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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治波:关于党内民主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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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4/09 出处:新法家 |
(一)民主是当代世界的主题之一。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这是邓小平同志的杰出论断;但我们不可否认,民主也是当代世界的主题。自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结束封建君主专制以来,民主就开始成为世界政治生活的进步理念和政治改革的追求方向,并逐渐形成一个滚滚而来不可阻挡的世界大势和时代潮流。民主观念和民主体制是迄今为止人类政治文明探索的主要成果。应当承认,全球化从一开始就不仅仅是经济的全球化,也包括政治和文化的全球化。今天,民主已成为普世价值,民主的重要性不下于和平与发展。甚至可以这样说,只有贯穿着民主的和平与发展,才是真正有益的和平与发展,民主程度是衡量和平与发展质量的根本尺度,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先进性的根本尺度。进而言之,在当前国内外形势下,民主还具有多重的附加意义,那就是维护民族尊严、增进国家安全、提高国际认同、改善国际形象、扩大国际影响、推动国家统一。可以说,民主的价值是巨大而多方面的。
(二)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和社会民主的先导。从我国来说,当前民主建设的根本点、突破点和逻辑起点均在于党内民主,这是由我们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决定的。无论从逻辑关系上看,还从实践效果上看,都应当是先实行党内民主,然后推广人民民主和社会民主,如果党内民主不能充分发展和健全起来,人民民主和社会民主就无从谈起。这就意味着,在民主的问题上,我们党应当成为先行者,应当成为全社会的民主表率。
(三)党内民主的根本,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制度,从我们党的历史和现实来看,虽然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方面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但不可否认,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并不尽如人意,主要的倾向是重集中而轻民主,集中多而民主少,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民主集中制甚至流于形式,家长制、一言堂、一把手专断的现象严重存在,实际上走向了民主的反面。这种现象往往会导致几个方面的弊端和危害:群众意见得不到充分反映;不同意见得不到应有保护;重大决策得不到科学论证;腐败现象得不到有力制约;杰出而有个性的人才得不到提拔重用。这些弊端如不能得到及时矫正,对党的威望和执政能力、执政基础的损害将是根本性、致命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乃党的生命,是毫不夸张的提法。
(四)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应当认识到,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与集中不是两回事,而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两个环节。民主是基础,是前提,是在集中之前的广泛的、充分的、自由的、平等的意见交流;集中是在此基础上实行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机制,是对民主成果的优化体现,而不能被理解为领导者的个人决策。与此相应,在制度设计上,要确保民主对集中的决定性作用。
(五)民主与稳定的关系。有人担心,民主过当会引发不同意见的抬头、不同利益的争执乃至不良政治要求的泛滥,会导致一把手的削弱,甚至导致党的控制力的削弱,进而导致不稳定。其实,民主是否会导致不稳定,关键在于能否解决民主机制的规范性和民主参与的有序性:解决得不好,的确有可能导致不稳定甚至局面失控;解决得好,其结果只能是不同意见得到更充分的尊重,不同利益得到更充分的体现,腐败现象得到更有力的遏制,不同阶层的相互妥协和理解会更好地化解和释放矛盾,党的领导会在更加广泛的基础上和更加深刻的内在层面得到巩固。当然,民主不能孤立地存在,还需要法治的保障,有了法治,民主运行中产生的某些民主机制自身无法解决的不稳定现象,才可以得到公正有效的处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法治是孪生姊妹,应当同时成长。
(六)民主与效率的关系。也有人担心,民主会引发争执不休、议而不决的局面,会引发决定权和领导权威的削弱,从而影响工作效率。这种顾虑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如果从长远看、从大局看、从实质上看,民主不但不会降低效率,反而会提高效率。实践证明,民主并不能保证最好,但可以防止最坏。表面上,民主容易导致激烈的意见纷争和不同利益的角力,有时甚至会陷入无法弥合、难以收拾的局面;但经过了真正的民主程序之后,做出的决策一般来说会更科学、更全面、更平衡,不同阶层和人民群众的接受度会更高,犯错误、走弯路的几率会更小。这样一来,就形成了“日计不足,岁计有余”的情形,总体效率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与此相反,在不民主的情况下,仅凭决策者个人拍脑袋作决定,表面上没有分歧,效率很高,但实际结果却往往是失误多、弯路多,造成“日计有余,岁计不足”的现象。
