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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南方周末员工的遭遇与控诉
    时间:2006/04/19 出处:西祠胡同
    引用地址: http://www.xici.net/b6775/d36668389.htm

    这是一家号称正义、理性、良知的报纸,有“中国第一周报”、“中国最有良心的报纸”之称的《南方周末》(属南方日报社系列报)。
    而《南方周末》最近的一系列表现,与其历史定位已经渐行渐远。该报一个女员工,讲述了她在《南方周末》的遭遇和受到的伤害,令人震惊。在此,希望所有关心这家媒体的人士能够帮助这家报纸回归它的本真,能够帮助这个女员工讨回她的公道。
    这个女员工一直采取内部解决问题的方式,不愿意公布这个丑闻。但是就象《南方周末》所标榜的那样,有权力的地方就要有阳光,所以,公布给社会,不失为对这家报纸曾经坚持的那些理念的尊重。

    “你爱到哪告就到哪告去”

    这个女员工叫寒波(化名),于1996年3月进入《南方周末》报社这个有着良好社会形象的单位,从事广告业务工作,2002年5月被任命为广告部行业总监。寒波以本人的刻苦工作和出色业务开拓能力,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连续多年超额完成个人和所辖行业部门的任务指标。

    为了在工作上取得更好的成就,寒波直到2002年才结婚,并于2004年7月怀孕。2004年底,在报社制订下年工作计划时,寒波已怀孕六个多月,需在下年2月份开始休产假。寒波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广告部新来的领导。但没想到的是,该领导竟然以寒波休产假会有4个多月的时间无法工作为由,希望寒波放弃总监的职务,并承诺:1、如寒波放弃总监职务,其之前的广告客户继续由她本人来服务和维护;2、对寒波没有业务量的要求;3、等寒波休完假回来会妥善安排其工作。

    接下来的2005年初,在没有得到编委会免职通知的情况下,广告部领导擅自免去了寒波的总监职务并降职为业务员。而在确定2005年广告计划时,广告部领导很快就推翻了先前的承诺,在剥夺了寒波大部分客户资源,只保留三个客户的情况下定出了300万元的业务量。寒波感到受到了愚弄和欺骗,多次为此和领导协商。结果,300万元的业务量由寒波与其他业务员共同承担,寒波承担任务的2/3,即200万,同时也只享受业务提成的2/3。

    然而,等寒波在2005年8月1日休完产假归来,寒波的工作安排再次发生了变化:广告部领导在寒波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寒波仅有的3个客户资源完全剥夺,分配给了其他的同事,并以“没有合适的位置”为由,不安排寒波从事本职工作,竟让寒波去做与业务不沾边的勤杂工作。当寒波对此提出异议时,广告部某女领导竟说“你想工作就去综合部报到,不想的话就另行考虑”,想逼迫寒波自行离开工作单位。当寒波提出,过去《南方周末》广告部并未有女职员因休产假被变更岗位、降低薪酬,有的(包括这位女领导)还被给予额外假期,为什么现在不能一视同仁呢?该女领导竟回答:“这只能怪你命不好!”当寒波再向广告部总经理反映时,广告部总经理竟粗暴的说:“这样安排没有什么不对,这是我们经营中心领导的集体决定,你如觉得不能接受,爱到哪告就上哪告去!”

    “你爱到……就到哪……”这样的话,南方周末的记者经常遇到,那是在采访别人的时候,而南方周末的部门领导竟然以这样的“勇气”和她的员工说话,真令人有乾坤倒转之感。

    由于报社广告部以寒波休产假不能工作为由,免去寒波的总监职务,使寒波的收入构成由以前的基本工资、个人业绩提成和部门管理奖金几项变成了仅基本工资1200元/月一项,去掉各项扣除,寒波2005年的实际收入7月份为20.50元,8月份为20.50元,9月份至2006年3月31日离职时均为0元,以上的收入连最低生活保障都达不倒,使寒波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

    南方周末广告部领导这样肆无忌惮的行为给寒波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我平时也没有看过《劳动法》,也不知道这样对你是违法的”
      面对广告部领导的这种与《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背道而驰的做法,寒波分别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向报社的更高层领导总编辑张东明和执行总编X多次反映,希望他们能纠正广告部领导的这种错误做法。

    9月23日,分管经营中心的S副主编和广告部某女领导一起找寒波,他们明确告诉寒波不能恢复寒波的职务,只能安排寒波去综合部做华南区的业务员,负责奢侈品的广告拓展工作,且让寒波从10月至12月底做出30万的业务量来。

    众所周知,奢侈品类的广告客户大都集中在上海一带,而非华南区。在南方周末广告鼎盛的时期,奢侈类广告也是屈指可数的;在目前南方周末读者和广告客户认知下降的情况下,奢侈品广告的拓展是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培育,2个多月的时间做出30万的业务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广告部领导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想让寒波完不成任务自行离开报社。

    对广告部领导如此明显的排挤以及与《妇女权益保障法》背道而驰的工作安排,寒波无法接受,遂于9月29日申诉至广东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寒波申诉后,分管经营中心工作的S副主编找寒波谈话,说:“我平时也没有看过《劳动法》,也不知道这样对你是违法的,如果法律判我们输了,我们可以向你赔礼道歉,进行经济赔偿。你是知道的,《南方周末》又不是没有钱,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你还不知道我的背景吧,我白道黑道都有人”

      接下来的12月16日,经营中心负责人兼广告部总经理找寒波谈话,开口便说:“你写给张总的信我也看了,寒波你到底想怎么样?看来你是要给我添麻烦了,你的背景和相关档案我都看过。你还不知道我的背景吧,我白道黑道都有人的……”

