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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广东政府的丧权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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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5/14 出处:凯迪网络 |
────试问「非帝国主义者」的俄国,现在蒙古,所为何事?〔香港《南华早报》1922〕
研究陈炯明,必须研究『真正的孙中山』,才能对中国近代史作一清白的交代。本文试探讨有关孙中山与外国人打交道的秘密活动,本来与外国人打交道,订密约,争取外援,并不一定是卖国。当然要看其目的在那里?所付的是怎样的代价?国民党人说孙中山争取外援,可以打倒军阀,统一中国,实行三民主义,所以是「爱国」。但是一个人说是「爱国」,终归要带些「个人牺牲」的意义。譬如说,一个人不能说因为「爱国」而一心专想做大总统,他可以说因为「爱国」而去从军,不顾性命危险,报效国家。至于所付的代价,「为了目的,不择手段」,连国家的主权也受到损害,那就显明的是卖国的行为了。
(1). 倒袁时期的密件 1915年1月中旬,日本政府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如果承认,中国势将成为日本保护下的半殖民地国家。2月25日,在南洋的陈炯明,钮永建,柏文蔚,李烈钧四位前讨袁都督,和在美国的黄兴联名发表一长篇通电,声言愿停止国内革命(倒袁)运动,实行举国一致,抵御外侮的政策。当年炯明与黄兴等发表这篇通电,间接的有劝告孙中山的意思,因为孙中山时在日本组织「中华革命党」,鼓吹革命,炯明与黄兴等恐怕孙中山给日本人利用,不择手段,以达到革命(倒袁)目的。
台湾著名作家李敖在1987年所着的《孙中山研究》一书里,对孙中山在清末民初和倒袁时期的卖国活动,有很详细的评述。其中有两件就发生于中国政府正在给日人咄咄进逼的时候:
第一件是孙中山于1914年5月11日致书日本首相大隈重信。全书主旨在希望日本助中国革新,而中国的报酬,「可开放中国全国之市场,以惠日本之工商,日本不啻独占贸易上之利益。日本制造品销入中国者免税,中国原料输入日本者亦免税」。至于日本怎样助中国革新?大隈重信有没有给孙中山「还价」,目前没有记录。可是,不能忽略的是当年中日两国间的关系,尤其是日本政府已经明目张胆的采取了帝国主义者的对华政策。所以李敖评论说:
据「日本外交文书」中,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的秘件,当时日本为使袁世凯承认二十一条,曾有「引诱条件」与「威压条件」。前者之一是「严格取缔在日本及其保护下之革命党员」;后者之一是「煽动革命党。。。显示颠覆袁世凯政府之气势,以威胁之。」日本鬼子当时用两面手法整袁世凯,而自己送上门来的孙中山,正好被用做了讨价还价的工具!〔李敖1987,120〕
第二件是孙中山于1915年3月14日致函日本外务省政务局长小池张造殿,提出中日合作盟约十一条,比日本政府强迫袁世凯签字的二十一条要求,对中国还要更加不利。这封密件是1946年第二次大战结束之后,由驻日盟军总部的美军官员,在东京日本外务省所保存的极机密文卷中找出来的。李敖感慨的说:
这一秘件发生日期是1915年3月14日,正是袁世凯与日本开始谈判二十一条(1915年2月2日)后第四十天,提出时机如此,真令人浩叹。〔李敖1987,126〕
美国历史学者简安生教授(Marius B. Jansen)评说:『当二次(讨袁)革命发生后,孙中山和他的日本朋友没有担任重要的角色,因为那时日本军人已蓄意在东北恢复满州帝国,对扶助孙中山回国主政已不感兴趣。』〔简安生,1954,193─94〕
证之上述的史实,可以对炯明与黄兴等在天之灵说:你们当年对在东京另组新党的国民党旧同志,实在是没有忧虑错了!也请中国人民来作个判断,在这些辛亥倒清,癸丑讨袁的革命党人里,谁是真「爱国」?谁是真「卖国」呢?
