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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车大赛和输不起的法国
    时间:2005/11/17 出处:
    一个患了前列线癌的人,不仅战胜了癌症,还参加了法国自行车大赛,并夺得了冠军;不仅一次夺冠,而且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创造了体育史上的传奇!7月27日下午,当美国选手兰斯.阿姆斯壮(Lance Armstrong)和一百多名来自全球的选手,经过23天的赛程,像激流一样涌进巴黎市区,穿过凯旋门时,这位31岁的美国人,以五连冠,平了迄今为止整整一百年历史的法国自行车大赛的记录(之前曾有四人五次夺冠,其中只有一人是连续五次)。

    在人类体育历史上,马拉松被认为是最消耗体力的竞赛,因为全长26英哩;可法国的自行车大赛,长度却是马拉松的近百倍,达2125英哩,环绕整个法国。而且是连续23天的比赛,还要在夏天酷暑季节经过阿尔卑斯、比利牛斯山(山上最热时摄氏44度,华氏104度)。可能由于它是最消耗体力、最困难的竞赛之一,所以迄今这种比赛还仅在男性中进行(其中最热的时候,比赛下来,由于体内严重脱水,阿姆斯壮的体重一天减了11磅)。

    过去四个星期来,我这个平时不太关心体育消息的人,却每天仔细地阅读《纽约时报》上关于法国自行车大赛的消息。因为我对自行车有一份特殊的感情。

    中国大概有两件东西最震憾世界,一个是它的餐馆,像星星一样遍布全球;另一个是它的自行车,像海洋一样简直能淹没世界。在我那个没有过任何玩具的童年里,家里那辆旧自行车,是唯一的“玩具”。最初的“走向世界”就是用掏裆的方式学会骑自行车(那时中国的自行车没有给小孩的,而且都有横梁,腿还不够长时,只能从横梁下面伸过去、斜着身子骑,东北俗称掏裆),不知多少次被摔得鼻青脸肿。在我们那个后来被称为“市”的家乡,像中国很多城镇一样,根本没有公共交通,自行车就是人们的腿,而且是重要的谋生工具。在严寒的东北,为了弥补煤的严重短缺,我和弟弟们要骑车到几十公里外的地方打柴;为了储备冬日蔬菜,要骑车到三十公里外的深山里采蘑菇;为了买一只比当地便宜几块钱的小猪,要骑车一整天到邻近县城(当天来回一百多公里)。无数次,饥饿和疲惫使蹬车的两腿如棉花一般;停下来,抓一把路边的雪塞进嘴里,咬咬牙,再蹬上车,我不能倒下,如果我爬不起来,弟弟们就更别想回家了。和苦难连在一起的记忆总是那么深刻,每一个细节都印在了脑海中的银幕上,想抹也抹不掉;而这和艰辛的日子连在一起的自行车居然总给我一种亲切感。

    在美国骑自行车的人,都有点像阿姆斯壮,是锻炼身体或准备参赛的。虽然没有了骑自行车的机会,但看到法国的自行车大赛,仍有一种说不出的情感,因为以我曾连续骑过一百公里的小小经验,就能想像到那是多么消耗体力、难度多么大的漫长行程。而且参赛的198名选手,来自几十个国家,都是各国的比赛冠军、王中之王。连续几年来,我每年都为兰斯.阿姆斯壮的胜利而兴奋,这次更是如此,从比赛一开始,就期盼着他能再赢,并不因为他是美国人,而因为他曾是癌症患者、因为他心地善良(在过去几次比赛中,别人摔倒了,他都要等待,而不是利用这种机会抢时间)、因为他战胜癌症、挑战命运、绝不服输的精神,激励了无数的美国人,包括我自己在内,每次在健身俱乐部拉那些器械的艰难之际,想想阿姆斯壮那奇迹般的故事,就真能把举不起来的杠铃推上去。

