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及讨论 时事体育争论 音乐及影视 焦点新闻转载 新朋友社区 器材车辆及生活讨论 网友作品专栏及留言板 回到首页

搜索精品

相关内容
  • 新浪科技:中国互联网十年白皮书 2005/12/11
  • 潘石屹来IT圈钱 做汉王代言人2005/12/11
  • 雅虎中国变脸前景堪忧2005/12/11
  • 俄科学家:地球已出现超级新人类2005/12/11
  • 李政道:《束星北档案》序言2005/12/11
  • 从douban.com再谈网站重构2005/12/09
  • 互联网企业集体“变脸”CN域名 2005/12/09
  • 方兴东因微软文章被封而办博客中国?2005/12/09
  •  
    南都:公民通信自由应获维护
    时间:2005/12/12 出处:
      近来,关于“手机实名制”的争论再次浮出水面。不久前公安部透露,将主动协调信息产业部门加强对手机短信的监控和管理,力争实行“手机卡销售实名登记”制度。信息产业部专家也透露“手机实名制”可能于近期实行。这次出台“手机实名制”的理由据说是为了打击短信犯罪。人们争论的焦点也大致集中在“实名制”在实践操作中是否可行上面。其实,这些技术上的争论并不是“手机实名制”的真正要害。在讨论所谓“实名制”的利弊之前,我们必须要问一个问题:这样做是否有正当法律依据?

      从法律上来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宪法保护范围。而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并参照储蓄实名制的立法例,“实名制”应当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或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明文规定,但目前尚无相应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且就其实际效果来说,“实名制”也未必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单纯。最可能的后果是:这种举措徒然增加了政府控制社会的权力,而是否真的能以此遏止手机短信的危害则还是一个未知数。

      一般说来,政府对社会治理的内容一般可分为控制、管理和服务。这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中都是同时存在的。但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这三者的比例会有所不同。现在国际上行政改革的方向大体上都是要求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我国现今的社会治理模式其实刚刚从控制型的社会里走出来不久,现在正步向管理和服务为主的治理阶段。这符合现代行政治理发展的潮流。但由于我国传统社会治理模式的影响,这次“手机实名制”实际上就是典型的试图通过简单的社会控制来解决复杂社会问题的一次尝试。

      但问题在于:随着社会结构的复杂化,原来那种靠简单控制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有些学者担心“手机实名制”在技术上无法操作,其实最根本的原因不在于技术,而在于我们这个社会已经高度复杂化了,想要把它控制起来,其成本过于高昂,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有着3.8亿手机用户群的国度。有专家分析,目前手机号码的销售已经从运营商转向代理商,对代理商而言,进行身份验证,不但增加了工作量,而且可能影响销售。如果代理商不进行身份验证,那么该由谁来对此进行管理呢?要运营商来管理,他们还没有执法权;让通信管理局来管理也不现实。因此实行“手机实名制”是一个极复杂的问题。

      由于控制的成本过高,必须要改革政府治理社会的思路,这是许多国家政府改革的最直接原因。同时这也是我们当初为什么放弃计划经济而改行市场经济的最主要原因。真的就不能在保障人们的隐私权和通信自由的前提下来打击短信犯罪吗?事实上,短信犯罪的危害是否严重到如此地步,以至于公众为了对付短信犯罪而宁可牺牲个人隐私和通信自由?如果把这项决策交由公众投票决定,大多数人未必会持赞同意见。毕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治理的短信骚扰、诈骗与一旦丧失就很难恢复的个人隐私、个人自由,二者孰轻孰重,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应该是很容易分辨的。事实上,有七成以上的手机用户买的是那些不需要注册身份的手机卡,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对于手机诈骗,应该被限制的是诈骗,而不是手机,不能认为手机用户登记程序有失严谨是短信犯罪的主因。因此谁也不敢保证在费时费力、耗资巨大的实名制后,手机短信犯罪就会销声匿迹,或者不会通过其他形式再复活——比如通信、互联网——我们总不能要求公民的通信也实行实名制吧?到了那个时候,无论犯罪的载体是否会很轻易地转移,但毫无疑问,我们控制手机网络所付出的巨大成本已经收不回来了,在手机、无线通讯领域所享有的隐私和自由也确切无疑地失去了。

      在一个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中,政府应该学会从控制型的治理转变为服务型的治理,要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努力平衡个人的隐私权与社会需要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人们的监控和信息收集,应该控制在不侵犯隐私权的限度内,这样才能保障人的尊严。这对个人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的正常运行都是重要的。另一方面,对于普通公民来说,如果我们享受通信自由,却连随通信自由而来的一点小小不便都不能忍受的话,那么我们不配自称现代社会的理性公民。(社论)




    Copyright 1998-2005 Pao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