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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章晋(魔鬼教官)的答辩状
    时间:2005/11/01 出处:
    `               答 辩 状


       答辩人:黄章晋(网名:魔鬼教官)男,汉族,《青年参考》报副主编,现住¥¥¥¥¥¥¥¥¥

       被答辩人:唐春祥(网名:春翔)男,汉族,原临清棉纺织厂教育处教师,住¥¥¥¥¥¥¥¥¥¥

       答辩人因唐春祥诉黄章晋侵害名誉权起诉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驳回被答辩人唐春祥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被答辩人唐春祥认为答辩人黄章晋(网名:魔鬼教官)对其造成名誉侵权的,是答辩人黄章晋在凯迪网络“网络批评”专栏发表《一个建议——请把“春翔”这个ID自裁了吧》一文(附件1)。该文是对被答辩人2004年9月3日发表的《高级法院门前的少女和棺材》(见附件2)一文真实性的质疑。

       因唐春祥在该文中称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拍摄了文中遇害少女父母的照片并与法警发生冲突争执。且唐春祥在文章结尾称当时该少女的相貌要其想起文革期间被冤杀的林昭,答辩人黄章晋基于个人经验认为,文中所述对话和事实过于夸张和文学化,故强烈质疑其文章的真实性,该文的写作是在网友质疑其文章真实性要求其贴出照片以验真伪长达数天之后的2004年9月26日发布在凯迪网络的。本属正常网络争论批评范畴,即使在纸媒体评论亦属正当评论,未对造成原告名誉侵害。

       唐春祥在诉状中列举答辩人的名誉侵权事实时称:“把原告发表在凯迪网络上的文章《高级法院门前的少女和棺材》诽谤为‘编造故事’,‘为自己套上道德光环’等”答辩人黄章晋认为,此属割裂全文的断章取义。

       “编造故事”字眼出现的段落全文为:

       “春翔同志那篇《高级法院门前的少女和棺材》被人揪住不放,实在只能怪你自己作文的基本功不扎实,网卡像麦田这样的老鸟,哪个是那种傻乎乎看了倪萍大妈几句煽乎的话就泪流潢面的?你自己仔细的做一个旁观者看看您描写记叙的那些对白,您自己会相信那是真的吗?不是我说您,看看网卡满世界挖苦张艺谋片子里那些矫情肉麻胡扯的对白,您难道都没有想到,要编造也得编造得符合生活常识,不要超越自己的生活经验。记得这一名是没错的:以文字诉说自己的真实经历,千万不要把它理解为高于生活的艺术,在网卡尤其不可以。这儿没有主持人和观众的分别,说得不对,每个人手里不但都有话筒,还有砖头。”(见附件1)

       “为自己套上道德光环”一句出处的全文为:

       “非常抱歉,麦田99、maoyan、冒险王这几位不厚道的ID仅是质疑,要你证明自己不是在编故事,而我一上来说认定您这是编造故事。不过,每个人基于的前提都一样:常识和经验。而专与你为难过不去的理由也一样:任何人在为自己套上道德光环时,他必须承受相应的道德风险。”

       唐春祥在诉状中列举答辩人的名誉侵权事实时称:“其后又在跟帖中诽谤原告‘好名’,‘将社会角色光环有意无意地套在个人头上’,‘甚至编造并不存在的情节以培养头上的道德理想光环’”。此句所指的“诽谤”事项,原是黄章晋对评论受好者群体的泛论,并非直接针对唐春祥本人,唐春祥愿意将此理解为专指其本人,并非黄章晋过错,原文整体段落如下:

      “人皆好名,方式各异。其实网上信手文字时,构织光环的潜意识人皆有之,但写惯时评杂文者,更易自居为社会良心——这一职业的社会角色如此,但社会角色与个人实际有着本质不同,将社会角色光环有意无意套到自己个人头上,甚而编织并不存在的情节以增益头上的道德理想光环,实则走向反面——试问如何才能安下得笔去批驳社会时弊?做检验社会的试金石,首先也须自己经得起同样标准的检验,既以投身社会批评,岂可处处斤斤计较于个人声名?名,原不在自我构织的光环,恰在他人心中,过往,评论家可以批评社会,却无人批评监督评论家--评论家很容易成为熟人,指向他人的刀锋,偏巧对了熟人变成了作揖打躬。巧的是,BBS上的残酷无温情起到了这一监督平衡作用。这该是一种公平,”(见附件3)

       唐春翔在诉状中列举答辩人的名誉侵权事实时称:”当网友为原告说公道话时,又把这些网友与原告的关系影射为‘狼和狈的关系’,肆意侮辱。”

       “狼与狈的关系”此句出处在《一个建议——请把“春翔”这个ID自裁了吧》跟帖中,是回答有网友认为此文“不厚道”的回复,原文为:“我不怀疑春翔真的在法院门前恰好碰到那对父母,但我压根就不相信他的描述。关于厚道。有句我用来做签名档的话,叫做:知道为什么中国为什么又没文化、学者又多吗?就是因为我们厚道过头了。厚道和无耻本来就是狼和狈的关系。”(附件4)系指中国社会今天对学术、文化领域的普遍宽容厚道,成了大量弄虚作假的土壤,唐春翔认为这是影射该网友与他的关系,这不是黄章晋的过错。

       唐春翔在诉状中认为答辩人对其造成严重名誉侵权时称:“由于被告黄章晋之中国青年报编辑与版主特殊身份,知名度大,影响力大,其对原告诽谤、侮辱言论在互联网上产生了很大影响,导致一些网友受其蒙蔽和误导,近一个月时间对原告群起而漫骂、侮辱等,侮辱等,使正常的网络讨论转化为对人格的攻击和污蔑,极大地损害了原告的名誉。”

       唐春祥此段文字中对答辩人真实身份的错误描述,本身就否定了“特殊身份”一说,答辩人黄章晋从未在网上透露过个人工作身份,亦未有任何人在网披露过,所谓的“知名度大”、“影响力大”与身份无关,事实上答辩人黄章晋很少在凯迪网络发表文章,发表对唐春祥《高级法院门前的少女和棺材》一文的质疑,是远在其他人发表强烈的质疑文章之后(见附件5)。

       最后,唐春祥要求答辩人黄章晋凯迪网络和中青在线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一项要求,早在唐春祥在网友再三要求终于贴出照片之后,已经在凯迪网络和中青在线分别公开致谦(见附件6)。

       故,答辩人黄章晋请求法厅驳回被答辩人唐春祥的诉讼请求。

                                  此致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黄章晋

           200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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