京。倘若在这四五百年间,北方音没有能够取代南京音的地位,似乎不很自然。
吕坤(1536-1618)《交泰韵·凡例》(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说:“万历中,余侍玉墀,见对仗奏读,天语传宣,皆中原雅音”,(云南图书馆重校刊《吕子全书》本)说明至迟在万历年间,“中原雅音”享有朝廷标准语音的地位。朝鲜李朝《世宗实录》卷六十二页二十六,世宗十五年(即明宣德八年,1433年)十二月壬戌条说:“予欲遣此子弟于义州,使之来往辽东,传习汉语何如?佥曰:辽东乃中国一方,语音不正。臣等以为前所选子弟使之仍仕司译院,常习汉音诸书,每于本国使臣赴京时,并差入送,如此循环不已,则汉音自然通晓”,朝鲜诸臣认为辽东“语音不正”,建议让通事子弟随同使节赴北京学习汉语。
赵元任曾指出,“规定音位的(如果不是语音的)发音标准的最初尝试,其成果体现在1919年的官方字典《国音字典》里……在此之前中国历代朝廷并没有正式给标准口语下过定义”。(Chao,1961,叶蜚声译文)既然如此,最能看出官方语音规范的根据,可能就是朝廷仪礼中使用何种汉语。本文试据《大清实录》、《学政全书》、《礼部则例》、《科场条例》等清代政书,考定清代朝廷对汉语语音规范的意识。
2 清朝宗室、旗人的汉语
讨论清代官话的性质,旗人汉语的方言基础是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注:关于清朝乾隆年间以前的满汉翻译等语言问题,宫崎市定(1947)作过详细的研究。)太祖努尔哈赤(1616-1626)跟通汉语的朝鲜俘虏谈话时全靠汉语翻译,(注:藤本幸夫(1994)指出,清朝在努尔哈赤时期很缺乏能操汉语的通事,朝鲜方面的清语通事也很少,双方沟通起来很不方便。但到清太宗时代,在沈阳接应朝鲜质子的清朝官员里汉人占多数。)当时满官里面懂汉语的人也极少。而到太宗皇太极(1626-1643)时期,情况有所变化,清廷的汉官已占较高的比例, 这些汉官往往具有使用满汉双语的能力(藤本幸夫,1994)。刘献廷(1648-1695)《广阳杂记》卷一提到“大兄云:满洲掳去汉人子女, 年幼者,习满语纯熟,与真女直无别。至老年,乡音渐出矣。虽操满语,其音则土,百不遗一云”,(中华书局,1957年,32页)这些汉人被俘的年代应该在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清太祖努尔哈赤攻陷抚顺、清河之后。因此可以推断:满人开始大量吸收汉语词汇的年代也应该在这个时候,满洲汉字借音的基础应该是辽宁一带的官话。(注:山崎雅人(1990)指出,满洲汉语音在17世纪前期形成,其音系特点跟现代北京音十分接近,个别字音跟现代东北方言或者现代山东方言相似。)据藤本幸夫(1994)所引天聪七年(1633年)宁完我《请变通大明会典六部通大明会典六部通事奏》,太宗和汉官谈话时需要通过汉语翻译。到顺治元年(1644年)清朝入关前后不久,还不是所有的满人文武官员都精通汉语、汉文。顺治皇帝“习汉文,晓汉语”(《顺治实录》卷十五页六),顺治十三年二月丙子有“吏科给事中王启祚奏言,皇上博览群书,内院诸臣翻译不给”(《顺治实录》卷九十八页二十)的记载,可见顺治帝阅读汉文典籍主要依靠满文的翻译。
