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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施琅其事大加宣扬的谬误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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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4/02 出处:世纪学堂 |
先从两段“台独”言论谈起。 “愿贵君臣同于箕子,毋蹈田横之故辙。则何不罢兵休士,全车甲而归台湾,自处于海外宾臣之列。其受封爵惟愿,不受封爵亦惟愿。我朝廷亦何惜以穷海远适之区,为尔君臣完全名节之地。……执事如感朝廷之恩,则以岁时通贡如朝鲜故事,通商贸易,永无猜嫌,岂不美哉?” “台湾本非中国版籍,而足下父子,自开荆榛。且眷怀胜国,未尝如吴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弹丸之地,不听田横壮士逍遥其间乎?……称臣入贡可也。不称臣,不入贡亦可也。以台湾为箕子之朝鲜,为徐福之日本,与世无患,与人无争。” 说出这话的是哪家“台独”分子?不是别人,就是清朝方面负以与台湾明郑政权谈判重任的宁海将军喇哈达、平南将军赉塔,这是他们代表清廷向郑氏出示的和议条件。历史的事实总会让那些历史实用主义者难堪。身负“统一”重任的清政权竟然主动搞“台独”,不吝笔墨描绘出“台独”的美好前景来说服台湾郑氏政权接受。这其中的错乱和背谬,历史实用主义者无法解释,只好在电视剧里编故事,想象出一个子虚乌有的通敌阴谋,把两个政权之间使节交付的公函说成是朝内的坏分子与敌相通的密信,把清朝的开国元勋也说成是通敌奸臣。在我看来,这确实是出于现实需要而对历史事件随意曲解、“古为今用”的荒谬。 上下五千年,不同民族建立的不同政权出现在今日中国的版图上,真是数也数不清。相互之间,也从不缺少战争、和议。其中功过是非,自当别论。可是拿现代主权观念下才出现的“独立”、“分裂国土”之类概念去往古人头上乱套,却是十足的滑稽。台湾郑氏是“分裂”,那本为明朝官员的努尔哈赤建立后金算不算“分裂”?要知道在努尔哈赤时期,后金政权并没有什么统一中国的想法。再往上推,耶律阿保机、完颜阿骨打、李元昊等人又算不算“分裂”?今日中国的版图上曾经出现的政权中,互相征战的不少,互相承认的也不少,政权之间出现如同“仿朝鲜例”这样的藩贡关系的也不少,是不是都要一一去考较一下谁是“分裂”? 我认为,台湾郑氏政权的存在及其抗清斗争,是明清之际民族战争的延续,其性质并不会因为控制区域的大小而变化。在郑氏据台的之前和之后,都不乏人举旗抗清,郑氏只是其中一个,没有什么不同。郑经本人发布的文告说得很明白:“我先王忘家为国,抗夷于方张之际,……因退屯东宁,生聚教诲者十一余年,庶机勾践之图,无堕先王之志。”,台湾郑氏并没有忘记过自己的夙志,以台湾为根据地,以进取中原为目标。郑氏政权的中国意识是很明显的。当然,出于客观强弱形势,台湾郑氏不得不与清朝谈判,与之周旋。最后谈判破裂的原因并不是因为郑氏要“台独”,而清廷不让。而是因为郑氏不愿意割断台湾与大陆的联系,坚持要求保留福建省厦门附近的海澄,而清廷坚决不同意这一点,遂至和议不成。 可见连横《台湾通史》:“经从其议,索海澄为互市。启圣执不可,议遂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福建省志》:“康熙十七年(1678年)十月 康亲王杰书、新任总督姚启圣从本月至次年五月,先后4次派员招抚郑经,劝其退回台湾,以澎湖为双方通商之地。郑经寸土不让,坚持以海澄为双方往来公所。和议再度失败。” 为什么清廷对比海澄大百倍的台湾毫不在乎,巴不得台湾成为“箕子之朝鲜,徐福之日本”,却只因一个小小海澄争执不下?这可以联系现代史来看一下: 杨胜群等主编的《共和国重大决策的来龙去脉》说:“10月21日,杜勒斯和美国防部长麦克尔罗伊访台,逼迫蒋介石撤离金、马,双方发生激烈争执。