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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挑狐狸:木子美是“民主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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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6/01/06 出处: |
事先声明,鄙人本篇丝毫没有对木小姐不敬的意思,事实上,如果没有狐狸娘子拉她这个虎皮来做大旗,将木小姐生拉硬套上“民主斗士”的帽子,象老武这样的正人君子绝对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来讨论这个话题——不信大家翻老武前帖旧作便知!
咳,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狐狸娘女士将木小姐奉为“民主斗士”的理由简单归纳如下:
一、“木子美以实际的行动……冲破了原先的意识形态”
这胡娘子列出的第一条就很搞笑,“原先的意识形态”是什么?是男女授受不亲吗?是不允许自由恋爱么?如果说男女之间乱搞就能算作是“冲破原先意识形态”的“民主斗士”,我看最大的斗士群体大约得算咱们的“公仆”或“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比如前段时间广东的那个向下属索取“性贿赂”的女公安局长,或是前两天被媒体曝光的某著名相声演员,可惜胡娘子却又认为他们是“既得利益者”,是民主的敌人。所以狐狸女士如果不是概念不清的话,就是搞双重标准,实在是不配指责这个“伪左”,那个“伪右”呢!
二、“木子美以人的本性展示直接冲击了那根道德标杆”
首先我想问胡女士的是,“人的本性”是什么?不错,作爱的确也是“本性”,但却未见得就是“人的本性”吧?老武以为,不管你是什么“意识形态”,你信仰的是什么“主义”,但只要你是人,性乱的展示都不会成为那个意识形态的标杆(或者说什么主义的“斗士”)。胡娘子按照自己的“标准”,一相情愿地把木小姐封为“民主斗士”,请问你经过木小姐的同意了吗?
OK,再退一步说,就算木小姐是冲击了人类羞耻心的“标杆”,请问性乱就是胡女士所谓的民主、自由吗?所以看到胡女士的这一段简直就让人笑痛肚皮:“当道德的标杆一再拔高,拔高到让你自惭形秽不配做公民不配行使公民权利时,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颠倒过来,当所谓的“民主”斗士一再装圣人,一直装得你自惭形秽认为自己不配享有民主时,他们的目的达到了,民主也成了他们的专制。”——这算什么?如果这还不是“诛心论”的话,什么才配叫“诛心论”?你所讽刺的民主人士如果不赞同性乱,他们就一定是想搞“民主的专制”?胡女士非此即彼的狼奶还没吐尽,就大言不惭地挥舞自己所标榜的“性乱民主大棒”,将这个斥为“伪左”,那个定为“伪右”,言下之意只要你同意了她女士的观点,那么马上便可转“伪”为“真”了,好一个威风凛凛,好一个狐狸教主!
其实老武私下一直以为,女人最适合的就是相夫教子或者搞些什么针头线脑的活儿干——起码不要来搅和政治话题,要不一准出丑!比如这位胡女士,在一个短短千字文里就狠狠地打了自己多次耳光:
耳光之一:
这位胡女士定义民主时说“民主的内涵是平等,权力的平等,利益的平衡。”并认为“民主意识的产生来自于自由精神”。OK,老武虽然觉得这样定义民主有点偷工减料地照顾自己的行文需要,但考虑到狐狸教主的体面,便姑且认为它没错吧。可老武还没来得及点头同意,胡女士便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因为她一面承认自由有价值多元的属性,一面又将谴责性乱的民主人士鄙为“民主斗士”。
老武以为,所谓“价值多元化”,固然有尊重木小姐性乱的一面,也应当有包容反对木小姐性乱的一面。猫眼的某些民主人士批评木小姐的性乱,只是表明了他个人的价值趋向,却并没有实质性地干涉到木小姐的自由,也没有动用什么强制手段去限制木小姐的性乱自由。如果将批评混淆与行为的专制,那只能表明他对自由精神的扭曲与误解。
耳光之二:
胡女士背诵李大师的演讲道:“自由,不是身体的自由,是精神的自由,是思想的自由,假如你连独立判断的能力都没有,你还妄谈什么自由呢?”老实说,老武很怀疑她有没有读懂李大师的意思。因为李大师明明是在说,“木子美和芙蓉姐姐有自我展示的自由,公众有独立批评的自由,假如木子美和芙蓉姐姐不但自己自己乱搞,还动用手段来强制大家也跟她们一样乱搞;如果‘某些猫眼民主人士’不但自己不乱搞,还动用手段来强制别人不乱搞,那么你还谈什么自由呢?”胡女士显然觉得“猫眼的某些民主逗士”坏透了,所以发出如此感慨“幸亏只是网络,假如是现实,那就是开杀了(木子美和芙蓉姐姐)”。果然如此的话,我想反问胡女士,如果你在现实当中有足够的权力,你会杀这些“民主逗士”吗?如果不会的话,你怎么能觉得“民主逗士”要去杀木小姐们呢?其实李大师还有一句著名的“反求诸己”,用这个标准来看,胡女士显然没有做到反求诸己,胡女士用自己的小手尚且不够,又拉了李大师蒲扇般的大手过来,结结实实地又打了自己一记耳光!
民主或者自由(因为按照胡女士的说法,这二位本是一体)需要“斗士”,需要“标杆”吗?在胡女士看来是要的,老武则以为纯属多余。所以老武想在这里劝劝她,小胡,还是回家抱娃娃去吧,阶级斗争早就结束了,这里没你啥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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