满人的汉语水平在康熙年间得到了显著提高。康熙帝顺治十一年(1654年)出生于北京,自述“朕自五龄即知读书”(《康熙实录》卷一百十七页十九, 康熙二十三年十月乙丑条)。 法国传教士白晋(Joachim Bouvet,1656-1730)《康熙帝传》也说, “他写得一手漂亮的满文和汉文,而且比朝廷中任何大臣都能更好地讲这两种语言”(马绪祥译,219页),当时满语在宫廷里广泛使用, “我们四个住在北京的传教士,有幸被皇帝召去为他讲解欧洲科学,有的用汉语讲,有的用满语讲,因为满文比汉文更容易,更清楚”(马译,222页), 并且“皇子们都能流利地讲满语和汉语”(马译,241页), 后来就有“我朝家法,皇子皇孙六岁即就外傅读书,寅刻至书房,先习满洲、蒙古文毕,然后习汉书”(吴振@①《养吉斋丛录》卷四,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50页)的规矩。康熙十年(1671年)正月己丑条有上谕:“各部院及各省将军衙门通事,原因满官不晓汉语,欲令传达而设。今各满洲官员既谙汉语,嗣后内而部院,外而各省将军衙门通事,悉罢之。”(《康熙实录》卷三十五页五至六)可以看出,到17世纪后期,宗室、满官都会使用满汉双语——当时满人社会使用的汉语,应该是辽东、幽燕一带的官话,相当于现代“北京官话区以北京市为起点,从西向东,范围逐步扩大,形成西南狭窄,东北宽阔的喇叭形区域,包括河北省东北部、内蒙古东部和东北三省的绝大部分”。(林焘,1987b,167页)(注:笔者很赞同林焘(1987a )所说“在旗汉人中的大多数原来都是居住在东北的汉族人,他们所说的汉语方言就成为八旗的通用语言”的观点,但不同意“到清入关前,满族人之间一般也都以汉语对话”等说法。)
3 鸿胪寺的正音——朝会唱赞和直隶音
满人社会通行的汉语以关外的官话为基础,在汉人的传统文化意识里,它的地位本来比较低微。不过,至迟在乾隆年间,直隶音取代“中原雅音”成为汉语的标准音。下面我们根据清代鸿胪寺的规定,考察语音标准转变的过程。鸿胪寺“掌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凡国家大典礼、郊庙、祭祀、朝会、宴享、经筵、册封、进历、进春、传制、奏捷,各供其事”(《明史·职官志三》),在百官朝会等最正式的场合,掌司仪、赞导行礼等职务。鸿胪寺唱赞的语言,实际应该能够代表朝廷对标准语音的看法。例如南宋张端义《贵耳集》卷下说:“德寿孝宗在御时(1162-1189年),@②门多取北人充赞喝,声雄如钟, 殿陛间颇有京洛气象。自嘉定(1208-1224年)以后,多是明、台、温、 越人在门,其声皆鲍鱼音矣”(《学津讨原》第十五集),说明宋室在1127年南渡之后,还有一段时间继续以汴洛方言为朝廷标准音。明代的情形已见上文所引吕坤的叙述,兹不重复。(注:李新魁(1980)、李新魁(1987)曾把《贵耳集》、《交泰韵》举为“共同语”中州音说的例证。)
清制鸿胪寺“鸣赞掌傧导赞唱,序班掌百官班次”(《清史稿·职官志二》“鸿胪寺”条),但史书上仅写到序班的语言问题,没有论及鸣赞(清初定额是满洲16人,汉8人,后来裁减到满洲8人,汉2人)。下文讨论的鸿胪寺正音,只得限于序班、额外序班(学习序班)的情形。鸿胪寺序班是汉官,清初置22人,顺治十五年省10人,康熙三十八年省6人,乾隆七年又省2人,最后仅保留了4人。另外在乾隆九年(1744年)增设了额外序班12人。序班和额外序班,一开始规定录用“直隶、河南、山东、山西四省生员”:
雍正六年(1728年)……鸿胪寺序班,经制六缺,例由直隶、河南、山东、山西四省生员在京者,具呈考补。但此等生员皆因规避考试,倩人转呈,并未亲身到京。嗣后生员愿考序班者,请令取具同乡京官印结,选取留寺学习。其迭催不赴考之生,该寺查出除名,仍归学肄业。(《雍正实录》卷七十五页七)
乾隆九年奏准,鸿胪寺序班设额外十二缺,于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四省生员,拣选仪度端庄,声音洪亮者,暂给顶戴,在寺学习行走,与现在鸣赞、序班一体当差。俟有序班缺出,拣选补用。(乾隆三十九年《学政全书》卷七十七页一)
