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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孟能一生最大憾事 误信李敖
    时间:2006/03/08 出处:羊城晚报
    巨额家产被李敖侵占 

      2004年7月23日中午12时,当年《文星》杂志的老板萧孟能因心肺衰竭在上海第一人民医院去世,终年84岁。与此间在两岸三地日渐走红的李敖相比,萧孟能并不为大陆读者所熟知。然而,对台湾的读者来说,当年《文星》老板萧孟能却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倘若没有萧孟能当年“礼贤下士”,就不会有后来的那个“睥睨一世”的李敖。

      《文星》杂志创刊之时,李敖正在台大历史系读书,是大三的学生。虽然他在《自由中国》半月刊第十六卷第五期上发表过一篇少作《从读<胡适文存>说起》,但仍是一个“蓄势待发的穷小子”。

      1961年11月1日,即《文星》第四年,李敖在第49期上发表那篇充满霸气的《老年人与棒子》,这是李敖的成名作。四十多年后,萧孟能对当年的情形曾这样回忆:“对第一次见到的特好文章的作者,在刊登以前,我都要亲自去找作者见面谈谈,对作者的背景和工作情形,作一番了解。我去新店找李敖,发现他原来是台大历史研究所的研究生,只有二十多岁,住在房东墙外搭的一个长形斜顶的棚子里,生活相当清苦。《老年人与棒子》发表之后,李敖又继续写了几篇文章。当时我深为他的见识、文采、风度、谈吐所吸引,心想从事文化出版这一行就是需要这样的人才……”这一年李敖26岁,刚退伍不久,已考上台大历史研究所研究生,并与朋友王尚义的美人妹妹王尚勤同居在一起。对于这一次会面,无论是萧孟能抑或李敖都极为重要。萧孟能当时就问李敖,能否在不放弃研究生学业的前提下到文星书店来负责一些编务工作,李敖不仅接受了,还把台大研究生给停了。萧孟能认为李敖“之所以如此快地答应,是我预先给了他一笔钱,以改善他的生活及经济上的困境,让他无后顾之忧。几个月之后,我给他租了一层楼(四楼的公寓,离我家不远)让他搬出来。从这时起,他的生活条件更大大地改观。”萧孟能办《文星》其实并不赚钱,只是书店生意渐隆,出手才如此阔绰。

      李敖介入《文星》不久,即发生在台湾激起轩然大波的“中西文化论战”。李敖被推向了论战的风口浪尖,焦点都集中到了这个“攻击性极强”的年轻人身上。论战不期而至,萧孟能大喜过望,因为《文星》自第25期起,将其编辑方针从“生活的、文学的、艺术的”改为“思想的、生活的、艺术的”,却始终未能找到一个最好的突破口,“李敖来后,与我配合得非常好”。这场论战历时21个月,后来双方以“诽谤罪”互控于法庭而偃旗息鼓。萧孟能显然是站在李敖等人这一边,其中既有《文星》本身办刊理念适时渐变的因素,又有经济上的莫大诱惑。不过,李敖确实不客气,自恃才高,直称“那时候书店已开了十年、杂志已办了五年,可是成绩却很平平。原因很简单:‘文化商人’受格局所限,因而他们虽‘万事俱备’,总是无法突破水准,真正的突破,有赖于‘东风’型的人物,才能达成。无疑的,‘东风’型的人物没有比李敖更合适的,于是,在李敖进入文星以后,杂志变色、书店改观。”

      后来,《文星》最终遭致封杀的命运,而这两个19年来水乳交融的挚友,最后竟以切齿雠仇而终。李敖因财务纠纷与萧交恶。但这一财务纠纷李敖显然不愿提及而时时加以歪曲。

      据我所知,事件发生在1980年,萧、李曾为此对簿公堂。上个世纪70年代末,萧氏才在台北建成水晶大厦,与人有些债务问题,他又将有远行,深恐债权人乘他外游,将他的资产冻结,乃与李敖商讨。其后,萧孟能接受李敖的建议,将自己保存的一批财物(包括文物和珍藏),和一幢物业的契约等存放到李敖处,这批列入表内的财物从此再没有回到萧的手上。至于那幢物业,只因李当时的妻子、名演员胡因梦拒绝与李敖合作隐瞒真相,才得物归原主。

      胡因梦自传《死亡与童女之舞》有如下的记述:1980年2月,萧孟能突然从智利回到台湾,发现自己托管给李敖的“花园新城房子已经被退租,家具和古董全被搬空,天母‘静庐’也换到胡因梦的名下,委托李敖处理的水晶大厦,更被法院拍卖了”。经多方交涉未果,萧孟能于8月26日以“背信与侵占”为由将李敖告上法庭。而李敖则以“诬告”反讼萧。在这场诉讼与反诉讼中,当时还是李敖妻子的胡因梦,以公正的姿态挺身而出,揭露李敖侵占萧孟能家产的丑恶行径,极力帮助维护萧先生。胡女士更指李敖并非“具有真知灼见又超越名利的侠士”,而只是“一个多欲多谋、济一己之私者”,乃“暗自在心中打定了去意”(即和李离婚)。

      萧、李对簿公堂,在当时是大新闻。李敖在那场官司中初审胜诉二审败诉,被判六个月有期徒刑,也是他第二次入狱。但他日后每提到国民党对他的迫害时总是说自己坐了两次政治监,其实第二次纯是因“背信与侵占”罪成而判刑的。

      在此后的20年,李敖一直尽最大的努力为自己洗刷这“白圭之玷”,包括写文章和上电视的节目,他总是不厌其详地说第二次判刑是因为政治力量介入才令他打败官司。又一再地表示萧孟能对诬告案同意和解,自承错误,并愿向他(李敖)道歉。但我们看不到萧孟能在哪一份文件上签过字。萧孟能在上海病逝后,一本香港杂志谈及萧先生之死,说他“是因为钱财被骗官司缠身才移居海外”,而他一生憾事即是“与李敖交往19年最后被侵占财产古董、与李敖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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