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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张维迎--改革革命论
    时间:2006/03/23 出处:散仙谷
    最近“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在《经济观察报》发表《理性思考与中国改革》一文,认真拜读之后,感觉有商榷之必要。本着张维迎提出的理性思考和学术争论的原则,分革命与改革论,利益补偿论,,效率公平论,全球化与贫富差距论,改革约束条件论,理性思考论等六个部分,简评张维迎的观点。

    一, 张维迎“革命与改革论”的含义

    张维迎在文章中说:“无论是改革还是革命,都会涉及到对既定利益格局的调整,但二者在调整利益关系的方法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谓革命,就是通过暴力和强制手段将财富或权力从一部分人手里剥夺,然后转移给另一部分人。革命中一定有人受损,有人受益,所以革命不会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即没有人受损但至少有一个人受益)。即使受益者是多数,受损者是少数,革命也不一定增加社会总财富,所以革命甚至不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即受益者所得大于受损者所失)。比如说,历史上的土地革命将地主所有的土地无偿拿过分来配给其他农民,从人口比例上讲,受损者是少数,受益者是绝大多数,但土地面积不会增加,也很难说清楚社会总财富是否增加了。改革与革命不同,改革不是把财富从一部分人手中无偿转移给另一部分人,而是在承认原体制下形成的社会各成员既定利益(status quo)的前提下,通过权利和财产关系的重新安排,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增加社会总财富,实现帕累托改进。革命意味着剥夺既得利益,但改革必须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不论这种既得利益是法律规定的还是事实上长期被认可的;也就是说,改革不应该使得任何人比原体制下生活得更坏。”
    张维迎以上的论述指出了革命和改革在利益调整方面的三点本质区别。其一是调整利益的手段不同,革命是“暴力和强制性”的:改革的手段是什么?张维迎没有讲。如果与革命相对应,改革的手段应该是和平的志愿的。其二,革命一定是有人受损,有人受益;改革只有受益者,没有受损者;其三,革命未必增加社会总财富; 改革增加社会总财富。
    二, 通常理解的革命与改革的一般含义
    张维迎文章中所说的革命一词,应该指社会革命;改革也是指社会体制改革。尽管社会革命一词有不同的定义,但通常的理解是:“所谓社会革命指代表先进生产关系的阶级通过阶级斗争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推动社会进步。”改革一词也有不同的定义,通常的理解是: “所谓改革是指在不改变社会根本制度的前提下,由统治阶级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调整,解决社会基本矛盾,促进社会发展。
    三,革命与改革的本质区别
    革命和改革最根本的区别是改变还是维护社会根本制度的问题,是统治阶级是否改变的问题。
    从利益调整的角度看,革命调整的是人们最根本的利益。比如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打到了推翻了三座大山,工人农民成为统治阶级,这是根本利益的调整。而改革则是在根本利益不变的情况下,具体利益的调整。恩格斯曾经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从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纲领,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胡总书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指示,都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和改革都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由于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中的关系,产品分配方式等因素影响,形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团。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利益集团的基础上产生了阶级。列宁曾说过,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他们在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阶级能占有另外一个阶级的劳动。在阶级社会中,根本利益的矛盾表现为阶级间的对立和冲突。
    中国的改革是要走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改革,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社会主义是根本的社会制度,改革不应该改变社会制度。换句话说改革不能改变政权性质,不能改变最广大人们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如果改变了社会制度,改变了政权性质,改变了人们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不是改革而是革命了。
    三, 张维迎“革命与改革论”的谬误