《清史稿·职官志一》说,“世祖入关,因明遗制,自内阁、部以迄庶司,损益有物”,上文所谓“例由直隶、河南、山东、山西四省生员在京者”,可能是顺治初年以来的成规,或许还沿袭了明代制度。假定鸿胪寺序班要选用发音很标准的生员,为什么要包括通用晋语的山西省?就此疑问,这里提出一个解释:清代初年礼部区分各省的远近,山东、山西离直隶最近,其次是河南,其次是陕西、江南等(《养吉斋丛录》卷九,九十四页)。礼部要依用这现成的区划,山东和山西成一群,不能割开。四省的选择有其必然的背景。但到乾隆十七年(1752年),有关额外序班的籍贯规定发生了非常重要的变化:
鸿胪寺额外序班,山东、河南、山西三省,虽定额有六,现在学习行走者,止有一人。查山东等三省,离京遥远,该生等行走维艰,所以不数月旋即告归原籍。虽经咨取,年余尚未送到。且该生等声音各别,土语难变,学习唱赞时,虽极力教演,究难合式。惟直隶一省,近居京师,该生等行走不致拮据,其声音演习唱赞,易于合式。(乾隆三十九年《学政全书》卷七十七页一至二)这里很清楚地谈到唱赞语言要求使用直隶音,并指出了山东、河南、山西三省的生员“声音各别,土语难变”。假如鸿胪寺的语音标准没有明确的规范,不可能连河南的“中原雅音”都要排斥。后来乾隆四十年(1775年),鸿胪寺卿汪新奏“学习序班,改于国子监恩、拔、岁、副各项肄业贡生内挑选充补”疏,建议让北京国子监的各省籍恩贡、拔贡、岁贡、副贡生担任额外序班的职务,仍然以“土语难变”为理由被朝廷驳回:
查乾隆十七年裁减学习人员案内,据该寺以山东、山西、河南三省在寺行走者,声音各别,土语难变,不能合式,请将山东等三省裁去四缺,仍留二缺,一并归于直隶学政咨取等因,奏准在案。今肄业贡生,原系籍隶各省,其中近居直隶者,为数不多。而声音各别,土语难变,有较之山东、山西、河南三省而更甚者。以近京之山东等省,该寺尚以其唱赞难于合式,奏停咨取。而欲于来自各省之贡生,令其变土音而习唱赞,事更有所难行。……应责成直隶学政,于附近府州县生员内,严加选择,务以端雅修谨之士,咨送该寺拣补。不得以乡僻平常生员充数,以杜滥竽。(乾隆三十九年《学政全书》卷七十七页十一至十二)
这些记载说明,从乾隆十七年以后,朝廷对唱赞语音的要求很明显地严格化:仅有直隶音符合语言规范,而山东、山西、河南三省的官话以及各地的“蓝青官话”都在被贬斥之列。梁绍壬(1792—1837以前?)《两般秋雨@③随笔》卷七“序班诗”条也说,“鸿胪寺序班一官,皆考取大、宛生员为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365页), 在嘉庆、道光之际,鸿胪寺序班全数选用直隶大兴(北京东部)、宛平(北京西部)籍生员。
另外,还有一则史料很值得注意。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创设的同文馆补聘汉教习的人选原则是,“至汉教习现系顺天人候补八旗官学教习徐树琳充当。嗣后汉教习乏人,拟即由考取八旗官学候补教习内仿照鸿胪寺序班定制,咨传直隶、河南、山东、山西四省之人,取其土音易懂,便于教引”(《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八页三十二)。学校仅仅要求讲课的口音容易听懂,语音标准化的要求没有朝仪唱赞严格,因此不必排斥山东、山西、河南三省人。这事实也许可以当作清初鸿胪寺正音采用“中原雅音”的旁证。
4 北音强势化的原因
4.1 北音和南音
上面我们看到了清代鸿胪寺正音的方言性质。这样就会有一个疑问。明末清初西洋传教士和日本19世纪以前的“唐通事”都很重视江南的官话,尤其利玛窦等人很清楚地指出了南京话的权威性。这些资料应该怎么解释?
