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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黄静案:人大貌美女生离奇死亡(图)
    时间:2005/08/15 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一名漂亮的女大学生,在南昌实习期间离奇死亡于宿舍内,被警察定为上吊自杀。父母匆忙赶到后发现了尸体上的多处疑点,专家认为伤疤不可能是缢死所致。联系到死者生前因提出与男友分手而被男友威胁,死者父母认为死者并非自杀,而是他杀,遂向公安申请对此案进行立案监督。然而当地公安局却向死者家属出具了一份离奇荒唐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此案被江西当地媒体称为江西版的黄静案。

    * 美貌少女南昌离奇死亡

    据江西都市消费报报道,2004年5月6日晚上八点多钟,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科医生李书钰再次接到了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广丰县包工头涂先生的电话。涂先生在电话中对李书钰医生讲他儿媳妇上吊自杀了,现在正在南昌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

    待他火速赶到三医院时,并没有见到他的老朋友而只是见到了老朋友的儿子涂通武以及涂通武的朋友夏洪武以及涂通武的妈妈刘冬仙。李书钰医生见到那个被称为老朋友的儿媳妇也就是涂通武的女朋友周燕芬时,她早已死亡,全身已经被白布覆盖了。

    李书钰简要问了一下情况,据涂通武讲那女孩子是上吊自杀身亡的。李书钰在得知女方家长还不知道此事后,就问是否报案了。在得知没有报案的情况下,李书钰赶紧到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绳金塔派出所报案。后来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八中队民警将死者拉到了南昌市昌北法医基地。

    2004年5月6日晚上10:55分,早已入睡的周玉辉、黄水仙突然被电话铃声惊醒。电话中自称是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的警察,称他女儿周燕芬已经自杀身亡,要求他夫妻俩火速赶到南昌。也顾不得想得太多,就急匆匆穿好衣服和妻子一起往南昌赶。

    周玉辉夫妻在往南昌赶的路上,怎么也找不到女儿会自杀的理由。就在"五一"节,女儿还开开心心地从南昌实习单位赶回了老家广丰县,一家人和和睦睦地呆了好几天。5月4日,女儿说要回南昌上班了。在来南昌之前,她说要和前男朋友涂通武彻底分手,不想再纠缠在一起。于是,周燕芬到涂通武家里把自己的照片等物品拿了回来。

    据后来了解,当时周燕芬和涂通武发生了争执,涂能武坚决不同意分手,而周燕芬却是怎么也不愿意"好"下去了。过程中,涂通武曾对周燕芬威胁说:"你要与我分手,我叫你后悔一辈子。"

    黄水仙说女儿和涂通武分手后开开心心地回到了家里,下午就到了南昌。5月5日晚上,周燕芬还打了电话回家,和妈妈说了好一会儿话,当时从电话里听到女儿的声音是十分甜美的,和以前打电话一样动不动就要撒上一回娇,不时还逗妈妈开心一回。黄水仙说,她做梦也不会想到这竟然是最后的决别。

    5月7日凌晨3点钟,周玉辉夫妻俩总算赶到了南昌。周玉辉赶紧到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了解情况。当进,一位姓秦的法医接待了他们。秦法医介绍:他是接到绳金塔派出所的报案后,赶到南昌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的,当时有自称死者男朋友和他母亲及他的朋友。据死者男朋友讲,他们一行三人是在5月6日7时左右赶到南昌周燕芬住处。一开门,就看见周燕芬吊在绳子上,他们就把她放下来,一边在床上对周燕芬做人工呼吸,一边打120急救电话,所以尸体送到了南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详细的情况,秦法医要周玉辉他们到绳金塔派出所去了解情况,如果要看尸体,5月7日早上8:30到西湖公安分局和法医一起去法医基地看。

    周玉辉俩人于早上8:20到达了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去找秦法医要求看尸体。大约在刑侦大队等了一个多小时后,才在秦法医的带领下于上午10多钟在昌北法医基地见到了周燕芬的尸体。当场,见到女儿的尸体时黄水仙就瘫倒在地上。

