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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希哲:中国历史的正闰之争与施琅
    时间:2006/05/09 出处:散仙谷
       一、从伍子胥现象谈起

      以忠君爱国(也爱本国族人民)的标准,伍子胥行为的极端恶劣,绝不在千年后的张弘范、洪承畴、吴三桂之下,更不必说施琅。他以世受楚恩的楚世家大夫身分,因父兄私仇投降敌国吴国,亲率吴兵灭了自己的祖国,鞭楚王之尸,奸楚王之妻,覆楚国之社。很奇怪,为什么这样一个标准的“楚奸卖国贼”,在后世中国人民的心目中,却永远是一个正面的英雄豪杰形象呢?人民对他的叛国叛君行为买丝而绣,颂为楷模,直到现代的革命家还写出这样著名的诗:“满天风雨满天愁,革命何须怕断头。留得子胥豪气在,三年归报楚王仇”。

      作为他的对立面,领导了楚国抗吴战争,奔秦国痛哭了七天七夜终于借秦兵赶走了伍子胥吴国侵略军的申包胥,在中国人民的口碑里,也同样是正面形象。我们看传统戏曲(它一般反映了民间的喜恶)《长亭会》的介绍:

      伍子胥被追捕逃亡途中,忽遇申包胥,“私计申包胥乃自幼好友,谅必不翻脸加害,遂出会叙,直告冤情。并数述平王不道之罪,他日誓必借师覆楚。申包胥闻言,则力劝不可,谓‘君父无酬,万无报复之理’。伍员坚执不允。申包胥亦喟然深怜其志之苦。至临别,申包胥与伍员约曰:‘他日子能覆楚,吾必复楚。各尽其力,各行其志可也。’语时词气激昂,忠诚形于色,遂纵之去。伍员亦深威其德。”

      原来。各有各的英雄。伍子胥的英雄,是“申包胥亦喟然深怜其志之苦”;申包胥的英雄,是“忠诚形于色。伍员亦深威其德”。两个实践中必然冲突的标准,却可以在人民的道德评价中,并行不悖。

      伍、申矛盾只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们只要稍用心注意一下春秋战国时代,各色历史人物给后人留下的臧否形象,就可以发现,对他们的评价,人民都不是站在一个特定的国族立场,而是“个案处理”,具体行为,具体分析具体评价。当谈到廉颇、李牧、屈原、荆轲时,人们肃然起敬,无不敬仰其抗侵略爱祖国的精神,但谈到嬴政、白起、王翦,人们同样拍掌津津乐道,并不因此便去否定了“夷狄”秦族的入关,兼并六国而统一天下。

      自中国传说史后夏商周以降迄秦统一,是中国远古第一次的民族大熔合。它的结果产生了一个统一大民族,“汉族”。于是,作为汉族的历史学家司马迁们,写历史便站在一个新的大民族的高度,不是也不能够是站在此前某个特别国族的立场,以它为“正统”,“春秋笔法”去臧否历史人物。甚至,还没有熔入汉族的少数民族,司马迁平等地为其立传,毫无“正闰”歧视。提出华夏民族本身就是由夷人演变而来:“禹兴于西羌,汤起于亳,周之王也以丰镐伐殷,秦之帝用雍州兴,汉之兴自蜀汉”,而“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这是一个新的伟大民族才能产生的伟大历史学家。

      二、中国历史正闰之争的发生

      自东晋南北分裂之后,到辛亥革命炮响,中华民国建立,1600年,是中国第二次的民族大熔合时期。它的结果是汉族与各华夏少数民族千年征战磨合产生了一个进一步的统一大民族“中华民族”。但在此之前,在未完成熔合,正在熔合的千年之中,便出现了哪个特定国族代表“正统中国”的问题。曹魏,蜀汉之争在汉政权的分裂间开始了这个问题,两晋南北朝的“五胡乱华”,直至宋元明清少数民族政权入主中原甚至统一全中国,更是严重了这个问题。

      司马光继承司马迁的传统,不强调把特定国族“正统”的道德标准引入历史撰述,他写《资治通鉴》不用春秋笔法,而“据其功业之实而言之”,也就是对历史人物个案实事求是地记录之。对宋前的少数民族政权,不视其为僭伪。甚至肯定南朝北伐名将陈庆之的感慨:“吾始以为大江以北皆戎狄之乡,比至洛阳,乃知衣冠人物尽在中原,非江东所及也。”

      但这是政权在中原的北宋。到了南宋就不行了,北方中原之地的政权已经是金人政权,汉族政权偏安江南一隅,风雨飘摇。应运而生的大学者朱熹就必须要把汉族的道统和道德信念引进历史,以“正统”的说教鼓舞汉族人民在汉族朝廷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反抗外来少数民族的暴力侵犯了。这个汉贼不两立的“正闰”观念标准,居然由一部小说,元明之交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完成了它的大普及和大确立。直至顽强地影响着今天。

      以这个正统道德观念为人民塑造垂范的这千年期间理想人物和民族英雄人物,便是半人半神的诸葛亮、关圣帝,精忠报国的岳飞,留取丹心的文天祥,以及誓死不屈的史可法、国姓爷郑成功等光辉灿烂的群星。他们的反面,曹操、秦桧、张弘范、洪承畴、吴三桂等,都被死死地钉在了汉民族历史观的耻辱柱上了。

