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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感动中国”第一人:解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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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5/12/05 出处: |
这几天,笔者都不敢浏览新闻了,生怕一旦登陆上去,又是什么灾难撞入眼帘。近半个月来,水污染、地震、矿难这一个个触目惊心、目不暇接的天灾人祸争先恐后地刺激着笔者脆弱的心脏。笔者为了多活几天,只好拒“新闻”于千里之外了。不过,好几天不看新闻,笔者眼瞅就要成为与世隔绝的“化外之民”了。不甘心沦落至此,今天笔者抖胆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打开了某主流新闻网站,一边打开,一边不住地祈祷:可千万别再出什么事啊!一打开不要紧,一条截然醒目的新闻标题先是让笔者一惊,仔细一阅后,又让笔者内心为之一热,几天郁结起来的症结也似乎为之一松。到底是什么样的新闻,竟有如此大的魔力,能让笔者心中如此倒海翻江?不是别的,正是“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污染事件引咎辞职”这条惊天新闻。
有人可能会笑话笔者又小题大做、信口开河了,不就是个省部级干部因为一点事没处理明白就撂挑子不干了吗,哪里够得上“惊天”呢?不错,解局长辞职这件事如放在西方国家,那实属稀松平常。西方国家如摊上“松花江水污染”这样的“惊天”大事,不要说部长辞职,就是总统下台、政府垮台,都很正常。可换了中国,可就委实不同寻常了。中国几千年来可一直都是“官本位”的沃土,在这片土壤上,官员从来都是对“上”负责,极少对“下”承担什么责任,只要上面没什么风吹草动,那下面及时再惊涛骇浪,官员的“乌纱帽”也会稳如泰山般地牢牢戴在头上。草民虽多,奈何是草,一文不名,自身尚且难保,又怎奈得了官员分毫;上级虽少,地位却高,一手遮天,身家性命都由他保,官员怎不效尽犬马之劳。中国这些年灾祸一直不断,遇难的同胞数量足以够老美打几百次伊拉克了。祸事虽多,却少见辞职的官员出现,不要说省级大员,就是厅、处级干部,也没几个“自免乌纱”的。重大事故主要官员问责制也喊了很多年了,据说制度也出来了,可始终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经历的灾祸也许太多,国人的心都近乎麻木了,不论死多少人、流多少血,也都可以熟视无睹了,官员们的承受力也大有借着祸事的飙升而与日剧增之势。唉,看来,今后不管再发生多大的“重大事故”,再死多少草民,官员,尤其是省部级的宝座也难撼动一丝了。所以尽管这次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让黑龙江几百万沿江人民饱受惊吓、困扰之苦,就连国人捧若至宝的“中俄战略伙伴关系”都受到了威胁,灾事可说闹到了登峰造极、几近无以复加之程度,国人们也没敢对那些相关的高级“公仆”们说三道四,光顾着唱喜歌、说好话了,那还有吹毛求疵的精力呢,至于高级“公仆”们能有什么更深地表示,国人可是压根都没敢指望,“辞职”一事,国人更是连想都不敢想。眼下国人一门心思想着就是等风声过去后,又能象过去一样默默享受“空前盛世”的幸福生活了。不料想,就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日益淡出主流媒体视野、国人也日渐淡忘之时,居然爆出了“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辞职”这样石破天惊的新闻,如何不令笔者为之一惊!如何不谓之“惊天”!
笔者一惊之后,又焉何为之一热呢?在中国的官场,解振华先生自领罪状、毅然辞职之行为实属高风亮洁、侠肝义胆之“英雄壮举”!解振华一纸“辞职书”交上,那就意味着“松花江水污染”的主要责任都将一股脑地砸到他的头上,这可是有可能把他砸得身败名裂的天大“罪名”啊。没有点壮士断腕、沧海横流的侠肝义胆,决难做出解振华先生这样的“壮举”。解振华先生义无反顾地趟入了这个能把他炸得粉身碎骨的“地雷阵”,诚可谓英雄本色显露无遗,尤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完全可以远远地避开这个“地雷阵”,他可以有一万个理由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或者就是领受些处分,也能担保自己继续悠哉乎哉当那个国家环保总局局长。一部《环保法》就能保佑解振华先生有惊无险地度过难关,《环保法》明明白白地规定着:
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环保法》的规定清楚之极,按照这样的条款,那谁是“松花江水污染”的主要责任人,谁是罪魁祸首,应该是一目了然了。“松花江水污染”事发后,民间舆论曾置疑、谴责、讨伐之声四起,可没有几声是冲着解局长去的。在民间的“责任排行榜”上,解局长虽不是榜上无名,但也是位置大大靠后。百姓心里自有一杆秤,在百姓的“心秤”上,“松花江水污染”的“事主”绝非是解振华先生,而是大有人在。现在解振华先生主动以“非责任之身”而自请“责任之名”,对他本人而言,确属高风亮洁,可对于世人,却难说公道,那些真正的“主要责任人”可还在风风光光、高高在上地发号施令呢,解振华先生的“以身项罪”不会让他们毫发不损吧?真要如此,解振华先生的“引咎辞职”怕是要冤沉大海、永难昭雪了,除了能惹来愤愤不平、无可奈何之声外,再难有其它收获了。解振华先生岂不是白白地牺牲自己了吗,自己扔下的“乌纱帽”岂不打了“水漂”了吗!
不论怎么说、怎么看,解振华先生都不愧是今日中国官场之中一个少见的“汉子”!“辞职”对他也未偿不是好事,正所谓:一个官员倒下了,一个大写的人站起来了!2005年“感动中国”第一人,笔者首推解振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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