(2). 与美商签订合同 1921年10月22日(时孙中山已离粤赴桂北伐),香港《华字》日报以「惊心骇目之大借款」为题,转载上海通讯,揭露了孙中山与美国芝加哥商人乔治香克(George H。Shank)签订的密约。这密约是在九个月前的1月17日里,在广州签字的「初步合同」(preliminary agreement)。12月,北京美国驻华公使向其国务卿的报告里,附有该合同的抄本。其要点如下:
(一)中国政府发行公债一万万金元,(当时约合中国币二万万元),年利八分,由香克在美国以九五折推售,债期为二十年。
(二)该公债定名为「中华民国民国十年工业金公债借款」,专作中国发展工业之用。
(三)「最后合同」将详细指出香克氏如何代中国组织与发展工业。中国政府答应对其酬偿如下:所有经过香克氏组织和开发的工业,其产生纯利之三分之一,均归香克所得;又所购材料之买价,香克氏得百分之廿五。这酬偿办法,以二十年为有效期限。〔美893。51/3696,1921。12。12,北京〕
香克返回美国,向各方接洽。显然,美国政府知道孙中山公债借款的目的,主要是筹措北伐经费,这样无异于资助中国打内战;而且合同内所指的「中国政府」,实际上只能控制广东一省,这样庞大的借款,广东一省的工业,实不足够为抵押,这样无异是把「北伐成功之后」的中国工业作为抵押。从美国人看来,这实是一个极端冒险(Extremely high risk)的投资事业。所以香克在美国奔走几个月,结果得不到美商财团的支持,也拿不到美国国务院准予在美推售的同意(Permissive consent)。〔美893。51/3696,1922。2。6,华盛顿;韦慕庭1976,106〕
可注意的,是上述合同里指定给予香克的报酬。《华字》评论说:『此合同在实际上几使中国之商务让予权,全为被(指香克)所垄断』〔华字1921。10。22〕。广州美国总领事在其向美京国务院的报告里说:『我相信这个不合法的密约,迟早必会泄露出来。那时候,孙中山在中国人里的名誉,将会受到一个不可恢复的打击』。〔美4140,1921。10。26,广州〕
(3). 联德俄密件 1922年9月22日香港《士蔑》西报发表了三件孙中山来往密函的英译文,并附有原函的影印。这三件密函的来源,是六一六事件爆发的晚上,孙政府的官员纷纷逃散,廖仲恺留下一个保险箱,内有孙中山给廖的密函,并附有朱和中致孙两函。孙嘱廖阅后烧掉,但廖未有遵行,结果落在《士蔑》记者的手里〔原函又载于次日的华字1922。9。23〕。密函的内容如下:
(一)孙中山(桂林)致廖仲恺(广州)函,1922年3月8日发。函封面写「要函交廖次长仲恺亲启,别人不得开拆」等字。函开始说「兹得朱和中来函,所图各事,已有头绪」。函主旨在嘱廖汇款给朱和中(柏林),并嘱曹亚伯赴香港接辛慈(M。von Hintze)到桂林大本营。函末说「辛慈之事,愈密愈佳,如非万不得已,则政府中人,亦不可使之知也」。
(二)朱和中(柏林)致孙中山(桂林)函,1922年1月1日发。函主旨在请孙多汇款,有「惟自得辛慈之助,进行愈速,范围愈广。若设公事所,则用费将三倍于前」之语。
(三)朱和中(柏林)致孙中山(桂林)函,日期不详。函中说「前驻华德使辛慈熟悉吾国情形,曾充驻俄陆军特使八年,与俄人感情亦洽。。方中(朱和中自称)未抵柏林以前,辛即主张华德俄三国联盟,与钧旨(指孙中山)暗合。近自与中接洽后,决拟不问他政,专办此事」。
怎样「专办此事」呢?朱和中继续说:
是以决定同组一公事所,以资筹备。现允定两个月筹备完竣,(辛)即请命于其国务总理(准许辛)来华,中愚见拟以辛为总理员,其他合科选定主理员,其余人员材料办法由主理酌定。总理员专备钧座谘询,主理员筹商何项人员先行来华,何项人员陆续前来,何项材料即日需要,何项材料继续运输。。。。均由钧座与总理员核夺。
朱和中函末说:「辛慈名望颇重,须用假名,虽一般德人,亦不可使知」。显然的,上述密件所透露的所谓「华德俄三国联盟」,第一步是遣送「人员」「材料」来华助孙北伐。究竟中国要付什么代价呢?我们目前没有记录。
一个星期后的29日,孙中山在上海作正式答覆,没有否认《士蔑》所发表的文件之真确性,只说其翻译不当,有部份错误之处(笔者仔细校对译文,发觉没有重要错误)。孙否认将引进共产主义入中国,并声言德,俄是唯一无侵略野心的「非帝国主义者」。《士蔑》对孙这句话发出强烈的反感,在社论里评说: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孙中山所说德,俄两国为唯一无侵略野心的列强。以苏俄来说,我们请孙中山看看蒙古(即今之外蒙古)的情况。首先「白俄军」占了库伦,逐出中国守军。随后「红俄军」,以逐「白俄军」,交还领土给合法政府为词,而进军蒙古。而今虽有越飞圆滑的保证,我们恐怕「红俄军」意在长留。我们试问这是不是『无侵略野心的列强』的行为?
