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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院共和党领袖就新移民法提出折中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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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4/07 出处:环球 |
据《中国日报》报道美国参议院共和党领袖5日晚公布一份最新的移民法案修改草案,准备将生活在美国的1100万非法移民分成三个阶层区别对待,其中在美国非法居留满5年(2004年1月以前)的,就有可能获得公民身份。
非法移民被分成三类
根据参议院多数党(共和党)领袖比尔·弗里斯特公布的这份“再修改版”草案,非法移民将根据他们2004年1月前在美国的工作时间被划分为三大类:如果非法移民可证明自己在美国工作时间达到或者超过5年,那么他们在获得合法身份前不会被要求离开美国,回到他们的祖国。但这些人要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还有经历一些程序,如支付相应罚金、缴纳此前偷漏税款、通过犯罪背景调查、学习英语等,而且他们还要再干11年。如果工作时间在2至5年间,那么这些移民必须重新到美国政府指定的16个入境处之一办理入境手续,申请临时工作签证。工作时间在2年以下的非法移民将不能享受任何例外待遇,应被遣返回国。
两党议员仍相持不下
上月27日,参议院就一份“改良版”移民法案进行表决,但因一些共和党参议员反对而未通过。这份民主党所支持的“改良版”法案希望让非法移民在不离开美国本土的情况下申请美国公民身份。而共和党5日提出的这份最新折中草案仍比民主党的要严苛,因此,美联社估计,二者目前都难以获得通过法案所需的60张赞成票。
另一方面,美国总统布什则提出“客籍劳工计划”,即酌情发给已在美国工作的非法移民为期3年的工作签证,签证到期后,有效期可能续延3年。之后,根据移民的不同表现,确定他们是否有资格申请加入美国籍。
廉价劳力却低人一等
非法移民问题,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经济问题。目前有3520万外国人居住在美国,占美国总人口的12%,其中约1100万是非法移民。他们从事着美国人不愿做的工作,农业类工作中的25%、清洁类工作中的17%、建筑类工作中的14%以及食品类工作中的12%,均由无合法身份的工人担任。
即使是布什也不得不承认,这些非法劳工给美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但这些为美国“打工”的廉价劳动者却低人一等,不仅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政治和经济问题,有些还沦为无家可归者甚至乞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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