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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汉芯”造假反思科研鉴定制度
    时间:2006/05/13 出处:光明网
    毛天祥

    据新华社报道,5月12日,上海交通大学通报了“汉芯”系列芯片涉嫌造假的调查结论与处理意见。调查显示,陈进在负责研制“汉芯”系列芯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和欺骗行为,以虚假科研成果欺骗了鉴定专家、上海交大、研究团队、地方政府和中央有关部委,欺骗了媒体和公众。目前,陈进被上海交大解除了有关职务,国家有关部委也决定追缴相应拨款和经费。(见《中国青年报》5月13日)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6-05/12/content_4538770.htm

    陈进必须为他的学术造假行为付出代价,这是咎由自取,毋需同情。值得深思的是,为何他的造假和欺骗行为一而再,再而三地得逞呢?难道那些名曰“鉴定专家”的院士们就那么容易被欺骗吗?

    在我国,科研成果鉴定制度是科研成果的主要评审形式,它是第一道“防伪”屏障,至关重要。遗憾的是,在此次造假事件中,正是这第一道屏障的失守,导致后面的上海交大、研究团队、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有关部委逐级连环受骗。因此,当我们谴责陈进的学术造假行为时,更需要追问的是“失责”的鉴定专家和“失效”的科研成果鉴定制度。

    在此,我们不妨来回忆一些当初那些鉴定专家们的“豪言壮语”。那是在2003年2月26日的“汉芯1号”新闻发布会上,由王阳元、邹士昌、许居衍等知名院士和“863计划”集成电路专项小组负责人严晓浪组成的鉴定专家组作出了一致评定:上海“汉芯1号”及其相关设计和应用开发平台,属于国内首创,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是中国芯片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见2006年3月出版的《IT时代周刊》)。
    引文链接:http://tech.sina.com.cn/it/2006-03-10/1331863772.shtml

    毫无疑问,这些知名院士、专家们在发布会上的鉴定,成为了“汉芯1号”此后一劳永逸的推荐信,其赢得的诸多荣誉和经费支持与此也有着莫大的关系。然而时至今日,当“汉芯”系列芯片涉嫌造假事件水落石出时,我们却没有看到这些鉴定专家们的身影。他们是否应该为自己当初的“豪言壮语”而向公众作一个交代呢?倘若“汉芯1号”真如举报人所言,其真伪鉴定其实并不难,凭借专家的学养,一款无法工作的芯片和一款国外公司芯片是无法逃过他们的眼睛的。那么,这些专家们是否还必须为自己当初的草率和不认真的态度而道歉,甚至主动接受问责呢?

    遗憾的是,目前我们的科研成果鉴定制度并没有要求鉴定专家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正暴露了科研成果鉴定制度的体制弊病。目前,我国的科研成果鉴定会议一般由政府出面主持,科技管理部门既是鉴定的管理者又是鉴定的组织者,同时还是鉴定的监督者。这种政府部门又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做法很容易让鉴定会议流于形式,导致鉴定制度“形同虚设”。同时,这种成果鉴定方式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鉴定专家的选择,而参与鉴定的专家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鉴定的整个过程中也没有监督者存在。在这样的状态下,鉴定专家自然都抱着“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心态,谁也不会去做因鉴定而影响同行关系的“傻事”。如此一来,科研成果鉴定会逐渐演变为“科技成果宣传会”,鉴定专家到场是为了替这个“成果”作宣传,越是有名望的专家到场越是能为这个“成果”增光。至于科研成果是真是假,早已抛到九宵云外。

    其实,为防止鉴定专家“失责”和科研成果鉴定制度“失效”,目前国际上比较成熟的一种方法是由评估公司进行科研成果评估。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必须退出科研成果鉴定领域,把所有的科研成果鉴定完全交给具有资质的社会科技中介机构负责,让中介机构直接对市场负责。在这方面,我国此前其实早已有“先行者”:2004年底,深圳市政府就在全国率先正式退出科技成果鉴定领域,所有的科技成果交由社会科技中介机构鉴定(见2004年12月2日《深圳特区报》)。既然二年前就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那么上海等全国其他城市又何妨做第二个、第三个吃螃蟹的勇敢者呢?(引文链接:http://www.szmj.sz.gov.cn/szkx/200412020010.htm)

    但愿鉴定专家“失责”和科研成果鉴定制度“失效”的悲剧早日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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