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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追踪甘肃骷髅案
    时间:2006/04/06 出处:
      ■报案者的误导是“猴头骷髅”传言产生的最初原因;

      ■4月4日,甘肃省公安厅向多家媒体公布:经法医、痕检、DNA及人类学专家共同鉴定,121个骷髅属于人类;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骷髅头脸上缠着白布或者红布,或许是确定死者身份的一条线索

    本报调查发现,死者很可能是汉人和回人

      报案者:这是猴头

      4月1日,本报记者达到“骷髅案”事发地。

      “就这棵树下的石头边。我转头向右一看……啊哟,吓得转身就跑……”蒋财帮手指那个方向,惊恐地对记者说。这位66岁的放牛人,是121个头骨的最先发现者。

      2006年2月25日17:00,蒋财帮赶着牛群途经此地,一头不听话的牛突然从公路边的羊肠小径窜下陡坡,老汉追下坡来,结果看到了“一生中从未见过”的场面———3米开外的乱草中,一个硕大的、没有了天灵盖的骷髅望着天空。“都是干骨头,耳朵边好像有些毛发。”蒋老汉回忆说。草丛中还散落着几个头骨,溪边的树下还有几个鼓鼓囊囊的袋子,有两个袋口已经散开,露出来的全是这玩意儿。

      怕吓着老伴,蒋财帮沉默了28天。3月25日,备受折磨的他忍不住向财子湾一个姓张的熟人开了口。

      姓张的朋友并不肯信,但又不敢到现场,于是就向炭山岭镇派出所报了案,说“发现了大堆猴头”。派出所立即通知了天祝县公安局。两天后的下午,金沙峡护林站护林员李治国接到任务,会同古城林区派出所副所长万吉有等4人,前往现场。

      探查者:“什么猴子呀,这么像人?”

      这里是甘肃天祝县金沙峡大湾口的一处陡坡,往北1公里,是青海地界。此地四面环山,人烟稀少。陡坡下,大通河沿甘青公路的方向蜿蜒而去。

      经过清点,一共有7个袋子,其中4个是编织袋,都用蓝色小塑料绳子捆扎。

      探查者将其中的几个袋子打开,60多个头骨暴露在天日之下。它们的天灵盖全部失踪了,只剩下眉骨以下的部分。“我们推测是被人锯掉的。”李治国说。其中一个袋子里,藏着一把长约8厘米的锯条,后来专家证实了这一点。

      有些锯痕比较平整,像是一次锯成;有些交错,像是从两边锯成。锯痕看起来很新,一部分边沿还残留着粉末。李治国推断,应该是两三个月内被锯掉的。

      “但大部分骷髅的年代比较久远,最近的也像是放了七八年。”李治国补充说,有些骷髅轻轻一碰就碎了。

      李治国光着手翻检着这些头骨,发现大多数骷髅的嘴都是大张着的,绝大多数的下巴已经掉下。只有十几个骷髅还残留着下巴,并有泥疙瘩一样的大脑。有些骷髅面部粘着土色的干皮,有两个骷髅装着假牙。另外,有几个骷髅的面部缠着白布,或者红色的布。

      而另一个口袋里还有半袋毛发———大多是黑色的、短粗的,也有白色的或金黄色。最让探查者们记忆深刻的是一张完整的皮,上面有短粗的黑毛,有眼睛嘴巴耳朵,“像是一张脸皮。”李治国说,不过看不出是猪、牛、羊、马、熊还是属于其他动物。

      “我们觉得,这些是人的头骨。”李治国说。但大家都没见过人头骷髅,也没有见过猴子的———天祝林区根本没有野生猴子。因为报案的说是猴头,上面也说是猴头,他们就认定这是猴头,还有人开玩笑说:“这是什么猴子呀,这么像人?”

      探查的结果报上去引起了重视。第二天一大早,森林公安分局局长祁顺国率领副局长秦秀文、林区派出所副所长万吉有、指导员李福海、李治国等4名护林员前往现场。他们打开了全部的口袋,并将散落在陡坡上、溪流中的骷髅收集起来清点,共有121个。

      现场气氛有些凝重。祁、秦两位局长一言不发,指挥众人将骷髅一一放在树下的大石头上拍照,然后用5个袋子装起来。

      中午,一行人在斜对面数百米处的峡口村吃饭,祁顺国打开袋子让村民们辨认。结果,还有很多村民都认为这是人头。

      人猴之争

      3月30日,兰州晨报以《天祝惊现121个猴头骷髅》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根据一些骷髅上没有脱落的皮毛和头骨的形状,警方证实这些头骨确系猴头骨。”:“这些猴头可能是被人吃完猴脑后扔弃的,根据猴头新旧不同程度判断,这些猴子不是一次性被杀死的。”