    当时,周玉辉还算比较清醒,仔细查看了女儿的尸体。周玉辉说当时尸体摆在法医基地大厅内,躺在推车上,身穿红色睡衣、睡裤,上身呈半裸状,左手臂上有两道割伤,颈上右侧有小指宽(1厘米宽左右)的绳印,咽喉部破裂了一大块,但从破裂部位来看,也不像是自己上吊所至的,因为位置不对。从绳印看上吊用的绳子应该是细绳,如果是粗柔的床单不会造成这样的深陷勒印。当时秦法医的解释是咽喉部是绳结造成的,手臂上两处刀痕是先用剪刀割脉,然后又用菜刀割手腕,未成功,才上吊自杀身亡。周玉辉说当时看到女儿手腕和手臂上都没有流血的痕迹,像是死后被人割上去一样。

    周玉辉从昌北法医基地回来后,赶紧到西湖刑侦八中队了解情况。在得知没有对当事人做询问笔录后,周玉辉提出要重新报案。可是,遭到了胡国平副中队长的拒绝。5月8日,周玉辉再次提出要立案侦察,可是还是遭到了刑侦八中队的拒绝。一周以后,刑侦八中队才答应做案外调查。

    * 女大学生周燕芬

    据资料显示,死者周燕芬出生于农历1983年6月初八。1995年-1998年在广丰县永丰中学初中部学习。上初中期间,曾多次在《广丰报》和《上饶日报》发表过文章。在学校时,周燕芬除了学习成绩优秀外,还是学校里各项活动的积极分子。在1998年初中毕业时,周燕芬当时中考成绩考得很好,但在税务局工作的父亲的主张下,并没有进入重点高中学习,而是来到了江西省税务学校学习。在税务学校学习期间,周燕芬更是表现出了她的技压群芳的才能,每个学期都要带一大叠奖状给父母亲看。

    2001年9月份,周燕芬通过成人高考进入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学习。在北京学习期间,周燕芬依然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并且每次参加活动都不会空手而归。经过3年的紧张学习,周燕芬应该于2004年7月份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在毕业前的实习期间,周燕芬回到了南昌市的上海厚生堂酒业有限公司实习。本来她是应该于6月底返回中国人民大学做最后的毕业论文答辩,可是,她早已香消南昌。

    在2001年,周燕芬在暑假里的电脑学习班上,认识了同为广丰县人的涂通武。面对这位拥有天仙般美貌漂亮女孩子,涂通武使出了浑身解数,在众多"哥们"的鼎力相助下,最终揽得美人归。据说,当时涂通武著实在哥们的面前神气了一翻。

    女儿谈恋爱了,周玉辉夫妻俩还一点都不知道,直至到了2002年7月份周燕芬过19岁生日时,周玉辉妻子才发现了异常,因为在生日宴上她发现了四五个从来没见过的"一脸的匪气"的男生,年纪轻轻就抽烟喝酒打麻将。回来后,黄水仙狠狠地教训了女儿一翻。直至最近才知道他们之间不仅仅是朋友关系,还谈上了恋爱。

    黄水仙说知道女儿在谈恋爱还是因为他们俩人已经闹著要分手了,涂通武常打电话到家里来约女儿出去玩,女儿不肯。涂通武就一天好几个电话打进来。

    据涂通武的父亲讲,涂通武对周燕芬很好,也很喜欢她。涂父也承认,周燕芬是一个非常好的女孩子,除了会撒点小脾气外,对人挺有礼貌的,长得就更不用说了,涂父说像天仙一般漂亮。

    * 涂通武的为人

    涂通武上初中时,就是一个"打架王",不仅在学校里打,还在社会上"混",据说时常因为打架而被学校老师抓去批评。记者调查得知,涂通武打架打得出色的一次要数他在上饶工业学校读书期间,当时把一个同学的手砍成了重伤。