为配合蒋介石同美国的斗争,在杜勒斯到达台湾的前一天,毛泽东下令恢复炮击金门,及时帮助了蒋介石,使其获得拒绝从金、马撤兵的口实。此后,福建前线炮击金门形成规律,逢单日打,双日不打。” 毛泽东在与斯诺的谈话中讲到金门岛时说:“我们不是这样看待这两个岛屿的。我们对这个问题有过公开声明,就是让蒋介石守住这两个岛屿。我们也不切断他们的给养。如果他们给养不够,我们还可以接济他们。” 可见,台湾当局在大陆附近岛屿的存在,是一条台湾与大陆关系的纽带,是保证一个中国的有利因素。势不两立的毛、蒋两人,在共同的反台独主张之下,在金门问题上达成了一次默契。民进党上台之后,即迫不及待从金门等外岛撤军。其中意味,不言而喻。两百年前的清政权,并不在乎郑氏政权控制台湾,却一定要压迫郑氏撤出大陆沿海,意图当然也很清楚。就是为了彻底斩断台湾与大陆的联系。清廷对台湾土地的得失,从来没有在意过,甚至在攻灭郑氏政权之后,康熙帝还发表高见说是“台湾仅弹丸之地,得之无所加,不得无所损”。清廷对这么一个在他们看来无足轻重的弹丸之地,之所以如此不惜血本,一定要消灭郑氏而后快。决不是因为有什么维护领土完整的志愿。而恰恰就是因为郑氏政权有着浓重的中国意识,随时可能成为反抗清廷统治的潜在威胁的缘故。 在清郑谈判初期,郑氏政权的活动重心在大陆,占据岛屿府县,清廷认为郑氏的威胁近在肘腋,于是表现强硬,非得要郑氏剃发归顺不可。顺着清廷的军事胜利,逐渐把郑氏政权逐出大陆,迫使他们不得不把活动重心移向台湾,清廷的谈判条件就越来越宽,在谈判后期,主动表示希望郑氏自守台湾,称臣入贡可以,不称臣入贡也可以。可见,他们哪里是关心台湾的得失?如果郑氏自踞台湾,永为异域,“与世无患,与人无争”,对于清廷来说,才是正中下怀呢。而正是因为郑氏政权到最后也决不肯割断与大陆的联系,才让清廷如梗在怀,最终下定消灭郑氏政权的决心。对于郑经来说,如果顺从清廷的意愿,放弃大陆,海外称王,正如清廷劝告他的“逍遥其间”、“与人无争”,于私人利益而论,岂不美哉?如果郑经真是什么“台独分子”,那么清廷自己开出的条件早已超出他的期望,为什么还要另生异议?但是正因为郑经是郑成功的继承人,即便是触怒强敌,他也不放弃在大陆的据点,保留重返大陆的希望,“无堕先王之志”。如果一定要以清郑关系来比附当今时局的话,那么清廷自己岂能逃脱搞“台独”的指控? 谈判不成,之后便是清廷对台湾的攻占了。施琅是最大的功臣,清廷也没有亏待他。登时成为台湾、福建最大的贪官污吏和恶霸地主。夺占田产收入施琅名下的,几乎占据台湾南部已开垦土地的一半之多。名为“施侯租田园”,一直延续到日本侵占台湾。收的租子叫做“施侯大租”。“施侯大租”的收纳统归清朝在台衙门代行,并保送至北京转交施琅世袭业主。如此犹嫌不足,还贪得无厌,连无田无地的渔民也不放过。他死后几十年的乾隆二年,清廷自己发布上谕说:“闽省澎湖地方,系海中孤岛,并无田地可耕。附岛居民,咸置小艇捕鱼,以糊其口。昔年提臣施琅倚势霸占,立为独行,每年得规礼一千二百两;及许良彬到任后,遂将此项奏请归公,以为提督衙门公事之用,每年交纳,率以为常。行家任意苛求,鱼人多受剥削,颇为沿海穷民之苦累。著总督郝玉麟,宣朕谕旨,永行禁革。” 在郑氏时期,清廷搞“迁界禁海”,勒令沿海人民内迁,寸板不许下水,打算封死台湾。施琅攻打郑氏既然得胜,总可往来无碍了吧?可却不然,在施琅的治下,规定“赴台者不许携眷。琅以惠、潮之民多通海,特禁往来。”(连横《台湾通史》)。首先严禁广东籍人渡台,理由是那里出的“海盗”多,以及“惠潮之民多与郑氏相通”;对其他地区的人民渡台也严加限抑,竟然规定渡台人员不得携带家眷,也就是说不许老百姓在台湾扎根,这一政策后来导致台湾妇女奇缺,正应了“骨肉分离”这句话。首任巡台御史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引《理台末议》的记载说:“终将军施琅之世,严禁粤中惠、潮之民,不许渡台。盖恶惠、潮之地素为海盗渊薮,而积习未忘也。琅殁,渐弛其禁,惠、潮之民乃得越渡。”,可见在当时,施琅只要活着,就是两岸往来的最大障碍。