至于德国,即使今日亦不能视之为无侵略野心的「非帝国主义者」,军国主义尚未完全绝迹于德土,我们敢说将来的世界,对德国民族的侵略野心,仍不能不有所顾虑。〔士蔑1922。10。2〕
香港英文《南华早报》也评论说:『我们试问:「非帝国主义者」的俄国,现在蒙古,所为何事?。。。环顾目前世界的趋势,德,俄两国竭力的伸延其在东方的影响和威信。现在我们发觉孙中山愿为其工具。这点我们不能不郑重考虑,因为如果这种趋势不受阻遏的下去,恐怕数十年后的世界,将受到绝大的灾害。』〔南华1922。10。2〕
这是在1920年代里所说的话,史太林,希特勒,国共两党之争,接踵而来,真是不幸而言中!
(4). 『日华林矿工业社』密约 1920年底粤军回粤,炯明欢迎孙中山,唐绍仪,伍廷芳三总裁,由上海回粤,重组军政府。孙中山到广州后,表面上说出广东人爱听的话,因此得到陈炯明的支持,但暗中则进行筹备北伐的工作。不到二个月的1921年1月里,即有孙中山与某国接洽,以抵押海南岛借款的谣传。在北京的广东琼崖同乡会致电炯明与军政府诸总裁质问,有「报载孙总裁借款情形,欲以琼岛抵押某国,法使已来干涉。警讯传来,群情愤激。请公自问护法之区,有此违法,以救国名干卖国事,将何辞以对国人」之语。
当时炯明不知道孙中山的阴谋,以省长名义,覆电说:『琼岛抵押借款,此谣何来,不值一哂。。。炯明不屑介意,公等亦不必轻信』。〔华字1921。1。22〕
笔者于1988年在英国国家档案局里发现一个文件,证实了孙中山确曾与日本接洽。1922年2月5日,孙中山与「日华林矿工业公司」(Japan-China Forestry,Mining and Industrial Society)代表签订密约。据广州英国总领事詹美生的机密报告说:『这不完全(英译)的文件,是从香港海陆军联合情报处的秘书传递给我的。他说一部份的中文原件是上月16日后,在孙中山总统府的桌上发现的。这中文原件现在叶举将军手里』〔英8050/139附件(一),1922。7。11,广州〕。这个密约共有十九条,其要点如下:
(1)公司同意供给南政府二万枝最新式长枪,五百万发子弹,七十二尊野炮,及一万五千发炮弹,一百二十枝机关枪与子弹。
(2)公司同意资助南政府五百万元(金)日元。
(3)公司愿与南政府再签订另一援助金钱与军火的合约。
(4)南政府同意将海南岛,及所有沿广东海岸之岛屿的开发权,及从厦门以南至海南岛的渔权,全让给公司专利包办。
(5)南政府同意公司对开发广西之林矿有优先权。
(6)公司有全权开发本合约所提及的岛屿,并可改变地名。雇用之劳工须为中国人。但若某种工作,中国人不能胜任时,可雇用台湾或日本劳工。
(7)公司将由各种委员会所控制。南政府指派三分之一的委员名额。委员会主席须为日本人。
(8)公司同意在本合约签字后四个月,先交付南政府一百万(金)日元,和三分之一的军械弹药。在这时期内,南政府必须动员其军事行动。所剩余的,须等到南政府能显示出其权力,而控制到一个省(如江西,湖南,或福建)之后,公司才能交付。此为何时,将由公司决定。譬如,攻陷其中一省的省都后,即可全部交付。
(9)当第一次交付款项与军械弹药时,南政府总统必须签订另一附属合约,并交出充足的抵押。
这种损害国家主权,以购买军火,以救国名干卖国的事,有幸因六一六事件爆发,而不能实现。但根据詹美生于(1922年)7月里的报告,大量军火已经走私运入广东。又据英国海军的情报,日本人已在西沙群岛(Paracel Islands)上大有活动。西沙群岛是密约中所指为「海南岛及所有沿广东海岸之岛屿」之一。该群岛位于新加坡与香港航线之间,英国海军当局相信日本有在该群岛上建筑潜艇基地的野心。〔英8050/139,1922。8。7,北京英公使向伦敦外交大臣机密报告;英8050/160,1922。6。27,香港英国海军部情报。〕