(七)民主的主动权掌握在我们党的手中。当今世界,民主的利弊十分清楚,民主的做法十分盛行,民主的经验十分丰富,民主的体制相当成熟,是否实行充分的有效的党内民主,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愿不愿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不是没有实行民主的条件,而是没有实行民主的意愿。
(八)民主的障碍。阻碍党内民主的因素有三个:一是封建专制的传统观念;二是不合理不民主的规章制度;三是当权者的既得利益。相应的,实行党内民主也需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大力培育民主观念,健全民主制度,破除既得利益。这其中,观念转变和民主修养的提高最慢,破除既得利益的羁绊最难。前者需要教育的渐进启蒙,后者需要无私无畏的勇气和胆识,而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对两者均有推进意义。
(九)民主要在科学、规范、刚性的程序中运行。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不能仅仅依靠理论宣传,而要确立严密规范的制度和可操作、必遵循的运行程序。在这方面,应当吸收借鉴西方政党民主运行机制的合理成分。笔者认为,从目前来看,应当解决的具体问题有四个:
一是将党内决策事项进行严谨科学的分类,然后硬性规定哪一类必须提交常委会,哪一类必须提交党委会,哪一类必须提交党代会。常委会、党委会、党代会的议事程序、决策程序、表决方式也应当明文规定。只有通过民主程序的刚性运行,才可以杜绝“大会解决小问题,小会解决大问题,不开会解决关键问题”的不正常现象。
二是在干部任用方面,应进一步扩大票决参与者的范围和票决对象的范围,同时增加差额的幅度。让更多的人参与干部任用的民主决策程序,让更多的、更高层的干部从民主程序中脱颖而出,才能保证那些杰出而富有个性的人才走上各级领导岗位。票决范围和差额幅度过小,显然不利于人才选拔的民主性,而给专权者和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大量的实践已经证明,在不民主的用人机制下,有个性的、有能力的、正直的人才往往很难得到晋升;而圆滑、平庸、左右逢迎、长袖善舞的人上去的很多。这是一个极大的负面导向,贻害无穷。
三是在表决器的设置上,应当硬性规定,同意者、弃权者、不同意者同时按键,并且事后无从查验投票人的投票取向。否则,要求不同意者、弃权者单独按键,且事后可以查知每一个人的投票情况,就等于要求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公开站出来表达意见,这样一来敢于按反对键的人必然减少,不同意见就得不到充分表达。表决器的不合理设计,实际上是有意识阻挠不同意见的反民主行为,是不能允许的。由此及彼,在其他的民主程序的设计上,也应当本着保护和尊重不同意见的目的来进行。
四是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宜隶属于同级党委,而应隶属上一级党委或由中纪委垂直领导,这样才有利于各级纪委监督职能的发挥。现在,纪检委隶属于同级党委,对党委主要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在实际上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最需要监督的恰恰是一把手和党委主要领导人。这说明,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就不符合逻辑。
(十)民主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由于国情和民众民主修养等种种因素的制约,由于国际形势的复杂性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我们的民主建设不应该也不可能突飞猛进,而应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民主建设“不怕慢,只怕假”。由于几千年来我国一直缺乏民主传统,人民群众对民主并没有过高的期待,对我们党的领导和执政并没有过高的要求,只要民主建设扎实进展,真实有效,就会使不民主造成的各种矛盾逐步得到释放、各种弊端逐步得到改善,就会让广大党员群众看到前景和希望。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步伐小一点、速度慢一点,也无妨。如果说民主是党的生命,那么真实则是民主的生命。认认真真走过场的“假民主”是极其有害的。虚假的民主,还不如没有民主。因为,民主的真实性,不但决定民主的效果,而且决定着人民对民主的认识和对民主的信仰程度。那种走过场的虚假民主,实际上是对党员民主权利的不尊重,是对民意的嘲弄,这不但会导致各种矛盾的逐渐堆积,还会使得广大党员和民众在尚未享受到民主的好处的时候,已经失去了对民主的兴趣和热情,甚至会导致对民主的厌恶心理。这显然不利于广大群众民主修养的提高和民主观念的正常发育。所以,走过场的民主和民主的不到位如果长期持续,必然导致各种矛盾和弊害的逐步积累,由少而多、由小而大、由轻而重、由缓而急、由窄而宽,有可能使我们陷于被动境地甚至出现某种危险局面,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和警觉。
民主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民主建设永无止境。为了赋予党以生命的活力,为了广大党员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党必须冲破既得利益和落后观念、落后制度的重重阻碍,坚定不移地朝着民主的方向迈进。这种决心与信念,应当成为全党尤其是党的领导层的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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