第一,明清时代所谓“正音”往往径指朝廷功令所依据的官韵:《洪武正韵》(明代科举考试内容不包括韵文,文人不重视官韵)和《音韵阐微》。对明清文人来说,“字音”应该有很严格的标准,只要能读出正确的“字音”,就能学会“语音”。例如,朝鲜《成宗实录》卷一百五十八页二十五,成宗十四年(即成化十九年,1483年)九月条说:“我国至诚事大,但语音不同。必学得字音正,然后语音亦正。”雍正六年上谕说:“五方乡语不同,而字音则四海如一。只因用乡语读书,以致字音读惯,后虽学习官话,亦觉舌音难转。”(乾隆三十九年《学政全书》卷六十五页一)既然如此,音系框架越接近官韵,越有文化价值。从这一点来看,“北音”的地位肯定不高。赵元任说,“有种种因素降低了官话的身价,这些因素大多与北方语音演变较快,因而丧失了中古的音类区别有关”,(Chao,1961,叶蜚声译文)举出了入声的消失、尖团的消失、清浊的消失等情形。在清代文化史上地位和势力最高的江浙文人的方言都保存这些区别,官话的“南音”也能分入声和尖团。
第二,明清时期的南人一直保持文化上的优越意识。对许多南人来说,“对仗奏读,天语传宣”的“中原雅音”可以成为朝廷的标准音,但它并不是整个汉人的共同语。北人用“北音”,南人用“南音”,泾渭分明。利玛窦1582年到达中国以后长期在南方活动,他的正音意识一定受到了江南士大夫的影响。南人对“北音”的评价本来很低,尚且“清兵入关后征服江南的残酷杀伐,在汉人心里留下的阴影始终未能消除”,(注:夏晓虹《晚清女学中的满汉矛盾》,“作为文化制度的中国古典”讨论会论文。(2000年7月15-16日,京都大学)这篇论文讨论到了晚清满汉矛盾的南北反差。)加上这种反满情绪,南人绝不可能喜欢使用“北音”。清代江南很多小学家不大看得起《音韵阐微》,也不承认“北音”是汉语的共同语音标准,其潜在的原因就在这些文化意识和民族意识。钱塘人梁绍壬《两般秋雨@③随笔》卷五“操北音”条讥讽喜操北音的南人说,“今南人喜操北音,世族之子弟尤甚”,断言这是“陋习”(244-245页)。这说明在道光十七年(1837年)以前, “北音”在南方逐渐在扩大流行范围,同时有些南人对它白眼看待。甚至到民国时期,还有不少人不愿意说北京话,例如山东聊城人傅斯年“并不是不会说北京话,就是不要说”(赵元任,1984)。1913年读音统一会上的争吵打架,是明清南北两派正音传统的最后一次冲突。
第三,对传教士和日本人来说,北京话没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在康熙年间,侍从皇帝的天主教传教士,比较起来,更重视满语(参看上文引用的白晋《康熙帝传》)。雍正帝对天主教没有好感,雍正元年十二月“安插洋人于澳门,改天主堂为公所,严禁入教”(《清史稿·世宗纪》),从此以后,传教士失去了在北京传教的机会,他们对“北音”并不重视。
日本从1641年以后实行锁国海禁政策,对外开放的互市场仅有长崎一处,当地的有些华裔成为世袭的“唐通事”。这些“唐通事”主要是南人的后代,原来不说北方话,而且所接触的对象都是来自江苏、浙江、福建的中国商人,学习南方沿海地区通行的汉语就能达到交流的目的。康熙五十八至五十九年(1719-1720),朝鲜申维翰(1681-1752)赴日本观察国情后写下的《海游录》里说,“长崎岛……实海外诸国都会之区,商京商贾航海而来者,或狎倭女,生子往来。故倭人以此得中国事情,亦通汉语。然所学语音,乃苏杭、闽浙、福建以下。故与我人北京译差异”(《海行@④载(1)》[朝鲜群书大系续第3辑]京城:朝鲜古书刊行会,1924年,355-356页), 这一段文字很明确地指出了日本“唐通事”汉语的性质。(参看小仓进平,1967,558-557页)(注:跟日本的情形相反,高丽、朝鲜和元明清时期江南的语言交流不多。明太祖时高丽未敢派人到南京国子监学习。(朝鲜《世祖实录》卷六十一页五十一至五十二))