    1996年,年仅24岁的阿姆斯壮被查出患了前列线癌,而且癌症已经转移到肺部和骨头,可想而知这不仅对一个运动员,对任何一个人都是多么致命的打击。但阿姆斯壮没有倒下去,他以惊人的毅力锻炼、并配合治疗,做了一场生命和疾病的赛跑,不到三年就把癌症甩得无影无踪。然后在1999年首次赢得法国自行车大赛冠军,而且一气连赢了四届。在过去四年的比赛中,阿姆斯壮都以绝对压倒优势赢得了冠军,尤其是在阿尔卑斯、比利牛斯等高山峻岭的赛程上,那里空气稀薄,坡度大,很多运动员都极为吃力,但这恰恰是阿姆斯壮最能展示体力和毅力的路段,他都能抢出时间,攒下最后赢得冠军的资本。在过去四年中,在山路地段的比赛中,他都积攒了比第二名选手多过6分钟的时间,稳拿冠军,因为到接近巴黎的最后赛程中,其他选手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赢回这么多时间。

    但今年不同了,他在比赛之际患了胃肠道感染,在阿尔卑斯山的赛程中没有显示出以往的优势,没有赢得那么多时间。山路赛程结束之后,最短时,他只领先排在他之后的德国选手乌尔里希15秒。那时距终点还有四分之一的赛程,几百英里。经过两个多星期、1500英里的比赛,两个人只差15秒,接近到令我这个观众都紧张得透不过气来。乌尔里希也是世界知名自行车选手,不仅曾两次仅次于阿姆斯壮而居亚军,而且曾在1997年赢得法国自行车大赛冠军,因而媒体预测,这次德国人要夺魁。

    在最后的几天看比赛成绩,真有点为这个美国选手提心吊胆;那种替他担心,希望他再次夺冠的心情,可能比他本人还强烈。最后的比赛成绩是,阿姆斯壮以61秒领先乌尔里希夺得全程的总冠军。一个全长2125英里,连续23天的比赛,冠亚军只差1分零1秒,可想而知这是多么激烈、多么接近的比赛,它不仅是拼体力、拼毅力,更是拼精神、拼心理状态。令人开心的是,兰斯.阿姆斯壮再一次把星条旗升起在西方世界反美大本营的巴黎。

    近年来法国人已经反美反疯了,不仅在外交上反,在媒体上反,现在更进而反到了体育竞技场上。几个星期前,多次获得网球世界冠亚军的一对美国黑人姐妹选手,在法国受到极端无礼的起哄,导致从未经受过这种场面的妹妹(她的成绩一直超过姐姐)丢掉了冠军。此举令无数美国人愤怒,不仅各大电视台都给予报道,《华尔街日报》甚至发了社论,表示愤慨。几天之后,那位仅仅因为她是美国人就倍遭法国人羞辱的女选手,在另一场国际比赛中击败了在被法国人起哄下而输给的对手。

    这次自行车大赛之前,法国的左派媒体就纷纷预测并希望,法国的亲密盟友德国的选手打败阿姆斯壮。可想而知,如果德国人是总冠军,巴黎的左疯们会何等兴奋。那些视意识形态高于一切的反美者,一定会在凯旋门狂欢。阿姆斯壮作为一个美国人参加这种比赛,并连续夺得冠军,就让法国人不舒服。《纽约时报》7月28日报道说,法国媒体、自行车教练和公众,传播恶意的谣言,说阿姆斯壮是由于治癌症的化学药物产生的力量。他们不接受一个癌症患者能战胜疾病,重返赛场的事实。而使巴黎的左派《解放报》们更不舒服的是,阿姆斯壮不仅是美国人,而且来自布希总统的家乡德州,并且在理念上也和布希一样,是赞成传统价值的共和党保守派,所以法国媒体更是寻一切机会找茬。阿姆斯壮这位被称为“好好先生”、并不参与政治的运动员,只得拼命学法语,来取悦、迎合、适应那些刁钻的法国人(阿姆斯壮现在已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