      网络让稿件传播到全国各地,一场口水大战开始了。某些读者相信这是猴头,并联想到“虐猫事件”,认为应该立法保护动物;另一些人表示质疑,认为骷髅属于人头。

      3月31日,祁顺国挑选了13个具有代表意义的骷髅,请兰州大学生命科学院刘皕发教授进行鉴定。此人担任着甘肃省动物协会理事长等职务。教授认定,骷髅全部是人头。一位在场的记者说,当时祁局长的脸一下就白了。

      但刘教授认为,这些骷髅的主人并非因为锯掉头盖骨而死的。因为有些骷髅的年代显然有些久远。另据这位教授推测,是盗墓贼锯掉了它们的头盖骨———这么多不同年代的骷髅,只有盗贼可能得到。

      结果披露在4月1日的兰州晚报上,引起了更高关注。骷髅会不会是医疗废弃物?会不会是集团作案?会不会是有人将头盖骨加工成了工艺品?死者是谁……

      死者是谁

      4月4日,记者采访了峡口村55岁的村民王福民。他做过多年的坟墓迁移。“见过的遗骸数都数不清,”他说,“是不是人的骨头,我一眼就能认出来。”

      3月28日那天,祁局长刚走,王福民就回到了村子。他捡起地上遗落下的一撮毛发———有一寸长、黑色、较粗———用手一捻,就知道是人的头发,“我当时认为那些骷髅百分之百是人头”。

      王福民解释说,人埋进棺材后有两种情况:若地处潮湿,尸体的皮肉会全部化掉,头发会结成一块;若地处干燥,尸体的皮肉会渐渐变干粘在骨头上,撕不下来,而头发要么粘在干皮上撕不下来,要么就散落下来。他手中的那撮头发,显然就是掉下来的。

      王福民说,天祝一带分布汉族、藏族、回族、土族人,藏人死后天葬———即使是头骨,也会将它砸碎,让鹰吃个干净;土族人死后是火化;而回族人死后,全身上下———包括脸部———会被缠上白布,放进一个洞状的墓穴里,洞口用砖封住;汉族人死后土葬,从头到脚盖上白纸或麻纸———现在用红布———然后埋掉。这批骷髅头有部分脸上缠着白布或者红布,不就是一个印证吗?

      但本报记者了解到,这一带地广人稀,附近也没有坟墓被盗掘过的痕迹。这么多的骷髅又是从哪里来呢?

      有人收购头盖骨?

      在网上,诸多读者对这些骷髅头为什么会被锯掉头盖骨作了多种推测和分析,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一、可能是医疗废弃物;二、可能是用来做工艺品和宗教法器。

      第一个说法认为:骷髅极有可能是医学院在开颅取过脑组织以后的颅骨;但是为什么这些骷髅新旧不一、时间跨度大?有人解释说,因为教学和科研需要,医学院校有时也在野坟里取部分比较完整的无主尸体———当然,这是在取得公安机关允许后。至于年代较近的头骨为什么胡须和耳朵尚存,那是因为可能做过防腐的处理。“照片中所示的头骨,我个人见过的虽然不能说有上万,也有千计,和我们解剖学中取脑组织过后的颅骨是相似的,甚至可以说是惊人地一致,从事过人体解剖学研究的学者和专家应该有和我一样的看法。”至于它们为什么会被抛弃于荒野,“我想很多的医学院校都做过这类的事吧,我就不想过多的解释了。”

      难道真是医疗废弃物吗?记者带着诸多问题到当地公安部门求证,对方未置可否。

      而大多数人认为,锯掉的头盖骨被用来做工艺品和法器的可能性最大。最近西部一些地方旅游发展得很快,游客都会希望买一个比较有个性的工艺品,所以用头盖骨做成的工艺品或者法器是有市场的。

      本报记者的调查从侧面印证了这种说法。王福民说,有些汉人讲迷信,饭碗就是用人的脑壳制作的。他曾见过永登县大有乡有个苯布———类似巫师的人,使用过这样的碗。

      王福民怀疑专门有一些人收集人头骨,提供给那些需要者。以前都是自己用这样的碗自己去制作,但现在也许会有分工,有一些人专门收集,又有一些人专门制作,“估计一个脑壳可以卖到两三百元钱”。

      峡口小学教师孟玛拉加说,以前在一些偏僻的地方,有用人头做饭碗的习俗,这些饭碗的碗口还会镶上一些东西作装饰,一般有钱人家镶金边,没钱的镶银边,最穷的人就镶铜边。

      本报记者又前往青海省互助县扎隆沟,此地距离案发处约100公里。那里的“苯布”吴德源曾认识很多使用头骨碗的人。“但这些人现在大多已经死了。”78岁的老人说。

      孟玛老师说,甘青一带,有些地方邪教活动的影子仍然存在。用人的头骨做法器或者别的用途———诸如修炼,也不是没有可能。(录入:陈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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