南方人原来不愿意说“北音”,也不愿意学。可是,有两种情况引导他们学习北京话,使北京话得到了扩大影响的机会:第一是京官的生活,第二是顺天府试、乡试等的“审音”制度。
4.2京官的语言
在首都任职的京官,时有近侍皇帝的机会,仪表和标准口语都会成为提拔重用的原因。例如明嘉靖年间任直经筵日讲的夏言(贵溪人)“眉目疏朗,美须髯,音吐弘畅,不操乡音。每进讲,帝必目属,欲大用之”(《明史·夏言传》)。清雍正帝说:“即如月选各官引见时,朕观其人虽似不及,但岂得以语言相貌,一见而定其优劣,遂将无过之人,即行斥革?是以姑且补授,令其莅任。”(《雍正实录》卷五十一页十八)透露了皇帝随时都要抗拒“以语言相貌定其优劣”的内心诱惑。南宋时“益公周必大又思所以处诚斋杨万里,奏为读册官。寿皇孝宗云:‘杨,江西人,声音不清。不若移作奉册’”(《贵耳集》卷下),民国初年“清帝逊位后,陈公宝琛任师傅,欲引先君陈三立相佐,先君辞以不能操京语”(陈寅恪《寒柳堂记梦未定稿》,载《寒柳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68页), 这些都间接地表示了标准语音的地位。外省人在京城生活、交流,通晓北京话的方便固然不少,还有可能增加晋升的机会,因此清代北京话比较容易成为强势语言:“一县之中以县城为则,一府之中以府城为则,一省之中以省城为则,而天下之中以皇都为则。故凡缙绅之家及官常出色者无不趋仰京话,则京话为官话之道岸。”(岩田宪幸1994所引高静亭《正音撮要》卷一,道光十四年[1834年]刊本)另外,京官的子弟长期在京城生活,必然学会北京音。龚自珍(1792-1841)是浙江仁和(今杭州)人,5岁至21岁随父住在北京,后来还居住过江苏、浙江,因而得到了运用北京话、吴语两种方言的能力:“凡驺卒谓予燕人也,凡舟子谓予吴人也。其有聚而@⑤@⑥者,则两为之舌人以通之。”(《定@③文集补·己亥杂诗九十一》原注)这样,北京话通过任为京官的世族贵胄扩大了自己的势力。
4.3顺天府的审音——冒籍和北京音
明清时期江浙的文化水平最高,科举乡试竞争非常激烈,因而有些南方人冒籍在北京参加乡试。据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四“京闱冒籍”条、卷十六“乙酉京试冒籍”条,冒籍应考的情形在明代顺天府频频发生(中华书局,1980年,374页、418页)。为了防止南人冒籍作弊,清朝礼部至迟在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以前定下了顺天考试的“审音”制度:其一,全部考生一律参加“审音”口试,由官方识别是否顺天府人;其二,顺天府大兴、宛平人考顺天府学的岁试或科试不需要考文,仅进行“审音”而已。虽然采取了这些措施,冒名顶替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