1923年3月,(孙中山回粤重组大元帅府不到一个月),出卖海南岛的勾当,又死灰复燃了。旅港琼州同乡会便发出挽救琼州的通电,电文中说:
(孙中山)此次入粤,日以筹饷借债为事,赴澳赴港之使,接踵于道,又以为未足,并派廖(仲恺)向日本政府大借外债,以退让琼州各种权利为条件。现据确实报告,日政府已派池田氏来粤与廖氏接洽。此项借款一成,琼州必为台湾,琉球之续矣。夫琼州处于我国之南,为南方最良好之军港,日人窃视已久,乘我国内乱之秋,对于南方执政诸人,几无日不百端利诱,冀达其目的,今幸廖氏以琼州自献,当然不惜巨资,乐于购买。〔华字1923。3。20〕
不久以后,俄援渐有头绪,孙中山遂放弃日本,而改走联俄的路线了。
(5). 外蒙问题 清代统治全蒙古共二百六十年,一向采取愚民和怀柔的政策。在这个时期里,蒙古少数部落只发生两次叛变,结果还是由蒙古自行平定,未费清廷一兵一马。所以,满蒙之间,可以说是长久相安无事。可是到了清末宣统三年(1911年),外蒙在帝俄鼓动之下,要求脱离满清而独立。辛亥革命成功,民国成立不到一年的(1912年)11月里,帝俄与外蒙活佛私订了「库伦协约」。1917年,苏俄革命爆发,追杀白俄至外蒙。1920年底,白俄军占领库伦。1921年7月,红俄军以逐白俄军为辞,进占库伦,成立「蒙古临时革命政府」。1924年,活佛逝世,成立「蒙古人民共和政府」,外蒙便实际上成了苏联的第一个卫星国。二次大战结束后的1946年1月,国民党政府正式承认外蒙独立〔杨汝舟1974,241〕。这就是中国在内争未息时,外患趁机压迫,丧失了外蒙主权的经过之概要。
1922年8月苏联代表越飞(A。A。Joffe)到达北京,与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顾维钧交涉外蒙与中东铁路两大问题。顾维钧坚持苏联军队必须先行撤离外蒙,才可开始正式谈判,而越飞则一再推诿。1923年1月中旬,伦敦《泰晤士报》报导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莫斯科与苏联当局直接谈判,中国政府坚持苏俄军队撤离外蒙为必须条件〔伦敦1923。1。18〕。
但是,是月26日,孙中山却与越飞在上海发表联合宣言,说明苏联对外蒙绝对没有帝国主义者,使其脱离中国而独立的野心,当情形许可时,苏俄即行撤兵〔字林1923。1。29〕。孙中山凭着越飞一个空头保证,竟然公开的站在苏俄的一边,给北京政府困扰。证之日后史实,当时放弃了坚持苏俄撤军的要求,也就是无异于放弃了外蒙的主权。
1923年9月初旬,苏俄特使加拉罕(L。M。Karakhan)继越飞为代表到北京谈判,要求中国「先行承认苏维埃政府」,作为正式谈判的基础。北京政府则以「先行讨论外蒙古问题」为条件,始允承认苏政府。显然,苏俄即使对外蒙没有野心,也以外蒙为讨价还价的王牌。因此双方一再折冲,终于1924年3月中旬签定了一项「条约草案」。5月,又议定一项条约和几项宣言。关于外蒙的决定,苏联承认中国在外蒙古的主权,但是不肯按期撤兵,只肯作个「于情形许可时,立即撤兵」的空头诺言〔杨汝舟1974,217〕〔。 这时候,西北的冯玉祥,和南方的孙中山,公开表示亲俄,而奉,直两系对外蒙态度亦不一致〔华字1924。4。9,4。11〕。这样,国内的实力派,四分五裂,北京政府凭着什么与苏俄交涉呢?只得接受这个表面上维持一点面子,而实际上断送了外蒙的「中俄协定」了。(是月24日,库伦活佛逝世,曹锟拟策封新活佛,以便进行收回外蒙,可是握有驻军实力的苏俄,不久就设立「蒙古人民共和国」事实上的政府了)。