    得到美若天仙的女朋友,据说涂通武著实高兴得不得了,天天宴请朋友吃饭。但是自从周燕芬要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时,数次提出要分手。2004年5月4日,在周燕芬来昌前到涂通武家里把自己的照片之类的物品要了回来,提出了坚决分手的要求,当时俩人为分手一事发生了冲突,涂通武不同意分手。

    据涂通武父亲讲,在2004年5月6日下午2点多钟时,涂通武接到了周燕芬的电话,电话中要求涂通武寄300块钱给她,要么就还她以前借给涂通武的200块钱,否则就要自杀。涂父说涂通武听后就非常急,赶紧回家找到妈妈,几个人一合计,涂父只好同意了涂通武、夏洪武、刘冬仙三个人花700元钱租个车到南昌去劝说周燕芬不要自杀,要想开一点。

    据涂父讲,涂通武是5月7日3点多钟从广丰出发,7点钟左右到达周燕芬住处,送周燕芬到达南昌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时间是晚上8:05分。随行的有妈妈刘冬仙、朋友夏洪武,还有司机,更有过路过桥费发票为证。可周玉辉却不这样认为,他说那辆租的车确实是3点多钟从广丰出发,可是车上倒底有哪些人呢?不得而知。所提供证据的证人都是和涂通武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是真的,中间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在做什么?

    刘冬仙讲,他在鹰潭和周燕芬通了最后一个电话,从周燕芬的手机通话记录来看,确实是在5月6日下午18:05与涂通武的母亲通了最后一次话。而此前李书钰在5点左右打周燕芬的手机却是一直无人接听。

    * 案发现场疑点重重

    6月28日,记者看到了周玉辉于2004年5月18日在警方陪同下进入现场时拍摄的录相资料。从录相上看,周燕芬房间里杂乱无章、凌乱不堪,床上的被子被堆在了床头,席子的一角也被翻了起来。客厅地上打碎了一个玻璃杯,满地都是玻璃碎片,衣服和裤子撒得满地都是,周燕芬的手机盖板掉在客厅的沙发上,一只闹钟摔破在地上,但是从录相上看不出是几点钟。沙发上只有拾几元钱,手机、钥匙以及周燕芬平时背的长带红色挎包和5月4日黄水仙给周燕芬的钱也不见了。

    除了有东西不见了外,周燕芬住处还多出了一样东西--一幅旧麻将。周玉辉讲,在周燕芬刚住进去时没有麻将,后来他也曾去过几次女儿的住处,也没有发现麻将,就在周燕芬死亡前一个星期左右他去过女儿住的地方也没有发现这幅神密的麻将,而这一次,却有麻将在里面。众所周知,麻将一般是要四个人才能玩成的,说明在周燕芬死亡前有人在她那儿打过麻将。从麻将是旧的来看,有可能是在附近麻将馆里租的或借的,本报也希望绳金塔附近出租麻将的店家能将四月底至五月初出租麻将未收回的市民与本报联系。提供破案线索。

    在睡房的地板上有好几个烟头和大前门的烟盒,烟灰缸里也有三个烟头和餐巾纸。据黄水仙夫妻证实,周燕芬从来就不吸烟。哪烟头是谁留下来的。

    最吸引记者的要数门上做成上吊状的床单,被剪开的床单宽约有50厘米,床单上并不见血迹。床单的上头套在门框上,上面打了一个死结,并没有活结,床单没有被剪断。床单下部死结在自然垂直状态下离地面为138厘米,而死者周燕芬身高为162厘米。从录相资料上看,比周燕芬矮2厘米的黄水仙站在绳子前能轻松套进自己脖子里而不会影响呼吸。在床单后面的阳台上90厘米外的地方有一条板凳向里倒著压著一双整齐的拖鞋,鞋尖朝里,鞋跟向外。据民警介绍,周燕芬上吊时脸朝里面。从这些情况推断,如果板凳是用于系绳上吊或踩在板凳上上吊一般来讲凳子是向外倒,再说脱鞋子如果是为了上凳子的话那么应该是鞋尖朝著凳子,否则就是倒退著上凳子,这不合常理。民警解释为有人动了凳子,那为何鞋子还那么整齐地摆著呢?

