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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迟夙生建议卖淫合法来防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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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3/11 出处: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10日消息 昨天下午,来自黑龙江的人大代表迟夙生建议将 卖淫嫖娼合法化,以便于对性从业者给予健康检查,防止性病和艾滋病的传播。
记者:您的建议可谓惊世骇俗,是吗?
迟夙生:我争取了3年,终于游说了30多个代表签名支持这个议案。因为考虑 到这一议案对传统伦理道德可能造成的冲击,签名支持的人大代表都比较谨慎。 后来考虑到实在太敏感,于是由议案转为建议。
记者:具体怎么操作呢?
迟夙生:我的具体建议是,删除《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中关于“组织他们 卖淫”的处罚规定,但保留对“强迫他人卖淫”者的处罚;修改第三百五十九条 ,将“引诱、客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加上“未经 许可”四字。亦即,在卖淫合法化之后,只有“未经许可”的强迫、引诱、客留 和介绍他人卖淫,才是犯罪。
同时,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中,增加“未持有效健康证或不在指定场所 卖淫、嫖娼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记者:您估计采纳的可能性大吗?
迟夙生: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主任郎胜还没有明确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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