    法国的这种输不起的劲头,还可以从最近法国文化部的一道命令看出来﹕禁止在政府公文、所有出版物和电脑网页使用e-mail这个词,因为它是英文。联合国的192个成员国,除法国外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做出这种荒唐的禁令,因为e-mail只是随着电脑网络而出现的一个新词汇,很多国家的人们都在使用它,只是为了方便、准确。不少中国人都直接使用e-mail,而不使用电子信、伊妹儿等各种中文译名,这并不损害汉语或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希拉克政府的这种禁令,就像巴黎硬是要求奥林匹克运动会也必须使用法语一样,完全是一种输不起的、没落的法兰斯帝国心态。汉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如果中国也要求用中文播一遍,俄国人、日本人、拉美人也都要求用自己的语言说一遍,那么奥林匹克开幕、闭幕式就得成了语言比赛,能把人烦死。庆幸的是其他国家的人都没有像法国政客那样自傲和自卑。这e-mail禁令最近成了笑话,因为这道命令下了以后,有语言专家指出,mail这个词最早来自中世纪的法语,牛津字典也是这么解释的。

    在五次夺冠、平了世界记录的当天,兰斯.阿姆斯壮就表示,他稍微休息一段后,就将恢复训练,准备明年的第六次胜利,如果他能再赢,就将创造法国自行车大赛的世界记录,创造人类体育史的奇迹。但即使输了,他也不会有法国式的输不起,因为他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夺取冠军,而是参与和实现自己。他更关注的是900万战胜了癌症的幸存者,他为此成立的“阿姆斯壮基金会”多年致力帮助这种患者。阿姆斯壮的精神和毅力,他的慈善基金会,不知给了多少人鼓舞的力量和帮助。《纽约时报》7月27日发表已和“白血病”战斗了13年的纽约“癌症援助组织”主席杰夫.伯曼(Jeff Berman)的文章,他说,阿姆斯壮是所有癌症患者的榜样,正是兰斯.阿姆斯壮的精神,鼓励他和疾病做斗争,活到今天,活得更精神抖擞。他文章的最后一句话,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感谢你,兰斯!” 

    自行车上的伟大传奇

    23天赛程,3,391公里,横贯法国,跨越阿尔卑斯山,以83小时36分2秒(相当四天三夜),赢得昨晚结束的今年“环法自行车赛”冠军!当兰斯.阿姆斯壮(Lance Armstrong)完成这一切,在万头攒动的夹道欢呼中,举着香槟酒,身着橘黄的赛段冠军服,像流动的向日葵冲进巴黎的凯旋门时,这位32岁的得克萨斯州的布什总统同乡,冲进了世界上最伟大运动员的行列,冲进了人类从未有过的六连冠记录,冲进了传奇和史诗,冲进了永恒和辉煌……

    “再赢一次,兰斯!”自7月3日大赛开始,几乎每天我都为阿姆斯壮祈祷,每晚都迫不及待的看新闻,追踪比赛结果,为阿姆斯壮捏一把汗,提心吊胆地祝愿他写下传奇。同样是阿姆斯壮迷(fan)的布什总统,几天前说,“我和兰斯都会赢。”即阿姆斯壮会“六连冠”,他将赢得年底大选。我为兰斯祈祷,不仅渴望他创造奇迹,也希望他的胜利成为一个预言,让布什击败那些美国左疯,续掌白宫,打赢反恐战争。

    迄今101年历史的法国自行车大赛,只有过四个选手赢得五届,其中仅一人是连续五年,但阿姆斯特朗却写下了连续六年夺冠、“用自行车登月球”的神话﹕

    1993年,阿姆斯壮首次参加环法自行车大赛时,名次倒数第一。但这位当时22岁的美国青年却对人说,他将来不仅要拿第一,而且要六连冠,创世界记录。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阿姆斯壮脑子坏了,法国人嘲笑说,“他是不是以为自己是那个登上月球的阿姆斯壮啊?”(1969年登上月球的美国人叫尼尔.阿姆斯壮);更有人嘲讽说,他干脆骑自行车登月球好了,“那都比他的梦想好实现些”。