    从现场的剪刀来看,剪刀刀口三分之二的面积有血迹,菜刀上有少量血迹。一般来说,锐器划破皮肤后要数秒钟后才能出血,这时剪刀早已离开伤口。再从照片看,死者周燕芬割手腕后用布条扎上,说明当时血还未凝固,上吊后手应该往下垂,照片上手上的扎布也下滑了十多厘米,可是血却没有往下流,手腕、上吊正下方的地上也没有血迹。

    * 案外扑朔迷离

    据周玉辉调查的情况来看,2004年5月7日早上,广丰县工商银行还没有开门,涂父就在银行外表现出急著要取钱的样子。8点钟工商银行一开门,在门外等候已久的涂父就要求取现金10万整,当时业务员问了一声这么早、这么急取那么多钱何用,涂父只是说要办一件很麻烦、很重要的事情。在随后的5月9日、10日、11日据说涂父又从银行里取了近30万元现金,据人讲涂父最近还在到处借钱。据周玉辉从多方面了解情况,涂父在那几天里并没有使用大量现金办理其它事情。

    据黄水仙介绍,涂父曾通过某警方人士从中"说和",涂父表示愿意拿出10万块钱给周玉辉、黄水仙夫妻俩。周玉辉夫妻俩表示不同意,他们说如果不是涂通武有问题为什么要赔10万块钱,如果有问题就请公安机关查清楚,给周燕芬的亡灵一个交待。

    5月11日,周玉辉邻居张玉霞告诉周玉辉,在5月7日上午,涂通武父亲拿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周燕芬的名字和她在南昌实习单位名称,还写了死亡时间为6-7时,叫张玉霞向其妹夫(张玉霞妹夫在江西省公安厅工作)打听一下情况。周玉辉讲如果是正常了解情况还有必要这样做吗?

    在5月9日,涂父还找到广丰县国税局,向占局长解释周燕芬的死因,并说:"受害方要到我家砸东西都可以,甚至可以让涂通武认周玉辉、黄水仙为干父母。"周玉辉讲这是什么意思,为何不敢当面跟他讲?

    在南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访得知,5月6日晚急诊室的接诊医生是梅医生。他说当时把死者送到医院是晚上8:05。他当时一看,死者瞳孔已经扩散了,死者至少死亡半小时以上,放在医院不到1小时就出现了尸斑。而据周玉辉在上海法医鉴定中心请教证据学家时得知,尸斑至少是在死后三个小时才会少量出现,由此推断周燕芬死亡时间应在下午6点钟以前。

    * 死前周燕芬干了什么

    2004年5月4日到南昌后,5月5日,周燕芬按照实习单位的要求,上了一天班。据同事们介绍,周燕芬那一天一直很开心,也没有异常表现。

    据邓总及周燕芬同事讲,那天下午周燕芬上班是穿的套装西服。但是在周燕芬的尸体上却是红色睡衣睡裤,并且睡衣的扣子没有扣上。这就是说,周燕芬那天下午从单位上回到宿舍后换了衣服,至于上衣没有扣扣子是当时没有扣上还是后来有人解开了,这也是一个谜。从种种迹像来看,周燕芬是一个非常注意自己形象的人,不可能在自杀时打扮得衣冠不整。常理来讲,一般人在知道自己要死亡时,都希望自己能带著尊严离开这个世界,何况像周燕芬这样爱美的女孩子。

    在原生堂酒业公司采访时,同事都说周燕芬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虽然实习不久,但和单位同事都处得非常好。

    在周燕芬的房间里,还发现了一张她刚刚于5月5日晚上订做西服的订单,上面写著5月10日取衣服,订单上注明了预付款55元,欠65元。

    5月8日下午,周玉辉到原生堂酒业公司清理周燕芬遗物时,在他的办公室的抽屉里找到了两张移动电话缴费单,是周玉芬与5月5日下午缴纳的,预存了100元话费,电话费中还有余额72元钱。