康熙三十九年又定:顺天乡试大兴、宛平两县,审音不详,草率送试者,照收考、送考官例降级。其行查不据实呈报者,照出结官例革职。(光绪二十一年《科场条例》卷三十五页六)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迩来浙江、江南人冒直隶等处北籍及代人考试者甚多。十三省语音朕悉通晓,观人察言,即可识辨。著出示遍晓:“中式进士等,其中有冒籍替代等项,俱赴部实首。复试之日,朕前亦许面奏。倘隐蔽不发,朕一查出,悔之无及。”(《康熙实录》卷二百四十九页十八至十九)
雍正十二年(1734年)……礼部议复,顺天学政吴应@⑦疏言:“定例岁、科两试,文武童生,先由本县考取,造册送府,该府再行考试。惟宛平、大兴两县童生,向例止凭审音,并不衡文,以定去取。嗣后请照例由县审音,再行考试,造册送府,庶例归画一,而假冒顶替之弊,亦可永除”,应如所请。从之。(《雍正实录》卷一百四十二页十)
顺天“审音”原由大兴知县、宛平知县、顺天府丞负责。考生事先知道考官的名单,不容易避免弊端。从乾隆十年以后,特派满、汉御史各一人参与“审音”,当时把他们称为“审音御史”。
乾隆十年(1745年)……又奏:审音宜特派大臣一二员,或满洲御史一二员,协同详审,乐舞生一例审音。查审音向专责大、宛知县及府丞。今以两县童试特派大臣,似非政体。应于府试时,该府丞移咨都察院奏派满汉御史各一员,会同审音。(《乾隆实录》卷二百五十五页三)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七月己丑,乾隆帝引见顺天人张廷泰听出他说话带有绍兴口音,从而引起了冒籍应考的疑惑。因为张廷泰的疑案还牵涉到顺天“审音”的有效性和地方官回避制度的缺陷,一时成为了朝廷关注的热点:
本日户部三库带领浙江解饷官绍兴府通判张廷泰引见,听其所奏履历,似绍兴语音。因加询问,据奏“幼曾随父至绍兴住居数年,遂习其土音”等语。此与浙人寄籍顺天者何异,而其言未必信然也。……至顺天应试,例有审音御史、验看月官,则特派九卿、科道,皆宜悉心询察。且朕于各官引见,奏对履历,为时无几,尚能辨其语音。诸臣审音验看时,如果留心听察,南北音声无难立辨。皆由诸臣视此等事不以为意,遂至混淆莫辨,殊失敬事之义。……此次降旨之后,如冒籍者尚敢匿不报明,其审音验看诸臣,复不认真纠劾,经朕察出,除本人究治外,定查明审音御史及原派之九卿、科道,一并议处。(《乾隆实录》卷一千三十七页二十二至二十四)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乙未……礼部议奏:山东道御史戈源奏请,申明冒籍治罪条例。查大、宛两县,多士云集,土著、寄居,不免参杂。立法日久,渐成具文,应将严定冒籍禁例详开,交顺天府追行晓谕。……又奏:御史审音,南籍者亦行开列,似非远嫌防弊之道。亦应如所奏,将南籍御史回避扣除。(《乾隆实录》卷一千四十二页六至七)
事实上,严格执行“审音”困难不小。北京“土著、寄居、不免参杂”,长期居住北京的外省人在自我意识上大概很接近顺天府人,说起北京话来无法辨别冒籍与否。(参看4.1 所引龚自珍语)有些南籍御史对冒籍南人“审音”不很严格,有些御史不愿意为“审音”得罪别人,听出了南方口音也故意放行。有的南方考生还钻到大兴、宛平以外的直隶各府贡院参加考试,此种情形会严重影响科举考试的公平性,朝廷不得不屡次下令警告,甚至还要把“审音”的对象扩大到顺天、天津二府:
嘉庆十二年(1807年)奉上谕:周廷栋奏“大、宛两县童试冒籍较多,据实奏请查办”一折。考试为抡才大典,而府县试尤为士子始进之⑧,文风各省不同,学额亦定数不一。自应严禁冒籍,以遴实学,而息纷争。京师大、宛两县,为四方文人萃聚之区,向来多有南省士子希图@⑨进,冒籍应试者,历经科道等条奏清查,而此弊相沿已久,仍未肃清,总由不肖廪保,扶同徇隐。而特派出之审音御史等,又视为积习相沿,惧干嫌怨,仍不实力稽查所致。现在正届顺天府试之期,已派出御史达德、郑士超二员,前赴贡院,会同该府丞审音。该御史等逐一详细确查,乘公点验。如一经查有弊窦,即著据实参奏。(光绪二十一年《科场条例》卷三十五页十五至十六)