    听到这样的威胁,寒波震惊得浑身发抖。她很难想象,这句“白道黑道都有人”居然是出自一个曾在《南方周末》当过财经记者,后转到经营部门做领导的人之口。众所周知,《南方周末》曾经揭露过无数黑暗的东西,而这样的“黑话”却出自报社的高层领导口中。只能让人怀疑,现在的《南方周末》究竟由什么样的人在控制。

    12月20日,劳动仲裁的判决书下来了,仲裁的判决与事实有些不相符的地方:

    1、认为报社没有对寒波进行歧视性工作安排;

    2、对寒波的收入的认定与事实存在较大差异。

    12月23日,在一群具有正义感的编委的支持下,编委会举行了一次专门会议,以编委会名义,口头向寒波道歉。经过四个多月的等待,终于等到编委会向前迈了一大步的改变。但张总始终以不实的仲裁为依据,认为:

    1、不能对寒波在经济上做出赔偿;

    2、对寒波的工作和岗位也没法有具体的安排。

    对编委会的道歉,寒波表示欢迎。但对寒波工作安排与经济损失部分没有任何交待的作法,寒波不能认同。

    过去的这一年,寒波失去原有的职务,被大大降低了薪酬待遇,剥夺了客户资源,还失去了寒波热爱的本职岗位,这一切的起因仅仅是因为寒波怀孕和生孩子,对此寒波实在难以接受。

    仲裁的结果只是对表征事实进行裁判,但是潜规则控制的领域,仲裁是无法裁判的。比如,寒波的基本工资实际上非常低,主要的收入来自业务收入,而不给她安排工作,剥夺她的业务项目,就是仲裁无法控制的地方。

    律师意见:《南方周末》的行为违反妇女权益保护法

    多位有正义感的律师经过研究,对寒波这件事情有以下意见:

    1、《南方周末》违反了国家和地方在劳动保护和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妇女产假、哺乳期间等,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其工资或劳动报酬。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54条第1款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资收入等。因此,工资的概念不应仅仅指基本工资。报社2002年对寒波行业总监的任命,已成为寒波与报社劳动合同的一部分。2005年以来,在寒波产假期间,在未尽到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对寒波工作岗位和待遇的侵害,直接与国家有关规定及其精神相抵触。在目前社会法制不断健全、人们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南方周末》却依然为所欲为,性质十分恶劣。这种公然蔑视法律的行为应当受到严厉惩罚。

    2、《南方周末》违背了其一贯倡导和履行的宗旨与原则,公然挑战社会良知。

    多年来,《南方周末》对外倡导“爱心、正义、良知”的办报宗旨,在社会上赢得高度的信誉。但对待寒波,《南方周末》一贯秉持的宗旨和原则被弃之不顾。而且这次结构调整,并非岗位和人员的精简,行业总监职位不是减少而是增加。数位去年未能完成任务的人员担任新的总监,而寒波连续多年超额完成任务,却因为怀孕和生产被从岗位上拿下,毫无公平可言?寒波的个人利益和尊严受到了严重的侵犯和粗暴的践踏,作为一个全国知名的媒体,大搞双重标准。在全社会都在关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大环境下,《南方周末》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对寒波的不公正对待,更是对整个社会良知的挑战。

    3、开影响极坏的先河,与中央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寒波之前,在《南方周末》没有一个员工因为怀孕、生孩子而被强行更换岗位或降低待遇。而对寒波这样一个弱势群体给予如此不公正待遇,作为一个全国知名媒体,这样对待怀孕和生产、哺乳期的女职员,开了一个极坏的先例。

    需要指出的是,寒波并不是目前唯一遭受这种不公正待遇中的女性,与此同时,在广告部还有另处一位女员工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被调离了原职工作,降低了薪水。

    《南方周末》这样对待怀孕、生产、哺乳期的女员工,给寒波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困扰,对寒波周围和后来的女职工产生极坏的影响,也必将给社会带来不和谐的创伤,更与中央号召的构建和谐社会南辕北辙。

     

    诉讼之旅:法院一审判决《南方周末》违法

    2005年12月31日,在富有正义感的律师的援助下,寒波以正当权益受侵害为由将《南方周末》报社及其连带责任者《南方日报》社起诉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经过3个月审理,2006年3月24日,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南方周末》报社未经寒波同意,在其生产、哺乳期间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将寒波工作岗位由部门管理人员变更为一般业务员不符合法律规定,《南方周末》报社应赔偿寒波工资收入损失。

    但由于一审法院对《南方周末》报社经营人员复杂的薪酬制度中的事实认定有误,虽支持了对寒波管理人员岗位固定报酬和月度奖金的赔偿,对该岗位收入构成中占主要成分的季度奖和年终奖部分,却未予支持。

    2006年2月28日,《南方周末》报社通知寒波,将于寒波哺乳期满的3月23日,也是寒波在《南方周末》工作满10年之际,终止与寒波的劳动关系。

    面对一审判决和这份通知,寒波心中除了淡淡一丝安慰,更多的是深深的苦涩。寒波毅然决定,提起上诉,为自己的合法权益继续努力。

     

    寒波在《南方周末》的遭遇并不是偶然的。自从《南方周末》人事调整以来,不但许多记者出走,很多老的经营人员,也被排挤。据了解,在该报的上海站、北京站、广州总部,大量的优秀员工,长年和《南方周末》一起患难的员工以各种理由被赶走。新的经营领导上任一年来,广告部当初的五个行业总监已全部离职。寒波是最后一个被赶走的,她错就错在去生孩子。

    寒波呼吁所有有正义感的人士关心这个员工的遭遇,关心这家报纸的畸变。寒波说,她真的想去北京上访,去妇联、总工会、国家信访局反映南方周末目前的问题。如果那样做的话,对于当年曾经为无数读者打过抱不平的《南方周末》来说,真的是太滑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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