孙中山在北京政府与加拉罕「一再折冲」的交涉中,扮演何种角色呢?加拉罕抵北京后,暗中即派鲍罗廷(Micheal Borodin)到广州为苏俄政府的代表,兼加氏本人的私人代表,表面上则致孙一电,请孙相助中俄交涉之事,为「促成中俄两国人民友好关系之伟大工作而努力」。孙中山覆电,公开指斥北京政府,赞扬苏联。电文中说:
你(指加拉罕)最庞大的困难是在于与一个不能代表中国人民意旨的「政治组合」(指北京政府)进行谈判。这个「政治组合」现在连为国家政府的样子也不像了。它的外交政策实际上是遵循有些列强的意旨而行,不是为独立自主的中国之主要利益而着想。。。。(北京政府)的代表要你采取与美国相同的对华政策,你很正确的驳斥他,说苏俄永远不会跟随美国之例。。。苏俄反对侵害中国人民的主权和利益的治外法权。〔士蔑1923。10。16〕
孙中山赞美苏联(与德国)为列强中唯一的「非帝国主义者」,对外蒙没有野心,而且不像美国,自愿放弃治外法权。(美国要等到二次大战后,才正式放弃在华的治外法权。)当时北京一位外国外交家,署名S。K。,发表了题为「第三者对中俄交涉的平议」的一长篇文章,其中指出治外法权,对苏俄来说,本来就没有多大好处,而不肯撤兵外蒙,怎能说是对外蒙没有野心。〔华字1924。4。9〕
回顾历史,不能不有所浩叹。民国元年(1912年)帝俄与外蒙活佛私定密约,消息传来,举国哗然。北京市民组织「救蒙会」,有人咬指誓血。广州市民组织「抗俄会」,街头遍满着演说家,炯明致电袁世凯,愿率领三师精锐广东军队,北上救蒙。可是到了1923,24年间,赤俄代表越飞,加拉罕先后来华交涉,外蒙存亡之机,系于眉睫。但是举国「同仇敌忾」的气象,那里去了?!身为一国政治领袖之一的孙中山,在中俄交涉中,最低限度应该采取「严守中立」的态度,不应该公开的指敌为友,做了外人挑拨离间的工具。也许有人说,不能以现代的政治标准,来度量二十年代的政治活动。但是有关政治道德的事,「爱国」或「卖国」,古今中外,是只有一个标准的!
1924年5月9日香港《华字》登载了汪精卫入京与加拉罕秘密签约的新闻,有一段说:
汪偕同其妻子陈璧君,某日抵(北)京,每出必夜行,经往见俄使加拉罕多次。闻系全权代表孙文签约,承认苏俄在内外蒙古,及中东铁路得享有特别权利。至俄方对孙文条件:(一)苏俄允借广东军饷百万;(二)承认孙文政府。查此事酝酿已久,当中俄协约未停顿以前,加拉罕日言南下,与孙文提携,以要挟北京政府,即与此有关。。。但汪精卫只有亲俄热,而外交手腕不及俄人,恐必为加拉罕所愚弄,结果必至断送蒙古。近日上海某国民党机关报,主张放弃蒙古甚力,非无故也。
7月25日,《华字》再行报导孙中山与苏俄政府签订密约的内容如下:
(一)广州苏俄两政府本互助平等之精神,努力于主义之宣传,俾达确立中国革命政府之目的;(二)凡反对广州与苏俄之提携者,双方当用全力抵抗之;(三)凡由苏俄政府接济广州之款项,一切条件,另在细则内规定之;(四)国民党所办之军官学校,仍照原约由苏俄政府继续助费维持;(五)广州政府对北京签字之中苏协定,以第三者地位表示承认。
孙中山与苏联政府于1920年代所签订的密约,目前还没有看到确实记录。二次大战结束后,为什么代表战胜盟国的国民党政府,还迫得要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呢?是不是履行当年孙中山所签订密约中的条件呢?这是现代史上一个大疑案,要等待现今之俄罗斯,或国民党公开其档案,这样才能给中国人民一个明白的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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