凡顺天所属州县及天津府属,均将应考童生,照大兴、宛平两县之例,严加审音具结,申送学政存案。(道光二十四年《礼部则例》卷六十页四)
从这些史料可以看出,清代北京话是一种带有强烈权力色彩的“官话”。南人如能学好“北音”,在各种场合有非常实际的用处。
5 结论
下面把本文的结论简述如下:
(1)明代万历年间的朝仪唱赞,一般都使用“中原雅音”。 (吕坤《交泰韵》)
(2)在清朝皇太极、顺治帝的在位期间,满人基本学到了辽东、幽燕一带的汉语,并把它定为满汉对译的语言标准。到康熙年间,宗室成员和满官都获得了使用满汉双语的能力。而清代初年的鸿胪寺承袭明代朝廷的标准语音观念,把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的“中原雅音”定为正音。到乾隆十七年,直隶音(辽东、幽燕官话的后裔)取代“中原雅音”正式获得了鸿胪寺正音的地位。但它只是清代的宫廷语音,还不是整个汉人的共同语音。
(3)“北音”失去了许多传统音类的区别, 明清时期的江南士大夫一般对它不大重视,也不屑于积极去学习它。对他们来说,“南音”才是真正的标准官话。利玛窦等传教士重视南京话,可能为江南系统正音观念的默化所移。日本“唐通事”,为接待浙闽等南方商人的方便学习汉语,没有必要学习北京话。常有机会赴北京贡物的朝鲜人很注意北京官话,这跟传教士、日本“唐通事”的情形迥然不同。
(4)南人通过任京官等机会接触到北京官话, “北音”的势力在江南世族家庭里逐渐扩大。南人在顺天府试、乡试冒籍顶替的情形,正反映了北京话的扩散现象以及其权力色彩。
附带说明一下:清代北京官话的强势语言化趋势,仅限定在口语的范围。Elman(2000)等著作以为,参加科举需要用官话读字的能力,其实不然。中国传统的读书,原则上都要使用自己原籍的方言读字,用不着为读字去学官话。例如赵元任(1891-1981)随祖父赵执诒生活在直隶,说的“多半儿是京话,带点儿常州话的尾子”,但读书时“我们一家子大大小小,一碰到念字念书,就用道地的常州音。所以非得找个常州先生才行”(赵元任1984)。从《朱子语类》、《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到《曾文正公家训》等历代读书法都详细传授如何读书作文写字,而几乎不涉及到口语或官话的学习,这一点也非常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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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库未存字注:
@①原字为木右加或
@②原字为音右加英
@③原字为今下加酉下加皿
@④原字为扫的左部右加忽
@⑤原字为车右加戮的左半部
@⑥原字为车右加葛
@⑦原字为芬下加木
@⑧原字为隐的左部右加皆
@⑨原字为代的左部右加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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