    法国人刻薄的嘲讽也非完全没有理由,因为环法自行车赛是迄今人类体育活动中,最考验体力、毅力、心理承受力的项目。篮球赛虽然要全场跑,但才40多分钟,中间还有休息。足球赛相当消耗体力,但全场不到2小时,可换人替代。马拉松被视为最需耐力和体力的运动项目,但全长才26英哩,好的运动员只要2个多小时就跑完了。而法国自行车赛全长2107英哩,20个赛段中6个是登阿尔卑斯、比利牛斯山,山里最热时摄氏44度,还时有风雨,大雾。即使下山,也要掌握好速度,有好几位选手因摔伤而中途退赛。

    而且这是国际大赛,189名参赛者都是各国强手,第一天赛程,阿姆斯壮屈居第二,比第一名只差2秒!在冲进巴黎前的那个赛段中,阿姆斯壮虽然第一,但仅比亚军快了半个自行车车身的距离,真是千钧一发!在大赛进行了15天,骑了2000多公里之后,阿姆斯壮的总成绩才比主要对手快22秒!这是多么难解难分的激烈竞争。最后整个3千多公里的比赛结束,阿姆斯壮才比第二名快6分19秒。而去年更悬,双方才差61秒,一个相当横贯美国的比赛,最后相差一分钟,可以想见它有多大的压力,需要怎样的体力、耐力和心理承受力。因而本届大赛中,有42名选手中途退出,有的摔伤,有的体力不支,有的心理无法承受……

    阿姆斯壮的教练说,兰斯追求完美主义,他到阿尔卑斯山实地训练,检验自己到底每次能掌握在多少时间之内,体力和心理能承受到何种程度,又能最大限度爆发潜能。对于这种宗教般的投入,德国教练在评价阿姆斯壮和德国冠军乌尔里希时甚至说,阿姆斯壮活着是为了赛车,乌尔里希赛车则是为了生活。

    阿姆斯壮说,他获胜的答案和秘密是,“全然地投入,拼命地努力”。布什总统在兰斯获胜后立刻给他打电话祝贺,并感叹,“你真让人感到敬畏。”

    仅仅是六连冠,已创造奇迹,但更将载入历史的是,阿姆斯壮曾是个癌症患者,他不仅战胜病魔,还用赢得自行车赛证明,意志和信念,将战胜死亡。

    1996年,在首次参加环法自行车赛之后三年,阿姆斯壮被诊断出睾丸癌,癌细胞已侵袭到他的脑和肺部,医生估计他的幸存率低于30%。疾病不仅蚕食他,他当时所属的著名法国自行车队还将他除名,其他车队也不愿接纳他。

    阿姆斯壮真是一个“梦想者”,他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时,还梦想着像尼尔.阿姆斯壮登上月球一样,骑自行车登上他的六连冠“月球”。也许正是这种信念,给了他奇迹般的力量,在经过两次手术,四个月化疗和一年多停赛休养后,阿姆斯壮不仅康复,还再次登上阿尔卑斯山,挑战“不可能”。

    阿姆斯壮后来说,“癌症是我得到的最好的礼物”,“重新获得生命的机会给了我新的价值观,让我明白了生命的价值所在。”阿姆斯壮筹募资金,建立基金会,帮助癌症患者;还建立专门网站,通过网上书信鼓励他人,给世界上900万战胜了癌症的幸存者以力量。兰斯说,“我提不出什么妙方或奇迹,只用自行车的脚踏板,给人们蹬出希望。”