      三、今天的中华民族的利益标准

      近代中华民国的建立,标志了中国第二次民族大熔合的完成,标志了比二千年前刘汉帝国完成的汉族更恢宏伟大的“中华民族”在世界进入现代文明历史时代的诞生。这个新诞生的中华民族,应该诞生新一代的“司马迁”。作为中华民族的历史学家的“司马迁”们,同样,他们重写东汉三国以来的二千年历史,就应该站在这个新的大中华民族的高度,不是也不能够是,不应该是站在此前某个特别国族的立场,单纯以它为“正统”,去臧否历史人物了。

      那么,所有在人民心目中已经有了正反定案的历史人物,通通都要翻案了么?不!不是这样。

      第一,摒弃汉国族的狭隘正统,对一切历史人物“据其功业之实而言之”的实事求是,不等于刻意的翻案。例如曹操,只要打破了蜀汉正统观,实事求是地揭示曹操一生的功过,他的历史形象,也就基本正面了。根本不需要去把他与诸葛亮、关云长对立起来提问:“曹操是英雄了,诸葛亮关羽又是什么?”,“曹操正面形象了,诸葛亮关羽又算什么形象?”等等形而上学。就像伍子胥申包胥,就让他们各自在自己的领域作英雄,何必非此即彼,黑白对立?所以我才一再地强调:“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费尔巴哈提纲》)

      第二,虽然,今天的中华民族是历史多民族的熔合,但它的基本主体仍然是汉族;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和精神的传承,主脉来自汉族。因此,历史上汉族的民族英雄及其爱国精神,不可轻易翻案;对它的反面,背叛汉民族和朝廷的民族奸贼的鞭挞,也不可轻易翻案。它仍然是近代乃至今天团结中国人民抵抗帝国主义强权和侵略的现实需要。

      但立足大中华民族的立场,在历史评价上需要翻案的,就一定要翻案。例如施琅,就要翻案。

      为施琅翻案,不是翻它在朱明王朝危急时刻叛明降清的案,这个反面形象的案,不必翻。但他在郑家第三代盘踞台湾,已经在把郑成功反清复明的革命根据地蜕变为自外于中国的独立国时,毅然向清廷请缨平叛,收复台湾,并在他力排众议的坚持下,正式纳台湾于中国行政版图,在近代文明曙光初现之际,使疆域包括了台湾的中国,进入了近代世界主权国家之林,获得国际社会至今的承认。不以朱明王朝正统为坐标,而以今天的(!)中华民族利益为坐标,施琅之功为如何?他怎么不是民族英雄?

      施琅民族英雄之后,同样的,我们不必把施琅与史可法、郑成功等对立起来提问:“那怎么可以呢?施是民族英雄,那郑成功是什么呢?”(李泽厚)为什么不可以呢?开篇伍子胥-申包胥;曹孟德-关云长的例子说明,可以并行不悖,各有各的特色,各是各的民族英雄罢了。企图寻找出一个无往不胜的标准,把一切的历史现象都拢括在这个标准下解释得统一、圆满,人人欢喜是根本不可能的。

      施琅的《祭郑成功文》:“庐中穷士,义所不为。公义私恩,如此而已”,他明白把自己率兵平台的事迹,评价为虽类似伍子胥为父兄复仇而实际远高于伍子胥报私仇的为国“公义”行为。今天看,公允吗?我认为是公允的。

      四、“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

      对历史事件、人物的再思考确立坐标,必须以今天的中华民族利益为第一原则,这有没有一点实用主义?当然有。一切历史的事实,必须是客观的;一切历史事实的判断和评价,则必然是客观基础上的主观的,是为今天的现实利益服务的。所以,“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汤因比-克罗齐-朱光潜)

      我们举例看台湾历史。在台独主义者那里,台湾的历史是要为他们现实的台独诉求的利益服务的。据他们说,台湾历史的四百年,就是一部“台湾民族”被荷兰人侵略,被郑家中国人侵略,被满清中国人侵略,被日本人侵略,被国民党中国外来政权侵略,被共产党中国人威胁侵略的历史。

      这么看,他们说的“台湾民族”是原住民了?又不是。那么是谁?抽象无踪,谁也不是。被侵略的“台湾民族”只是为台独现实利益想象中的符号。因为今天台湾几乎全部台独主义者的祖先,按照这个“历史”观都是要被划入中国侵略民族,而不是划入台湾被侵略“民族”去的。但这些明明是“侵略民族”的后代,今天却成了抽象符号的被侵略“台湾民族”的传人,“悲情”起来,成为了今天台独诉求的无往不胜的利器。更不必说构成今日世界国际秩序基础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所谓《旧金山和约》,怎样的像一个千依百顺的“小姑娘”,听任台独原教旨主义者们,去打扮,去解释了!

      与台独结盟的中国反民族主义“自由知识分子”,对台独的历史实用主义,从来无动于衷,甚至卖力向国人兜售“台湾民族”的“悲情”。但一听施琅翻案,便个个动力不明地跳跃了起来,人人成了“岳飞”、“郑成功”的卫士,叫嚷施琅翻案,将把他们往哪里摆了。然后,就骂施琅翻案是“历史实用主义”。

      “自由知识分子”先生们,你们真没见过什么是“历史实用主义”吗?请看看台独分子对台湾史的杜撰吧,那才是服务于帝国主义侵台利益的货真价实的“历史实用主义”!

      2006年5月8日美西海湾xz7793@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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