在二百多年前,台湾土地空旷,本来很需要人力前来开发。可是在施琅时期,除在他的老家福建漳、泉地区招募佃农去种他的“施侯租田园”之外,大陆人民渡台,陷于停顿。施琅自己在台湾广占良田,坐地收钱,却对老百姓前往台湾谋生严加限制,把台湾岛视为他施家之禁脔。与现在的民进党当局阻扰两岸完全三通,阻碍两岸人员往来,正有一比。够不够得上“台独”行径?施琅亲自拟订的渡台禁令,在他死后,趋于松弛,但并没有结束。后来反反覆覆,清廷时而开禁,时而又“申严”。一直到同治年间,根据大臣沈葆桢的建议,才彻底取消。基本贯穿清廷治台时期。 如果施琅攻灭郑氏政权是“反台独”,为遏止“台独”起见,不正该鼓励两岸多多来往吗?反倒防民如同防贼,惟恐老百姓跑到台湾去,就会接下郑氏的衣钵举旗反清。更充分地表明了,第一,郑氏政权在大陆沿海人民中具有同情和支持,郑氏政权在台湾的抗清活动,是清朝时期全国抗清活动的一部分,而不是什么“台独”;第二,清廷攻灭郑氏,不过是为了消灭反清力量、巩固统治,而不是什么“反台独”。 按我的理解,统一的好处大概有团结合力、各地人民互相来往,共享各地区的土地、资源等等,《反分裂国家法》规定,“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两岸人员往来和交流,是统一所能发生的效益,也是我们推进统一的手段。而施琅和清廷,实行迁界禁海于平台之前,实行渡台禁令于平台之后,一以贯之,就是要千方百计阻隔两岸交往,无端制造地域问题。和我们现在推动的统一,有何共同之处?从这一点上讲,台独分子才最该去感谢施琅呢。 就迁界禁海来讲,不仅在当时给沿海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而且毁灭了中国海洋经济,使中国与大海禁闭二十余年,船只朽坏,海外市场全部拱手让人。使明末就达到的“穷洋竟同闹市”的海洋贸易繁荣局面从此不再。清廷把台湾郑氏政权叫做“海贼”,可清廷自己对中国沿海经济的破坏比所有“海贼”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大。导致清朝的闭关锁国达到历代的顶峰,对外部世界一无所知。与中国近代的落后挨打有着直接的关系。 在施琅攻灭郑氏政权212年之后,清廷签定《马关条约》,把台湾割??与施琅没有直接关系,但却是清廷一系列内外政策的必然结果。正如上面说的,清廷对台湾的得失并不关心,历来都是视为“荒服之地”,最后举以予人,把台湾当作了战争失败的替罪羊。有些人总喜欢在假设的前提下发表议论,说是如果施琅不消灭郑氏政权,那么台湾就会脱离中华,被外国侵占,可历史事实是郑氏政权把台湾从荷兰人手中夺回,到了清廷手里面,台湾倒真的被外国侵占了。站在中华民族的立场来看,哪一方应该被称颂,哪一方应该被鞭挞,不是清清楚楚的吗? 我以为清廷和施琅攻灭郑氏政权,实在不值得如何颂扬。清廷和郑氏的对立,只不过是中国古代史上多如牛毛的政权相争中的一个。郑氏抗清具有的民族斗争性质,也是跟其他大陆上的抗清活动一样的。从清兵入关到清朝覆灭,反清活动又何曾断绝过?其中建立政权的也多得是,郑氏政权也只是其中一个,虽然地盘不大,但同样是具有明确的中国人身份的中国政权。如果只看到这一历史旧故与现实问题在表象上的相似之处,就浮想联翩、胡乱类比,却罔顾其中存在的本质差别,只能是对现代中国进行的统一事业的矮化和丑化,徒然供人口实。“台独”思想的渊源是日本军国主义对台湾的“皇民化”殖民政策,是属于中国近现代史的问题。而“台独”分子最希望把“台独”的起源无限延长,编造出一部从古到今“台湾人反抗中国”的台独史来。把清廷和郑氏政权的斗争说成是“台独”和“反台独”,等于主动替台独分子论证“台独”古已有之,论证在历史上“台独”政权曾经实际控制台湾。无异于凭空给“台独”送上一份大礼。所以,用历史实用主义的态度来曲解历史,不仅本身荒谬,最终也只会给现实问题的解决带来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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