    在走向辉煌的途中,阿姆斯壮比其他国家选手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因为他是美国人,比赛在法国进行。法国人由于反美,恨屋及鸟,把怒火发泄在阿姆斯壮身上。而且骄傲、虚荣、老大自居的法国,无法容忍在他们国土上举行的代表法国文化的体育比赛,连续被一个美国人垄断。于是法国人说阿姆斯壮的成绩是用禁药获得的,还写出一本嘲骂阿姆斯壮的书《L. A. Confidential》(借用好莱坞影片《洛城机密》的名字来指Lance Armstrong)。但这种指控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因为每次药检,阿姆斯壮都顺利通过。而且连续六年夺得冠军,不是什么禁药可以达到,更不是凭侥幸可获得的,只有心地卑微的人才可能想像得出来。

    法国人的这种输不起心态,在最后一个赛段,要进入巴黎时显露无遗﹕一个法国选手,拼死命超过阿姆斯壮,然后掏出小照像机,拍下他在阿姆斯壮前面的照片,然后退回到大批选手的自行车阵之中,最后被甩在后面。但他满足了,因为他有一张超过阿姆斯壮的照片,虽然那仅是一个瞬间。

    阿姆斯壮参赛的旅途中,不仅法国的左疯报纸《解放报》有攻击、污蔑、嘲骂阿姆斯壮的文字,还有法国人、德国人向他吐唾沫,举着标语牌,上面的图示是,阿姆斯壮用针管注射禁药。美国作家、阿姆斯壮的朋友詹金斯(Sally Jenkins)昨天在《华盛顿邮报》发表文章“自行车上的不朽”,开篇就指出,阿姆斯壮走向六连冠的路上,充满冷酷和敌意,正如叶芝的诗所形容的,是“寒冷的天堂”(The Cold Heaven)。

    看到法国的那些表现,让人痛感法国人和美国人的不同心态。例如纽约和波士顿,每年都举行接受全世界选手参加的马拉松比赛,但在过去二十年来,从没有一个美国人获得冠军,几乎都被肯尼亚等非洲选手垄断,但美国人没有嫉妒,没有嘲骂,更别说往人家身上吐唾沫这种丑行。我曾去现场观赛并采访,看到纽约市长朱利安尼在全场美国观众的欢呼和掌声中,把冠军的奖牌颁给非洲选手。在美国,人们崇尚挑战者,胜利者,根本不管他是哪个国家的;而不像法国那样,敌视外来者,嫉妒所有不是法兰西造的。正是那种病态心理促成了法国二十世纪以来全方位的一路溃败;同样,正是美国人的健康心态,造就了无数的美国英雄,而正是这许许多多的个人英雄,铸成了全世界最强壮、最伟大的美国。

    阿姆斯壮不是政治家,只是一个运动员,面对敌意的法国,他的回答是谦恭,更谦恭,有时几乎是刻意讨好。为此他学法语,现已能说一口流利的法文。他把家搬到西班牙,表示他也热爱欧洲。在获得六连冠后,在巴黎的大街上,他没有扛上星条旗,但在颁奖奏响美国国歌、升起美国国旗时,他把橘黄帽摘下,放在胸口,他的心在赞美自由、开放、宽容、博爱等等这些法国人曾经热烈推崇的价值。

    美国左派媒体也不喜欢阿姆斯壮,因为他不仅是布什总统的老乡,而且坚定信奉共和党的保守主义价值。这让那些主张吸毒和同性恋结婚的左派们无法接受。而且阿姆斯壮在整个赛程中,一直带着一个十字架项链,每当电视上出现他的特写镜头时,人们都可以清晰地看到那个显眼的信仰象征物。

    六次征服阿尔卑斯山,六次征服法国,六次征服3391公里,六次让美国国旗升起在欧洲反美大本营巴黎,阿姆斯壮诠释了力量、挑战、潜能、希望、信念。他被称为“终结者”,“超人”。也许他在整个比赛中一直戴着的那个十字架,才能解释一切,他是“上帝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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