    首先,利益调整的手段问题。
    张维迎认为,革命调整利益关系靠暴力和强制性手段。其实世界历史进程中并非所有的社会革命都是靠暴力。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的和平演变是暴力的吗?近代西方资本主义革命也不是全靠暴力和强制性才取得成功的。在此建议张维迎了解一点政治和历史的知识,不要再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张维迎没有讲改革调整利益关系的手段是什么。笔者猜想张维迎可能认为改革调整利益关系的手段应该是非暴力的和非强制性的。中国改革进程中很多改革措施都是强制性的,比如农村的包产到户,比如工人下岗等。
    其次,革命有人受损有人受益,改革只有受益者没有受损者。
    革命肯定有人受损有人受益,这是革命性质决定的。被统治阶级经过革命成为统治阶级,统治阶级成为被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调整必然使得一部分人利益受损。
    “改革不应该使得任何人比原体制下生活得更坏。”张维迎的这个观点不过是一种理想状态。生活的标准有绝对生活水平和相对生活水平的问题,仅就绝对生活水平而论,随着社会的发展,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都会有所提高。但是,从现实出发,古今中外的任何改革都不可能达到这种理想状态。任何一种改革措施都不能保证每一个人的绝对生活水平都不下降。
    人们往往习惯于用改革前的生活水平和现在的社会水平相比,说明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如果我们用同样的逻辑,换一个参照系,比1949年和1966年,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多少?比1966年和1976年,人们的生活水平又提高了多少?历史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今天的普通百姓的绝对生活水平比古代皇亲国戚要高。用这种绝对生活水平的比较说明改革成就似乎意义不大。
    由于现实生活中,改革不可能没有利益受损者,张维迎提出了利益补偿,以解决理想状态和现实社会矛盾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笔者另外评论)
    第三,社会总财富增加的问题
    张维迎认为,革命未必增加社会总财富,改革增加社会总财富。“未必”这个词表明的是或然性,就是说可能增加也可能不增加。历史上封建阶级的革命,资产阶级的革命,以及俄国和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都导致了社会总财富的增加;苏联的解体,没有导致社会总财富的增加。因此,张维迎关于革命未必增加社会总财富的观点看起来没什么错误。不过,从历史长河看,革命就是要解放生产力,革命就是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是也对的。
    张维迎举例说明他的观点,“比如说,历史上的土地革命将地主所有的土地无偿拿过分来配给其他农民,从人口比例上讲,受损者是少数,受益者是绝大多数,但土地面积不会增加,也很难说清楚社会总财富是否增加了。”
    不知道张维迎是否在有意回避还是真的不知道中国土改前后和农业合作化前后的粮食产量问题。事实证明,中国的土地革命和农村合作化运动都增加了社会总财富。
    在这个论述中,张维迎的观点与他一贯坚持的产权明晰论相矛盾。按产权明晰论,土地分给农民,产权明晰了,必然会增加社会总财富。难得把地主的产权变成农民的产权,产权明晰论就不适用了吗?
    张维迎的错误还在于把改革神化了。他认为改革“通过权利和财产关系的重新安排,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增加社会总财富,实现帕累托改进。” 他把改革增加社会总财富当成了必然性。而实际上,改革和革命一样,可能增加社会总财富,也可能不增加社会总财富。比如,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的改革不但没有增加社会总财富反而使国民经济崩溃了。张维迎面对这样的反驳可以说,文章的标题是中国改革,所以不能用苏联改革作为例证。那么我同样可以说,抛开革命和改革的概念不谈,人类社会在历史进程中社会财富的增加是必然的。比如中国的封建社会比奴隶社会,新中国比旧中国,社会财富总量一直在增加。要证明改革必然增加社会总财富,不能用财富总量去证明,必须用增加的速度去证明。很遗憾,张维迎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论据来证明改革必然增加社会总财富。
    四, 张维迎的革命与改革论实质上是以改革否定革命
    从他所论述的改革和革命三点本质区别人们不难看出,改革比革命好。人类社会应该只要改革而不要革命。一个是暴力的强制性的,另一个是和平的志愿性的;一个是有受损者,另一个是没有受损者,人人获益的; 一个是说不清社会总财富的增加,另一个是必然增加社会总财富。
    革命和改革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没有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就不可能有一个独立自主走向繁荣的中国。中国的改革就没有赖以存在的基础。这些年来,一些人把社会主义的改革简化为改革,把社会主义改革不可动摇简化为改革不可动摇。张维迎以改革否定革命,实际上隐含了他所主张的改革的方向和道路问题。

    题外话:多年不写“大批判稿”了,也极少在网上谈论政治和学术问题。本文写的很仓促,工作之余,差不多一天一评的速度,加之水平所限,缺点错误在所难免。谷内众仙云集,欢迎各仙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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