    * 警方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

    根据种种疑点和迹象,目前,死者父母认为死者并非自杀,而是他杀,因此向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八中队上交了“关于对周燕芬死亡一案进行立案监督的申请书”,然而时至7月3日发稿时,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八中队尚未对周燕芬死亡一案进行立案侦察。而是于6月10日给给周玉辉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这份通知书周玉辉于6月27日下午3点钟才收到。

    "不予立案通知书"中这样写道:控告人周玉辉,你于2004年5月9日提出控告的要求对周燕芬死亡案进行立案侦破的报告,我局经审查认为周燕芬死亡属于自杀,本案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申请复议。这份通知书周玉辉于6月27日下午3点钟才收到。

    该通知书的未尾所鉴署的日期是2004年6月10日,但该通知书的鉴发编号却是“西公不立字[2003]0061号”(周燕芬纪念馆)

    另据记者了解,自从周燕芬于5月6日死亡后,警方说现场被封锁了,可是直到5月14日都没有封锁。是周玉辉在5月14日强烈要求之下才封锁现场的。另据对面的邻居介绍,就在周玉辉于5月18日查看完现场后至今仍有人进出周燕芬死亡现场,本来周燕芬房间里已经被关闭的电灯现在每天都亮著。

    周玉辉介绍,西湖公安分局法医和技术科的人员在案发当天,仅拍了一张周燕芬在南昌市第三人民医院推车上的尸体照片和一张案发现场吊带的照片,却未在案发现场提取任何其他物证作鉴定,也未对现场进行任何勘察、取证。

    周玉辉讲,对于他提出的尸检要求,秦法医说需要带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还要交5000元钱,如果解剖结果是他杀,5000元退还,如果是自杀,费用自理。5月9日下午,周玉辉到秦法医处办理了有关解剖手续,结果,办理手续的时候,仅要求周玉辉写了一张不到20个字的申请,秦法医原先说的需要身份证和户口簿又不需要了,接著,周玉辉交了5000元钱,秦法医只是用便笺写了一张收条给周玉辉,而不是有关部门的正式现金收据或发票。

    周玉辉还介绍,西湖刑侦八中队在案发当天并没有对报案者和第一时间在场人作任何笔录,也没有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调查。

    目前,周玉辉正在申请国家公安部法医鉴定中心专家来验尸,可是西湖公安分局迟迟不愿意开出委托函。南昌市公安局出具的第一份法医鉴定书里标明"所有检材代保存三个月,逾期销毁",现在已经过去了近两个月了,这一步工作还要被搁多久呢?周玉辉说他不知道西湖公安分局为何不肯开具委托函?要是万一"检品"丢失怎么办?难道要让这一案件永远不明不白下去吗?

    死者家属质疑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是否真正对周燕芬死亡案进行过调查?是否和犯罪嫌疑人有过见不得人的交易?

    6月28日,记者找到八中队胡国平副中队长要求了解情况,被胡副队长断然拒绝了。

    * 死者家人的呼吁:

    周燕芬的命案与轰动全国的湖南黄静裸死案有惊人的类似,都是没有预兆的"自杀案",也是没有留遗书就洒手人间。并且都是警方认为是自杀,对案情的调查百般刁难,阻扰。

    痛失爱女的周燕芬父母提出的请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重新尸检的请求,至今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不出具委托函,他们提出的请公安机关立案勘察的申请也遭到拒绝,至今西湖分局不给予立案,并给他们下了最后火化日期的限令,江西的律师不敢给他们做法律援助!死者亲人期望广大追求正义的朋友,为他们献计献策,不期望象黄静案一样一拖再拖。

    相关链接:

    南昌的黄静-周燕芬网上纪念馆:
    http://gfzyf.mqq.com

    http://cn.netor.com/m/box200407/m39460.asp?BoardID=39460

    海宁的孙志刚——吕海翔网上纪念馆:
    http://hx519.mqq.com
    http://cn.netor.com/m/box200407/m39223.asp?BoardID=39223

    黄静:天堂花园---美丽静儿的灵魂归属:http://jnhuangjing.netor.com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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